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奖励。
6、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发。
3)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4)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5)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6)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7)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8)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2、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各统一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3、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经理审核并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2)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为双休制。假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下班时间)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8、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9、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0、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2、公司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3、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局批准后实施。
4、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5、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6、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
2)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主任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提请董事局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及其他员工,由总经理聘任;
7、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8、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9、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3个月。
10、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人事部和培训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11、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12、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1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14、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15、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16、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17、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0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18、产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20、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22、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2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2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6、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2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28、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3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
1、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2、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3、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4、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5、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六、合同管理制度
1、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2、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4、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6、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7、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8、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9、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10、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11、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12、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3、合同管理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
14、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2、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3、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各类合同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5、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5)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八、保密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5)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6)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6、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九、车辆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2、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3、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5、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6、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7、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8、违规与事故处理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5)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十、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1、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4)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6)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7)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8)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9)、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3、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4、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5、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6、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7、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8、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9、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10、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11、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3)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12、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十一、行政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1、行政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安排上级部门、兄弟单位、业务关联企业各级领导在本地的吃、住、行。
2)安排重要来宾的检查、考察、调研等活动。
3)协助办理会议的会务工作。
4)协助开展公共关系工作,协调好外部环境。
2、行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广泛获取信息。
2)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符合礼仪要求,杜绝随意性。
3)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
3、行政接待工作的程序、规范
1)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语言,并做好电话记录。
2)客人来访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导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如本人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3)宴请客人实行派餐单制度,经办人填写派餐单,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4、行政接待工作的标准、要求
1)事务性接待标准、要求。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着装大方、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
2)宴请标准、要求。宴请客人时,应根据宴请的性质和规模不同,分为工作餐、聚餐、宴会、大型宴会四个标准:
工作餐标准:安排外卖,10元/人;聚餐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15元。不安排陪同人员,不安排酒水,用于接待一般业务性工作人员;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20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一般事务性工作人员。陪同人员不超过来访人员的三分之一;大型宴会标准:指来访人员人均接待标准不超过30元(不含酒水),用于接待重要业务往来人员或上级领导。
第2篇 药业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规划公司的人员流动,每一个公司都会有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提供了药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和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创造一个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任人唯贤,为才是举
(二)培引结合,既要重培养,又要重纳新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
(四)注重团体协作精神,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建立一支素质高、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具有奉献开拓精神的员工队伍,使人才成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力。
第四条凡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二)事业部经理、各部门经理助理——由人力资源部提请总经理任免。
(三)各部门、市场部职员——由部门经理任免。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呈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一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填报《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能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申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复印件一张;
(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缴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第十条本公司与钱、物直接接触的员工均应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担保人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并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方可担保。
(一)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职业收入。
(二)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资产。
(三)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担保人。
第十二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担保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盗窃、挪用公司财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十三条担保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担保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担保人认为不能承担担保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找担保人。
第十五条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担保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担保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担保书后方得解除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对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担保书解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通知。
(二)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详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详见下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1—14日结算上月工资。
(二)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综合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月末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接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离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七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经营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之规定办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六)探亲假——公司给予驻外员工每年两次探亲假,每次除去往返路程天数后探亲10天。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八)指定假——因市场停止经营,暂时无岗位安置而受公司指定休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九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十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工资制度》规定支给。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三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二)事业部经理、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七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呈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季度一次,应按《员工考核实施细则》(由各部门、市场部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
第四条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经理助理之考核由总经理评核。事业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人力资源部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主管核定。
第五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六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物品及设备者。
