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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电、气焊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电气焊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电、气焊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电、气焊作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安全作业的责任心,建立和健全操作规程。
2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3严格对电气焊设备的管理,不准非电气焊作业人员进行电、气焊操作。
4焊割前应经本单位消防或保卫、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后方可作业。
5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堆垛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对正在生产易燃易爆产品设备装置、容器和周边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消防作业点周围和上、下方的可燃物,在不能清除时,应采取喷水、盖石棉板等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
6风天焊割时,要设置风档。
7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或者化学危险物品、容器和设备在处于危险状态时,不得进行焊割,必须经过蒸气洗通风和气体分析后,验证确无爆炸危险时才能进行,如焊割输送管道时,应将与之相连管线拆卸隔离方可作业。
8严禁在有可然蒸气气体或者粉尘的爆炸危险性场所焊割在简易建筑和易燃、可然物质储存加工等有火灾危险性场所,一般不得进行焊割,必要时,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并采取严密措施后方可操作。
9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导线残破时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电焊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不能利用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体作为电、焊接地油脂或沾油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
10焊接工点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隐患,特别是焊割与可燃材料直接接触的金属构件在作业结束后,必须专人看守一段时间,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方可离开。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在重点部位进行焊割作业时,应有专人在现场监护。
第2篇 电气焊割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电、气焊作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安全作业的责任心,建立和健全操作规程。
2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3. 严格对电气焊设备的管理,不准非电气焊作业人员进行电、气焊操作。
4焊割前应经本单位消防或保卫、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后方可作业。
5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堆垛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对正在生产易燃易爆产品设备装置、容器和周边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消防作业点周围和上、下方的可燃物,在不能清除时,应采取喷水、盖石棉板等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
6风天焊割时,要设置风档。
7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或者化学危险物品、容器和设备在处于危险状态时,不得进行焊割,必须经过蒸气洗通风和气体分析后,验证确无爆炸危险时才能进行,如焊割输送管道时,应将与之相连管线拆卸隔离方可作业。
8严禁在有可然蒸气气体或者粉尘的爆炸危险性场所焊割在简易建筑和易燃、可然物质储存加工等有火灾危险性场所,一般不得进行焊割,必要时,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并采取严密措施后方可操作。
9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导线残破时应及时更换或修理,电焊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不能利用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体作为电、焊接地油脂或沾油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
10焊接工点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隐患,特别是焊割与可燃材料直接接触的金属构件在作业结束后,必须专人看守一段时间,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方可离开。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在重点部位进行焊割作业时,应有专人在现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