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中心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中心系统操作管理
一、每天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并作日记录。
二、每季应检查和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及确认显示。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操测的动作及确认灯显 。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要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①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防火卷联门等控制设备;
②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③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试验。
三、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做下列检查和试验:
1、每年应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安装探测器试验一次。
2、进行第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项试验,其中第5项试验可作模拟试验。
3、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次,并做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实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
四、 每天保持大楼消防中心室内卫生。随时保持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