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本制度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端正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按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分季作息时间。分季作息时间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机关上班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在2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元;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20元;超过一个小时,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超过半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旷工半天处理,纳入人力资源部年终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以免发生考勤偏误。
严格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请假二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及以上须以书面形式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干部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公司领导因事因病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
请假条统一交公司办公室管理,
员工事假每月不超过一天的,不扣工资。
员工事假超过一天的,超出天数的工资,按该员工标准工资/天的50%扣发。
不假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工资扣发。年度旷工累计五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员工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病假、丧假等按规定休假,业务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安排,保证不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注重个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员工上班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扎堆闲聊,不得上网游戏影响工作,违者惩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不得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事,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哩。
第四条不准酒后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误。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饮酒,经领导批准后可休息。因私事饮酒,视其影响工作的情节扣发影响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树立公司团队精神,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不准散布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准在背后议论他人拨弄是非,恶意中伤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
第六条加强廉政建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务对象索取财物或在经济交往中吃回扣,损害公司利益。违者一经查实,除如数退赔外,扣发1——3月的绩效工资并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依法应受刑事处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司接待按领导意图由办公室、财务共同承办,区别对待,控制开支,公司所有财务支付实行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贪污、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资金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好处。
第八条尊重领导,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顶撞领导,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恶意顶撞领导经教育不改者辞退。
第九条办公室大门钥匙统一收归办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办公室。
第十条办公用品采购由部门报计划,办公室综合络列采购清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执行,严禁多头采购。所购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分发、保管。
第十一条除技术资料外,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印发须经办公室进行质量把关。任何对外发布通知、函件、(除项目部文件)须经总经理签字后实施,严禁个人以公司名义在报刊、网络、小报等形式发布,违者重处并追究责任,以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办公室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补助按省内市外120元/天标准执行,甘、阿、凉、省外150元/天标准执行,经济特区按200元/天标准执行。报名投标和为项目部出差的差旅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树立安全防火、防盗、防泄密意识,各部门做到下班时人走灯灭电器关,每违反一次,扣责任人当月工资50元,技术、财务等部门,下班走人前须把资料整理好装柜上锁,避免外来人员“顺手牵羊”盗取本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据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强化客户服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公司员工要树立服务就是效益的观念,打破归口接待,树立员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户进门有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席中听的话语,离开时有一句客气的话,让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不得因个人行为给客户不良印象而影响公司业务。凡因客户投诉,一经查实确属员工有责任,且对公司业务拓展有影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当事人当年一个季度至一年的奖金,并不列入评选先进。
第十七条机关工作纪律由公司办公室实施,督查办负责监督。
《工作报告制度》
为方便总经理准确把握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作运行状况,科学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中层或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报告工作的对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派驻人员。
第二条报告工作时间: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通过登记整理后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报告工作的内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
第四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强化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凡不按上述规定上交工作报告的,首次缺报扣责任人100元工资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电传总公司办公室。缺报按次数扣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情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适用所有负责人。
第一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的签订应当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条合同谈判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对外签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时备案。
第四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合同条款。
第五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七条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办公室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并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十三条凡可能发生争议的合同,应当及时向公司负责人通报,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为解决纠纷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十四条公司每个工程项目在正式签署合同后,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相关部门在办公室领取,项目结束后由办公室建档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办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项目部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
