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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八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9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第1篇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一、通风设施按其用途不同可分为:永久密闭、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节风量窗、挡风墙、风帘、风桥、测风站、栅栏。

二、永久密闭规格、质量标准:

1、封闭石门内各煤层采空区称永久密闭。永久密闭要用砖或料石砌筑,其厚度一般为0.5-1米,密闭墙可采用水泥、砂浆抹面或水泥砂浆构缝。

2、密闭的四周要掏槽,见硬帮硬底。掏槽深度全煤为0.3-0.5米,全岩为0.1-0.2米,砌碹巷道、锚喷巷道要拆开碹体或锚喷层,见硬帮硬顶。

3、所有自燃发火煤层的采空区或火区密闭及带间隔离煤柱密闭,上端要设注浆孔、观测孔,并要封堵严密。运输水平密闭有水时,同时要设反水池或反水管。

4、密闭墙要平整、无裂缝。预留防火门的密闭必须要里外抹面。

5、密闭砌筑完工后,距通风巷道不大于5米处设置全断面栅栏。栅栏孔距不得大于20×20cm,栅栏留一人进出的小门,并加闭锁装置。栅栏外设置警标牌、说明牌、检查箱或检查牌板。

6、密闭说明牌内容:密闭地点、编号、断面筑材料、厚度、槽深、砌筑日期、砌筑负责人。

7、密闭检查箱或检查牌内容:密闭地点、编号、检查日期、密闭质量、密闭内外气体成份(ch4、co、co2、o2)、密闭空气压差及温度。

三、临时密闭规格质量标准:

1、封闭一个采煤工作面工作面(或采带)、盲巷或其它临时停工地点的密闭为临时密闭。

2、临时密闭可采用木板、木段或干砖麦草泥抹面等材料砌筑,做到四周接缝严密不漏风。

3、临时密闭前要设置栅栏、警标牌、检查箱,做到无瓦斯积聚。

四、永久风门规格质量标准:

1、永久风门墙体要用砖或料石砌筑。墙体厚度不低于0.5米,墙体可用水泥砂浆勾缝、抹面,做到构筑面平美观坚固,不漏风。

2、砌筑永久风门墙体与永久密闭相同。

3、永久风门顶部过梁必需采用砼梁或钢梁,严禁采用木质结构。

4、门框安设要朝风流方向倾斜成80-85度,倾角视矿井总负压大小而定。风门可采用全木或钢木结构,风门厚度不小于5mm。

5、风门和门框四周接触要采用木板包边沿口,并装衬垫(毛毡、风筒、胶布均可),做到四周接触严密不透光。

6、通过风门墙体的电缆要采用预埋铁管、过渡管道。电缆装好后,管孔要封严。

7、永久风门设计时,应将反向风门与正向风门建筑为一体,确因风门位置所限可分别砌筑。矿井负压较大的矿井,在永久风门处可同时构筑人行风门,人行风门要能自动关闭,包边沿口,四周接触严密不透光。

8、永久风门不少于两道,运输水平两道风门之间距离不小于一列车长度,在回风水平两道风门之间距离不少于20m,同时两道风门要互为闭锁。

五、测风站规格质量标准:

1、矿井总进风、总回风、主要进回风、两采区石门及采区进回风道、均要设立固定的测风站。

2、测风站应设在平直的巷道中,其前后各10米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3、测风站位于巷道断面不规整处,其顶部两帮应用木板或其它材料衬壁,呈固定平整形状断面。长度不少于4米,与原巷道接触处形成流线型长不少于1米。

4、砌碹巷道测风站,要用水泥砂浆抹面,断面小于8平方米的巷道全部抹面,大于8平方米的巷道抹面高度不低于1.8米。

5、金属支架或木支架巷道测风站,两帮与顶部要用木板钉严,板缝用黄泥充填,测风站与巷道支架接触处要成流线型,并在木板后用黄泥充实,确保不漏风。

6、光爆锚喷巷道中的测风站,要刷齐或补平两帮,做到断面规格一致。

7、各类巷道永久测风站均要定期刷白,(淋水过大巷道除外)并用红漆构边。做到测风站整洁,醒目。

8、测风站记录牌内容:测风站地点、断面、风速、风量、瓦斯、二氧化碳、空气温度、测定日期、测定人等。

第2篇 k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3、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4、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通过制订专门的措施经公司批准,可采用局部供风,但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5、矿井各地点所需风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6、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队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

7、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通风队必须设置至少两道正反向风门,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档风墙、防火墙、风筒、防尘管路、隔爆水袋等通风设施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对不符合标准的构筑的通风设施,由责任单位重新施工并承担100-500元罚款,责任人承担20-50元罚款。

