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中心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饮食服务中心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有条件的餐厅应有专用的面食加工操作间,但因面食加工品种较多,工序复杂,各品种数量又较少,因此多为分组进行,所以因经费、场地等条件所限,各自设立专间有较大难度,一般设立相对独立的分区进行操作加工。
二、面食加工也属烹调加工范围,所以对其设施、设备的要求和烹调加工间相同,即不允许使用燃煤的加热设备,配备排烟排气设施,设置专用的洗物、洗手池,合理的摆放操作台、配料台,并有用以冷藏、冷冻的冰柜等。
三、加工面食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较多,因此要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中心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管理制度。
四、蒸、烤、烙、炸的面食成品,多为直接入口食品,因此在销售前(后)必须存放在三防柜内,销售中要摆放在专用的食品箱、餐盘等容器内,容器要清洁干净并有防蝇、防尘、保温设施,防止二次污染。
五、电烤箱、电饼铛、电炸锅等大功率电器的电源开关,必须使用空气开关,以防发生意外。
六、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加工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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