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负责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全面负责,各工作岗位的员工对各自工作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自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公司要实行经常性防火检查制度,要参照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的配置及有效情况;
2、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变电所、氨压机房、锅炉房、仓库等)的按理情况;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值班情况和记录情况;
三、变电所、仓库、氨压机房、锅炉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作业,禁止吸烟。并且严禁存放汽油、柴油、煤油、液化气罐、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中。
四、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五、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并且要了解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