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 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 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 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 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 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