(三)公司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等);
(八)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简介、荣誉,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门领导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领导、员工档案;
(十三)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门、项目部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第三章立卷归档要求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九条各单位向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条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各种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免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资料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第四章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条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五章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室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五条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六条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档案的借阅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一条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二条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三条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惩戒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凡违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扣500—1000元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辞职、辞退。
《经营管理制度》
为严肃公司纪律,端正经营作风,规范化管理公司,正确指导公司、项目部、办事处经营工作。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投标入围、中标率。加强签约项目合同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以客户为上帝,竭成作好各项服务,更进一步地转变经营作风,特制定本制度并遵照执行。
一证件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证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税务登记证、地方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生产经营中所需的企业证件及个人证件(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建造师、职称、毕业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等)。
2.为保证公司证件以及人员证件的正确使用,公司证件由办公室保管,个人证件由办公室查阅后用办公室保存复制件,个人保存原件,由办公室分类存档,由公司出资办的个人证件由公司保管,须压证管理的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
3.证件申报及年审:由办公室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保证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不影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4.公司证件、人员证件外出报名或开标等必须由公司人员携带证件随同前往,若遇特殊情况需将证件外借,由部门主任请示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借出,并在规定时间内收回。若擅自将公司证件借出应由办公室承担全部责任。
5.所有一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转出由董事长总经理亲自管理,聘(转)入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
6.证件借用程序:
①各部门、项目部急办事处,因工作急需借用公司相关证件原件,须出据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上注明使用时间、事由及相关事项。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②各部门因工作急需复印公司相关证件原件,按上述履行手续后,由办公室复印,交由办公室主任在复印件上注明其复印的用途再加盖公司行政印章,方可交由借件人。
③使用证件的部门和当事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凡遗失证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部门或借用当事人承担。
7.中标需要押证施工的项目,项目部施工责任人须书面请示公司,经营部主任上报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按领导指示压证,通知财务室收取证件保证金和证件使用费,办公室督促项目部在项目完工后及时交还公司。
二招投标管理制度
1、根据招标(邀标)项目要求对项目投标前综合实力进行考察,确定是否参与投标。确定参与投标的项目,部门主任按照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资质要求等确定缴纳报名初期费,并将项目投标人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办公室存档,同时电脑里建立客户档案资料。
2、严格收费程序,投标报名时收取投标资料费,未收取投标资料费的采取担保责任制,谁担保谁负责制,担保人在不超过项目开标后一个月内完清费用。公司规费一律由财务统一收取,杜绝非财务人员收款不交或不计帐。确因工作需要委托代收的,回公司后须及时解交财务并出具收据。
3、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合理的报名资料,安排公司人员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交回办公室时,办公室主任登记后转交给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并在《投标项目文件编制详情表》上签字确认,再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性质、开标时间等安排人员制作文件,制作人按照文件要求将该工程提交保证金时间、帐号、保证金等相关内容提供给财务部,制作人在签收招标文件后,熟读招标文件,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业绩、人员、开标人员等不能满足的问题及时反应给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情况书面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确定业绩、人员的使用和开标的法定代表委托人。招标文件要求带原件开标的项目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将开标原件清单交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按照公司证件进行合理调配并将开标原件移交到法定代表委托人。
4、制作人必须熟读文件,深刻理解文件条款含义,对招标文件中有不清楚或不能确定的,由制作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咨询并作好记录,得到准确答复后制作人按此要求制作文件;商务标部分由项目投标人自行报价,再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最终报价。若制作人曲解文件的真正含义,擅自作主,由制作人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文件制作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件的制作,要求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完成,每推迟一天按50元/天扣工资或奖金,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标书制作完成时间,应满足客户要求如期完成。对所制作文件资料不能按时递交,商务标惩处:对责任人按投标报价的0.03%扣工资或奖金,资审文件惩处额:300元/个。
5、若制作人不服从安排拒绝制作投标文件,其产生的后果由被指定人负责。将上报公司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处,部门主任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作出相应决定。