3.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4.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11.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七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九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止营业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部门主管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本公司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培训。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培训,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为教育与培训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公司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培训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人力资源部呈请总经理核准修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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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怎么写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
为完善人事管理,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聘用与任免
一、员工招聘,主要以人品素质、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和敬业精神为标准。
二、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由公司经理聘用、任免。
三、项目区域各部门主管(包括助理)聘用、任免由常务经理提议,报公司经理审批。
四、管理员、领班、技术专业人员的任免由部门主管提议,报常务经理审批。
五、普通员工(包括临时工)由部门主管聘用,报项目区域备案。
六、新招聘的员工进公司,必须经过二周以上岗前培训,试用期3-6个月(根据各岗位、工种确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由部门或项目区域提出建议,经公司经理批准,成为企业在职员工)。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成为企业在职员工。
七、各项目区域员工的聘用与任免应及时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人事调迁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项目区域之间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各部门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核准。
四、跨区域调迁由原项目区域开具人事调迁证明,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规定时间凭人事调迁证明并携带个人档案前往调入项目区域报到。
如员工未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五、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应按人事调迁证明及时对调入员工进行接收备案。
六、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严格按人事调迁证明对调入员工工资造册,无人事调迁证明的不得发放工资。
七、每月25日之前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调入后的项目区域造册发放,每月25日之后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原项目区域造册发放。
八、各项目区域应及时将人事调迁情况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员工离职
一、员工如要求辞(离)职(包括试用期),必须提前10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聘用期满,公司将提前
1 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通知,如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合同,也须提前
1 个月书面告知公司。
三、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员工由部门主管按规定填写《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批复后三天内,按规定办理离(辞、退)职手续及退还公司物品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凡受除名处理的员工,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违规处罚单》或《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待批复后,即宣布除名。
五、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其他项目区域(部门)不得再聘用。
六、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余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
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提前
1 个月通知并按规定发给停工生活费。
●工资及福利
一、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 + 考核浮动工资 + 各类补贴(各岗位工资标准参照《岗位工资等级表》)。
二、每月工资按规定统一发放。
三、工资发放依据为上月岗位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
四、新进员工在培训期间只享受生活费补贴。
五、试用、留用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六、新员工培训期间离职,不发生活补贴费。
七、因违规违纪而被辞退、开除,只发给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按集团规定。
第4篇 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工作条例
集团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规范化管理,使制度工作有统一、明确的依据,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的制度管理工作。
第二章制度管理
第三条制度化管理概念及目的
(一)制度化管理:是指依据本公司的企业理念、纲领、经营宗旨,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现状、发展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文件化的管理规章,以形成健全、统一、规范、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通过对该体系的严格实施和不断完善,达到公司管理有序、高效的目的。
(二)制度:是指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实现高效、规范管理而制定的各类章程、制度、规定、程序、标准、细则及相关表格等总称。
(三)目的和意义:
1、使公司的各项管理程序化、标准化,减少工作中的无序性、盲目性、随意性;
2、明确界定各管理层垂直指挥、横向联络之间的权责关系,减少内耗,提高工作效率;
3、系统地建立、研究公司的管理模式,使公司管理水平的每一次提升都有一坚实的平台。
第四条制度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
(一)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含集团公司基本制度,各系统管理制度,跨公司、部门管理制度)由总经办体系办负责管理,并组织编写与颁布。
(二)各公司、部门流程性规章制度以及流程支持性规章制度由各公司、部门行政人事负责人或企管办负责管理,并组织编写与颁布。
第五条制度管理参照iso9001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并寻求与iso9001模式进行有效结合。
第六条制度建设遵循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接口;有利于创新及持续改善,防止守旧与不主动;有利于人才的成长和个人能力的彰显。
第七条集团公司的管理遵循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坚持管理执行的依据是公司规章制度。
第八条制度管理基本要求
(一)'以制度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南'
(二)'所有岗位运行之前必须先有制度,若无制度则应及时编制或申请编制'
(三)'出现管理问题,先看有无制度,有制度的按制度执行;没有制度的判为管理失职;有制度但不合理也属管理失职'
第九条制度的权威性:任何一项制度的制订、颁布、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制度制订程序,同时颁布者、批准者亦必须是授权的,任何部门不得违反程序擅自颁布制度。
(一)集团公司总经办体系办为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颁布者,由集团公司总裁授权。
(二)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批准者,由集团公司总裁明确授权给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实行制度会签制。
(三)各公司、部门流程性规章制度以及流程支持性规章制度,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审批,但其管理制度须到集团公司总经办体系办审核或备案。
第十条制度的有效性:任何制度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是它必须对实际管理有效,能服务于公司目标的实现,不得颁发空洞无适用价值的制度。
第十一条制度的强制性:规章制度一旦生效,在其更改前,必须无条件执行;若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应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制度总经办门,可作为后期修订依据。
