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1、未经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安全教育的施工人员,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一经发现每人处罚50---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未戴安全帽、酒后作业、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的每人处罚100--200元。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无证上岗作业、未经许可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警告不听强行施工作业的每人处罚200--1000元。
4、在施工现场内赤背、穿拖鞋、吸烟、酒后作业、楼内大小便、从高处抛洒垃圾、高出落物的、每人处罚100--500元。
5、各种脚手架搭设、与结构拉结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与方案相符,按规范规定设置剪刀撑到顶、水平安全网和密目网。否则处罚500---2000元。
6、脚手架材质、扣件、安全网等要有相应的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未经检测复试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处罚500---2000元,如果使用后果自负。
7、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防护高度不到1.5米、与结构封闭不严或无防护、无安全措施、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处处罚200--500元。
8、脚手架挂设密目网应绑在人员活动的一面必须绑扎牢固、封严,不得使用火烧丝绑扎、必须用18#镀锌铁丝绑扎。不合格的水平网、密目网不得使用,破损的安全网应及时更换。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1000元。
9、水平网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网内不得有杂物专人清理。否则每项处罚100-元。
10、单、双排脚手架搭设基础必须平整夯实、垫5厘米厚的通常脚手板,所有主节点必须绑扎小横杆,离墙距离不得大于200厘米。作业面必须绑两道护身栏,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80厘米。按规定与墙进行拉结水平距离6米一道,垂直距离4米一道固定牢固。否则每项每处、处罚100---1000元。
11、剪刀撑必须按要求设置、所有立杆节点必须绑扎牢固,设置到作业面,剪刀撑搭接1米三个卡扣。否则不合格的每处、处罚100元。
12、主体结构脚手架四周必须有排水沟,主要施工道路中间必须高于两侧15厘米两边必须有500*200厘米的排水沟,和排水用的集水坑1米*1米*1.5米。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1000元。
13、首层必须按要求搭设防护棚,或安全通道其他地方必须封严。否则每项每处、处罚100---500元。
14、施工机械必须固定牢固、按规定搭设防砸防雨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限,缆线不得拖地明敷设,漏电开关定期检查如果失灵请专业电工立即更换。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1000元。
15、生活区、宿舍、库房、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处、木料存放处、电气焊加工处等必须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1000元。
16、使用不合格的小型机具、手持电动工具、机械设备等无安全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固定不牢固,未作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线路无防护措施、电缆线拖地的;配电箱损坏、无门、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7、塔吊施工作业期间、未按规定检测、无运行记录、雨季施工塔吊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吊运散料困扎不牢、散落下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碰撞物体、脚手架等未造成后果的处罚200---500元。
18、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出现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害的、寻衅滋事辱骂他人等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00--5000元/人处罚(情节严重的或逐出工地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19、施工道路平整无积水、生活区卫生整洁干净、环境卫生无污染、材料分规格码放整齐、砂石成方。现场渣土、垃圾等时清理的、专人负责、洒水降尘的;保持卫生。施工作到活完、料净、场地清未达到上述要求文明施工的的每项处罚200--1000元。
20、明火作业、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规定、无动火证或防火措施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固定消防器材非火灾发生动用、挪用的处罚100--200元。
21、项目部例会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班组没有班前安全讲话记录的每次、每天处罚50--100元。
22、使用裸露插座、塑料线、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使用电褥子、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卫生、脏乱差等每项处罚200--500元。
23、脚手架基础未夯实、未垫通板、不坚固、不平整、雨季下沉悬空、有积水、无排水沟措施,处罚500--1000元/处。
24、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搭设与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不符、防护不到位、无限重标识、机械设备等进场未经有关单位验收,投入使用的处罚500-1000元/天
25、脚手架、楼层、屋面等不得集中存放超出安全规定的物料和零散材料一经发现每处处罚200--5000元。
26、施工队无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没有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500--1000元/天。
27、施工队没有安全教育台帐、特殊工种登记台帐、及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处罚200元。
28、施工现场各种材料码放不整齐、不符合文明施工安全要求的每处处罚100--500元。
29、违反安全、质量、消防、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监理、甲方、项目部发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造成严重后果停工的由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项目部处罚5000---20000元。
30恶意损坏公共财产、不合理使用原材料、有浪费现象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0-5000元。
31、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队没有专职安全员巡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处罚100---500元或清除出工地。
32、如存在以上问题被处罚的分包单位在48小时内将罚款交到项目部,否则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劳务费中双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