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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六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0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

第1篇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

一、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规章:

1、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本职工作。

3、维护学生利益,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4、树立自身形象,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坚持各级负责制,团结进取。

6、能够做到随时接受并完成学校的临时性工作。

二、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坚决执行学生会各项决议,按时参加学生会各种会议及活动。

2、不酗酒、吸烟、打架、骂人、聚赌,不得身着奇装异服,不得染发、烫发,不得随意佩带饰物。

3、不无故旷课,有事必须请假。值日期间不得借值日名义旷课逃课。

4、上课期间不得无事在学生会办公室逗留玩耍,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学生会办公室。

5、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徇私包庇,感情用事。

三、凡违反以上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2篇 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干事。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 则

第一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 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学生会设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环保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班班委委员为相应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别协调一个年级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的工作。

4、每个部3名部长各协调一个年级的相应部的工作。

5、学生会隶属团委管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全校班长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协调一个年级的学生会工作。按校学生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本年级各部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专题会研究。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三、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6、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的“教学日志”进行填写、收发管理。

7、协助阅览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纪律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出勤进行检查。

4、督察值周班级到岗履职。

5、维持*、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的现场秩序。

6、维护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向主席反映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监督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杜绝在教室、寝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六、环保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环保委员会议。

3、协助环保指导教师,对教室、寝室、公区的清洁、内务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环保绿化维护与监督。

5、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七、文艺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八、体育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3、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4、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5、配合体育组组织有关球类与棋类比赛。

6、在体育组指导下组建学生专项体育队伍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团委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 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政教处领导,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 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 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部门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 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主席每学期期末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 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 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 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 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 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政教处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 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政教处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 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 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团委、政教处决议和解释为准。

第3篇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加强学生会的纪律性,提高办事效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会议一般分为: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学生会委员会议、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学生会部长例会、各部门办公会和其他各类临时性会议。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一般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秘书长主持召开,如遇到特殊情况,应由学生会主席与学生会秘书长协商后临时召开。

第三条学生会委员会会议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它依据《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章程》于每年初由学生会委员会召集,学生会副主席主持,学委会委员参加。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于每周五中午12:40召开,主要由各院系主席汇报工作,校学生会主席对各院系工作做出总结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同时也针对校学生会近期重要问题作出意向性的决策。会议由校学生会主席主持,各院学生会主席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五条学生会部长于每周一下午5:40召开,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第六条各部门办公会由各部部长负责召集本部成员召开,该部门成员必须到会,各部门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自行设定。

第七条各类临时性会议,由各项活动的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布置各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

第八条各类会议的会议通知必须提前3天由秘书处人员发布,时间、地点要求等要清楚明了。若遇到特殊情况,由秘书处派专员负责联络、发布。

第九条各类会议必须本着高效、务实、简短的原则召开。由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工作,要求认真、详细、客观。会议记录经整理后,由秘书处统一存入学生会档案。与会者要认真做笔记,以便会后落实工作。第十条学生会各类会议与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依《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秘书处负责对与会人员考勤。对迟到两次或缺席一次者,秘书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迟到达三次或缺席达两次者,秘书处有权建议委员会将其除名。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必须在会议召开之前填写“会议签到表”。须衣冠整齐,带齐相关资料进入会场。

第十三条与会人员在会议召开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应关闭手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财务制度

第十七条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量和账面数量是否相符,确定账实差异;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第十八条维护财务纪律: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共财产,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经费申请与报销:购买物品前需向办公室申请并列出详细清单,得到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物品必须有正规发票,发票交主席或副主席签字方可报销,做到每笔开支有账可查。

第二十条借用公共财物时必须做好详细记载,写明借用人、借用时间、借用物品及归还情况。

第三章值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委员及各院系部门负责人按值班表在校生会办公室值班。

第二十二条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19:00~20:30,值班地点:院学生会办公室(北综教学楼311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值班时做好值班记录,登记各部门及各院、系上交的文件;写明值班情况。

第二十四条值班结束后进行清洁工作,离开时确保门窗关好。

第二十五条请假者必须提前递交书面假条,得到校学生会办公室批准后有效;代值班者需要递交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有效。

第4篇 学生会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学生干事。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则

第一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 机构设置

1、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学生会设学习部、纪律部、生活部、环保部、文艺部、体育部六个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各班班委委员为相应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别协调一个年级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两个部的工作。

4、每个部3名部长各协调一个年级的相应部的工作。

5、学生会隶属团委管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干部会议、全校班长会议。

2、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3、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4、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5、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学校有关会议。

6、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7、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8、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9、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协调一个年级的学生会工作。按校学生会的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本年级各部门工作。

3、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专题会研究。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三、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6、配合教务处,对各班的“教学日志”进行填写、收发管理。

7、协助阅览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纪律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

3、监督学生言行规范并对学生出勤进行检查。

4、督察值周班级到岗履职。

5、维持*、大型活动等集体活动的现场秩序。

6、维护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生活委员、寝室室长会议。

3、引导、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4、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及时向主席反映学生的一些实际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监督学生在指定地点就餐。(杜绝在教室、寝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导教师,加强寝室文化建设和寝室管理。

六、环保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环保委员会议。

3、协助环保指导教师,对教室、寝室、公区的清洁、内务等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班级整改。

4、环保绿化维护与监督。

5、在校园重点地段设环保监督岗,维护环保工作。

七、文艺宣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策划、组织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有关艺术团体,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八、体育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体育委员会议,讨论改善锻炼情况的方案和办法。

3、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好“两操”,检查出勤情况。

4、协助体育组搞好运动会,开展好阳光体育活动,组织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

5、配合体育组组织有关球类与棋类比赛。

6、在体育组指导下组建学生专项体育队伍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协调各类运动场地及体育比赛的安排。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任免及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最终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3、副部长以上干部,因各种原因离职者,必须提前向团委递交申请。对于申请离职的干部,学生会主席团研究后由团委审批,再增补干部。