6、文件质量实行谁制作谁负责制,制作人员按文件要求将资料制作完成后,应逐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整理成套,以成品资料形式交到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审查。审查文件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逐页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记录在《文件审查记录表》上以备查考。对不符合文件要求和没有按文件要求制作的,有权要求重新制作并惩处。其惩处标准是:
文字、标准符号错误:5元/个
格式与文件要求不符:10元/篇
附件资料遗漏50元/篇。
由于制作人没有按文件要求仔细审查文件,导致资审、投标失误或不能入围,因资审原因废标处罚制作人资审文件500元/个。
投标文件审查无误后,制作人通知办公室主任联系装订成册并加盖印章,并开具缴款通知单到部门主任,部门主任通知财务收取资料费,完清费用后由文件制作人密封,交由法定委托开标代理人办理递交事宜;开标人应将开标详情及时反馈回公司。
为保证投标项目合法权益,项目投标人对标书检查在公司进行;所有投标文件在离开公司时必须全部密封;遇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招标文件实行制作人对文件管理与保存。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价值。为方便招标项目资料查证每月底将本月已开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清单整理成套,编号存入档案柜。公司对文件档案遗失将严格追究保管人经济责任。
《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并指导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公司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保密范围的密级划分
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标标底);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公司领导的变动,竞标标底、公司技术、资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交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的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保密制度
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奖惩
第十三条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的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经济惩处、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惩处;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总监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每月5号将总公司收入、支出情况,每月10号将分公司收入、支出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财务专用章和密码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随时做好资金的储备调度,确保主要领导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月底对账后次月3号前将对账单(银行现金余额)上报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四)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五)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六)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每月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在次月8号前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书面报告,按领导指示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对应收帐款,每月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支票及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购买并保管。支票使用时须先填写日期、金额、用途,再加盖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号码和相关内容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第二十条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件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钱票分离,现金收入由专人开票,出纳收款,月结兑账,做到钱票相符。
第二十三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四条公司职员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元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填制凭证后由经办人签字,确认时间、天数无误在七天之内并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送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二十六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七条职工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工资标准、办公室考勤情况制定职员工资表,交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八条财务汇款(除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外),由财务会计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审核人、总经理签字。
第二十九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三十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一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部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二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部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三条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财务部编造清册,移交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除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违者给予停职处理。
惩处办法
第三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惩处的。
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并赔偿损失,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纳入基本账户统一管理:
第1条、工程结算收入由公司统一开票,流转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平时项目部所需费用先垫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领款时,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
第2条、对应交纳的税费,工程结算款到账一次,及时结算。流转税及附加按成都地区的应收标准,以到账金额的3.56%计算,所得税按省地税局、川地税发(2000)043号通知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比例2%预留。利润分成及管理费一次性或按到账金额交纳。项目部在第二次结算款时,若不能及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税务部门规定:按欠票金额的25%预交企业所得税,逾期按每日5‰向税务局交滞纳金)。
第3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及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方能报账或支付。
第4条、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5条、公司开异地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款转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按以上有关条款办理。
第二章项目部建账,公司兼管
(一)、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做账,财会人员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公司开异地纳税证明,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临时账户,各办事处需向公司申请,经公司财务总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项目临时账户,开户资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办事处留复印件并保管密码支付器,或派专人监管。
第6条、设立银行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其银行预留印鉴由项目部财务公章和公司财务人员印章组成,工程结算收入先转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全部转入临时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监管。
