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办法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二、电梯机房活板门钥匙、井道检修门钥匙、电源开关钥匙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
三、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转借与他人。
四、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制度。
五、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物业安全部,并放回原处。
六、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检验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开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能领用。
七、需要配制备用机房、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八、各备用钥匙应由物业安全部部专人妥善保管。
九、当单位钥匙管理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十、当合同到期变更维保单位时,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十一、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发放、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十二、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 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
第2篇 电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二、电梯机房活板门钥匙、井道检修门钥匙、电源开关钥匙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
三、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转借与他人。
四、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制度。
五、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物业安全部,并放回原处。
六、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检验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开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能领用。
七、需要配制备用机房、电源开锁及外开机械锁钥匙时必须报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八、各备用钥匙应由物业安全部部专人妥善保管。
九、当单位钥匙管理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十、当合同到期变更维保单位时,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十一、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发放、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十二、上述电梯钥匙必须严格掌管,不得随意乱放 若钥匙丢失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钥匙丢失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