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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
(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是指项目部按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与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资料。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各类设备、设施验收、监测记录,文明施工”等十三项内容。
(二)项目部要设安全资料员,专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安全资料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的岗位证书上岗。
(三)安全资料员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安全技术资料。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各种资料要经现场安全资料员审查合格后盖章归档,安全资料员要对资料的真实性实行监督。施工现场要专设资料柜,集中存放。
(四)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应使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文本。
(五)对各项资料的具体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资料:主要存放公司编制的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目标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以伤亡事故、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内容的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资料:主要存放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主要存放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班组交底,经施工班组签字后分部(分项)交底资料。
5、安全检查资料:主要存放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对隐患整改情况复查后的整改报告、阶段性验收资料。
6、安全教育资料:主要存放安全教育的培训制度、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花名册及开展教育培训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变换工种教育制度以及节假日、季节性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7、班组安全活动资料:主要存放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及班前会记录。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证件(复印件)。
9、工伤事故处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月报表;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如发生伤亡事故,要填写《山东省建筑事故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审批表》。
10、安全标志资料:主要存放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安全标志台帐。
11、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安全防护用品台帐;文明施工费用投入台帐;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统计表、安全防护用具及机具设备准用证。
12、各类设备、设施验收、检测记录资料:主要存放公司设备机械、机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脚手架验收记录;模板工程验收记录;基坑支护验收记录;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塔机验收记录;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验收记录;外用电梯验收记录;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监测记录;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接地电阻检测记录;绝缘电阻检测记录;电工巡视记录;垂直运输机械交接班记录等十五项记录。
13、文明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存放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门卫交接班记录;宿舍管理制度;消防制度;动火审批手续;治安保卫制度;八牌二图(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建筑工程立面图);施工现场排水平面图;卫生责任制;食堂人员健康证;急救措施及急救员上岗证;防疫宣传教育材料;夜间施工手续;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等。
(六)、工程竣工后,安全资料由各项目公司至少保存一年。
二、各项目公司应及时收集以下安全资料:
(一)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平面布置图、安全报监资料、意外伤害保险单、会审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安全资金计划(实际)投入表(包括发票复印件)以及安全员、安全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应急演练记录等。安全文明处将对资料定期进行检查,如有需要上交并保存。
(二)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收报告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上报安全文明处,签字盖章后,上报市质安站。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应按要求及时回复整改报告,经安全文明处签字盖章后,上报市质安站。
三、安全文明处保存资料:
(一)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安全文件。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制定的相关红头文件。
(三)安全检查记录及简报
(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会议记录
(六)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七)“三类人员”证件、安全资料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八)安全评价资料及安全许可证延期资料
第2篇 安全资料收集管理制度
1、安全资料的编制整理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并与现场建立的安全保证体系实际相结合,实行规范化收集管理。
2、安全资料的编目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填写要及时、收集要认真,要能如实地反映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状,并保持可追逆性,及时上报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和相关报表。
3、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要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形成文件,必须加以控制。
4、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项目安全员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时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安全监控以及安全隐患评审处理记录等,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必须及时提供合格材料供应商和相关证明资料,以确保安全资料的完整性。
5、安全资料内的相关验收检查项目以及安全交底、手接手续等签字必须齐全,禁止一人多签或他人代签,验收检查结果及结论必须先定量、后定性。
6、除按安保体系编制要求外的相关资料必须进行统一编目编号,要有总目录、分目录,确保索引简便,查阅简单,一目了然。
第3篇 水利水电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资料规范化管理,适应公司“四合一”管理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项目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
第三条 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需归档保存的部分,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安全管理资料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建立电子文档。
第五条 各单位、项目应参照本制度建立资料管理台账。
第二章 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料、工作依据、目标与考核、会议管理、技术措施、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安全投入、检查整改、培训与证书、安全活动、特种作业管理、事故管理、检测验收、应急管理、隐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专项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其他。
第七条 基本资料
(一)单位、项目基本情况;
(二)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它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四)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办公区、生活区及作业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和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
(六)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
(七)本级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部门成员及专(兼)职人员名单。
第八条 安全工作依据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上级单位或客户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
