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mulu--]
第1篇 电力管理制度
为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电力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预防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第三条电力生产安全责任
发电车间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车间主任是安全第一责任人。车间要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电力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制定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条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电气工人安全工作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2)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工作范围内的配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的性能。
第五条变电站周围应设围栏等防护设施,并悬挂警示牌。
3、变电站、配电室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工具,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的黄沙灭火。
4、变电站、配电室应配齐安全操作工具,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措施是:(1)停电;(2)验电;(3) 在一经合闸即可以送点到工作地点的主开关或断路器处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4)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6、用绝缘杆拉、合绝缘开关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有监护人员在场。严禁带负荷拉、合高压开关。
7、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不能短路,一、二次侧均应加设熔断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要连接良好,不允许装设开关和熔断器,因为某种原因要拆除二次侧仪表或其他装置时,也必须先将二次侧短路后再拆除。
8、在运行中的高低压电容器断电后,必须先进行放电约3分钟后才能合闸。
9、在带电设备周围禁止使用钢卷尺,钢板尺或其他工具进行测量。
10、对于中性线接地的380/220v供电系统,各种电气设备的外壳均应可靠的保护接零,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并要求中性线做一点或多点的重复接地。
11、变电站、露天油库等重要设施应装设避雷针以防雷电直击,避雷针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
12、电气值班人员每日应对变配电设施、电容器、设备运行情况、接地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接地电阻应每半月检查一次。
13、雷电天气、禁止在室外变电站和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施工,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
14、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必须装设遮拦,高度不低于1.7米。电气设备和照明的开关均应装在开关箱内。
15、低压停送电应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
16、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
17、露天照明应采用防水灯头,残缺的灯头灯泡应及时更换,防止发生电击事故。
18、用电设备的电气装置跳闸时,在未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前严禁合闸。
19产生高温的电气设备和灯具,应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发生火灾。
20、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熔丝。
21、严禁私拉乱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动力厂
2022年1月1日
第2篇 风电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风电场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1.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
1.4.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二次系统,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1.5. 引用标准及规范:
1.5.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 30号令
1.5.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5号令
1.5.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34号文
2. 管理职责
2.1.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行、检修、调试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2.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变电站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
2.3.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监督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技术方案负责审核,对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选用提出指导意见。
2.4. 成立由主管生产安全领导为组长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组。
3. 技术管理
3.1.风电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3.2. 根据各自二次系统情况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防护方案应每年滚动修订、完善。
3.3. 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应具备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认可的有关证明。
3.4. 未完成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前应制订安全防护改造应急措施。
3.5. 在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部分应用系统及网络未按照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执行的应限期整改,若限期之内还不能完成,则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 应急管理
4.1. 制定本单位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现、应急安全隔离措施、事件上报、安全处理、事件反馈等几个方面并定期开展演练。
4.2.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核手续,存放在规定的地方,并根据演习的结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4.3. 对在电力二次系统中发生的安全技术事故和安全事件,要采取妥善措施,防止事件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在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隐报、缓报、谎报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5. 培训与评估
5.1. 每年需举办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
5.2. 在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中应严格控制风险,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参加评估的人员应将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5.3. 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监督检查专家组对本单位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6. 附则
6.1. 本管理办法由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尾矿库电力线路与照明管理制度
一、电力线路
1、库区内的电力线路,按安全规程要求敷设整齐,无乱搭乱接现象。
2、位置固定的动力与照明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固定在磁瓶上,严禁使用裸导线。
3、临时动力与照明线,应使用防水与绝缘性能良好的胶质电缆。
4、电力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2m。
二、照明
1、库区坝体应设照明,照明应满足夜班巡查需要。
2、汛期应设强光照明(探照灯等),照明区应覆盖坝体、道路、排洪设施、集水区及排洪设施泄水口。
第4篇 尾矿库电力线路照明管理制度
一、电力线路
1、库区内的电力线路,按安全规程要求敷设整齐,无乱搭乱接现象。
2、位置固定的动力与照明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固定在磁瓶上,严禁使用裸导线。
3、临时动力与照明线,应使用防水与绝缘性能良好的胶质电缆。
4、电力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2m。
二、照明
1、库区坝体应设照明,照明应满足夜班巡查需要。
2、汛期应设强光照明(探照灯等),照明区应覆盖坝体、道路、排洪设施、集水区及排洪设施泄水口。
第5篇 二次电力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1.3.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
1.4.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1.5. 引用标准及规范:
1.5.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 30号令
1.5.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5号令
1.5.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34号文
2. 管理职责
2.1. 我公司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行、检修、调试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2.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变电站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发电厂内涉及到电力调度的生产控制系统和装置,如发电厂的输变电二次系统、自动发电控制功能、无功电压控制功能、电厂报价终端、电能量采集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控制装置等,由电力调度机构和我公司主管单位共同实施技术监督,我公司其它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可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实施技术监督。
2.3.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监督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技术
2.3. 方案负责审核,对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选用提出指导意见。
2.4. 成立由主管生产安全领导为组长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名单并报相应电力调度部门、电监会备案。
3. 技术管理
3.1.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3.2. 根据各自二次系统情况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防护方案应每年滚动修订、完善。
3.3. 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应具备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认可的有关证明。
3.4. 未完成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前应制订安全防护改造应急措施。
3.5. 在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部分应用系统及网络未按照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执行的应限期整改,若限期之内还不能完成,则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 应急管理
4.1. 制定本单位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现、应急安全隔离措施、事件上报、安全处理、事件反馈等几个方面并定期开展演练。
