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通风设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完成,要求必须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证系统完整、可靠、合理、经济。
第二条 各类通风实施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条 各类通风实施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编号,明确责任人、规格尺寸、砌筑时间等,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
第四条 严格执行循环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周一次,做到实施完好,符合各种要求。
第五条 管理要求:
1、密闭:
①密闭外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邦、杂物、淤泥积水。
②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③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并有瓦斯检查。
2、风门:
①每组风门至少保证两道,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必须安装反风门。
②两道风门的距离,行人风门至少5米,行车风门必须保证一列车长度 ,且不能同时打开。
③风门墙不得漏风,风门不得变形,否则必须尽快修理完善。
④主要进回风风门设专人负责开闭管理,其它风门能自动关闭,过往行人要严格执行随手关门制度,否则必须严肃处理。
风门前后不得堆放杂物,淤泥积水。
3、风窗:
①调节风窗必须设在风门(闭墙)的上部,且能灵活调节,其断面大小,应通过计算具体确定。
②风窗断面大小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③风窗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免风量过大而浪费或过小而造成无风、微风以及瓦斯积聚
4、栅栏:
①设置栅栏的地点包括:瓦斯超限区,暂不工作的巷道,回采面尾巷口,放炮贯通的巷道,两巷间贯通超过6米的对头巷道,不需或暂不能封闭的盲巷。
②栅栏的设置必须全断面进行,栅栏条间距不超过20cm,并且要捆绑牢固。
③栅栏前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的危险警戒牌,未经通风科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
④栅栏前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确定专人巡回检查。
5、风桥:
①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②桥面平面不漏风。
③风桥前后各5米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④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的4/5,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度。
⑤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要填实,结实。
⑥风桥上下不准没风门。
6、测风站:
(1)设置位置:
①矿井总进、回风的巷道。
②采区进回风巷。
③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道。
④尾巷、各类硐室。
⑤其它独立通风的巷道。
(2)测风站标准要求:
①测风站要设置在正规平直巷道内,长度≥4米。
②前后10米无拐弯和阻隔物。
③支架良好,断面均匀。
④要设测风记录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