8、加强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通风队每月初划分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各采掘队组对责任范围内通风设施管理负责,设施损坏按价赔偿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罚责任人20-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要追究责任。

9、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在两巷相距20米前,由技术科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做好防止瓦斯积聚、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因通知不及时或单位不及时调整罚100-500元。

10、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在矿井检修前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管理

1、矿井通风机每月由机电部门至少检查一次。做好记录,确保主扇完好,一次不查罚100元。

2、备用主扇确保完好,能随时投入运行,否则矿检查时每发现一次不完好,罚机电科50元。

3、矿长每季组织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逾期不改的,每项罚款50元。

4、机电部门在对运转主扇和备扇进行调换时,应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罚机电科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5、调换主扇后,要及时通知通风部门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调整。因风量调整不及时,造成井下风量不足,一次罚通风部门50元--——200元。

6、未经通风、机电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主扇立闸门装置。否则,发现一次罚机电科50元-200元。

7、主扇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脱岗一次罚机电科30--100元。

第3篇 矿井通风图纸绘制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条通风系统图纸总体要求:

(一)通风系统图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制。

(二)整体布局合理、美观,图面整洁,线条均匀光滑。

(三)标注内容完整、准确,充分反映井下实际情况,按矿井通风系统图图例标注。各地点风量直接标注在测风站位置。

(四)图名一律标在图框内,位置在图的上框线正中下方。

(五)在每张图的右下角绘制图签,图例右边框与图签左边框重叠布置。

(六)采区及以上进风巷为血红色,采区及以上回风巷为蓝色。

(七)矿井通风系统图及立体示意图在图的右上方绘制指北针。

(八)风流方向均用箭头线标注,箭头线标注在巷道上方一侧(确实缺少标注位置的,标注在巷道下方一侧);风流分支处必须标明风流方向。

第二条矿井通风三种图的绘制要求及标注内容:

(一)矿井通风系统平面图

1、在1:2000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制(报公司可用1:5000图纸)。

2、图上标注内容:主扇参数、风流方向、风量、局部通风机、风筒、密闭、风门、反向风门、调节风窗、风桥、测风站、防爆门等。

3、主扇参数应标注的内容:主扇型号、电机功率、排风量、主扇负压等。

4、局部通风机应标注的内容: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安装地点、全负压配风量、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工作面风筒出口风量。

5、测风(站)点标注的内容:断面积、风速、风量、测定时间。

(二)矿井通风立体示意图

1、图幅不小于零号。

2、所有井巷用双线绘制。

3、坐标系选择:沿煤层走向的巷道与*轴平行,与走向垂直的巷道与y轴平行,立井与z轴平行,*轴垂直z轴,*轴与y轴成45度。为了充分体现层位关系,z坐标轴要比例可灵活调整。

4、绘图时可不严格按比例,但要反映矿井通风系统的空间立体情况,突出层位关系。

5、为了更好地反映主要井巷的相对空间位置,进、回风井、暗斜井、溜煤眼、石门、大巷、采区巷道用0.6mm实线绘制,采空区用2mm宽的实线圈出。

6、图上标注内容:主扇、风流方向、局部通风机、风筒、密闭、风门、反向风门、调节风窗、风桥、测风站、防爆门、节点编号、火区、巷道名称及采掘工作面编号、与目前开采和通风系统有关的采空区。(井田范围大、通风系统复杂、内容标注困难的矿井可只标注主要内容即可)

(三)矿井通风网络图

1、图幅不小于一号图纸。

2、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的所有用风点均要在图上显示。

3、网路的简化:简单的串联或并联分支可用一条等效分支代替,对压降很小的井底车场、采区车场及某些巷道可并为一个节点。

4、要尽量减少风路的交叉。交汇点用黑点表示并编号,不交汇的交叉巷道用半圆形绕线连接。

5、网络图一般采取水平放置,其进风段在左方,用风段在中间,回风段在右方。形状为圆形或椭圆形。

6、图上标注内容:主扇、风流方向、节点编号、调节风窗、巷道名称及采掘工作面编号、风量。

矿井通风三种图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按季上报到分公司通风管理部,上报时间不得超过次季首月5日,并同时上报cad电子版。

第4篇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

2、《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3、上级有关煤矿通风防瓦斯规定;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成立通风科,通风科每天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矿井通风调度,通风科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对每月通风作业计划进行制订、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具体负责。

2、主扇工、井下通风工、瓦检工等特殊工程必须经上级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3、矿井必须配备各种通风检测仪器、仪表,坚持保管、维修、保养和使用制度,并定期校正,保持台台完好。