第十二条制度的平等性:规章制度无例外性原则,人人在制度面前平等。
第十三条制度的持续性(一致性):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相关连的部分,管理尺度、标准及惩罚条例必须一致,任何公司、部门不得无视公司基本制度去自创制度,从而背离公司管理。
第十四条制度的可行性:任一规章制度的条文必须是可以执行的,不能执行的条文或法规需及时修改或废止,以确保制度的可行性。
第十五条制度的可监督性:任一制度的执行,必须会有相关执行结果反映,而不是泛泛而谈,没有实际内容。
第十六条制度的可衡量性与弹性:制度的制订必须有尺度、有标准,能够区分有无触犯,能量化的指标必须量化;任一规章制度都不可以完全绝对化,都有一个精确度,在精确度允许的范围内有一定的弹性,这种弹性只是为了平衡管理、提高效率、增加解决问题的需要,而不是无限制的弹性,从而影响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十七条新否定旧的原则:与新制度相矛盾的旧制度,在新制度实行后一律废止,不得存在多种雷同制度重复颁发、同时并存现象。
第十八条相对稳定性原则:制度一旦制订即应保持其相对稳定,临时性规定不得以制度形式出现,而应以通知等形式发放。
第三章制度制订流程
制度制订流程图
第十九条立项调查
为确保制度的严肃性,任何一项制度产生以前均须进行立项调查。对制度所涉及的事物范围、客观环境、目前正在运行的制度或惯例存在的优劣等问题进行实地调查,以作为制度编制依据与参考。
第二十条拟定初稿
制度编写人员在进行调查分析后,根据情况和目的制订出详细的条文,这些条文须符合编写原则和规定的格式。
第二十一条讨论定稿
对于拟定好的制度初稿,须组织制度涉及到的部门人员进行讨论,讨论该制度实行后可能出现的正负面效果,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正面效果,减少负面影响。经过深入调查讨论后的制度,形成定稿。
第二十二条报上级批准
(一)集团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会签。
(二)各公司、部门流程性规章制度,经过集团公司总经办体系办核准后,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审批。
(三)各公司、部门流程支持性规章制度,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直接审批。
第二十三条颁布
上级批准后,统一以标准格式,进行有效编号,加盖制度专用章,颁布下发,并注明正式生效日期。
也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放,但须严格控制发放范围,且原件必须加盖制度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正式运行
制度正式生效后,由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负责本职能管理系统内制度的监督执行,总经办负责全公司制度执行的监督工作。制度总经办门要及时收集制度运行信息,迅速做出解释和调整。
第二十五条修正或废止
制度运行中,因情况的变化可对制度提出修改意见或废止。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已不适应公司管理需要,各相关部门或公司领导可以向制度总经办门建议,建议或申请修改或废止该项制度。经调查研究报上级批准后,总经办体系办对该制度进行修改或废止,需修改的制度按照制订程序进行。
第四章制度的编写要求
第二十六条关于同问题制度的数量要缩小到最
低限度,以便于制度的系统化和统一性。
第二十七条从属性制度及细则尽量与主要程序性制度同时编写;非同步编写时须考虑到制度的一致性和关联性。
第二十八条一项制度应有共同的内容,存在同一的规定对象,一项制度尽量不要规定两个以上不相干或关联性不强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新制度的编制要查找前期制度和相关制度,以更好地进行制度间的衔接;还要查找相关的法律,尽量避免与法律相冲突。
第三十条制度编写应以统一格式发放,具体按总经办体系办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制度的基本结构是条文,一个完整的规定尽量不要在两句或更多的条文中分述。条文性制度依次按'第××章'、'第××条'、'(一)、(二)、(三)'、'1、2、3'来划分章、节、段、句;若制度针对的问题单一或内容不多时可直接以条款形式,而不必分章;表格图表性制度则直接表示。
第三十二条所有制度总则里须有该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相关职责'和'术语解释'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减。
第三十三条'具体条文'是制度的主要内容,若涉及的问题较多,可划分若干节。
第三十四条'附则'里的条款可根据制度需要进行选择,但须有'监督执行部门'。
(一)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第5篇 机械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及仓库物资的安全完整,确保物资的(台)账、(登记)卡、(实)物一致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应范围
本公司所有仓库,包括供应部材料仓库、五金仓库、辅助材料及工装模具仓库;生产部外协件仓库、半成品仓库、销售部成品仓库。
二、要求
在保证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三、具体操作方法:
1、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批准的《请购单》及供应部门填开的《入库单》验收入库,为保证产品质量,在材料验收入库前,必须通过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验收。
2、材料物资经检验部门验收后,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认真审核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资料,清点数量并在“实收数”栏目上标明实收数。《入库单》应收数与实收数相符的,仅有仓库保管员签字即可,若应收数与实收数不相符的,除仓库保管员签字外,必须有供应部门经办人、供应商代表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入库单》一式四联,分别由仓库、供应部门、供应商和财务部留存。仓库保管员应及时登记材料物资的卡片和同时登记材料物资台账,并把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核后的《入库单》交给供应商。对于物料混装分辩不清、标识不清,仓库不予以办理入库手续。
3、经检验不合格的不良品应在仓库另行存放,待供应商下次来或结账时退还客户,其结账金额在其中扣除应付款项。
4、生产车间班组员工计划内领料时,仓库需根据生产计划单发料,由生产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仓库方可发料。《领料单》一式三联,分别为仓库留存、财务记账留存、领料单位留存。计划外特殊情况领料需提供相关书面说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料,否则仓库不予以办理出库。
5、技术部门试制研发阶段在仓库领料时,需持技术主管签字的技术通知单到仓库领料。
6、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边角余料及废品应退还仓库并办理退料手续,仓库保管员不得拒收,并由仓库保管员另行保管并登记库存台帐。
7、对于仓库的日常管理,仓库保管员应保证整齐、清洁,还应注意防火、防锈、防霉等防范措施。
8、所有材料物资进、出仓库时都必须同时有双方(如领料人,交货人、退料人、仓库保管员等)当事人的签字。
9、仓库保管员应该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在日常清理中发现材料物资账实不符时,必须上报其直接上级及公司有关领导,不得隐瞒事实,否则一经查出,仓库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具体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全公司。
10、对于仓库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果其直接上级主管或领导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同样必须负有连带责任。具体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全公司。
11、仓库保管员工作异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以保证账实相符。
四、其他补充规定
关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按员工各岗位的工作需要制定发放标准,编制发放花名册,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由劳保仓库发放。领用一般常用的工具,如钳子、扳手等时,领料单上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签批,方可发料;领用专用工具、贵重工具、劳保服装除部门领导签批外,还需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发)料。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制度-范文5
物业管理公司会议制度范文5
一、会议召开之前应确定议题,参会对象,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二、各种会议由召集者负责组织安排,并对出席对象提前发出通知。
三、会议出席者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并带笔记本及相关会议资料,如因故无法参加会议,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四、会议坚持讲效率、开短会原则,发言者做到事先准备,简明扼要,畅所欲言,使会议起到应有的效果。
五、固定性会议为:物业部办公会议、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项目区域办公会议、部门例会、班组例会。
1、物业部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物业部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各公司经理、物业部职能主管及相关人员。
2、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公司经理、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
3、项目区域办公会议,于每月10号召开,参会对象为常务经理、经理助理、项目区域职能主管、管理处主任。
4、部门例会,于每旬第一个星期五召开,参会对象为正、副主任、主任助理、班组长(负责人)以上。
