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工程审批管理制度
1、地面三、四等控制网改造,地形图航测,都必须编制设计。设计完成后经集团公司审查后,报上级机关审批。
2、地面小三角网,一、二级导线,地形图补测,井下主要贯通工程(两井间贯通,井筒贯通及导线长在1500米以上,贯距在300米以上的岩石巷道贯通),岩移观测站等测量工程,由各单位按要求编制设计,经矿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3、井下导线长在1500米以下,贯距不足300米的岩石巷道贯通,测量的设计,由各矿审批,报集团公司备案。
4、涉及“三下”开采的地表变形预计,煤柱留设等的设计,经各矿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5、各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及时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