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xxxxxxx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三、名词定义
承包商: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专业技术服务:本制度中规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机械、仪电、电力行业、网络工程、化学品运输等。
四、相关文件
4.1工程发包与验收作业程序
4.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五、程序步骤
5.1 职责:
1)安全部负责承包商安全资质审核,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开工前的检核,日常作业的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承包商的安全评估。
2)总务课负责对承包商进出厂进行管控;
3)采购部负责负责承包商的安全资质收集,合同签定,日常协调;
4)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对于在关键装置、重要部位区域施工的承包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5.2 资质审核
5.2.1 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需要经过安环部的严格审核。
5.2.2 安全资格审核的材料有:
1)验证承包商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验证承包商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审核承包商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4)审核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5)审核承包商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6)审核承包商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
采购部在签订合同前需收集以上资质,交由安环部审核,安环部依据审核结果填写《资质审核记录表》,凡不具备以上条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5.3 承包商的选择标准:
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需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
2)施工内容必须在承包商资质的许可范围内。
5.4 安全协议书:
采购部和承包商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3)承包商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承包商要制定确保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公司审核。
5)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所付的责任。
6)存在分包的承包商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5.5 人员安全教育:
5.5.1 凡进入我公司的承包商员工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