4.2.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核手续,存放在规定的地方,并根据演习的结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4.3. 对在电力二次系统中发生的安全技术事故和安全事件,要采取妥善措施,防止事件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在立即向东北公司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东北电监会报告,并在8 小时内提供书面报告。对隐报、缓报、谎报或未在上述时间内报告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5. 培训与评估
5.1. 每年需举办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
5.2. 在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中应严格控制风险,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参加评估的人员应将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5.3. 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监督检查专家组对本公司单位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6. 附则
6.1. 本管理办法由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电力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1)现场勘察制度;
2)工作票制度;
3)工作许可制度;
4)工作监护制度;
5)工作间断制度;
6)工作结束和恢复送电制度;
2现场勘察制度
2.1进行电力线路施工作业或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堪察的施工(检修)作业,施工、检修单位均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做好记录。
2.2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施工(检修)作业需要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和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等。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编辑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工作票制度
3.1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按下列方式进行:
1)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2)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3)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c)。
4)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d)。
5)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e)。
6)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f)
7)口头或电话命令
3.2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停电的线路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中的部分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该配电设备上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
3)高压电力电缆停电的工作。
3.3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2)在运行的配电设备的工作。
3)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4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5-1规定的工作,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3.5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3.6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为:
1)测量接地电阻;
2)修剪树枝;
3)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工作;
4)涂写杆塔号、安装标示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表5-2安全距离的工作;
5)接户、进户装置上的低压带电工作和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线的停电工作。
3.7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3.7.1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票应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
3.7.2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3.7.3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3.8工作票的使用
3.8.1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的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
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3.8.2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若一张停电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
工作任务单应写明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的起始杆号及补充的安全措施。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3.8.3一回线路检修(施工),其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进行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相应的安全错施。若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其他单位,应由检修(施工)单位事先书面申请,经配合线路的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同意并实施停电、接地。
3.9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
3.10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3.10.1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且有相关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名单应书面公布。
3.10.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规程、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并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担任。
3.10.3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
3.11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3.11.1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3.11.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7)工作班成员变动是否合适。
3.11.3工作许可人:
1)审查工作必要性;
2)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
3)许可的接地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11.4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高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3.11.5工作班成员:
1)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3)相互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4工作许可制度
4.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方能开始工作。
4.2线路停电检修,工作许可人应在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含变电站、发电厂、环网线路、分支线路)都拉闸停电,并挂好地线后,方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4.3许可开始工作的明令,应通知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
1)当面通知;
2)电话下达;
3)派人传达。
电话下达时,工作许可人及工作负责人应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对直接在现场许可的停电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上纪录许可时间,并签名。
4.4若停电线路还涉及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的线路时,工作负责人应在得到指定的配合停电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联系人通知这些线路已停电和接地,并履行书面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4.5严禁约时停、送电。
4.6填用第二种工作票时,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工作监护制度
5.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专职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职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在线路停电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确无触电等危险的条件下,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5.2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票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职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职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职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5.3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的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的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
6工作间断制度
6.1在工作中遇雷、雨、大风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工作负责人或专职监护人可根据情况,临时停止工作。
6.2白天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如果工作班须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不让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未竖立稳固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恢复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6.3填用数日内工作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每日收工时如果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次日恢复工作前应重新验电挂接地线。
如果调度允许的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可以不拆除,但次日恢复工作前应派人检查。
7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7.1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包括小组负责人)应检查线路检修地段的状况,确认杆塔上、导线上、绝缘子串上及其他辅助设备上没有遗留的个人保安线、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确由杆塔上撤下后,在命令拆除工作地段所挂的接地线。接地线拆除后,应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等杆进行工作。
多个小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
7.2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工作许可人,报告方法如下:
7.2.1当面报告;
7.2.2用电话报告并经复诵无误。
若有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线路,还应及时通知指定的配合停电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联系人。
7.3工作终结报告应简明扼要,并包括下列内容:工作负责人姓名,某线路上某处(说明起止杆号、分支线名称等)工作已完工,设备改动情况,工作地点所挂的接地线、个人保安线已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班组工作人员和遗留物,可以送电。
