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临床医学实习大学生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医学实习大学生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临床医学实习的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促使带教老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保证教学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在医疗业务科的领导下设立医院教研室及科室教研室,具体负责教学和学生的日常工作,医院安排多名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兼职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带教老师)具体负责学生教务工作。
2.进住医院的学生组织领导,一方面仍由学校的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另一方面归医院的业务科负责。
3.在教学过程中遇有重要工作,较大活动或疑难问题,医院的管理部门应及时与学校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出现的突发事情和意外情况,医院负责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通报。
4.学生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学生手册的要求,学生请病、事假也应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请假三天(含三天)由指导老师批准,四天至一周(含一周)由指导老师审批并报业务科批准,一周以上回学校请假。
休息日或双休日回家(非当地学生)或离开市区外出游玩,均需向指导老师办理登记手续。外出游玩必须二人以上结伴同行,违者按旷课处理。
5.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学生在科室的考勤由科室带教干事处理。
6.学生在医院的学习、生活及其他各项活动应讲究礼貌,尊重老师,尊重同学,注意医德医风,培养对病人的爱心、细心、关心,努力使自己成为有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