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库房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安全地对油漆、油料及化学品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所有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控制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 19001-2000、gb/t 24001-1996、gb/t28001-2001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库房必须在明显地方张贴“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标志牌。
4.2、库房内必须配备充足的并与各种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4.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堆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区域内存放。
4.4、库房内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库房内保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4.5、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小包装储存时可上货架,大包装可码垛,垛高不得超过2m,垛底应垫高10cm以上,油料、油漆及化学品的商标要一律向外。
4.66、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根据需求,随用随购,尽量减少库存。
4.7、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应定期检查并翻转堆放,以免储存日久,沉淀接块,影响使用。
4.8、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纱团、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能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生热、发生自燃。
4.9、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库房内必须保持清洁。
4.10、对汽油、苯类、酮类等溶剂进行整理、分装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手套以防中毒。
4.11、领取油料、油漆及化学品时,领取人必须填写《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发放登记表》。
4.12、油料、油漆及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或在地上滚动。
4.13、油料、油漆及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检查封闭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14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5对废旧容器,如盐酸瓶、油漆桶集中收集,并交材料供方及时回收
4.16、库房没人时必须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