7.4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完工报告,并确认全部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全部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7.5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工作任务单应保存一年。
第7篇 电力局预防职务犯罪管理制度
**电力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电力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电力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实,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事变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
6、加强对电力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党委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基层供电所财务收支、电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8、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及嘉电局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的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实行农网资金单独立账,专人管理,在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运行,坚决杜绝电网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9、坚持政务公开制度,按照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承诺服务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规范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听取意见。
10、严格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和预防对策研究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业务交流和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第8篇 电力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 目的
维护本电站生产部门设备安全生产运行和电气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电站全部一、二次设备。
3.职责
生产运营部负责对电气设备的运行、检修、保养、管理。
4. 内容
1) 资格证和复审要求:
操作人员需持有国家认可的属于操作者本人的资格证方可上岗,并按国家要求进行2年一次复审,未能通过者不能继续上岗工作。
2) 制定规章制度:
a工作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气生产设备。
b各个部门主管指定各楼层配电箱开关操作人员,配电箱开关通断流程为:总闸---分闸---手动开关---电器开关,断电则相反。
c 要求每位员工上岗先检查,后通电;先断电,后离岗。
d 正确操作,严禁线路私拉乱接,破坏绝缘。
e 发现不良现象,及时向值班长申请报告,值班长接到申请时尽快组织检修。
3) 电气设备的巡查和检查。
a 工作人员要每个季度定期检查各楼层配电箱,各线路保护装置并作好检查记录。
b 不定期对各个车间的照明灯具、生产电气工具、风扇、排气扇、开关、插座、控制线路、保护接零、接地作巡查。
c要求各部门主管、组长对本部门的电气设备作好管理和监查,能够及时反应不良情况。
5作业的程序和要求:
1) 认真审定提出的维修申请单,并实际检查,确定所属故障类别。
2) 作好停电、验电、挂标示牌、或接地安全措施。
3) 指定监护人,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穿绝缘鞋和安全衣服。先断火线,后断零线或地线,并作好管理方法标识,接线时相反,每做的每一个工序应达到一定的基本要求。
6 所应用的材料,必须满足负荷要求。
1)高空作业要使用安全人梯,禁止带电作业,上下抛物,所用材料、工具只能传递。
2)作业时禁止穿拖鞋,禁止同时接触两根导线,禁止同在不同相上操作,禁止在潮湿地方带电作业,禁止使用钢凿、钢尺带电作业。
7电气设各的检验、试验要求:
1)当检修和安装完毕时应检查电气设备的性能参数,表现其灵敏度、机械强度、绝缘强度、起动、温升、音响接地、以及过流过载等。
2) 待电气设备无断路,短路、漏电、过流、过振、起动运行良好时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8注意事项
1)掌握电击时,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法急救措施。
2)控制会发生电火、电爆等因数。
3)认真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第9篇 电力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维护本电站生产部门设备安全生产运行和电气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电站全部一、二次设备。
3. 职责
生产运营部负责对电气设备的运行、检修、保养、管理。
4. 内容
1) 资格证和复审要求:
操作人员需持有国家认可的属于操作者本人的资格证方可上岗,并按国家要求进行2年一次复审,未能通过者不能继续上岗工作。
2) 制定规章制度:
a 工作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气生产设备。
b 各个部门主管指定各楼层配电箱开关操作人员,配电箱开关通断流程为:总闸---分闸---手动开关---电器开关,断电则相反。
c 要求每位员工上岗先检查,后通电;先断电,后离岗。
d 正确操作,严禁线路私拉乱接,破坏绝缘。
e 发现不良现象,及时向值班长申请报告,值班长接到申请时尽快组织检修。
3) 电气设备的巡查和检查。
a 工作人员要每个季度定期检查各楼层配电箱,各线路保护装置并作好检查记录。
b 不定期对各个车间的照明灯具、生产电气工具、风扇、排气扇、开关、插座、控制线路、保护接零、接地作巡查。
c 要求各部门主管、组长对本部门的电气设备作好管理和监查,能够及时反应不良情况。
5 作业的程序和要求:
1) 认真审定提出的维修申请单,并实际检查,确定所属故障类别。
2) 作好停电、验电、挂标示牌、或接地安全措施。
3) 指定监护人,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穿绝缘鞋和安全衣服。先断火线,后断零线或地线,并作好管理方法标识,接线时相反,每做的每一个工序应达到一定的基本要求。
6 所应用的材料,必须满足负荷要求。
1) 高空作业要使用安全人梯,禁止带电作业,上下抛物,所用材料、工具只能传递。
2) 作业时禁止穿拖鞋,禁止同时接触两根导线,禁止同在不同相上操作,禁止在潮湿地方带电作业,禁止使用钢凿、钢尺带电作业。
7 电气设各的检验、试验要求:
1) 当检修和安装完毕时应检查电气设备的性能参数,表现其灵敏度、机械强度、绝缘强度、起动、温升、音响接地、以及过流过载等。
2) 待电气设备无断路,短路、漏电、过流、过振、起动运行良好时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8 注意事项
1) 掌握电击时,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法急救措施。
2) 控制会发生电火、电爆等因数。
3) 认真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第10篇 z大厦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大厦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一)修理电气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二)应明了大厦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大厦的电力总制、用户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后备保险丝、消防总制、电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三)如部分用户电力中断,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修理大厦供电系统,如属住户室内设备故障,应由住户自行请人处理,管理处可提供适当协助。
(四)全座楼宇电力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大厦之总制是否正常,如属于正常则与供电公司联系询明情况。
(五)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制走廊及电梯之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之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设备,如供水系统、室内电器以便住户有所准备。公共照明、电梯不停,由大厦自备发电机供电解决。停电完毕后,贴出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七)经常检查、保养弱电系统,如:大厦与各户的对讲系统和电梯监视系统必须保持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八)在大厦出入口处,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系统。
(九)大厦内的总制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杂物。
(十)大厦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的供电。
第11篇 电力抢修管理制度
1、公布电力事故抢修电话。
2、当值班员接到电力事故抢修电话或通知,立即通知供电所所长,由所长按照电力紧急抢修流程图,填写好电力紧急抢修工作单,安排有关抢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抢修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
3、线路、设备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报告班长后,由班长安排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找线路、设备事故点和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长。
4、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要执行供电服务承诺的时限(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城区45分钟,农村90分钟,特殊边远山区适当延长。
5、处理事故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抢修可不办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前要按规定进行验电、挂接地线,按现场指挥人员和工作负责人的统一协调指挥进行处理工作,严禁盲目蛮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维护事故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范围。
7、突发事故而造成停电,当用户查询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8、做好处理事故具体记录。
第12篇 氧化铝厂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第一氧化铝厂供用电管理的实施原则、办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适用于第一氧化铝厂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电力调度管理制度
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动力管理制度
3.内容
本管理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变配电所运行、点检维护管理、电气设备检修管理、“三电”管理、电气“两票”管理、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电动机管理。
4.变配电所运行、点检维护管理
4.1运行方式调整管理
4.1.1装备能源部动力科负责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的全面管理,装备能源部电力调度科负责日常运行的调度管理工作;分厂装备能源科及各车间按规定的运行方式作好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4.1.2事故状况下方式调整
车间出现事故可按照事故处理规程调整运行方式,系统恢复正常后,由事故所在车间或值班电工直接向装备能源部电力调度科、分厂装备能源科汇报具体情况。
4.2微机和继电保护定值管理
一厂6kv电气设备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由装备能源部电力调度科负责。新投入或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定值不合理,由安装单位或车间与装备能源科联系,提供资料,经电力调度科计算,主管经理审批后以定值单方式下发各二级单位。
4.3点检维护管理
4.3.1值班电工每班至少对其所管辖的配电室点检一次,主体设备检修后或负荷异常时增加点次检数,并按变配电室点检卡要求,将各段负荷情况、电压、各回路电缆、开关、熔断器等有无发热,变压器声音、温度、油位有无异常,有无渗漏油现象,硅胶有无变色等填写在点检卡上。变配电室存在隐患时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处理,否则立即向班长或车间电气负责人汇报。
4.3.2电气专职点检员每日对所管辖的变配电所进行一次红外线测温检查,有重大问题时当日内向分厂电气主管人员汇报。
4.3.3检修车间每周组织相关电气人员对变配电所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上报装备能源科;装备能源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4.4运行事故管理与考核
4.4.1一厂电力系统发生电气运行事故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向装备能源科如实汇报事故经过,检修车间一方面组织事故处理,一方面根据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一厂调度室和装备能源科。电气专职点检员及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凡运行事故,均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复事故。事故报告由电气专职点检员负责填写,要求在三日内报装备能源科,装备能源科根据事故性质,要追究相关责任,并在设备绩效考核中进行处罚。