第7条、收款票据及流转税费在当地交纳。办理异地纳税证明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收,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8条、工程进度费用支出: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财会人员凭银行进账单、发票、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及报账手续,以及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第9条、项目部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成本发票,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报表和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与公司签订的内部协议要求交纳。项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划拨款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0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报账或支付。
(二)、项目部在当地开立临时户,独立核算,由公司预留印鉴和密码器监管。
第11条、项目部独立核算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在开外经证时交纳;不开外经证的按到账金额的2-3.3%预留,在税务指定地交纳。
工程竣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决算、验收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会计凭证、账本、报表交回公司,经公司财务部确认后,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2条、其它条款同二章(一)条款。
(三)、对大中型项目(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派专参与项目部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有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条款)。
(四)、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项目较小且当地银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码器的,可实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额交8%-15%管理费、流转税、所得税、各种保证金后,印章、支票、依法纳税等全权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全权委托,依法纳税,互利共盈。
第13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对项目较小,金额不大,可委托项目部负责人在招标方以现金方式收款,应付税费由项目部直接交纳,其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合同金额一次性-交纳。
第14条、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金额8%-15%收取项目部安全、质量、税费保证金,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保证金。
项目财务档案管理
第15条、纳入公司统一核算的项目,其单据、发票、合同、决算、竣工资料,由财务部统一归档。
第16条、建立了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平时的成本单据、发票,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报账时交财务部并每月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异地纳税证明、临时开户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税票等单据资料,由项目部和财务部相互配合及时归档。
第17条、所有单证、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档案室保管。
第五章、本制度从合同成立之日起执行。
《派驻管理人员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所属项目部规范化管理,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向项目部派驻管理人员。
第二条公司派驻管理人员,代表公司对驻在项目部经营管理过程中提供公司相关证件和印鉴服务,保证项目部有效经营管理,并与公司生产经营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公司和驻在项目部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派驻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派驻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调配,受人力资源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派驻管理人员对公司负责,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和奖金。
第五条派驻管理人员在项目部投标工程需要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件等有关证件和加盖公司印鉴服务,项目部应提供工作条件,项目部业务出差等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第六条派驻管理人员应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一个月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设,提交工作日志及工程合同签订应存档的材料。
第七条派驻管理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离开工作地点,需书面请示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再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派驻管理人员应保持与公司、项目部联系畅通。
第九条派驻管理人员应及时传达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派驻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派驻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项目部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其依法经营;
(二)参与项目部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协调性;
(三)依据公司合同及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参与项目部的业务谈判,提供咨询意见,负责合同内容的审查;
(四)依据公司规定,为项目部办理对外签约授权,杜绝所有未经授权的人员对外签约;
(五)协助项目部负责人做好业务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十一条派驻管理人员在公司有关证件的印鉴管理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技术人员等相关证书原件只能在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以及投标过程中要求出示原件时才能提供;没有公司的同意不得外借他人。
(二)对于分公司、项目部中标或谈妥的工程合同,应严格审核把关并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不得轻率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印鉴;凡不属于项目部经营片区和经营范围内的工程合同应向公司汇报由总经理同意后才能加盖印章,工程合同盖章前应先与项目责任人签订内部责任书。
(三)加盖公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用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等,并将用章登记情况表每年年终上交公司办公室。
(四)派驻管理人员严禁在银行贷款、抵押、担保、借款、与工程投标无关的证明、承诺、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四章派驻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派驻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项目部的经营活动,对项目部的经营活动提出建议;
(二)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查阅项目部的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和收集经营业绩资料;
(三)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纪可能给总公司声誉带来严重影响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有惩处建议权;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享有探亲假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派驻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项目部的利益;
(二)自觉接受项目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为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派驻管理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职工奖励的规定,予以奖励:
