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科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保管应做到科学、规范、合理、安全。凡新增仪器,应及时验收并分类造册。
2、仪器、药品有标签,仪器橱有存放卡,标明编码、名称、数量。仪器、药品、标本、模型做到分类存放,排列整齐,科学合理,取用方便。剧毒、易燃、易爆。
3、仪器使用后要物归原处,并经常清点、测试,定期保养维修。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项记录。
4、实验仪器坚持借还制度,借还都需登记,不得外借他用或私用,如有损坏,及时登记上报。药品消耗及时记录汇总。
5、加强保卫,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仪器室和实验室。做好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光、防火、防爆、防盗等工作。
6、每学期要对仪器室全面清理一次,并将清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7、实验员及管理员变动时须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
第2篇 中学科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江临中学科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室各种仪器都要分类、编号、登记造册,做到帐目、实物和标签三统一。
2、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等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编号,分橱存放,存放要整齐、直观,取用方便,用后复原。
3、贵重仪器和易爆、易燃、剧毒药品,设专厨保管,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5、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仪器及外单位借用仪器,需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长期占用。
6、新到仪器须熟悉其性能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使用,并及时登记入册。
7、实验所用仪器,应由教师提前向仪器室管理人员交“实验通知单”,管理人员备好仪器后,由教师签名领出。实验完毕归还时,应办理注销手续。
8、仪器损坏时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报请有关领导处理。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实验规则引起的损坏,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