5.电气设备检修管理
5.1检修计划的申报
5.1.1电力设施检修计划必须在每月15日前,由检修车间将下月电力系统检修计划报装备能源科。
5.1.2已经列入检修计划的6kv配电室检修项目和电力变压器检修,在该项目开工前一天上午十一点前向电力调度科提出停电申请(星期一的检修工作要在上周五上午下班前向电调提出停电申请)。
5.1.3加强电气设备的计划检修,预知维修和专业检修管理;将故障和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5.2检修资质审查和检修过程管理
5.2.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检修。
5.2.2严格外委检修队伍资质审查管理,检修队伍要严格服从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不服从管理的检修单位,可申请检修工程领导组同意后责令停业整顿。
5.2.3抓好电气检修许可管理、监护管理、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和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检修工作开始前,一定要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安全措施交底必须在现场进行交底,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拒绝纠正的,各级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检修工作。
5.2.4电力系统检修项目必须考虑周全, 避免重复操作, 不断提高检修质量,做到谁检修,谁负责。
5.2.5做好一年一度的电气设备的春、秋检工作,严格按照装备能源科下发的春、秋检工作内容执行。
6.“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管理
6.1节约用电
6.1.1加强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降低用电消耗,杜绝电能浪费。
6.2.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场所随意使用电炉、电暖气、电油锅、电烤箱等高能耗电热用品,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6.2.3合理调整生产运行方式,减少设备空载运行,提高设备台时产能,减少大型设备开车台数,最大限度降低电能消耗。
6.2.4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对电气系统的高能耗设备及设施进行技术改造。
6.2.5加强同步机送无功的管理,做好原料磨、格子磨、溶出磨的调峰工作。
6.2.6积极推广应用节电新技术,合理利用高效节能设备。
7.外供电管理
7.1严格外供能源审批手续,严禁私拉乱接,更改、技改或大修项目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中铝晋协字[2006]20号《办法》中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外提供能源。
7.2所有外供能源使用,都必须安装计量表计,计量表计安装前必须经计量部门校验合格,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并按校验周期定期校验。
7.2.1计量表计一旦安装,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者,必须经过供能合同甲方同意并报能源管理办公室批准。
7.2.2计量表计的校验单位为计控室,在计控室不具备校验能力的情况下,由具备校验资格的单位校验,电气试验单位为水电分厂。
7.2.3凡是安装在供能单位配电室以外的计量表计,表箱钥匙只能由抄表单位统一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管、更换计量表计(箱)钥匙及变更表箱安装位置,
7.3电量统计与分析
7.3.1检修车间及点检员每日上午对所管辖区域的用电量按时抄表,统计后按规定时间上报装备能源科。
7.3.2装备能源科每月二十六日(二月份二十四日)将低压外供用电量上报计控室。
7.3.3更改、技改或大修项目施工配电柜必须安装合格的电力计
量表计,并经分公司指定单位校验合格,电气保护装置完善,柜内配线、元件布置以及出线电缆安全合理,符合施工规范。否则拒绝供电。
7.3.4施工用电前,由施工单位,检修车间、生产车间共同确认电表底码,电流互感器倍率,每月25日前生产车间将用电量上报装备能源科。
7.3.5装备能源科每月对一厂的用电量进行一次分析,分析节、超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8.电气“两票”管理
“两票”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两票”是保证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防止设备损坏事故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两票”执行过程中的职责,规范“两票”执行程序,现结合“两票”有关规定及我分厂具体情况,做如下规定:
8.1两票”管理
8.1.1“两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两票”的管理工作。
8.1.2“两票”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填写时必须按照两票补充规定或标准票样认真进行填写。
8.1.3已执行的、作废的和未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已执行及作废的“两票”每月3日前交装备能源科,并保存半年。
8.1.4对“两票”的执行情况,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具体规定如下:
8.1.5班组每天应检查当日全部已执行的“两票”,车间每星期对“两票”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8.1.6装备能源科每月应检查全部已执行的'两票”,并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格考核。
8.2操作票
8.2.1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杜绝无票操作。
8.2.2严格执行电气倒闸操作程序:发布和接受操作任务--填写操作票--审查与核对操作票--发布和接受操作执行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汇报盖章及记录。
8.2.3严格按电气倒闸操作的技术原则进行操作,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具体参看“两票”补充规定。
8.3工作票
8.3.1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杜绝无票检修。
8.3.2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根据工作任务正确选择电气(或线路)一种(或二种)票--填写工作票--签发工作票--接收工作票--布置安全措施--工作许可--工作开工--工作监护--工作终结--工作票终结。如需变更负责人,工作间断与转移,工作延期等,应严格按工作票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具体参看“两票补充规定”。
8.4“两票”补充规定
8.4.1所有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电力调度许可后方可操作;8.4.2配电变压器(一级配电所馈出线所带)检修,工作票由设备产权所在单位签发,电力调度办理许可手续。
8.4.3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票履行完终结手续后,由综合车间统一管理。
9.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预防性试验是电力设备运行和维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电力设备绝缘监察的主要依据,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之一。为此,为了加强我分厂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工作,特要求我厂内的所有电力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9-25发布的《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的有关规定执行。
10.电动机管理
为加强电动机运行、维护及检修管理,进一步降低电动机故障率,节约检修费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0.1电动机运行、维护管理
10.1.1装备能源科职责
10.1.1.1建立建一厂电动机台帐及100kw以上检修台帐。
10.1.1.2负责一厂电动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10.1.2生产车间职责
10.1.2.1加强电动机的日常点检及维护工作,防止蒸汽、水、碱和其它威胁电动机运行物质浸入电动机造成事故。
10.1.2.2操作工在开车前必须攀车,攀车正常后方可开车。
10.1.2.3严禁用水冲洗电动机;严禁电动机启动前不攀车点开设备;严禁电动机过负荷运行;严禁不摇绝缘启动电动机;保证现场电流表盘面清洁,标识完好。
10.1.2.4电机起动时,管道阀门开度应在最小位置,禁止满负荷起动电机。
10.1.2.5湿法车间电机停运4小时后,干法车间电机停运8小时后,雨雪天时间减半,开车前操作工必须通知电工摇测绝缘,绝缘合格后方可起动电机。
10.1.2.6严格按照电动机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不准在冷、热状态下随意启动电动机,对全电压直接起动的鼠笼电机,允许在冷态下连续起动2次;热态下允许起动一次,只有在事故处理时,可再起动一次。
10.1.2.7对运行中电动机的电压、电流、温升、润滑、振动、噪声、冷却系统、接地线、运行环境等进行点检, 认真填写岗位点检卡,及时向上反映和记录电动机异常情况;
10.1.2操作工每两小时对所辖区域电动机进行一次巡检。
10.1.3检修车间职责
10.1.3.1负责建立、完善一厂各车间电动机管理台帐,及时变更大修、技改后电动机安装明细和管理卡片,全面掌握一厂电动机运行、备用、闲置、检修及报废情况。
10.1.3.2负责所有电动机的点检维护和日常保养工作。
10.1.3.3负责检查和指导岗位点检工作,对岗位点检记录的真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10.1.3.4负责100kw以上电机的专业点检和运行状态检测, 并做好记录,对有异常的电动机,要加大点检频次。
10.1.3.5负责100kw以下电动机的更换和中修工作;负责现场电流表的校验工作,保证显示的数据准确。
10.1.3.6必须及时清理电动机通风道结疤,确保电机长期处于良好散热状态。
10.1.3.7加强电动机数字保护工作,30kw以上电机加装数字保护装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周期进行调整、校验。
10.1.3.8每月组织对电动机的运行状态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10.2电动机检修管理
10.2.1所有电机的日常维护检修由检修车间负责。
10.2.2.100kw以上电机,由点检站根据检修周期,结合电机的运行状态,如润滑、振动、绝缘、温升、声音、提出定检计划和故障预知维修。
10.2.3.100kw以上电机按照运行负荷进行定期解体检修,对运行负荷在80%以上且运行一年的电动机每年进行一次解体检修;对轻负荷及运行环境较好的电机每一年半进行一次解体检修;对粉尘较大部位如大窑、石灰炉、翻车机等系统的电机每运行半年进行一次解体检修,使电动机始终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10.2.4.100kw以下电机,每年春秋检时检修车间负责中修一次,如接线盒检查,螺丝紧固、引线处理、密封,接地线检查处理、前后轴承清洗加油等。
10.2.5.100kw以上电机更换由检修分厂电修车间承担,100kw以下电机更换由分厂检修车间负责。
12.2.6.所有电机的换线检修,轴、端盖磨损处理,100kw以上电机中修由检修分厂电修车间承担,其余检修项目由综合车间负责
10.2.7.电机烧毁后,检修车间必须在2日内送往电修车间,若因送修不及时,影响电机备用每台次扣100元。
10.2.8.及时与电修车间沟通协调,把好电动机的检修质量关。。
10.2.9.建立各类电动机的检修台帐,明确检修时间、检修内容和责任人,点检站负责100kw以上电机,检修车间负责100kw以下电机。
10.3电动机事故管理
10.3.1.强化电动机事故考核,进一步减少电动机事故的发生。
10.3.2.所有电动机发生事故后,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分析,从中查找运行、维护管理中的事故原因和责任者,并按事故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10.3.3.100kw以上电机烧毁后,由点检站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单位,点检站负责填写事故报告并拿出考核意见 。
10.3.4.100kw以下电机烧毁后,由检修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单位,并拿出考核意见。
10.3.5检修车间,每月30日前将当月一厂各车间烧毁电机情况上报装备科,装备科根据绩效考核细则将严格考核。
10.3.6每月底前各生产车间对本单位电动机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说明电动机的故障台数,分析故障原因,和车间采取“四不放过”措施,点检站对分厂100kw以上电动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每月30日前将分析报表上交分厂装备能源科。
10.4备用电动机的管理
10.4.1检修车间要指定备用电机管理负责人,建立备用电动机管理台帐,及时更新发放、领用、送修记录,每月未对备用电机在修、库存、报废、零购情况进行一次盘点,盘点的结果报装备能源科。
10.4.2备用电机管理负责人要结合生产实际,根据电机备用情况及时申报零购计划及备件计划,做好备用电机的合理储备工作,特别要确保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电动机的备用。
10.4.3对有仓库的车间, 100kw以下修好的电动机要及时领回入库,备用电机存放地点要安全、整洁,真正达到备用。
10.4.4每月装备能源科对各单位电动机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抽检,主要检查电动机基础管理台帐和现场管理情况,并纳入到当月的设备管理绩效考核中。
10.5管理与考核
10.5.1强化电动机事故管理的考核。在每月的设备管理绩效考核中,装备能源科要对各单位电动机的事故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0.5.2电机过负荷或启动不攀车造成电机烧坏的,对生产车间进行加倍考核。
10.5.3电机启动前未按要求通知值班电工检测绝缘,造成电机烧坏的,考核生产车间,接到通知未摇绝缘引起电机烧坏的,考核综合车间
