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限量进场。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设专用仓库派专人管理,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不得超量储存。
5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建筑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在发货时,必须建立明细台帐。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施工现场中运输时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