4、各种通风管理报表、台帐要做到准确无误,数字齐全,上报及时,井下通风管理牌板填写清楚;

5、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矿井进行不低于三次的全面测风,每次结果应有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矿井通风系统图由通风科及时填绘并按月补充修改,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图纸交换,通风系统图必须将矿井现状的实际风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标明清楚。

三、主扇安全管理制度:

1、主扇值班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每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对主扇运行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值班矿长。

2、主扇必须保证连续24小时运转。

3、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至少对主扇检查1次,风井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检查维修1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4、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井上、下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主扇房反风操作系统图必须根据井下变化及时填绘。

5、主扇的运转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主扇区工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6、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扇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

7、主扇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四、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选择与安装、使用和维修,严格执行局部通风机检查、维修和开停管理制度,保证正常运转。

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距巷底距离不得小于0.3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制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吸风口至回风巷之间的风速不得小于0.15m/s。

3、局部通风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子口到时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低于5米。

4、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6、矿井采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必须严格按时't'型瓦斯排放法进行逐段排放。

7、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和开、停等传感器,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能自动切断该风机供风巷道的一切电源。

五、掘进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1、两个掘进工作面贯通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头掘进,并且必须保证被停掘进工作面的正常通风。

2、通风部门应做好巷道贯通的通风工作,贯通前后通风部门应派一名专职人员现场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3、准备好贯通后风流调整设施的布置与风流调整工作,在贯通后,应立即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

六、通风设施安全管理:

1、矿井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和维护,发现有损坏现象,及时修理。

2、风门、风窗、测风站等通风设施,必须有管理牌,管理牌板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填充。

3、矿井调整风量需安设通风设施时,必须先有设计方案后进行施工。

通 风 管 理 制 度

1、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瓦斯、二氧化碳允许浓度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在矿井进入生产阶段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c,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3、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风速、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1)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得少于4m3。

2)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6、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1进行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

7、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5)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第5篇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

第一条  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 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 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1日、11日、21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 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  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 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 进行分析研究, 制定通风管理方案, 科学管理。

第三条  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总工审阅。

第四条  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五条  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

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煤业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2、改变矿内局部通风系统时,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即可。

第六条  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测定,当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第七条  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若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的有关记录、报告、措施必须保留一年以上。

第6篇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或一翼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改变井下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由通风科组织有关人员设计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在构成通风系统时,禁止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风,老塘风等,通风系统要安全可靠。

回采工作面严禁采用局扇通风,严禁采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风、扩散通风等。

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完成全部回撤工作后在45天内,由通风科进行永久密闭,凡因故不能按时永久封闭的采空区,要由通风科编制安全措施,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严禁在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区域内进行作业。

凡影响通风系统的工作,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通风科等业务科室审查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不准开工。

通风巷道要及时维修,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矿井主扇每月由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每三年由机电科组织一次性能测试,主扇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15%。

矿井反风设施由通风科组织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

凡涉及到通风方面的工程设计必须优先安排通风工程,充分考虑到通风系统和瓦斯防治,并经通风科审查,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7篇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监测系统等检测报警断电设备的设置:

综放工作面瓦斯排放巷或尾巷要装设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

矿井总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及报警装置。

瓦斯传感器的具体装设位置、参数设置、断电范围由通风科确定,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监测监控系统人员负责安装与调试。

在矿井主要风巷应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以防风流短路,确保工作面风量。

矿井机电硐室,特别是高压变压器等高发热设备的上空应安设温度传感器,监测环境温度,当温度超过30℃时发出报警信号。

矿井某一区域不能进入矿井瓦斯监测系统装置时,可采用单体瓦斯自动检测断电装置,安设瓦斯传感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对由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等控制的开关,启动器的工作状态应采取措施进行监测,以便掌握瓦斯浓度超限后被控开关是否断电,具体方法由公司总工程师确定。

凡因故不能按《规程》及本制度的要求安设装置的,应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并备案。

监测监控系统中心应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图形显示器或模拟盘,中心站计算机(及分站)电源应经由线式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

系统设备的管理制度

系统使用、维护按照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装置使用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安装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探头,调度室负责按规定移动,采掘单位严禁擅自停用,并要经常清扫,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监测系统人员要按要求进行安装、搬迁、回收,并认真填写安装记录,填写设备使用台帐。

系统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至12个月后需升井全面检修。

监测中心站应24小时不间断监测,保证设备功能正常,原始数据完整。对瓦斯、一氧化碳等数据应保存一年以上,并能依据基础数据产生各类柱状图、曲线图、设备运行状态图,以供有关人员使用、分析。

