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报告制度15
工程管理部报告制度(十五)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值班运行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 ,适用于工程管理部运行维修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报告制度
1下列情况报告主管:
1.1和外班组联系;
1.2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1.3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4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1.5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1.6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1.7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总主管:
2.1和外部门联系;
2.2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3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2.4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2.6系统故障及检修;
2.7领用工具、备件、材料;
2.8员工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3.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3.1外协联系;
3.2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3.4影响办公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5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3.6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更换;
3.7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3.8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3.9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结构调整;
3.10主管病、事假、补休、换班
记录
《故障登记表》
《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