10.5.4因操作不当引起的刺碱、刺料和冒槽,导致电机烧坏事故,对生产车间加倍考核。
10.5.5因泵填料和机构密封更换不及时或泵检修质量问题引起的刺碱、刺料或泵卡死烧电机事故,对综合车间加倍考核。
10.5.6因缺相、保护失灵,轴承缺油烧坏扫膛而造成的烧电机事故,对检修车间进行加倍考核。
10.5.7对用水冲洗电机引起烧毁电机者,除正常考核外罚500元。
10.5.8因刺碱、刺料和冒槽造成电动机报废的,除正常考核外每台次扣生产车间1000元。
10.5.9.15kw以下电机烧坏每台次扣10元,15kw以上电机烧坏每kw扣1元。
10.5.10对隐瞒不报烧电动机故障一次扣罚生产车间300元。
第13篇 电力变压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一、 有人值班变电所每周对所内变压器巡视一次,无人值班变电所及室外变台每月巡视一次,并做巡视记录。
二 、电力变压器巡视内容如下:
1、变压器的油面和标管内的油色是否正常,油面位置是否合格,有无渗漏油现象。
2、变压器的油温是否超过允许温度值,温度计是否良好。
3、高低压接线端子有无过热现象。
4、瓷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碰伤和放电痕迹。
5、运行中的音响是否正常。
6、变压器室内的门、窗是否完整无缺、通风良好。
7、变压器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8、变压器吸潮硅胶颜色是否变红。
第14篇 电力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使用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可靠,有效指导现场工作人员正确维护和使用工器具,以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中电投某风电场电力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和使用管理工作。
2职责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承担其的维护管理职责,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与要求
管理内容
3.1.1电力安全工器具包括:
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照明灯具、防毒面具、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罩、绝缘升降板、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验电笔、绝缘硬(软)梯、脚扣、绝缘绳索、绝缘斗臂车、接地线等。
3.1.2 电气工具和用具包括:
手枪钻、砂轮机、切割机,电动拉铆枪、电动坡口机、电磨头、电剪刀、交直流焊机、磨光机手提电钻、冲击钻、电锤、电吹风、曲线锯、钻床、台钻、风葫芦、电动板手等。
管理要求
:各部门、班组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用具、工器具均要设立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3.2.1部门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在设备清册的管理上:各部门按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以便于查看某类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填写表格如下图: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部门
编号
生产厂家
领用
日期
存放地点
备注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部门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如下图,
序号
名称
部门
编号
检验人
检验日期
所在
班组
设备状况
备注
——检验报告:
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部门和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
3.2.2 班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设备清册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各班组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填写表格与部门填写相同。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与部门相同。
——检验报告:
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此项工作班组管理或部门统一管理都可以,无论谁管理,都要妥善保管好,保证其原始报告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或部门,应向被检验工器具的部门提供检验情况(指检验结果是否合格等)。
3.3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对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测试标准,规定了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请各部门按以下规定执行。
3.3.1 验电器: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起动电压试验
半年
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
试验时,接触电极应与试验电极相接触
2
额定电压试验
半年
在接触电极上施加额定电压并保持5min,在该时间段内指示器能正常工作且显示信号没有间断
3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1 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2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成组电压降试验
不超过5年
对25mm2,35 mm2,50 mm2,70 mm2…接地线的任意两个线夹之间分别施加13a,18a,26a,36a…电流,测量其电压降,其压降应小于或等于同长同截面绞线的压降值,或者不超过型式试验时测得压降的115%
线鼻与多股软导线压接的应立即做该试验
2
接地绝缘棒的绝缘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min)
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
10
45
1
/
35
95
1
/
63
175
1
/
110
220
1
/
220
440
1
/
330
380
/
5
500
580
/
5
3.3.3 绝缘杆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 (m)
工频耐压(kv)
1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4绝缘夹钳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 (m)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min)
10
0.4
45
1
35
0.6
95
1
63
0.7
175
1
110
1.0
220
1
220
1.8
440
1
3.3.5绝缘硬梯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1年
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2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1(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6 绝缘罩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工频耐压(kv)
时间
(min)
按gb12168方法进行试验
6—10
30
5
35
80
5
3.3.7 绝缘手套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电压
等级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min)
泄漏电流(ma)
高压
8
1
≤9
低压
2.5
1
≤2.5
3.3.8 绝缘斗臂车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1年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1(min)
5(min)
10
0.4
45
/
35
0.6
95
/
63
0.7
175
/
110
1.0
220
/
220
1.8
440
/
330
2.8
/
380
500
3.7
/
580
3.3.9 绝缘绳索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试验长度
(m)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
(min)
0.5
105
5
3.3.10安全带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种类
试验静拉力(n)
载荷时间(min)
大带
2205
5
腰带
2205
5
小带
1470
5
2
冲击试验
半年
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
用于悬挂安全带,按gb6096-85方法进行试验
3.3.11安全帽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冲击性能试验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冲击力小于4900n
按使用场合不同分批进行抽查,按gb2811(2812)-89方法进行试验
2
耐穿刺性能试验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钢锥不接触头模表面
3.3.12 脚扣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施加980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3.3.13 升降板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施加220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3.4 电气工具和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3.4.1 预防性试验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3.4.2 测量工具的绝缘 电阻
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不小于7(兆欧)
3.4.3绝缘耐电压试验
带电零件与壳体零件间加电压500v—2500v,绝缘电压试验的时间应维持1分钟。
3.5 电力安全用具和工器具使用规定
3.5.1 各部门应根据各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有关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制订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
3.5.2对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结构、特点、性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必要的考试,合格者允许使用安全工器具。未经过电力安全工器具培训的人员不允许使用。
3.5.3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操作者注意事项。
——工具检验、试验部门、时间,工具检验时限。
3.5.4 使用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3.5.5各单位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需要、工作范围配置必需的安全工器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
3.5.6 安全工器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尤其是影响人身安全的工器具,要加强使用前的检查,如在使用安全帽前必须由使用人员对外观、帽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带要对外观、锁扣牢固等情况认真检查。使用前对安全工器具关键部位的检查必须严格,做到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并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3.5.7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5.8 工具的维修必须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同时应配备必须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3.5.9 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3.5.10 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按照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要求进行试验,未按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在生产工作中使用。
3.5.11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照产品风电场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使用,超过使用寿命期限的工具禁止使用。对虽未超过使用寿命期限,但存在缺陷的安全工器具不允许使用。
4报告和记录
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档案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
第15篇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1.3.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
1.4.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1.5. 引用标准及规范:
1.5.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 30号令
