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后勤处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产业处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采购人员与保管人员不能互相兼职或一人双兼,应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严格保持进出两条线。
第二条 保管员不能将库房钥匙转交他人,应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
第三条 采购的物资必须经过保管员验收,按核实物填写验收单入库,并随时由有关负责人签字,一经验收,发现损坏、短缺者应由保管员负责。
第四条 保管员对包装、捆扎物一定要开箱和拆开点检,对物资的品名、数量、质量、型号、规格要有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有权拒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正确处理。
第五条 保管员要填写出入库单,建立数量、金额流水帐,保存和制作内外凭证,登记卡片。一学期清理核对一次,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六条 物资存放要符合要求,放置布局要合理、方便,物品放置要分类,摆放整齐有序,标示要清晰醒目,文字美观规范,室内保持清洁卫生。
第七条 保管员要有安全防患意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腐烂、防变质、防干裂、防虫蛀、防鼠咬。出入随时上锁及安插门窗,定期开门通风,寒暑假或较长的节假日库门要贴封。
第八条 保管员要随时掌握库存物资的数量及用户的使用或需求情况,一学期清理一次,报表一次,编制采购计划一次。“推陈出新”提高物资利用率。
第九条 主动要求主管处领导一月来一次库房,每学期主动汇报一次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的履行、财务手续的结算情况,为领导决策服务。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自己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