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某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2篇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制度办法
第1篇 某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制度
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大厅内的微机管理,确保政务大厅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特别是上班时间不准玩电脑,头戴耳机听音乐,播放电影、电视等视频类文件。
二、发现计算机病毒时,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新病毒,要及时通知信息中心。
三、凡连接电子政务网络的所有电脑,必须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时进行杀毒。
四、不得把与办公无关的软件输入计算机,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u盘和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u盘和光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文件。
五、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计算机和相关设备,例如打印机、复印机等。
六、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所需保密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七、各窗口计算机必须保证登录到山西运政管理系统上,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八、下班后必须切断计算机电源。
九、如不按规定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操作者和窗口负责人的责任。
第2篇 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政务大厅计算机管理,保证大厅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使用管理
1、 实行计算机专机专用,每一台计算机确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责任人。
2、 计算机使用管理责任人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格按分配的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或以他人名义进行操作。
3、 计算机密码需经常更换,且不能过于简单,以防被盗。
4、 审批事项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具体业务数据输入大厅管理系统,保证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5、 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计算机系统。下班后必须关闭计算机电源。
6、 不得擅自删除或修改系统文件,不得拆卸、更换、带走硬件设备。
7、 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u盘和移动硬盘等;严禁将光盘、软盘、u盘等磁盘在未经杀毒的情况下直接在电脑上操作。
8、 严禁带电插拔除usb接口以外的电缆和信息线等,严禁带电移动计算机设备。
9、 严禁用湿布擦拭设备,防止因液体流入而导致的触电和设备故障。
二、计算机网络管理
1、驻厅窗口确因业务需要接入互联网的,必须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通。如需增减信息点、改变ip地址、网段设置等,须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网管员负责更改,严禁擅自更改计算机ip地址。
2、严禁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严禁复制、制造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3、严禁利用任何手段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严禁从事危害其他系统网络安全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严禁安装、运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
5、严禁浏览或注册到任何不良网站。
三、计算机安全与保密管理
1、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查杀及升级工作;任何操作人员从外单位取得或者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下载程序、数据时,应进行病毒检测。
2、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对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3、在局域网上的计算机,严禁联入internet互联网,确保专机专用。
4、严禁把本工作窗口专用的软盘、移动硬盘等载体随意外借,不得为无关人员拷贝软件。
5、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和运行管理
1、计算机终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人进行。各窗口尽责做好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
2、大厅主任不定期地对大厅计算机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消除计算机安全隐患,保证大厅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3、各工作窗口在计算机运行发生故障时,应初步判断、判别问题的性质和原因,不能自行解决的报大厅主任处理,并做好维护记录。
4、严重故障时,由大厅主任请专业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并做好维护记录。
5、各计算机使用人协助大厅主任做好大厅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