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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2

爆破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行业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以及《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强化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规范施工现场对爆破器材的使用、实行六合一查对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主题是:十不准、七严禁、六杜绝、五坚持、四禁止、特别条款、罚款、以资鼓励。

一、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化纤衣服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带入禁区内。

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

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警告,二次罚款20-50元,三次清除施工队伍,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二、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有闲杂无关人员。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罚款100-200元,三次清除施工队伍,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公司或停止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公司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3、严格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涉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提高涉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4、严格执行公司传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不徇私舞弊,对违章操作行为人决不手软、当机立断,强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凡涉爆作业安全员没有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自己,没有搞好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根据现场发生事故的大小追究其责任,小事故损失1000元以下的罚款现场施工安全员50元,大事故在5000-10000元以上的,罚款100-300元,并清除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员资格。

凡是经公司许可进入施工现场爆破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胸牌标志,必须以《爆破安全规程》严格爆破员员、瓦斯检查员、库管员,执行实施细则“六杜绝”。

1、杜绝对爆破器材入库、领退发放、交接、登记、累计签字模糊账。

2、杜绝对无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人员以及不认识的非施工人员发放和看管爆破器材。

3、杜绝炸药、雷管混装、混库管以及其他闲杂物资混入库。

4、杜绝保管人员、押运员身带火种、以及不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押运爆炸物品或进入库房。

5、杜绝酒后运爆炸物品,库管员酗酒值班。

6、杜绝爆炸物品库房,间断无人值班看守或交给无关人员代管代守。

凡爆炸物品押运员、库管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停止上班,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上报服务站或公安部门,并取消资格证。

五、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竖立“五个坚持”。

1、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树立“安全求发展、安全促效益”的理念。

3、坚持维护正确对待安检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煤矿安全规程》、各作业点的《作业规程》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

4、坚持把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第一关,争取工程完工无事故发生。

5、坚持不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执行安检人员现场处罚和整改措施。

凡属公司工程现场负责的施工负责人员,没有坚持以上行为之规定者,在施工过程期间造成5000-10000元损失者,处现场施工负责人200元罚款,造成0000-50000元以上损失者,处施工队(组)1000-10000元以上罚款,并扣除年终安全奖。

六、施工现场爆破器材管理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爆破器材,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管理实施细则“四个禁止”。

1、禁止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发放爆破器材。

2、禁止施工单位和个人在现场使用的爆破器材期间转让、转借、出借、抵押、赠送、乱藏或非法买卖爆炸物品。

3、禁止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将剩余爆炸物品不归库管,私藏私储存或造成丢失。

4、禁止施工单位将在工地上的爆破器材交给无安全作业人员及无关人员看管或搬运和领退。

凡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如在施工现场丢失炸药壹包(条)或雷管壹发罚款200-500元,经有关部门确认属丢失并追收回库后,并奖励200-1000元给拾者上交者。

七、特别条款

1、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配合安检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多次违章作业人员坚决清除出施工队伍,消除隐患。

2、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公司指派的安全监督员在检查安全工作期间受法律保护,严禁违章肇事人员围攻打骂安检人员或阻扰检查工作,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责任。

3、安检人员在现场执行安全检查时,执行教育为主,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上报并追查责任的原则。

4、安检人员对违章罚款,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三人为证的处理方法,以加强安全教育为主,罚款促进安全教育原则。

5、罚款潼加盖出就必须要违章人员签字认可,上交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同,施工队财务处理。在工程业主方结账或工程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6、如果违章肇事者拒绝签字或无理取闹,安检人员立即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处理,否则停工整改,造成停工损失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7、在工程施工期间安全工作要认真抓好,从工程开始施工到竣工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公司将给予奖励给安全管理有功之臣,以资鼓励。

爆破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行业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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