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
1、必须建立人员、车辆等出入库登记制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库。
2、制定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设施、消防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制定消防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现场管理要求
(1)油品储存应当遵守《油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油品必须分类储存。
(3)油库周围保持清洁,与可燃性物质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留有符合规定的消防通道。
(4)实行严格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严禁在油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油库的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库培训实习。
实习完毕再经考试合格,按规定持有关部门发放的安全作业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5、消防安全标志: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指示标志。
库内油品应有明确的标牌,注明油品名称、特性及数量。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二)
第一条 石油成品油库(以下简称油库)是接卸、储存、供应石油成品油的基地。
为了提高油库的科学管理水平,做好成品油的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石油成品油(以下简称油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于集聚静电荷的特性。
油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采取措 施,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 油库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油库现代化技术水平。
第四条 油库必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水平。
第五条 油库必须贯彻执行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改善经营管理,减少油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油库必须根据设计规范,制定布局总体规划。
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批准后,作为扩建和更新改造的依据。
新建、改建油库时,油库管理部门要 参与方案论证、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油库及其主要设备拆迁,要按程序上报批 准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 油库必须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遵章守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 油库必须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从油库主任到每个岗位职工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 度,并做到严格考核,保证贯彻执行。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三)
第一条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三条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四条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五条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六条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七条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八条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九条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 3. 2 ℃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十条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十一条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十二条处罚
(
1 )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 元、200 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 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 2 )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
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
第2篇 某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第3篇 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第4篇 油库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油库、油轮(驳)、油罐汽车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易燃易爆、可燃场所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第三条 用火审批是由申请用火库区第一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公司领导,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指定专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由公司领导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动火。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在库内施工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由基建、安全部门和公司领导会同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出监护人员对用火现场进行监督。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
第五条 需要动火的油罐和管线,要认真进行油气浓度测试,将检测数据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如果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任何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第六条 关于机动车辆进入油库罐区及危险场所的规定:
1.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和危险场所作业,必须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油库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预防措施落实,油库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2.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未采取防护措施和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正在作业的罐区等危险场所。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和对用火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部门协调裁决。