5、各班组每月至少组织1次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具体时间由部门确定)。
六、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召开会议。上一级别会议与本级别会议在时间有冲突时,以上一级别会议为主,本级别会议作相应时间调整。
七、凡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贯彻执行。
八、开会时与会者应尊重他人发言,使会议正常进行,将手机调至振动档或关机。
第7篇 公司计算机室管理制度5
公司计算机室管理制度5
第一条计算机室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计算机室人员进入计算机室。输入计算机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二条计算机室员工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第三条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计算机室。
第四条计算机室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并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财务部。
第六条严禁将计算机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七条计算机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8篇 公司暂借款相关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
1.差旅费借款;
2.零星购物借款;
3.其他临时性借款。
第三条 因公出差借款程序:
1.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 零星购物借款借款程序:
1.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
2.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五条 借款限额:
1.除特殊情况外,借款金额一般以不超过员工一个月的工资额为限。
2.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暂借款还款、报销期限:
1.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5天内报销差旅费;
2.领用备用金的个人,要定期(不定期)报销,报销后预借备用金数额不得超出规定限额。
第七条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还款。
第八条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九条 财务部门在每月底进行暂借款清查,口头或书面通知当事人催其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为5天)清帐,否则从工资中扣除其借款。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解释,自**年7月1日起施行。
第9篇 某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各部门:
现将《培训管理制度》公布如下。
请遵照执行。
培训管理制度
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权责划分
3.1人事部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10.研拟其他人才开发方案。
3.2各部门权责
1.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培训管理
4.1总论
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2.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3.全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全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a)常规类科目: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等)
公司制度介绍
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
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
其他
b)专业技术类科目:
技术线、市场线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
适合公司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
项目管理流程与强化训练
其他
4.2.2实习生导师制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导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培训计划的拟订
1.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部门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公司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审核。
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人事部门统筹规划。
3.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
4.4培训实施
4.4.1新员工入职培训
1.社招人员的培训一般为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每次2—4学时,尽量安排在业余时间。
2.应届毕业生的新员工培训在上岗前进行,课程则较为全面和深入,培训时间安排在工作日内,一般为一周左右。
3.每一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前或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培训。
4.各培训科目由相应部门的内部讲师资格人或负责人担纲主讲,根据需要还应负责考察试卷的编写和审阅。
5.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并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见附录二的附表1),客观公正的考评授课情况及讲师。
6.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不合格者依具体情况进行补修或重试(一般应用于对应届毕业生的培训)。
4.4.2实习生导师制的岗位培训
1.此培训应自新员工培训结束并通过考核之日起开始。
2.毕业生实习任务及其导师由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分配指定,并提前确认。
3.实习生导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技术和业务骨干,有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2)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业务能力;
(3)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程序文件及工作指引;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导师和实习生应共同参与订立试用期的工作目标、任务、结束时间及考核办法,整理成文并交人事部门相关人员归档。
5.实习生导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
(2)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训练;
(3)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
(4)实习项目的指导;
(5)对岗位培训效果的评价。
6.对于培训效果进行双向考核,实习毕业生对导师的反馈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收集、测评和存档;对毕业生的考核评价可采用口试、笔试或实际操作考试等形式,结合日常工作报告的情况,由导师及部门经理负责,考核结果在人事部门备案。
7.对导师的考核与其绩效考核挂钩,依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惩罚或取消其资格等。
8.对毕业生的考核与转正定级挂钩,作为转正考评的主要参考因素,若考核不合格,则由部门负责安排延长岗位培训时间或调换岗位。
4.4.3内部培训
1.充分挖掘公司内部可用资源,组建内部讲师团队。
2.制订《内部讲师管理办法》(见附录一)。
3.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4.培训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规范。
5.学员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人事部门存档。
6.根据课程需要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
4.4.4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审批权限。
2.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各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等)必须在人事部门备份存档。
4.`受训学员须配合培训负责人填写《外部培训实施记录》(见附录二的附表2),并在人事部门存档。
5.参加公司内部集训的学员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人事部门存档;外出受训学员则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提出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包括对培训课程、讲师、及培训机构的整体水平的评价等,并交人事部门存档;
6.各部门相关人员应以适当的方式考察学员接受培训的效果,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人事部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的工作。
4.5培训管理
4.5.1费用管理
