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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保安事务管理规程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93

管理处保安事务管理规程制度

管理处保安事务管理规程制度

管理处保安事务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使保安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建立一支职业化、正规化的保安队伍。

2、工作职责

2.1 负责保安队的值勤培训管理监督工作。

2.2 负责监督保安队宿舍区和日常管理工作。

2.3 具体负责小区治安安全工作。

2.4 保安队交接班的管理。

2.5 负责保安队请休假、考勤、考核的监督工作。

2.6 保安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7 负责保安队整体岗位编排工作。

3、工作指引

3.1 值勤工作

3.1.1 检查监督班长以及保安员的上岗、换岗、调岗等工作(保安班每月倒班一次)。

3.1.2 监督、检查、指导保安班长和保安员的工作情况,查看保安班长《值班日志》并抽查保安员的《值班日志》。

3.1.3 及时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和事件,如无法处理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3.1.4 检查全队配备的通讯器材、警械的使用保管情况,如有损坏,负责联系维修,并调查损坏的原因,负责每年一次清点本队的装备和物品。

3.1.5 督促检查小区外围景观,要求各班制止住户在观景阳台晾晒衣服和摆放物品,并禁止在电梯厅、住户门口等公共地方乱摆乱放(如鞋柜、鞋毯、学车等)。

3.1.6 协助管理处经理调查、了解、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保护现场和保护证人的工作。

3.1.7 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队的月自评自检工作。

3.1.8 参与管理处的工作会议,汇报和提出保安方面的问题。

3.1.9 参与'安全文明小区'的管理,做好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1.10 负责所属人员各项考核工作。

3.1.11 负责填写保安队的《工作日志》。

3.1.12 完成公司领导、管理处经理、保安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3.2 日常管理工作

3.2.1 根据队里具体情况,组织并落实队里的训练,负责保安员的考核工作,并每月向管理处及保安部汇报总结、计划等。

3.2.2 队里训练:每周二、五(早班)23:00-23:30(晚班)11:00-11:30,具体内容见《在职保安员培训规程》。

3.2.3 队里学习:每周四下午(早班)13:30-14:00(晚班)11:00-11:30

3.2.4 了解、掌握全队人员的思想状况,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主持每两周一次的队务会。

3.2.5 做好宿舍的日常管理和公用生活设施的损坏报修工作。

3.2.6 安排、做好宣传报道和板报制作等工作。

3.2.7 负责组织、检查、评比各班的内务卫生(详见保安队内务卫生评比标准)。

3.2.8 积极主动地组织文体活动,安排好全队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3.2.9 做好所属人员的休假、请假的审批及上报手续(详细要求见《保安员守则》中的《保安部请销假规定》)。

3.2.10 切实抓好保安员的文明礼貌和岗位形象,要求保安员在实际工作当中,有礼有节,认真细致地干好本职工作。

3.3 其他方面的管理

3.3.1 在小区范围内要求保安员不因管理责任,造成治安安全方面发生重大事件。

3.3.2 在岗保安员应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小区管理规定,制定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确保本小区治安安全。

3.3.3 严格落实保安员交接班制度,及时对各岗位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处理好上班交代的各种问题。

3.3.4 保安班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

3.3.5 对重大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管理处经理及相关领导。

4、质量记录

4.1 《工作日记》

4.2 《保安队月检表》

4.3 《保安队教育、训练记录表》

5、参阅文件、资料

5.1 《管理处保安班长岗位规程》

5.2 《管理处保安员考核管理规程》

5.3 《住宅小区大堂岗位规程》

5.4 《住宅小区门岗岗位规程》

5.5 《管理处巡逻保安员岗位规程》

5.6 《管理处住(租)户的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5.7 《在职保安员军体培训管理规程》

5.8 《住宅小区监控中心岗位规程》

5.9 《刑事、治安突发事件处理管理规程》

管理处保安事务管理规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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