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装卸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运行,依据《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l6994-1997),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装卸设备的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负责装卸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对装卸设备的检查监督。
3.2 业务科负责装卸设备的使用与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管理内容
公司装卸设备指码头区域的输油臂设备。
4.1 输油臂设备安全要求
1)油码头采用输油臂装卸油类时,应在输油臂上安装一个绝缘法兰,用橡胶软管装卸油类时,应在每条软管管道上装设一根不导电短管(绝缘法兰和不导电短管以下统称防杂散电流段)。
2)防杂散电流段的阻值下限不得小于25 kω,上限不得大于2500 kω。
3)防杂散电流段临水一侧的所有金属应与船体保持电气连续,接岸一侧所有金属均应与码头的接地装置保持电气连续,防止防杂散电流段两侧外部金属接触,敝免短路。
4)油码头的护舷设施应与靠泊油船绝缘。
5)使用码头前方设置的专供人员上下的梯道时,不得形成船/岸间的电气通路。
4.2 安全检查内容
1)每季度定期对绝缘法兰进行宏观检查和阻值测试。
2)每年定期对紧急脱离系统进行脱离试验,以确保码头和输油臂在紧急情况或事故状态下的安全,使油轮以最快的速度与输油臂脱离。
3)不定期的检查控制系统,液压系统是否正常。
4)检查机械部件、回转支承轴承润滑与磨损情况,是否正常。
4.3 查出问题的整改按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