(一)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尊严,制止、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挽回公司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方面贡献突出的;
(二)在运用所学技能,提高项目部经济效益或挽回损失方面效果明显的;
(三)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十三条派驻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泄露公司秘密,给总司、项目部造成损失的:
(二)明知项目部发生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三)在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或发生严重失误,给公司、各及项目部造成损失的;
(四)从事了其他渎职和严重错误行为的。
第2篇 企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档案管理制度
一、职责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本部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及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外来文件进行管理和控制,所有档案立卷、归档后由行政部实行管理。行政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
二、管理内容与方法
1、立卷归档
(1)公司应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
①证照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以及公司开办、年检、变更等有关资料;
②规章制度:包括公司制定和修改的全部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
③收发文书:包括总公司内部文件、总公司与各子公司(办事处)往来文件、总公司与政府公文及批复、总公司与其它公司业务文件、总公司发出的决定、通报、纪要、重要通知、会议记录等。
④合同资料:包括公司订立的各类合同及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及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
⑤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公司工程技术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施工图纸、设备资料等。
⑥照片、声音资料:包括反映公司发展历程和重大活动的有关摄影、录音、录像、光盘资料。
⑦其他需归档的文件资料。
(2)立卷归档的要求:
①各类文件应分别立卷。所有外来文件、内部文件由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制目录、按年按类装订成册,外来文件、内部文件包含公文、传真、会议记录、通报、纪要等。
②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底稿等应归案在一起,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③立卷归档的文件要便于查找。
④文件有标题的,应在目录中列上标题。无标题的,应根据文件内容拟定标题,并标上方括号以示立卷人加的标题。
⑤案卷封面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清楚,对破损文件应加以裱糊。
⑥照片、声像、磁盘档案需用文字标明内容、时间、地点。
2、档案的利用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应在借阅登记簿上登记。
(2)借阅档案,要填借阅簿,用后应按时归还。借阅人员对所借档案应妥善保管,严防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得抽换、涂改、勾画、拆散和转借,不得擅自复制。
(3)借阅和查询公司档案,应经借阅和查询人的分管领导批准。
(4)外单位人员借阅和查询公司档案,应经董事长批准。
3、销毁
(1)档案保存期,由行政部提议,报董事长批准。专业性档案(如工程技术、财务等)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制度。
(2)对超过保存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档案室提出销毁申请,报董事长批准。
(3)销毁档案时,应认真清点,由2名以上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员由行政部经理指定,销毁后,由销毁经办人和监销人员在销毁记录上签字。
(4)对已销毁文件,应制定目录清册存档。
4、档案室管理
(1)档案室应建立登记、统计制度。档案收进移出、销毁必须在流水帐簿上登记,对保管、利用情况定期进行统计。
(2)档案管理人员离职或调职,必须与接任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档案应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平时注意档案的保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4)档案室须特别注意防火、防霉、防盗、防虫、防鼠、防光、防潮、防尘等工作;电子存档应注意防病毒、防磁、防潮、防挤压,并注意温度适宜。
(5)立卷的档案应分类放入档案盒存放;
(6)档案移交
①由部门自定责任人保管的档案不移交,但每年要接受档案室一年一至两次的档案检查;
②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每个自然年结束后1个月内,由各部门立卷归档,移交档案室;
③负责保管档案的职员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有关档案资料按要求整组卷后,与档案室负责人、部门经理一同进行档案移交,移交给本部门经理或接岗人;
④档案移交时,移交人填制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按清单核对交接,并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档案室各执一份。
三、责任
1、损坏、丢失公司档案的;
2、擅自提供、销毁公司档案的;
3、涂改、伪造档案的;
4、违反第三条制度,不按制度归档或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5、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档案损失的。
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公司将据《人事管理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3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5
第十一章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范 围
第229条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好用.
第230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第二节 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231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第232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第233条 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234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三节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235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236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
第237条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第四节 管理分工
第238条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第239条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
第240条 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
第241条 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
第242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二章 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施工组织
第243条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一)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进行动火,入罐,动土,断路(占道)等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证.
(二)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244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员工有权拒绝施工.
第245条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作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发包单位要有专人检查其安全工作.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第246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247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及设备,电器检修等,分别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厂有关安全规程执行.