4、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 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政教处领导,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 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主席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 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部门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 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馈,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主席每学期期末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 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 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 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 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 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政教处统一评定,于每学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 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政教处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 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主席。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 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其他未尽事宜,以团委、政教处决议和解释为准。

第5篇 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眉县城关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

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委员及干事。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 则

第一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常设机构为主席团、主席团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学生会设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四个部。

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委员及干事5到8名。

2、学生会隶属校团委管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各种会议精神,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2、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3、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4、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5、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主席团秘书处职责

1、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对会内各部门执行监督权力。

3、执行主席团会议决定。

4、协助主席团成员安排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宜。

三、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

主持主席团工作并召集全体主席团成员会议。

2、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3、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四、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主席团会议研究。

3、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五、学生会秘书长职责

1、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干部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学生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注重平时的考察、培养、合理配备学生会的干部。

2、协助学生会主席安排、协助各部门工作的正确方向及各部之间的关系,负责学生会干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检查,督促各部工作计划的落实。

3、监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遵循情况,对违纪人员即使做出处理,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

4、起草学生会文件的收集、汇总及各种具体资料。

5、负责学生会组织的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

六、学生会组织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组织学生会各类活动安排。

3、组织学生会各部行政事务,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

4、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5、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

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6、协助主席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7、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

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七、学生会宣传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快速传递团委、学生会信息,向同学们宣传相关情况。

3、定期召开各班团支部宣传委员例会,对各班团支部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

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

4、督促各年级各班班级文化建设工作、黑板报等,广泛征集宣传稿件,为其它各部门开展的活动作好前期宣传。

5、配合团支部进行班级文化建设、黑板报检查、评比工作。

6、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7、组织各班积极向《晨钟文学社》投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8、负责学生会内部宣传活动及协助校团委或学校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

八、学生会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九、学生会文艺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学生会组织、策划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和发展各种艺术社团,合理有序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十、晨钟文学社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指导开展社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2、对文学社的工作作出年度计划,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计划实施情况。

3、定期组织文学社社员的活动,监督、指导社员的学习。

4、主持对文学社机构成员和社员的考核和评定。

5、积极组织优秀稿件向外投稿,不断提高文学社的知名度。

十一、晨钟广播站站长职责:

1、在校团委学生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广播宣传工作。

2、结合校园文化特色,采编健康向上的节目内容及国内外的时事报道。

3、充当沟通学校领导、老师和同学的桥梁,做好学校动态的新闻报道。

4、发挥广播站优势,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方向,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全校 师生的科学文化素质

5、对学校的重大活动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丰富广大师生课余生活,提高校园文化 品位。

十二、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职责:

1、在学校的重大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中提供志愿服务;2、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领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3、培训青年志愿者,为青年志愿者提供成长成才机会;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及委员任免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报组织部予审批。

(对于申请离职的干事及委员,必须提前向各部递交申请由各部提出意见,报组织部予以批准)3、副部长级干部,任免调配需组织部报主席团会议审议,秘书处宣布主席团决定。

(对于申请离职的副部长级干部,必须提前向组织部递交申请由组织部报主席团会议批准,)

4、正部长级干部,任免调配需主席团会议审议,秘书长或组织部长在各部门召开全体会议并宣布主席团决定。

(对于申请离职的正部长级干部,必须提前向主席团递交申请由主席团全体会议批准)

5、主席团成员干部,任免增补需主席团全体会议研究后,提请学生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任用。

(主席团成员干部申请离职,必须提前向主席递交申请由主席团全体会议同意后,向学生会全体会议予以通报)

6、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关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 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

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委员及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分管学生会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 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秘书处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 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秘书处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秘书处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 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应,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团成员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及干事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团成员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 、秘书处在新一届学生会上任前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 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 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团委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 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 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 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

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统一评定,于每学期给予一定的奖励。

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个人”“优秀团员”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 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 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秘书长处。

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 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共青团眉县城关中学委员会

第6篇 学生会工作量化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此量化管理制度。

一. 量化考核办法

1.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 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 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

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主席共同执行;

主席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

4. 考核要求:a.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都要端正态度,坚持个人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b.考核中每个学生会成员都要踏踏实实,积极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要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c.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5.考核结果:每月由纪检部负责监督,记录,考核,统计并将结果在会议上公布。(每月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者位优秀;9―7分为合格;7―4分将做为降级使用;4分以下者将视为自动退会。)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 .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若在没递交请假条或当面请假的情况下,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一份。

b会议精神为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除一分。

c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一分。

2 .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来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存档或是时期损坏者,每次扣除一分。

3 .在参加例会或各项活动中不按照要求正确佩带工作者牌者,每次扣除一分。

4 .中午或下午值班员未在值班室值日者,每次扣除一分。

5 .活动室等场所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值班人员为做好清理工作(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者,每次扣除一分。

6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汇报者,每次扣除一分。

7 .各部每学期结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文件(例如: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或未存档者扣除相应负责人一分。

8 .不安于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理想,妨碍学生会工作者,每次扣除一分。

9 .本部人员或各部之间产生间隙,不能做到互相团结,和睦相处,其部长又不能及时调解,扣除相应责任人一分。

10.学生会成员若有损害学生会形象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11.违反组织纪律,泄露机密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者,每人加一分。

2.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者,每人加一分。

3.工作开展时,积极投身工作,并与学生会其他成员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为学生会尽心尽力者加一分。

4.对待工作认真,态度端正,问学生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者加1―2分。

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六篇)

一、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规章:1、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本职工作。3、维护学生利益,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4、树立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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