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一、消防主管负责单位各阶段消防安全工作的计划编制、检查落实和总结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二、专兼职消防员严格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应用黑水笔填写且不得潦草)。
三、专兼职消防员坚持对责任区进行巡回巡视检查,每小时巡视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同时配合安全员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夜班须对单位内部和外围进行消防巡查1至2次。
四、消防主管每日(公休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重点部位的设备、电、水路等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接班以后和班中及下班以前)。
五、专兼职消防员严格按照巡查五要素(嗅、听、看、帮、说)及巡查规范做好单位巡查工作,专兼职消防员可单独或在安全员的配合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巡查。
六、专兼职消防员巡查过程中不得任意离开本单位,在班前二小时内和班中不得饮酒,任何时间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七、消防主管在巡视和检查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治安隐患等必须追查到底,同时在应急处理过程中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隐瞒和草率处理。
八、为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和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应着重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及相关责任区进行如下各项的日常性消防监督检查:
1、防火间距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防火卷帘门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其下有无放置物品;
3、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无被挪作他用;
4、消火栓被家具或杂物遮挡情况,是否影响使用;
5、责任区内是否有人吸烟,员工及厂商驻场人员劝阻义务是否尽到;
6、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或违反电器安装、使用规定的现象;
7、装修厂家是否有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
8、责任区是否有违章动火用火现象;
9、下班后用电器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
10、责任区内有无非使用中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
11、防火安全隐患死角存在情况;
12、毗邻商场外部有无搭建临时建筑物,是否存在防火隐患;
13、毗邻商场的垃圾场中的可燃垃圾一旦着火有无对商场造成危害的可能;
14、商场建筑内外各种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是否有损毁或缺少的情况;
15、违反消防安全的其他行为及现象。
九、专兼职消防员对发现存在的违反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当即改正;对当即不能改正的,要下发《防火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限内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对火灾隐患整改提出以下要求:
1、消防主管要将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检查发现隐患和电工、保安员、楼层在工作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一并汇总并出具《防火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每周报总经理办公室进行立案,由安保部主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执行单位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结束。
2、在整改过程中由单位安全部指定人员负责监督消防整改实施的全过程。
3、整改结束后,由商场安保部指定人员负责对整改部位进行检查、验收,直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整改结束后属于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由单位办公室发文通知其对消防整改进行复查。
4、整改完毕,通过验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方可销案。
5、单位各部门和各厂商对消防整改工作应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和拖延整改工作的进行,发现上述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商场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或责令停业。
十一、罚则:
1、消费者违反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应以劝说和教育为主,并责令当场改正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请示单位领导处理或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遇有厂商进出货或谈生意等特殊情况下偶尔无意存在的违反一般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应灵活处理;对厂商在装修过程中或单位建筑长期存在的防火隐患要坚持原则,一抓到底。
十二、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特点,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三、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与友邻单、位互防联动合作。
十四、对商场员工、厂商驻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五、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训练,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主动与各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与合作。
十六、协调与主管上级机关及辖区中队的业务联系,多头并举、齐抓共管,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改进消防工作。
十七、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管理水平。
十八、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