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八、《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5、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二十九、《校内教工宿舍楼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楼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第2篇 二小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滩八二小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环境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对出人校园的机动车辆作如下管理规定:
1.校园场地仅限于学校公务车、教职工私车停放及经学校同意进校的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临时停放。
2.开车进人校园的外来人员,要在学校传达室进行车牌号登记,否则不许进入校园。
3.凡进人校园的机动车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区域和泊位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办理公务的车辆,经主管领导批准,按保安人员的指定区域停放。
4.全校性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临时性车辆停放。
5.教职工及学校机动车出、人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限速5千米/小时,严禁鸣号和开启大灯。在中午和大晚自习放学时,机动车一律延时10分钟(比照下课时间)出入校门,门卫有权对违规车辆限制通行,严防事故的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车辆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非学生在校时间,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
7.严禁在校园内学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和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车辆;严禁外来车辆在校内存放。
8.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无条件放行;出租车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9.在学生进校期间、广播操期间,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垃圾清运车辆限制在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出人校园,同时要求进校园车辆限速在10千米/小时。
10.机动车进人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凡在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应负全责。
11.机动车驾驶员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公私财物,如有违反予以赔偿;车主应及时关锁好门窗,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