加油站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监护对象
本加油站的全体员工。
2、监护方式
通过对监护对象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健康检查,根据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评定与分析,确定员工健康状况,制定相应的监护措施以实现员工的健康监护。
3、 健康检查类别
3.1就业前健康检查
对将到本单位参加工作,特别是从事有害作业活动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基础情况检查和相关作业要求项目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的意见和建议,避免有职业禁忌者从事与其健康状况不相符合的工作。
3.2定期健康检查
定期组织本加油站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经确认,予以转岗、疗养、治疗意见或建议。
3.3应急性健康检查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本加油站应指派专人立即组织危害发生时处于危害现场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员工健康受到危害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疗或组织人员监护。
4、检查项目和周期
4.1就业前健康检查包括胸透、乙肝六项检查。女员工增加妇科病检查。
4.2定期健康监护项目和周期按员工年龄段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
a)30岁以下员工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胸透*光片。每四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b)30岁以上员工增加检查生化全项、心电图、腹部b超等项目;40岁以上员工增加颈部*光片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c)50岁以上员工和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可增加ct、mri检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d)本加油站领导班子成员健康检查项目不做限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e)女员工增加妇科检查项目。
f)特殊情况需进行特别检查的,经本加油站认定,主管领导审批后,可增加健康检查项目或在其他专科医院检查。
4.3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凡长期在本加油站食堂就餐的人员,必须由本加油站组织到指定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化验单经审核后,方能在本加油站食堂就餐。
4.4食堂炊事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5、检查地点
检查地点由本加油站确定,员工应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6、职业病诊断执行卫生部《职业病国家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须由国家授予诊断权的机构进行确诊。
7、本加油站应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员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年龄、性别、职务、所从事专业及岗位变更记录、历次健康体检结果等相关内容,以便于对员工进行监护。健康监护档案随员工调动而及时交付新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