1.5.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5号令
1.5.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34号文
2. 管理职责
2.1. 我公司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行、检修、调试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2.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变电站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发电厂内涉及到电力调度的生产控制系统和装置,如发电厂的输变电二次系统、自动发电控制功能、无功电压控制功能、电厂报价终端、电能量采集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控制装置等,由电力调度机构和我公司主管单位共同实施技术监督,我公司其它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可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实施技术监督。
2.3.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监督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技术
2.3. 方案负责审核,对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选用提出指导意见。
2.4. 成立由主管生产安全领导为组长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名单并报相应电力调度部门、电监会备案。
3. 技术管理
3.1.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3.2. 根据各自二次系统情况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防护方案应每年滚动修订、完善。
3.3. 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应具备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认可的有关证明。
3.4. 未完成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前应制订安全防护改造应急措施。
3.5. 在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部分应用系统及网络未按照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执行的应限期整改,若限期之内还不能完成,则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 应急管理
4.1. 制定本单位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现、应急安全隔离措施、事件上报、安全处理、事件反馈等几个方面并定期开展演练。
4.2.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核手续,存放在规定的地方,并根据演习的结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4.3. 对在电力二次系统中发生的安全技术事故和安全事件,要采取妥善措施,防止事件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在立即向东北公司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东北电监会报告,并在8 小时内提供书面报告。对隐报、缓报、谎报或未在上述时间内报告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5. 培训与评估
5.1. 每年需举办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
5.2. 在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中应严格控制风险,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参加评估的人员应将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5.3. 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监督检查专家组对本公司单位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6. 附则
6.1. 本管理办法由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6篇 电力线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矿基本建设正常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移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
3.严禁各种车辆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8. 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10.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11.电缆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
12.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13.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或电缆上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电缆,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14.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15.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机电办审批后执行。
16.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机电办审批。
17.以上规定矿属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按章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及罚款,罚款由线路运行单位开出清单向违章单位转帐或现金支付,不准拒付。
18.外单位在本矿作业时,发生损坏情况,线路运行单位向委托作业单位转帐或现金索赔或罚款,并由委托单位负责结算。
备注:
1.适用范围:本规定对高压电力线路和高压电缆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矿及矿属施工单位。
2.管辖范围:所有来自供电局变电所的35kv和10kv高压线路及电缆由机电设备办负责管理与维护,并负责矿与电业局的电费结算工作。其他电力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第17篇 电力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 为加强电力设施安全标志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我局常设电力设施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局管辖的所有输变配电设备。
3 、 本制度适用于叶县供电区内电业局管辖的电力设施标志管理,归口安全保卫部。
4、本制度归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二、一般规定
1、输、变、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必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后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运行、检修等人员不得随意拆除、挪动、变更常设设备标志及安全围栏,如设备名称编号有变化时,运行单位应按照调度部门下达的变更通知及时变更设备标志。
7、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
8、输变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9、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10、城市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1、线路跨越交通道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小于要求者,应架设限制高度的明显标志,标志应清楚、醒目。
12、输(送)电线路必须设置杆号牌和色标两种标志,同一线路标志一致,禁止同一线路有几种不同标志。
13、城市配电线路色标和杆号牌可采用一体方式标志,但在变电站出线密集地段或平行距离在10米以内均设杆号牌和色标两种标志。
14、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5、 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爬钉底层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6、输、变、配电设备标志在夜间需要醒目者,应采用萤光标志。
17、局属变电站常设安全措施设备标志由输变电运行部管理维护,输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局输变电运行部和市场营销部负责管理维护。
三、变电设备标志
1、一次设备标志
1)主变、开关、刀闸、ct、pt、避雷器、耦合电容器、补偿电容器、站用变、母线等设备标志均应具备双重名称,其中母联、旁路和分段开关、母线及母线pt避雷器还应标明电压等级。
2)一次设备(主变、开关、刀闸、母线、母线pt、避雷器、架空和电缆出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相位标志(a、b、c三相分别用黄、绿、红表示)。
3)主变相位标志标注在高压侧套管升高座上,标注方式为a、b、c红色字母,字母大小依据主变容量而定。
4)110kv开关相色标注位置,在开关防雨帽上,35kv开关相色标注在连接线下部,室内35kv及10kv开关等为硬母线连接的设备,不再标相色。
5)室外母线相色标志设置在每段母线两端水泥架构上,该标志还应用罗马数字注明该段母线编号,室内硬母线均涂相色标志,还应在适当位置标注该段母线编号。
6)开关设置在室内的架空出线的相色标志均标注在线路标志牌上,该标志牌上除有线路名称和编号外,用色块并写有a、b、c或c、b、a字样,将其固定在该出线穿墙套管外侧正下方墙上,距离地面高度为2.0m。电缆出线的相位标志用黄、绿、红塑料带缠绕方式或在每相电缆压接头下方涂刷环型相色标志。
7)成套开关柜前后均应注明设备双重名称。
8)多油开关分合指示应分别涂漆以示区别,“分”字涂绿色,“合”字涂红色。
9)刀闸上应有分合转动方向标志,分用绿色,合用红色。
10)接地体及携带型接地线的接地点应涂黄、绿相间,接地线装接部位(接触处),不应有油漆覆盖。
11) 接地刀闸操作手柄应涂黑漆,其操作垂直连杆下部涂50cm黑漆。
12)室内35kv配电装置和10kv开关柜的开关两侧均应留有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和标志。
13)主变冷却器,单元式电力电容器应有编号,编号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14)一次设备标志规格尺寸见(附表一)。
2、二次设备标志
1)控制屏、保护屏、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前后盘头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白底红字,交直流屏、远动屏、电能计量表屏还应按顺序编号,如“1直流屏”、2直流屏等。
2)控制屏面板应有与实际接线相符的模拟线,模拟线的颜色按3.4.6.5条规定画出。
3) 同一保护屏上有两路及以上保护设备时,屏前屏后应有明显的红色分界线,控制屏只在屏后画出分界线。
4) 开关控制把手试验按钮前后均应标明设备名称编号。
5)二次回路小开关、熔断器、信号继电器及压板必须同时注明编号和汉语意义,标注字体应采用微机打印。
6) 二次设备装有标签框者,应在标签框内放入打印的设备名称。
7)所有(低压)切换开关、刀闸、大电流端子均应标注名称和切换位置。
8)所有低压保险均应标注名称及额定电流。
9)控制屏上的电流表应在极限值处以红线标出。
10) 一经触动,即可能造成跳闸的继电器(出口中间继电忿、防跳继电器)的外壳上,应用红色方框标志。
11)各端子箱的名称标志应与对应设备相同,动力、照明配电室检修电源箱应标明名称。
12) 变电站设备上不准粘贴与运行无关的标语,在站内适当部位可设置安全警句。
13) 变电站大门上应有“生产重地、谢绝参观”标志(规格见附表一)。
14) 变电站应设置本站简介牌一块,名称为“**变电站简介”内容为本站设备概况(主支投运时间、主变容量、接线方式等黄色铜板制作)。
15)主控室、高压室、站用变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载波室、电缆支层及会议室、资料室、值班室等注明室名,高压室、所用变室、电容器室还应注明电压等级。
16) 蓄电池组应设有“严禁烟火”标志牌,蓄电池应用红色阿拉伯数字编号。
17)落地布置式站用变、电抗器、消弧线圈等设备应设固定围栏,围栏高度应符合《安规》规定,并在入口处设置“止步!高压危险”及“设备名称编号”标志牌各一块。
18) 变电站内架构爬钉、爬梯,主变等设备爬梯以及建筑物通向电气设备的爬梯上应设置“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19)主控室控制屏前应设置红色警戒线,距屏80cm(线宽4cm)。
20) 站内灭火器箱、消防水龙头、消防砂箱一律为红色。
3、 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板制作
1)每个变电站都应设置一块与一次设备实际接线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板(以下简称图板)。图板上设备状态应与实际设备运行方式经常保持一致。
2)图板应放置在主控室内,位置要合理,既方便运行人员模拟操作,又不影响主控室整体布局的美观性。
3)图板大小应根据本站设备情况,并考虑远景规划,结合主控室建筑结构合理确定,其长宽比例一般应在l:0.6-0.7左右。
4) 图板采用方块攘嵌式,底色为灰色。
5) 图板中应标出如下内容:
(1)图板顶部标出“**变电站一次系统模拟图”字样。
(2)一次设备各元件的接线方式、名称和编号。
(3)与本站地线组数、号码相符的地线编号牌,放置在图板底部。模拟地线及其放置处均应有编号。
6)对图中主要元件的制作要求
(1)图板中各设备元件图形应符合部颁统一规定。
(2)图板布局美观合理,疏密有致,主变压器一般应在图板的中央位置。
7)主变
(1)主变要标明编号接线组别,中性点接地刀闸及各侧避雷器。