第八条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法令、法规执行。
第5篇 油料、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制度:
1、油料是一种易燃、易爆、易蒸发、易产生静电、有毒的烃类物质,因此在使用和储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2、储油罐、油库、油车及油料收发区域严禁烟火,严禁吸烟。一切火种如:火柴、打火机等都要禁止带入油库。
3、油库区内使用电器都必须是防爆型的,安装要合乎安全要求,电线不可有破皮、露线及发生短路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和油灯照明。
4、油库内禁止存放雷管、炸药、棉花、氧气等助燃品,周围禁止堆放木柴、树叶、干草、生石灰等易燃物品,沾过油的棉纱头、油手套、油抹布等,应放在工作间外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处理。
5、机械和汽车进入油库时,应立即熄火,严禁在库内检修。装卸油品时,严禁启动车辆。
6汽油库内严禁使用铁器工具作业,要防止油桶的相互碰撞,更不准在水泥地上滚动无胶圈的油桶。
7、杜绝储油容器的跑、冒、滴、漏油现象。及时清理库区内外油泥、油污和废油等,并予妥善处理。
8、油库特别是汽油库上空,严禁高压电线通过。设置顺时储油罐与电线的距离,必须大于电杆长度的1.5倍。
9、禁止铁轮车、或穿带钉子、带铁的鞋进入油库,以免铁质相撞发出火花引起火灾。
10、修焊储油容器时,必须先将容器内部残存清除并洗刷干净,方可进行修焊作业。修焊前要把全部桶盖打开通风,以免发生爆炸,要特别注意仓库及操作场所的通风,使油蒸气及时逸散。
11、为防止静电的跳火放电作用,使油料着火,必须对油罐、油泵、油管等设施装置良好的接地设施,装卸油料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最好接近罐底,以减少对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的摩擦,在装油开始和接近结束时,应适当控制流速,防止发生静电放电事故。
12、油库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合理布局、合理使用,拿取方便,技术状况良好。
13、油库内要保持良好通风,防止油气聚集,要经常检查油罐、油桶、油泵及管道阀门等设备,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对渗漏出来的油料必须进行及时清理,进入油罐内洗刷清理作业时,先要打开各通风口,系上安全带,罐外要有专有看守,随时联系并轮换作业。
14、油料有毒,对人身体有害,禁止用嘴吮吸油料,作业完毕必须用肥皂洗手、洗脸,保证身体健康。
15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每次每项50元的罚款。
省道津兴线第5合同项目经理部
2012年10月1日
第6篇 某油库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油库、油轮(驳)、油罐汽车用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包括易燃易爆、可燃场所内各种明火作业、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第三条 用火审批是由申请用火库区第一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公司领导,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指定专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由公司领导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准许动火。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在库内施工用火,应由工程项目负责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由基建、安全部门和公司领导会同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派出监护人员对用火现场进行监督。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
第五条 需要动火的油罐和管线,要认真进行油气浓度测试,将检测数据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如果作业条件、工作范围等发生任何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第六条 关于机动车辆进入油库罐区及危险场所的规定:
1.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和危险场所作业,必须落实车辆防火措施,由油库制定行车路线,检查预防措施落实,油库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
2.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未采取防护措施和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正在作业的罐区等危险场所。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和对用火管理中有争议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部门协调裁决。
第八条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法令、法规执行。
第7篇 油料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制度:
1、油料是一种易燃、易爆、易蒸发、易产生静电、有毒的烃类物质,因此在使用和储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2、储油罐、油库、油车及油料收发区域严禁烟火,严禁吸烟。一切火种如:火柴、打火机等都要禁止带入油库。
3、油库区内使用电器都必须是防爆型的,安装要合乎安全要求,电线不可有破皮、露线及发生短路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和油灯照明。
4、油库内禁止存放雷管、炸药、棉花、氧气等助燃品,周围禁止堆放木柴、树叶、干草、生石灰等易燃物品,沾过油的棉纱头、油手套、油抹布等,应放在工作间外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处理。
5、机械和汽车进入油库时,应立即熄火,严禁在库内检修。装卸油品时,严禁启动车辆。
6汽油库内严禁使用铁器工具作业,要防止油桶的相互碰撞,更不准在水泥地上滚动无胶圈的油桶。
7、杜绝储油容器的跑、冒、滴、漏油现象。及时清理库区内外油泥、油污和废油等,并予妥善处理。
8、油库特别是汽油库上空,严禁高压电线通过。设置顺时储油罐与电线的距离,必须大于电杆长度的1.5倍。
9、禁止铁轮车、或穿带钉子、带铁的鞋进入油库,以免铁质相撞发出火花引起火灾。
10、修焊储油容器时,必须先将容器内部残存清除并洗刷干净,方可进行修焊作业。修焊前要把全部桶盖打开通风,以免发生爆炸,要特别注意仓库及操作场所的通风,使油蒸气及时逸散。
11、为防止静电的跳火放电作用,使油料着火,必须对油罐、油泵、油管等设施装置良好的接地设施,装卸油料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最好接近罐底,以减少对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的摩擦,在装油开始和接近结束时,应适当控制流速,防止发生静电放电事故。
12、油库区内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合理布局、合理使用,拿取方便,技术状况良好。
13、油库内要保持良好通风,防止油气聚集,要经常检查油罐、油桶、油泵及管道阀门等设备,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对渗漏出来的油料必须进行及时清理,进入油罐内洗刷清理作业时,先要打开各通风口,系上安全带,罐外要有专有看守,随时联系并轮换作业。
14、油料有毒,对人身体有害,禁止用嘴吮吸油料,作业完毕必须用肥皂洗手、洗脸,保证身体健康。
15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每次每项50元的罚款。
省道津兴线第5合同项目经理部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