第二节 施工现场管理
第248条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如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第249条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看守,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250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251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252条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253条 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
第254条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
第4篇 公司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引进的员工的档案一律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管理。
(一)原始档案:员工入司时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员工转正后调入公司管理。
(二)新建档案: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
(三)电子档案:员工的姓名、年龄、婚姻状况、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毕业学校、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岗位、职务、合同期限等情况通过电子信息系统的形式所形成的记录。
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引进的员工的档案由各分(子)公司人资科管理。
第三条 人事档案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分管或指导,该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具体负责操作和管理,并对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全权负责对各公司、部门人事档案的监督考核。
二、人事档案的建立
第四条 新建人事档案收集范围
由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形成的材料:
(一)各种履历表、登记表、面试评价表、个人经历材料及求职原始材料。求职原始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照片、面试记录、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和胸透检验单(要求员工在进公司之前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且出具的体检证明须真实有效)等材料。
(二)职务任免申请表、行政职务任免材料、晋升技术职称(学位等)审批材料。
(三)工资调整审批表。
(四)鉴定书、鉴定表以及其它各种鉴定材料。
(五)考核、考勤或其它类材料。
(六)有关培训学习经历及成绩、学历情况等材料。
(七)各种处分、处罚材料和通报批评等材料。
(八)有关接收、调配、解聘等情况记录材料。
(九)各种重要的个人申请、承诺、聘用合同(协议)、保险等材料。
(十)各种岗位责任书、竞聘、施政方案等。
通过其它渠道形成的材料:
(一)各类组织成员或代表以及各种先进模范或受奖励材料。
(二)参加各级人大或各类协会代表大会材料。
(三)业务考绩材料、技术方面的贡献材料及各项论文着作篇目等。
(四)出国审批表及在外期间鉴定材料。
(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体检材料、工伤证明材料。
(六)在原工作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七)在部队或学校等机关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八)重要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的记录材料。
(九)对违纪、违法事件的申诉、申报以及处理情况记录等。
第五条 人事档案归档材料要求
归档材料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已经处理完毕,而不是悬而未决或没有最后审定和处理意见的文件。
(二)材料必须以个人为对象。对反映多人有关情况的材料,应当分别制成以个人为单位或反映本人情况的材料,方可归入个人档案。
(三)凡归档材料必须具有凭证性标记,如个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单位公章等;对属于归档范围但手续不完备的材料,应先将手续补齐,并在办理完备后再行归档。
(四)档案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带有虚构、想象、夸张的成份;人物传记、写人物事迹的报告文学、个人回忆录都不得归档。
(五)档案内容应当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时间不明的材料,要尽可能查清注明;涉及个人重大问题的材料,如需查清,应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后,方能归档。确定材料能否归档时,应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同时,还应对档案中应当具备而缺少的材料予以登记,并有计划地进行收集补充。
应妥善处理不应归档的材料:
(一)经过鉴别,凡应转往有关单位保存或处理的材料,应填制《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此指干部或重要人员档案)。
(二)接收单位清点核对后,应按程序办理接收手续。
(三)凡属退还本人的材料、证章等,应开列详细清单,证明材料(物品)名称及份(件)数,经批准后退还本人,并由本人在接收人处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四)对不直接退还本人的材料,可经批准后给予销毁,并应对其本人说明。
(五)销毁人事档案履行一定审批手续,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 人事档案的整理要求:
(一)应遵循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原则。
(二)应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三)人事档案的保管范围与人员管理应相一致。
(四)材料增减时应进行重新整理。
(五)人事档案原件作为正本,对于机密性较高的人事档案,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管理情况建立副本。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建立
(一)集团公司总部新进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按要求收集整理求职人员原始求职材料,并对于员工在岗位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须及时予以补充完善。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直接按人事档案建档要求,经该公司人事负责人审核后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员工的人事档案。分(子)公司人资科于每月的5日前将员工电子文档花名册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三)员工所在部门人事助理建立本部门员工基础档案,并对员工在职期间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户籍地、学历、职称、岗位)的变更情况的记录于每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八条 人事档案的编号
(一)人事档案编号构成:档案代码+四位数字,按顺序编号。
(二)各分(子)公司、部门人事档案代码取正式名称前三个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大写),如采购管理中心,其人事档案编号为cgg。
(三)员工辞职后的档案编号继续保留,不重复使用。
(四)同一部门员工的档案要求放在一起,每10名员工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同一个档案袋内,调动或辞职抽出后不添加新的员工档案,若档案袋中员工档案已抽完,此空档案袋继续保留。抽出档案后应该在档案袋上予以标明。
第九条 人事档案建立的
具体程序
(一)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以及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二)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顺序。
(三))在档案袋目录上登记材料名称及其相关的内容。
(四)将新的材料存入档案。