由人事部门依据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并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定期调整。
培训费用的审批权限限制在部门经理及以上。
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完整的《人员培训审批表》(见附录二的附表3),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
人事部门负责对培训费用发生前进行审核,统一控制公司所有的培训开支;《人员培训审批表》上需有审核确认的签字,否则视此表为不完整。
人事部门应每半年做一次培训投资分析并呈报。
4.5.2出勤管理
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
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课(包括外部讲师的内部集训、内部培训讲座及各种内部研讨会、交流会等),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课前签到;由专人负责纪录,填写《内部培训考勤表》(见附录二的附表4);考勤状况将作为培训考核的一个参考因素。
业余时间参加培训,不以加班论。
4.5.3培训评估
对授课的评估,包括对外部培训机构的课程内容、讲师、效果等的评估,及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
对学员的评估,主要通过课后考核的方式检查学员的接受程度和效果。
4.5.4培训记录及总结报告
建立相关外部培训资源的详细信息纪录,以便寻找更优惠的高质量课程。
建立《全员培训档案》,并定期呈报。
其他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制定、修改并解释。
附件
附录一:《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附录二:相关表格
1.《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
2.《外部培训实施记录》
3.《人员培训审批表》
4.《内部培训考勤表》
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
课程:
讲师:
时间:
满意度调查7点量表
极低
低
稍低
普通
尚佳
佳
极佳
1.关于课程内容
A.对学习到的新知识、观念、技巧等内容的满意程度
B.实用性、可操作性的程度
C.对于今后工作的启发程度
D.对于掌握更好的解决问题之方法的助益程度
E.达到课程目标或个人需求目标的接近程度
2.关于讲师
A.与课程主题相关之专业能力
B.课程的准备工作(PPT的质量)
C.讲课条理性
D.口语表达能力(如清晰、准确等)
E.激发学员的参与与学习意愿方面
F.对时间的掌握控制程度
G.必要的回顾与总结
H.鼓励提问并耐心解答
3.学员的感受
A.综合感觉
B.收获详述(知识、观念、技能、技巧):
C.启发或心得体会:
D.建议(如希望参加的培训类型、课程;推荐内部讲师、好的培训公司和课程;对培训组织形式及其它培训相关工作的建议等):
填写人签名
部门:
职位:
时间:
外部培训实施记录
编号:
课程名称:
类别:
□专业技术类(ST)
□营销类(MS)
□一般管理类(CM)
□人力资源类(HR)
□项目管理类(PM)
□高层管理类(GM)
组织/主办单位:
培训讲师:
组织形式:
□内部集训
□外部公开课
□进修课
□研讨/座谈会
费用:
合计:
培训时间:
天数:
培训地点:
课程的主要内容:
参加部门/人员:
部门
姓名
出勤情况
部门
姓名
出勤情况
总人数:
培训负责人:
记录人签字:
记录日期:
人员培训审批表
培训人
所在部门
培训时间:至,共天。
培训地点:
培训内容:
部门经理意见:
副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备注
培训费用:
审核确认:
内部培训考勤表
课程:
讲师:
时间:
签到栏
部门
学员姓名
签字
部门
学员姓名
签字
记录栏
出勤
拟定参训人数:人
实际到场人数:
出勤率:
迟到
姓名及时间:
早退
姓名及时间:
缺席
其它
签字
讲师:
记录人:
第10篇 建筑公司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某建筑公司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1、项目部成员必须形成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模式
2、项目部成员必须有大局观念,认识并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团结协作;时刻树立“公司利益无小事”、“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
3、对现场发生的任何不利于公司利益的事情,现场人员应灵活应变,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项目经理及公司汇报,防止事态扩大,将损失降至最低。
4、任何人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承包商和个人(包括民工)的礼金、礼品、宴请,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有损公司形象行为。
5、项目经理必须尽力协调好业主、监理及地方各方面关系,积极巩固公司的商务关系,借助合作伙伴促进公司利益最大化。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吃住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须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人员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部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现场施工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材料、技术、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日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工作、布置下步任务。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对原材料的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应进行核对、统计,不允许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5、项目部严禁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6、项目经理或工长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7、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及台账。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工程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账。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的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2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0.1施工时禁止饮酒
20.2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对于野外流动施工的便后掩埋。
20.3材料、构建等物品按照指定位置分类堆放整齐。
20.4施工车辆要在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20.5施工及生活垃圾要整理成堆及时清运。
20.6现场施工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20.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恶语伤人。
20.8对于施工车辆要按照项目部制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碾压植被。
21、安全管理制度:
21.1新员工进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对施工队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1.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
21.3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上岗前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21.4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劳保用品。
21.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片有无裂纹,切割材料时均匀用力。
21.6吊装基础环时要有专人指挥。
21.7施工现场挂贴安全标识牌。
21.8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及吸烟。
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22.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22.2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装置,照明线路接线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22.3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2.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器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架设应符合施工用电要求。
22.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22.6电器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22.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22.8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23、施工现场成本管理制度:
23.1施工前做好成本预测。
23.2随工程进度动态核算实际成本并与预测成本进行比较,实现成本的动态控制。
23.3对于材料的采购、保管、使用严格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根据施工员及技术人员提供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分批次进场,最大程度的减少资金占用及不必要的租赁费用支出。
