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经营场所、仓库设施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证公司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安全经营,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3、范围:使用于公司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
4、职责:配送中心、综合办公室
5、内容:
5.1 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5.1.1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登记表》。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5.1.2公司员工须从公司大门出入,大门放行时间: 18:00-18:30,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大门的时间)。
5.1.3公司各种车辆出入均需门卫登记放行,每月底将登记记录本交办公室存档。
5.1.4供货企业来公司交货时,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相关人员接洽,并做好登记记录,记录留存5年。
5.1.5快递公司或邮局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保安代收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1.6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5.1.7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5.1.8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一)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二)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三)拒绝登记者。
(四)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五)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5.1.9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公司没安排上班,大门必需落锁。
5.1.10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出公司时,保安应严格检
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或代理人在放行条上注明
并签字,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
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5.1.11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均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出入厂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5.2仓库安全管理
5.2.1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2.2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5.2.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5.2.4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5.2.5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5.2.6组建专职、义务安全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5.2.7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5.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5.3.1.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5.3.1.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5.3.1.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5.3.1.3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3.2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5.3.2.1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经营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5.3.2.2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物业科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专业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5.3.2.3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5.3.2.4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5.4设备设施更新及报废的管理
5.4.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5.4.2. 设备更新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更新申请,经物业科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更新申请单上交物业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物业科负责购买和安装,质管部进行审核确定。
5.5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经营全过程的状态,按公司制度对设备选择,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相关文件:
1.《设备报修单》
2.《设备检修记录》
3.《报废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