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火灾报警系统管理制度规定
甲醇公司火灾报警系统由公司仪表车间归口管理,仪表工负责日常巡检及维护。
1、仪表人员应将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列入正常设备巡检的内容,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维修。
2、各级运行人员应掌握火灾报警装置的正确使用方法,应定期组织火灾报警装置的学习培训活动,运行人员均应了解装置的各类报警信息。
3、 甲醇装置区内应定期对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4、 火灾报警装置出现重大缺陷,维护人员应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或更换的建议。
5、 运行人员不得随意解除火灾报警装置。
6、 当火灾报警装置启动后,运行人员应迅速赶往报警地点,查看灾情,参加或组织火灾抢险活动。
7、 监控人员应将火灾报警装置的信息做为监视内容之一。
第2篇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1. 凡装有自动火灾报警控制柜的岗位,不得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停止火灾报警控制柜的运行。
2. 有自动火灾报警控制柜的值班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能够依照“操作提示”指令,进行操作、运行火灾报警设备。
3.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火灾报警系统。接到报警信号,应保持冷静,看清报警区域后,能根据“区域对照表”直接找到事故地点。核实无误,立即汇报值长并报警(厂消防队:2119),同时采取紧急扑救措施。
4. 接到误报警和鼓掌信号后,应及时通知“亚能”公司维修消缺。
第3篇 火灾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甲醇公司火灾报警系统由公司仪表车间归口管理,仪表工负责日常巡检及维护。
1、仪表人员应将火灾报警系统的检查列入正常设备巡检的内容,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维修。
2、各级运行人员应掌握火灾报警装置的正确使用方法,应定期组织火灾报警装置的学习培训活动,运行人员均应了解装置的各类报警信息。
3、 甲醇装置区内应定期对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4、 火灾报警装置出现重大缺陷,维护人员应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或更换的建议。
5、 运行人员不得随意解除火灾报警装置。
6、 当火灾报警装置启动后,运行人员应迅速赶往报警地点,查看灾情,参加或组织火灾抢险活动。
7、 监控人员应将火灾报警装置的信息做为监视内容之一。
第4篇 某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1.凡装有自动火灾报警控制柜的岗位,不得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停止火灾报警控制柜的运行。
2.有自动火灾报警控制柜的值班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能够依照“操作提示”指令,进行操作、运行火灾报警设备。
3.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火灾报警系统。接到报警信号,应保持冷静,看清报警区域后,能根据“区域对照表”直接找到事故地点。核实无误,立即汇报值长并报警(厂消防队:2119),同时采取紧急扑救措施。
4.接到误报警和鼓掌信号后,应及时通知“亚能”公司维修消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