23.4项目部成员合理配备加强管理,工资与绩效挂钩。
23.5对机械设备加强管理,由项目副经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及使用计划,由于本工程车辆较多项目部应由专人对机械用油进行管理,每天每辆车记录用油数量。
23.6严格控制桩基和承台基槽开挖的几何尺寸,减少的混凝土用量
2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4.1项目部制定个项工程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控制工程质量。
24.2技术人员对施工队组及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编制作业指导书。
24.3对原材料进行严格验收,对于项目部不能自行检测质量合格与否的要送相关部
门检测,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
24.4加强专项检测,特别是隐蔽工程要有技术或质检人员随时跟踪检测,对于质量不达标的要及时纠正,避免带入下一环节。
24.5做好工序的交接验收手续,分清责任。
24.6加强基础混凝土的养护测温工作。
24.7做好各种备用方案以保证基础混凝土的一次性浇筑。
24.8浇筑基础混凝土前要对基础环进行复测,以保证基础环的平整度。
25、进度管理制度:
25.1项目部制定施工进度计划。
25.2按照进度计划制定材料采购及进场计划。
25.3根据进度计划制定机械设备进场计划。
25.4制定搅拌设备、发电设备的配件采购及维修保养方案以保证进度。
25.5项目部每周应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如有差距查找原因优化工作环节。
26、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6.1施工前应以甲方下达的技术、书面交底文件为依据,认真细致 的编制各施工班组技术交底文件,并组织施工班组认真学习,贯彻落 实,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6.2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符时,应由施工班组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由技术负责人向甲方技术部门及监理汇报,由甲方技术部门组织技术洽商,经设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下达书面变更文件后方可按新的技术要求施工。
26.3由施工技术负责人与监理一起对隐蔽工程验收并记录,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6.4冬、雨季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部门下达的冬、雨季施工技术措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6.5对于特殊工艺要求,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作业人员经实际操作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6.6对于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必须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6.7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经常深入实际,开展技术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班组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2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7.1项目部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立一名兼职的安全员。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除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外,每旬在队长参予下,组织各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列项,并限期消项,以安全生产违章通知单书面形式下达。
27.2新入场施工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后,方可参加生产操作。
27.3对于采用新的操作方法、技术、设备、试验产品、工人调动岗位时,必须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生产教育。
27.4对于特殊工种及工作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逐级交底,组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上岗,方可进行操作。
27.5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自身所应戴的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并检查其工作场地,工具和设备等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操作。
27.6现场的一切机电设备,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27.7严禁施工人员酒后操作,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准与别人打闹、嬉戏。
27.8现场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或赤脚工作,在易燃易爆品附近严禁吸烟或明火,不得在施工场地休息或睡觉。
27.9遇到雷雨时,应离开高压线、高压电器。雨雷后施工,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27.10在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私自接电源,更不能用明火、用电器取暖做饭,严防火灾的发生。
第11篇 z公司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下面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收集整理了公司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欢迎浏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凸显印章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使用印章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2、适用范围
公司各种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3、职责
3.1总经办: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的统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前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公司作废印章的销毁。
3.2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用印文件的审批;
3.3采购部:负责报关专用章及报关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4计财部:因工作需要,财务部放置***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章一枚,由财务部负责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5.各单位需持有效的签字单到管理部使用对外印章。
4、内容
4.1定义
4.1.1行政公章是指“***公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证明、介绍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决算及有约束力的文件等。
4.1.2业务专用章
4.1.2.1对外业务专用章是指对外联系频繁或工作性质决定需有印章的部门,可以申请刻制业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专项业务,但不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如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4.1.2.2内部业务用章是指公司内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对外使用。
4.1.3党工团印章
党工团印章是指只限于党工团组织开展活动及出具有关证明使用,具体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1.4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4.1.5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是指用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2印章雕刻
4.2.1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提出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属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准刻制行政公章。
4.2.2负责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单位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2.4党工团印章由党工团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党工团负责人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原则上二级党工团组织不再刻制印章。申请和刻制的有关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5公司其它类业务章,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
