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运车辆必须按时参加车辆的定期安检、年检、回场检查、二级维护、大修、cng审验和常规维护保养;按规定按时足额投保。
二、每天出车前对cng设施、车辆的安全系统、灯光系统、电路系统及轮胎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三、车辆必须配2公斤(含2公斤)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一具,并保证不过期而且会使用。
四、严格遵守国家、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各种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法规,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在行车中必须系好安全带。
1、严禁超速行驶和开斗气车,遵循“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车原则。
2、严禁在禁止掉头的道路(街道)上掉头;
3、严禁酒后驾车;
4、严禁病车行驶;
5、严禁带病驾驶;
6、严禁闯红灯;
7、严禁超越双实线、中心实线行驶;
8、严禁强行超车;
9、严禁跨越中实心线、双实线超车;
10、严禁重复超车;
11、严禁在弯道、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桥上、隧道、坡道和交通人流量大的路段上超车;
12、严禁从前车右边超车;
13、严禁占用超车道行驶;
14、严禁在行驶中随意变道;
15、严禁乱停靠上下乘客;
16、严禁空档或熄火下坡道路段;
17、严禁跟车太近、特别是大车后方、必须保持其绝对安全距离;
18、严禁运载易燃、易爆、危险危禁品;
19、严禁“三超”(超速、超载、超疲劳驾驶)
20、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和本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21、严禁心情不好驾驶;
21、严禁在行驶中使用手机和听耳塞式随身听;
23、严禁在行驶中吸烟和吃零食;
24、严格遵守车辆在转弯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5、严格遵守车辆在进入主线车道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6、严格遵守车辆在通过丁字路、十字路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7、严格遵守车辆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8、严格遵守铁路道口、隧道口的通行规定,在确保安全和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通过,严禁强行通过。
五、必须保证车上三角警告标志完好,在车辆发生故障时,将车移至路右边停放,开启应急灯,将警告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50-100米,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将安全警告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外,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路右侧安全地带,特别是严禁在故障车前方、车内、车旁滞留。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和临时道路的通行规定;将“安全和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时刻牢记心中。
七、燃气汽车在行驶中出现故障的紧急处理
1、车辆在行驶中,如因高压燃气管破裂、卡套松脱造成燃气大量泄漏而无法关闭气瓶阀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并关闭电源总开关,疏散人员,将现场隔离,不能允许人员、车辆进入,隔离火源,待燃气散尽后再作处理。
2、如果发生火灾,除立即关闭电源总开关、手动气含辛茹苦和气瓶阀外,还应隔离现场,用灭火器灭火。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管路或气瓶阀无法关闭,引起燃气大量泄漏,应及时疏散乘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八、燃气汽车停驶时的注意事项
1、每日收车后,应认真检查系统是否正常,有无钢瓶松动、漏气及其他异常现象,关闭手动气阀及电气总开关,查看高压表的压力情况,以备次日判断系统是否漏气。
2、燃气汽车停止行驶、停入车库或停车场时,应认真检查车辆停放周围有无明火火源或易燃、易爆物品,然后切断车上所有电源,关闭气瓶组合阀上的出气阀。
九、燃气汽车夏季驾驶的特殊要求:当大气压温度35℃以上时,必须注意水(防冻液)温表的读数。
十、车辆在山区等地区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制动系和操作系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动和操作装置可靠,工作正常。
2、爬长坡、陡坡时,注意提前换档。
3、下坡前,注意制动系压力及制动机构工作状况,禁止熄火空档滑行,防止制动毂过热。
4、对点火系和供油系作适当调整。
5、可酌情采取提高压缩比、改变配气相位、增压等措施,提高发动机的动力性。
十一、以上制度(规程)如有违反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其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