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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电仪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瓦斯断电仪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电仪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安全管理
1 电气运行安全
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水电生字[1977]第113号)。
1.2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1.3 电气作业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4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1.5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与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1.6 电气设备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1.7 变、配电所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现场运行规程,并在其规程中明确规定值班人员的职责。
1.8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安全距离。
1.9 根据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2 电气检修安全
2.1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非电工和无证者不得从事电气检修工作,电气检修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2.2 一般情况下,不应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醒目标示牌,工作未结束,严禁任何人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2.3 因生产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带电作业规定办理。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对带电作业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4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合适的熔丝,不准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2.9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审批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3 接用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3.1 严禁乱接、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急需架设、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前,使用部门应填写“临蛙线路审批表”,报送动力科,经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予以批准,并应明确使用期限后方可派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架设、安装。
3.2 电工在安装临时线路前,必须查全“临时线路审批表”,方可进行架设、安装,否则有权拒绝。
3.3 临时性用电时,不论每台电器设备本身有无控制开关,均应在靠近该设备的墙上或柱上,加装控制开关及保障熔丝,其防护罩应完整无缺,在室外应有防水保护,开关不得放在地上,并禁止将动力线直接接在电源干线上。
3.4 接用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为一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三个月),超过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经批准安装使用不满一个月的临时线,在使用期满,需继续使用,必须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手续,报动力科批准,但前后时间相加不得超过一个月。
4 使用移动电具的安全规定
4.1 移动电具必须有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操作时应二人以上进行,一个操作,一人监护。
4.2 使用的移动电具应具有双“回”字标记。
4.3 工作前要检查开关、导线的绝缘是否良好,导线不应置于高温或热的物件上,并要防止重物及尖锐物质损伤导线。
4.4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5 在潮湿或含酸类物质的场所宜戴绝缘手套,应穿胶鞋或用绝缘垫板等措施。使用中发现外壳有漏电或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修好后方能继续使用。
4.6 工作完毕或停止工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二、仪表安全管理
(一)、仪表设备的使用
1使用部门保证仪表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仪表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仪表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对使用仪表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 ,必要时应进行培训。
(二)、仪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1使用部门应配合仪表车间对仪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2仪表车间应对所有仪表设备建立台帐,包括①名称②设备类型③购进日期④使用期限⑤现存位置⑥检定期限⑦目前状况。
(三)、仪表设备的失效处理
1仪表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仪表车间申报送检。
2已经受损计量器具测得的数据视其重要程度,由质检处负责安排重新检定。
3仪表设备的报废。仪表设备报废经质检处确认,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2篇 瓦斯断电仪安全管理制度
一.监测工岗位责任制
1、热爱本矿工作,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文件,当好煤矿安全监测工。
2、负责全矿监测设备的安装、搬迁、拆除、维护工作。
3、监测设备的安设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施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每天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巡查,并做好到定期调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监测设备的精度。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加强通风安全及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修理工岗位责任制
1. 遵守上下班时间,坚守岗位;
2. 按《规程》要求做好各种仪器的台帐,送检及测试调校记录;
3. 仪器应定期标校,确保仪器完好、准确;
4. 仪器配件丢失或损坏要及时登记、修理;
5. 班中严禁在室内进行娱乐活动或干私活。
三.监测维修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 严格按照有关领导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检修,检修后监测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应达到要求,每台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
2. 甲烷传感器下井使用前必须登记,说明使用地点,安装日期、仪器注明、检修内容、损坏程度,并建立档案;
3. 甲烷传感器使用前,按规定对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
4. 交付安装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
5. 检修甲烷传感器时不得擅自改变电路参数;
6. 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调试好的甲烷传感器,设备零部件做到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7. 负责检修室卫生工作。
五、监测技术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技术要求及技术措施;
2. 协助区分管领导搞好安全监测管理工作;
3. 按矿下发的每月短产计划,及时调整甲烷传感器安装的措施编制,贯彻落实;
4. 定期组织监测人员技术交流,不断改进和完善监测管理工作,搞好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
5. 对正常使用的采掘工作面传感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传感器的位置,电缆吊挂,检查牌板,设备完好,仪器的精度报警,断电功能。
6. 在井下现场工作中牢记“四个相互”、“三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