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管理程序制度
1.0 目的
通过对园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共设施的完好无损。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区域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
3.0 职责
3.1 维修技工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3.2 系统主管负责制订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核。
3.3 物业部、保安部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查。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共设施管理的日常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
4.1.1 物业助理、保安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公共设施损坏或存在问题的记录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中,定期反馈给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跟进处理结果。
4.1.2 系统负责人在日常的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值班室或安排人员处理。
4.1.3业户、其他部门对公共设施的报修值班人员及时记录在《工程维护部报修记录表》中,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如涉及其它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4.2 公共设施的维修。
4.2.1 工程维护部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4.2.2 系统主管制定园区公共设施维修计划,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组织实施。
4.3 公共设施的更新、改造。
4.3.1 系统主管对公共设施的更新、改造提出申请,经部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4.3.2 工程需对外委托时,按《采购控制程序》,::确定外委施工单位。
4.3.3工程施工应有专人负责跟进,汇报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工程完工后,履行相关验收手续。
5.0 相关文件
5.1《采购控制程序》(qp-6.3-01)
6.0 记录表格
6.1《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qr-7.5.1-08-03)
6.2《工程维护部报修记录表》(qr-7.5.1-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