4.2.6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销售等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2.7申请刻制各类印章,都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级签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请表交由管理部专人负责到公司定点刻字社刻制。
4.2.8印章刻制完成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由总经办下发到单位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4.3印章使用
4.3.1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一),原则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特殊情况例外。
4.3.2党工团组织印章,使用时需经党工团组织负责人批准。使用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3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用印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空白文件严禁用印。
4.3.4法人印使用时原则上需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二),持有效申请单到总经办用印。
4.3.5合同专用章使用有关程序参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4.4印章保管规定
4.4.1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统一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
4.4.2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明确部门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管。
4.4.3党工团组织印章由总经办领导明确其保管人和责任人。
4.4.4如印章保管人和责任人变更,需填写《印章保管人变更申请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备案。
4.4.5印章须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声明作废。对乱用或严重失职加盖印章,丢失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4.5印章销毁
4.5.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总经办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总经办,并定期销毁。
4.5.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四),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总经办登记备案。由总经办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第12篇 某公司火工用品管理制度
一、井下火药管理
1、火药雷管领取制度
①领取使用炸药人员必须经过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发给特种作业证者。
② 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审批手续领取炸药,领药单各项名称必须填写清楚,并有领药人及开票人的亲笔签字。
2、炸药库至井口运输爆破器材时的规定:
①领取爆破器材后不准在途中休息、闲谈、喜闹。
②途中运输过程中至少应有二人同行。
③严禁运输爆破器材时抽烟。
3、提升罐笼运输爆破器材的规定:
①根据生产需要,往井下运送 爆炸药物品时,必须得到信号工和调度室的同意,才能把爆破器材装入矿车或缸笼内,在井口和马头门停放的装有爆破器材的矿车,保管员应在场守卫,周围10米内禁止吸烟和明火。
②运送爆破器材的矿车,必须用慢速行驶。
③不准把火雷管和炸药混装在一个矿车内运送。
④运送雷管和炸药时,都要有保管人员随车运送。
4、由井下往工作面搬运爆破器材规定:
①必须由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搬运爆破器材,搬运时、要把炸药和雷管分开装入两个背包内,严禁混装在一个背包内搬运。
② 爆破工身背炸药不得超过10公斤,多人搬运时,人距要在10米以上。
③禁止在衣袋中携带爆破器材。
④爆破工领到爆破器材后,要及时搬运工作面,不得中途停留,不准转交给他人带运。在爆破器材搬运途中禁止吸烟。
5、井下工作面(爆破现场)保管爆破器材的规定:
①要设立专门用来装炸药的木箱并加锁。
②装药前应将爆破器材放在安全地点、并由爆破工或安全负责人看管,钥匙不准转交他人。
③雷管、炸药要分开保管,存放雷管、炸药的箱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禁止在动力,照明线和铁道附近及顶邦不好处做药或保管炸药雷管。
④在装有爆破器材包的附近10米内严禁吸烟,也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二、对爆破器材使用安全措施
1、加工起爆药包必须在工作面附近进行,不得在车场或人多的地方进行,要求使用几个加工几个。
2、爆破工爆破完毕后,要检查爆破效果,发现瞎炮,残药及雷管时要妥善处理,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当班处理不完,放炮员必须同下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方可由下班放炮员进行处理,拣到的残药和雷管要集中送到库房保存,到一定数量时,由矿区向保卫科和安全科提出申请,按规定由保卫科和安全科负责定期集中销毁,不准私自处理,以防发生事故。
3、经培训审查和爆破技术训练考试合格发证者,方准进行爆破工程作业。
4、爆破工携带炸药、雷管必须分别携带,不准两种材料一齐带,携带火工材料必须轻拿轻放。
5、在运送炸药、雷管时,不准在人多的地方停留,更不准交给他人看管。
6、禁止将火工材料存放在井口休息室和巷道内。
7、禁止在工人上下班时,在井筒或沿运输巷道运送火工材料。
8、不准将火种,非火工材料的易燃易爆品和铁器带入存放炸药、雷管、导火线的库内。
9、随用随领,所领取的火工材料不得超出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火工材料要及时退回库保管,严禁在井下及作业面存放。
10 、 爆破工具必须齐全。
11、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点周围的出入口,贯通巷道等情况。装药前,将警戒范围内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并把设备、工具撤到安全位置,起爆前必须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防止行人误入危险区。
12、单人不准进行爆炸工作,无 爆破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爆破工作。
13、安全距离:直巷为100米以外,拐弯巷为80米以外。
14、加工起爆药包必须用木质或竹质,严禁铁、铝制的锥子在药卷中心扎眼,更不准用雷管代替锥子,然后将雷管顺眼轻轻插入,防止推压对硬化药卷要用手轻轻搓松再扎眼。
15、加工起爆药包的地点应保证安全可靠,防止顶板浮膏落下击砸雷管。
16、严格防止起爆药包与明火接触。
17、往孔内填起爆药包时要小心起爆药包外垫一个以上的药卷后,方可用炮棍压紧,不准用金属棍棒装药。
18、 爆破后,机械通风20分钟后,自然通风30分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
19、发现瞎炮(盲炮)当班不能处理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交待清楚,并报告当班领导,其处理方法按《瞎炮处理操作规程进行》。
20、严禁个人私存炸药、雷管或把炸药、雷管赠送私人。
21、装药时,雷管本身不得受炮棍力冲击,不得用矿渣填充炮孔。
22、在连接爆 破网路时,不得先接上击发的导火线雷管,网路接好后要进行检查,然后再接击发雷管,除操作人员一律离开现场 。
23、没有公司安全生产办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订购和使用导火线。
三、使用爆炸物品规程规定
1、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两年以上、责任心强、有档案登记的炮工担任,并持有放炮合格证。
2、放炮员必须依据当班爆破计划所需种类、数量填写“领取炸药、雷管审批单”,由值班领导审批后,进入炸药库领取炸药。
3、放炮员领出爆炸品经检查后,必须立即离库。从库房向工作地点运送雷管炸药时,必须使用药箱和雷管盒,途中不得转交他人,不得停留,不得与众人同行,不得炸药雷管一人运送,不得用罐车推运。
4、领出的雷管途中不得进行整理雷管及脚线。
5、炸药、雷管运达工作地点后,由放炮员负责验收入箱、上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严禁乱藏乱放。
6、炸药雷管不允许同箱储存,并且箱内禁止储存其他物品。严禁放炮器同火药雷管同一箱内存放。炸药雷管箱要放置在离开电气设备、运输轨道、金属堆放和顶板完好的安全地点,严禁任何人敲击炸药箱 或坐卧在药箱上,严禁在炸药存放处休息聚集。
7、当班使用消耗的炸药、雷管必须由放炮员准确无误的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剩余雷管炸药办理退库手续,若发生炸药雷管丢失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追查处理。
8、装配引药,应由放炮员一人进行,做引药地点要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时需要数量为限,不得多做,并把装好的雷管脚线予以短路。
9、放炮前放炮员应仔细检查放炮器材的完好情况,放炮工作只能由放炮员担任,放炮器钥匙放炮员应随身携带,绝不能转交他人。
10、放炮员必须认真执行放炮安全距离规定,放炮前5秒种放炮员必须大喊三声“放炮了”或鸣笛三响方可充电放炮。
11、不放炮时,严禁将放炮用线线头接入放炮器,严禁将放炮器钥匙插入放炮器孔内,联线放炮和检查线路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12、严禁使用交流火电放炮。
四、掘进工作面火药的存放规定
1、火药箱子必须随时加锁,由放炮员负责管理。
2、存放地点必须支护完好,安全远离电缆和电器设备没有淋水的地方,存放地点不准有其他人员休息。
3、严禁放炮器同火药一块放在火药箱内保管,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火药箱子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炸药和雷管当班剩余,必须退库,不准向下一班移交或丢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