值班负责人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整理,负责打印监测重点日报表。

调度室、通风科应经常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分析、研究所监测的数据,并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瓦斯、一氧化碳的涌出规律,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对易损、常用、常更换设备应保持20%的备件。

质量标准及其它

通风科必须根据《国有地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对安全监测项每月检查一次,及时汇报公司总工程师。

系统设置的种类、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动力开关、电缆敷设应符合规定,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绘制系统布置图,填写统计表。

系统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记录,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在故障处理期间应采取安全措施。

瓦斯探头在更换时应先在分站上拔掉探头电源线和数据线后方可执行,以免操作失误烧坏探头保险或引起断电仪动作,造成工作面停电影响生产。注意更换完毕后要恢复电源和数据线。

每七天对井下所有瓦斯探头进行一次调校,对其它监测装置也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测试、调校。

校验必须准备并检查校验的工具、仪表、仪器、气样,注意室内通风要良好。

校验时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并注意是否能正常回零,流量计必须按说明书正确标校。

校验完的传感器应另外放置,并注明合格与否,同时认真检查填写调校记录,以备查。

每次校验完都要认真检查储气罐是否完好,有无漏气。

调试好的传感器一定要在地面通气试验24小时后方可下井安装。

第8篇 矿井通风图纸绘制与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条通风系统图纸总体要求:

(一)通风系统图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制。

(二)整体布局合理、美观,图面整洁,线条均匀光滑。

(三)标注内容完整、准确,充分反映井下实际情况,按矿井通风系统图图例标注。各地点风量直接标注在测风站位置。

(四)图名一律标在图框内,位置在图的上框线正中下方。

(五)在每张图的右下角绘制图签,图例右边框与图签左边框重叠布置。

(六)采区及以上进风巷为血红色,采区及以上回风巷为蓝色。

(七)矿井通风系统图及立体示意图在图的右上方绘制指北针。

(八)风流方向均用箭头线标注,箭头线标注在巷道上方一侧(确实缺少标注位置的,标注在巷道下方一侧);风流分支处必须标明风流方向。

第二条矿井通风三种图的绘制要求及标注内容:

(一)矿井通风系统平面图

1、在1:2000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制(报公司可用1:5000图纸)。

2、图上标注内容:主扇参数、风流方向、风量、局部通风机、风筒、密闭、风门、反向风门、调节风窗、风桥、测风站、防爆门等。

3、主扇参数应标注的内容:主扇型号、电机功率、排风量、主扇负压等。

4、局部通风机应标注的内容:局部通风机型号、功率、安装地点、全负压配风量、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工作面风筒出口风量。

5、测风(站)点标注的内容:断面积、风速、风量、测定时间。

(二)矿井通风立体示意图

1、图幅不小于零号。

2、所有井巷用双线绘制。

3、坐标系选择:沿煤层走向的巷道与x轴平行,与走向垂直的巷道与y轴平行,立井与z轴平行,x轴垂直z轴,x轴与y轴成45度。为了充分体现层位关系,z坐标轴要比例可灵活调整。

4、绘图时可不严格按比例,但要反映矿井通风系统的空间立体情况,突出层位关系。

5、为了更好地反映主要井巷的相对空间位置,进、回风井、暗斜井、溜煤眼、石门、大巷、采区巷道用0.6mm实线绘制,采空区用2mm宽的实线圈出。

6、图上标注内容:主扇、风流方向、局部通风机、风筒、密闭、风门、反向风门、调节风窗、风桥、测风站、防爆门、节点编号、火区、巷道名称及采掘工作面编号、与目前开采和通风系统有关的采空区。(井田范围大、通风系统复杂、内容标注困难的矿井可只标注主要内容即可)

(三)矿井通风网络图

1、图幅不小于一号图纸。

2、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的所有用风点均要在图上显示。

3、网路的简化:简单的串联或并联分支可用一条等效分支代替,对压降很小的井底车场、采区车场及某些巷道可并为一个节点。

4、要尽量减少风路的交叉。交汇点用黑点表示并编号,不交汇的交叉巷道用半圆形绕线连接。

5、网络图一般采取水平放置,其进风段在左方,用风段在中间,回风段在右方。形状为圆形或椭圆形。

6、图上标注内容:主扇、风流方向、节点编号、调节风窗、巷道名称及采掘工作面编号、风量。

矿井通风三种图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按季上报到分公司通风管理部,上报时间不得超过次季首月5日,并同时上报cad电子版。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八篇)

一、通风设施按其用途不同可分为:永久密闭、临时密闭、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节风量窗、挡风墙、风帘、风桥、测风站、栅栏。二、永久密闭规格、质量标准:1、封闭石门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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