(2)无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档位指示(指针式、有档位电压值),档位数字底色与相应电压等级一致,电压值用白色。
8)开关
(1)开关分合指示灯显示,合红灯亮,分绿灯亮。
(2)开关还应有防误操作牌,开关合闸后,图板上显示红牌,分闸后显示绿牌,防误操作牌正反两面均应刻有开关编号。
9) 母线
(1)母线应按电压等级分别采用下列颜色,110kv朱红色,35kv黄色,10kv绛红色,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黑色。
(2)与该母线电压等级相同的设备连线的颜色应与母线相同。
(3)各段母线应在端部标注其电压等级及编号。
10)刀闸
(1)刀闸在断开位置不应盖住其编号。
(2)pt站用变装有高压保险者,其高压保险应能断开或取下,采用断开方式不应与刀闸相混淆,采用取下方式应在图板下部设有其存放位置,并标注其名称。
(3)各间隔应有名称(包括站用变、母线pt、避雷器等)。
11)图板中设备名称编号统一用黑色。
12) 图板中接地部分(包括接地刀闸)用黑色表示。
13) 接地线标志一般采用插入式,图板上应预留插孔,特殊部位可采用夹子。
14)远景预留部分可一次制成,但名称编号不应标出。
15)如一次系统设备变化,图板应随之改变,如因某些原因不能立即作相应改变,应在一个月内使图板与一次相符。
四、设备外部颜色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防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物质部门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五、输电线路标志
1 、杆号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毫米。
4)牌底及字体颜色(烤漆)。35kv—110kv为红字。
5) 杆、塔号牌挂放位置:原则方向由送电侧至受电侧,双杆位于右杆。
6)110kv杆、塔号牌挂放位置
(1)单杆和双杆均悬挂在距地面12米处。
(2)三联杆应挂于中间杆距地面12米处。
(3)糖葫芦杆型挂在距地面10米处。
(4)单回铁塔从地面数起向上第9米处中间。双回塔从地面向上数第9米各自线路下方内侧。
7)35kv杆、塔号牌挂放位置。
(1)单杆和双杆均悬挂在距地面8米处。
(2)三联杆应挂于中间杆距地面8米处。
(3)糖葫芦杆型挂在距地面6米处。
(4)单回铁塔从地面数起向上第9米处中间。双回塔从地面向上数第9米各自线路下方内侧。
7)线路色标
(1)邻近平行线路(100米以内)、交叉线路(两侧2基)应有明显的色标。
(2)同杆(塔)架设的线路,在最底层横担下装设双重编号牌,标明线路名称和左线、右线(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左边为左线,右边为右线)。
(3)由电厂或变电站出线密集地段,平行距离在10米以内的杆塔横担下装设标明线路名称的标示牌。
8)相色牌的有关规定
(1)相色牌的尺寸:长×宽为120×120中间为园型直径100。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其厚度为1毫米。
(3)中间相色面凸出0.3毫米(红、绿、黄)。
(4)牌底为白色,相色为红、绿、黄烤漆。
9) 相色牌安装位置:对35、500kv线路应按实际运行相序安装在悬挂导线的横担的相应位置,一般在送电侧。
10)其他线路标志牌
(1)其他线路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其规格按省局统一加工500×700格式。
(3)安装位置,应按标志牌的内容,根据保护条例中有关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要醒目。
(4)城市及居民区线路杆塔爬梯(钉)底层对地距离小于2.5米的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六、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
1 杆号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厚度为1mm。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mm。
4)颜色:字体;边框为铝板本色,牌面颜色与线路规定色标相同。
5) 尺寸:10kv,长320mm×宽200mm,边框10mm。35kv,长400mm×宽300mm,边框10mm。
6) 悬挂位置和高度
(1)10kv电杆,离地平面3m处,面向道路侧。
(2)附设有开关的电杆,杆号牌挂在设备名称牌的下方:有副杆的,挂在电源侧主杆
(3)附设有变电架的挂在高压主杆上。
(4)同杆架设双回线路上下层排列的,杆号牌按线路上下层悬挂;分左右线排列的号牌顺线路左右悬挂。下设双重编号牌,标明线路名称和上线、下线、左线、右线(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左边为左线,右边为右线)。
7)其它:两电杆相距不足15米的(支撑开关的电杆),以电源侧为主杆,负荷侧为副杆,副杆和主杆按照“××”、“副××”编号。
2、 变压器名称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材料:采用铝合金板,厚度为1mm。
3)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mm。
4)颜色:字体、边框为铝板本色,牌面颜色为红色。
5)尺寸:长300mm×宽250mm,边框10mm。
6) 悬挂位置
(1)变电架副杆离地平面3m处,面向道路侧。
(2)箱式变悬挂在面向道路侧的主门上沿。
(3)室内变悬挂在面向巡视道路对应变压器的遮栏上方。
3、柱上开关名称牌。
1) 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 字体:采用印刷体,字面凸出0.3mm。
3) 颜色:字体、边框为铝板本色,版面颜色为红色。
4)尺寸:长300mm×宽250mm,边框10mm。
5) 悬挂位置:开关构架主杆离地平面3.5m处,面向道路侧。
4、 警告牌
1)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县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5、 其它标志牌
1) 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 加工式样按省局规定。
3) 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6、输、配线路非同杆、平行、交叉线路不加色标。
附表一
变电设备标志规格
设备名称
标志牌尽寸
字体
材料
主变
400*5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开关、ct、pt、避雷器、电容器、控制箱、端子箱等
220*32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室内配电装置
80*15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控制、保护、交直流、电策、运行等盘柜
65*80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室外刀闸
60*25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室内地刀
60*250
红字
(印刷体)
铝、不锈钢
第18篇 电力冷库机房安全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电工设备班职责
1、严格遵守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的使用与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良好状态;
3、及时巡查排除事故隐患,及时检查办公场所、车间、宿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进行应急发电机启动实验一次,确保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5、配合锅炉工、污水处理工搞好锅炉、污水处理站的设备更换与维修;
6、坚持夜间值班,坚守岗位,及时处理情况,值班时接到修理单或报修电话后,需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排除故障;
7、制定所管设备的年、季度检修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并填好记录,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电房的安全管理,促进公司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促使配电房的管理人员操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配电房管理制度。电工班人员为配电房安全责任人。
2、电工班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3、电工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班制度。
4、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5、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6、要执行定期对安全用具的安全试验制度,实行用具专柜存放,使用前仔细检查是否在合格期内,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7、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慎防小动物窜入配电室而发生意外。
8、严格执行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10、值班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的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12、做好对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禁止让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13、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配电设备的倒阀操作时油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阀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第三章 冷库机房管理制度
冷库机房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三个“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要以高度责任感进行认真的操作、维护、保养、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第一条 维护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
1、四要:要确保安全运行;要保证冷库温度;要充分发挥制冷
设备的制冷效率;要努力降低水、电、油、制冷剂的消耗。
2、四勤:勤看仪表;勤检查机器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了解冷库各种情况。
3、四及时:及时放油;及时除霜;及时放空气;及时清除冷凝器水垢。
第二条 维护人员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交待在岗机器运转、库温等情况;
2、交待机器设备运行中的故障、隐患及注意事项;
3、交待有关的各种记录;
4、交待各种工具及各种消防器材的情况;
5、交待机器设备、库房内外四周的卫生情况
6、一接:“五交”清楚后接班,如有问题且能当班处理的,两班协助处理完毕,在班里接班手续。如不能处理,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处理。
第三条 维护人员在岗时严禁擅离岗位。如有必要需请示领导处理,必须保证打冷期间有人在岗。
第四条 维护人员在未制冷时,定期、定时检查机器各个阀门,螺丝是否有松动,如有应及时修理并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条 维护人员必须做好各冷库的温度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处理维修记录。
第六条 维护人员应注意机房卫生,勤清理机器设备,做到机房内部干净整洁。
第七条 严禁在机房内部吸烟。
第四章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五章 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六章 设备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力度,提高设备完好率,能够保证生产正常、有序地运行,现对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等提出以下奖罚制度:
1、技术人员应及时更新、整理冷库机房、电力设施的《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备品备件台帐》、《设备润滑表》、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如部门内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5元,连续3个月未发现问题奖励责任人20元;部门外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10元。如果部门内部检查小组连续3个月未查出的问题,而外部检查时却发现,每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罚相应检查小组成员每人20 元。
2、值班期间,严禁擅离岗位,如因擅离岗位影响生产的,扣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3、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致使设备损坏的,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4、每天至少巡检设备一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当日未巡检的,或当日巡检后出现故障的,或只签字不认真巡检的,每发现一次扣10元;对替他人签字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20元,只巡检不签字的视为未巡检。巡检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和汇报,每发现一次扣50元,不按规定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5、由于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出现故障需要抢修,无论职责如何必须遵循“首闻必办”的原则,在故障未排除前不得擅自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如果因此出现冷库原料、或者成品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损失价值的5%以上扣罚责任人。