(四)安全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 安全目标与考核
(一)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等;
(四)考核评价及奖惩记录。
第十条 安全会议管理
(一)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及会议内容落实情况(安委会、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班前会等);
(二)会议研究事项的督办纪录;
(三)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资料、纪要等。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一般措施、专项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记录和交底参加人员签字。
(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前进行,应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人员素质等情况,按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
第十二条 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
(一)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源清单;
(二)危险源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记录和上报记录;
(四)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 安全费用投入
(一)安全投入计划;
(二)安全投入统计报表(季、半年、年);
(三)按安全投入明细,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各项投入费用应有对应的支撑性票据(复印件)、材料等。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
(一)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二)各类安全检查实施记录;
(三)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关闭情况记录;
(四)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
(五)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
(六)上级或外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关闭记录。
(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管理问题均应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一验收”的原则进行整改和验收。
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与证书:
(一)安全培训计划;
(二)全员年度继续教育记录;
(三)新入场人员、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培训记录;
(五)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参加上级、外部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七)违章违纪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八)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评价与验证记录
第十六条 安全活动管理
(一)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班前五分钟等活动);(定期回收保存)
(二)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竞赛、安全知识问答等安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三)各类安全活动评价、总结等材料记录。
第十七条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
(一)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种类、证件有效期、所属作业厂(队)等(按工种分类);
(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特种设备登记表;
(四)特种设备安拆告知书、安拆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记录;
(六)特种设备日常保养、检修、运行等记录。
第十八条 安全事故管理
(一)工伤事故报表;
(二)工伤事故登记表及相关医疗资料;
(三)未遂事故记录;
(四)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五)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安全检测与验收
(一)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查检测记录;
(二)炸药库、油库检查、验收及审批记录;
(三)接零、接地、避雷装置检测记录;
(四)安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
(五)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
(六)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验记录(大修验收、试车结果等) ;
(七)特殊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如工作平台、栈桥、承重脚手架、排架等) ;
(八)作业环境监测记录(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
第二十条 应急救援管理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预案;
(二)应急物资、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及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三)培训、演练及评价记录;
(四)预案评审及修订记录;
(五)应急响应记录。
第二十一条 隐患排查治理
(一)隐患登记表;
(二)安全生产隐患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总结评价记录。
第二十二条 分包单位管理
(一)分包单位及人员一览表;
(二)各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复印件;
(三)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分包单位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员);
(五)分包单位评价、审查资料(含施工简历、近三年的业绩、不良记录等);
(六)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分包单位施工机械及复检验证记录。
第二十三条 安全文件
(一)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规定、通知及回复;
(二)对外、对上报送的各类安全文件、报表、总结、汇报、请示,安全生产联系函,对外发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纸质、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纠纷责任划分有关请求和工作答复、处理、协调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专项安全管理
(一)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
(二)专项措施方案;
(三)专项安全管理交底记录;
(四)专项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五)专项安全管理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
(六)专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七)专项安全管理评价、验收、检测与检查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 职业健康管理
(一)劳动用品发放记录;
(二)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三)职业病报告及处理记录。
第二十六条 安全宣传
(一)安全宣传计划
(二)简报、报道
(三)宣传标语、标牌情况记录。
第二十七条 其它
第三章 安全资料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资料应分类收集、建立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 各类资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保存部门,以便追溯和验证。
第三十条 各类台帐应附有资料目录清单,以便核对和检索。
第三十一条 各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安全资料应整理装订,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保存备查,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的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件相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某校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1、要将“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在安全资料管理工作之中,象管理教育教学资料一样管理安全资料。
2、学校安全资料分基层资料和单位资料两大部分。
3、基层资料主要包括敏感岗位记录、班组台账等常规流水资料,一学年一装订,就近留存在岗位和班组,作为工作的记录和检查的依据,以三年为期。
4、单位资料主要包括对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计划、安排、总结,体现工作落实的检查、考核、奖惩等资料,一学年一移交,保存在档案室,年限依据档案资料管理。
5、移交档案室的资料应保持卷内文件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da型除外)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9、资料管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10、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
11、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每周检查一次火源。
12、调阅安全档案按照“档案查阅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