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矿山正常生产,防止人身安全和财产遭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设备归口管理:
管理:由矿长对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日常管理。
使用:由矿长指定设备的操作人员,操作者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与生产效率负责。
维修: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隐患,由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较大设备维修前应报告矿长。维修时设备操作者要在现场协助和监护。
矿山所有员工应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努力把设备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2.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安全可靠性。安全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设备性能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正确使用设备,防止不按使用范围、操作规程和超负荷使用设备现象发生。
4.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认真执行设备的维修和计划,做好定期检修和定期检验工作。
5.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设备改造和更新,对安全性能不好的设备重点进行更新改造。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提示操作者等人员注意存在的危险。
7.维修时安全措施:维修时,由维修人员采取在控制柜等处悬挂警示牌、安排专人监护、对起重工具、焊接工具等认真检查等措施后,方可进行维修。设备维修完成后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开机,确保维修作业安全
8.认真做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