第七章 本制度解释权归广西凉亭食品有限公司。
第19篇 电力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和使用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可靠,有效指导现场工作人员正确维护和使用工器具,以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办法适用于中电投某风电场电力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管理和使用管理工作。
2 职责
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承担其的维护管理职责,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管理内容
3.1.1 电力安全工器具包括:
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照明灯具、防毒面具、绝缘杆、绝缘夹钳、绝缘罩、绝缘升降板、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验电笔、绝缘硬(软)梯、脚扣、绝缘绳索、绝缘斗臂车、接地线等。
3.1.2 电气工具和用具包括:
手枪钻、砂轮机、切割机,电动拉铆枪、电动坡口机、电磨头、电剪刀、交直流焊机、磨光机手提电钻、冲击钻、电锤、电吹风、曲线锯、钻床、台钻、风葫芦、电动板手等。
管理要求
:各部门、班组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用具、工器具均要设立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3.2.1 部门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在设备清册的管理上:各部门按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以便于查看某类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填写表格如下图: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部门 编号 | 生产厂家 | 领用 日期 | 存放地点 | 备注 |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部门下表格式填写,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如下图,
序号 | 名称 | 部门 编号 | 检验人 | 检验日期 | 所在 班组 | 设备状况 | 备注 |
——检验报告:
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部门和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
3.2.2 班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的管理
——设备清册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各班组按工器具类别的顺序进行填写,填写表格与部门填写相同。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的管理:各班组在填写过程中,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建议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检查,防止漏检等)。填写格式与部门相同。
——检验报告:
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对所检验的安全用具和工器具,均要出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此项工作班组管理或部门统一管理都可以,无论谁管理,都要妥善保管好,保证其原始报告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安全用具和工器具进行检验的班组或部门,应向被检验工器具的部门提供检验情况(指检验结果是否合格等)。
3.3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对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测试标准,规定了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请各部门按以下规定执行。
3.3.1 验电器: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起动电压试验 | 半年 | 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 | 试验时,接触电极应与试验电极相接触 | |||
2 | 额定电压试验 | 半年 | 在接触电极上施加额定电压并保持5min,在该时间段内指示器能正常工作且显示信号没有间断 | ||||
3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试验长度(m) | 工频耐压(kv) | ||
1 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3.3.2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成组电压降试验 | 不超过5年 | 对25mm2,35 mm2,50 mm2,70 mm2…接地线的任意两个线夹之间分别施加13a,18a,26a,36a…电流,测量其电压降,其压降应小于或等于同长同截面绞线的压降值,或者不超过型式试验时测得压降的115% | 线鼻与多股软导线压接的应立即做该试验 | |||
2 | 接地绝缘棒的绝缘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工频耐压(kv) | 持续时间(min) | 试验电压加在护环与紧固头之间 | |
10 | 45 | 1 | / | ||||
35 | 95 | 1 | / | ||||
63 | 175 | 1 | / | ||||
110 | 220 | 1 | / | ||||
220 | 440 | 1 | / | ||||
330 | 380 | / | 5 | ||||
500 | 580 | / | 5 |
3.3.3 绝缘杆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试验长度 (m) | 工频耐压(kv) | ||
1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上一页12下一页3.3.4 绝缘夹钳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试验长度 (m) | 工频耐压(kv) | 持续时间(min) | |
10 | 0.4 | 45 | 1 | ||||
35 | 0.6 | 95 | 1 | ||||
63 | 0.7 | 175 | 1 | ||||
110 | 1.0 | 220 | 1 | ||||
220 | 1.8 | 440 | 1 |
3.3.5 绝缘硬梯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静负荷试验 | 1年 | 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 ||||
2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试验长度(m) | 工频耐压(kv) | ||
1(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3.3.6 绝缘罩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工频耐压(kv) | 时间 (min) | 按gb12168方法进行试验 |
6—10 | 30 | 5 | ||||
35 | 80 | 5 |
3.3.7 绝缘手套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半年 | 电压 等级 | 工频耐压(kv) | 持续时间(min) | 泄漏电流(ma) | |
高压 | 8 | 1 | ≤9 | ||||
低压 | 2.5 | 1 | ≤2.5 |
3.3.8 绝缘斗臂车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1年 | 额定电压(kv) | 试验长度(m) | 工频耐压(kv) | ||
1(min) | 5(min) | ||||||
10 | 0.4 | 45 | / | ||||
35 | 0.6 | 95 | / | ||||
63 | 0.7 | 175 | / | ||||
110 | 1.0 | 220 | / | ||||
220 | 1.8 | 440 | / | ||||
330 | 2.8 | / | 380 | ||||
500 | 3.7 | / | 580 |
3.3.9 绝缘绳索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工频耐压试验 | 半年 | 试验长度 (m) | 工频耐压(kv) | 持续时间 (min) | |
0.5 | 105 | 5 |
3.3.10 安全带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
1 | 静负荷试验 | 半年 | 种类 | 试验静拉力(n) | 载荷时间(min) | |
大带 | 2205 | 5 | ||||
腰带 | 2205 | 5 | ||||
小带 | 1470 | 5 | ||||
2 | 冲击试验 | 半年 | 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 | 用于悬挂安全带,按gb6096-85方法进行试验 |
3.3.11 安全帽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1 | 冲击性能试验 |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 冲击力小于4900n | 按使用场合不同分批进行抽查,按gb2811(2812)-89方法进行试验 |
2 | 耐穿刺性能试验 | 制造之日起2年,以后1年 | 钢锥不接触头模表面 |
3.3.12 脚扣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1 | 静负荷试验 | 半年 | 施加980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
3.3.13 升降板
序号 | 项目 | 周期 | 要求 | 说明 |
1 | 静负荷试验 | 半年 | 施加220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
3.4 电气工具和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3.4.1 预防性试验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3.4.2 测量工具的绝缘 电阻
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不小于7(兆欧)
3.4.3 绝缘耐电压试验
带电零件与壳体零件间加电压500v—2500v,绝缘电压试验的时间应维持1分钟。
3.5 电力安全用具和工器具使用规定
3.5.1 各部门应根据各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有关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制订相应的安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
3.5.2 对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结构、特点、性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必要的考试,合格者允许使用安全工器具。未经过电力安全工器具培训的人员不允许使用。
3.5.3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操作者注意事项。
——工具检验、试验部门、时间,工具检验时限。
3.5.4 使用单位(部门)必须建立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3.5.5 各单位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需要、工作范围配置必需的安全工器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保管)。
3.5.6 安全工器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尤其是影响人身安全的工器具,要加强使用前的检查,如在使用安全帽前必须由使用人员对外观、帽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带要对外观、锁扣牢固等情况认真检查。使用前对安全工器具关键部位的检查必须严格,做到超前控制,防患于未然,并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3.5.7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5.8 工具的维修必须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同时应配备必须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3.5.9 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3.5.10 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按照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要求进行试验,未按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在生产工作中使用。
3.5.11 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照产品风电场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使用,超过使用寿命期限的工具禁止使用。对虽未超过使用寿命期限,但存在缺陷的安全工器具不允许使用。
4 报告和记录
安全用具、工器具的档案
安全用具、工器具检验登记
第20篇 电力电缆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一、配电室中电缆沟及沟中电缆每周巡视一次,室外电缆每季度巡视一次。
二、电力电缆巡视内容:
1、沟道的盖板是否完整无缺。
2、沟道及隧道内的电缆支架是否牢固,有无锈蚀现象。
3、沟道及隧道中是否有积水和杂物。
4、电缆沟内有无渗漏水现象。
5、电缆终头的绝缘套管是否完整、清洁、有无闪络放电现象,有无鸟巢。
6、引线与接线端子的接触是否良好,有无发热现象。
7、终端头是否漏油、铅色及铅封处有无龟裂现象。
8、芯线或引线的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规格。
9、接地线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及断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