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566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制度 > 消防管理制度

承租出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57

承租出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承租出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市场商位(房屋)承租者,在入场经营前,必须到福田市场分公司登记,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办理手续后方可入场经营。

2、经营户中途转让、转租的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和消防安全培训。

3、市场商位(房屋)承租户必须严格遵守《福田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营前必须签订《市场经营消防安全责任书》。

4、不准在营业场所内使用煤球炉、电饭煲、电热取暖器、液化石油气等明火用具及大功率电器。

5、不准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品及放射性物品。

6、不准燃烧废纸及其他可燃物。

7、不准私拉临时电线,安装电气设施必须经福田市场分公司批准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场用电管理制度》。

8、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到福田市场分公司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市场用火管理制度》。

9、商位和经营用房内只允许摆放货物样品,不得过多存放货物。

承租出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市场商位(房屋)承租者,在入场经营前,必须到福田市场分公司登记,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办理手续后方可入场经营。2、经营户中途转让、转租的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和消防安全培训…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推荐专题

相关承租出租场所信息

  • 承租出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承租出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7人关注

    1、市场商位(房屋)承租者,在入场经营前,必须到福田市场分公司登记,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办理手续后方可入场经营。2、经营户中途转让、转租的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和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