第十条 员工在职期间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一)大学生、聘用人员、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每半年整理一次,后备管理干部的材料由其所在公司、部门每月收集整理一次,统一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二)其他员工在职期间所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按季度定期收集、整理,并要求归档。
三、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十一条 人事档案转递的具体程序
(一)人事负责人依据人力资源调配通知单或调令取出应转走的员工档案材料。
(二)在档案袋的人员编号及姓名后注明抽出的时间、原因(调动、辞职辞退和开除、自离、晋升等)及转入地点。
(三)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四)将《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放入员工档案一起,并将档案袋密封后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五)收档公司、部门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必须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单上签字盖章,且及时反馈到转出公司、部门。
第十二条 人事档案材料在转递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按要求装袋密封交接,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且不能由员工本人带走,携带人员严禁私自拆封偷阅档案。
第十三条 员工晋升科级(含)以上级别,转正后一月内由所在公司、部门按转档程序和要求将档案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科级管理干部被免职后,其档案材料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照转档程序和要求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第十四条 员工离职后由其所在公司、部门一月之内将其档案抽出,装订成册存档,并妥善保管二年。销毁时须填写《档案销毁申请单》,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予以销毁。
四、人事档案的查询、借阅
第十五条 档案查询和借阅应按程序办理
(一)档案的查询应先申请,说明查询的对象、理由和范围,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登记查阅。不得随意让人查阅员工档案。
(二)外借员工档案须经所在公司、部门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档登记。最长借阅期限为一星期。若需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各公司、部门、个人需要出具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理由,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人事部按规定予以办理。
(四)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公司、部门内部查阅、借档和出具证明也应按照程序进行。
五、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六条 人事档案保管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
第十七条 人事档案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核对,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八条 人事档案存放必须配备专门设备,不得与其它档案混放一起。
第十九条 人事档案存放应做到安全、保密、防火、防潮、防盗。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六、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扣除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绩效奖金20-50元/次:
(一)人事档案不全的。
(二)档案交接不清致使员工档案丢失的。
(三)不遵守人事档案保密制度的。
(四)不履行正当手续将人事档案带出档案保管场所的。
第5篇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控制。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各基层编制本部门目标及实施计划,各基层单位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及实施计划。
(3)常务副厂长批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4)工作程序。
(1)制订
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后由常务副厂长批准后实施。
(2)实施
常务副厂长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办公室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办公室负责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
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第6篇 公司企业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质仓库必须设立一名防火、防盗安全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必须认真学习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学会使用各类灭火器材。
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即货物进仓检查制度,明火管理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安全防盗、防火值班检查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等。
三、仓库内除保持必要的通道外,同时要注意顶距、墙距、灯距、柱距和堆距,货物分类,库房保持清洁,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不准住人,闲人不得入内。
四、仓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储存物质的性质,参加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五、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到“五要”、“五不准”。
五要:
1、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2、仓库电源要装分闸,电源开关要装在库外;
3、电线要穿管、敷设;
4、下班要切断电源;
5、对电器设备要经常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五不准:
1、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碘钨灯或大于60瓦的灯泡,在储存易燃、可燃物资或建筑耐火等级在三级以下的仓库内使用日光灯;
2、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3、不准使用不合规定的保险装置;
4、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5、不准在化学危险品仓库内安装普通电器设备。
六、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在库内吸烟及动用明火,仓库内应设立禁火标志。
七、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作一次检查。
八、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法规所造成经济损失,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或惩处,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7篇 公司企业网络培训室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网络培训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企业管理,打造优秀员工队伍,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服务范围:
2.1向公司员工提供计算器操作维护相关技能培训,以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
2.2向公司在职员工提供信息浏览、信息查询、网络休闲、收发电子邮件、主页制作域名申请,虚拟主机等因特网信息服务。
3权责单位:
3.1管理课:负责人员培训计划管理及计算器安全使用管理;
3.2资料课:负责人员培训施教及计算器保养维护管理。
4作业内容
4.1加强本网络培训室的管理和信息安全规范管理,结合本网络培训室的实际情况,作以下规定:
4.1.1本网络培训室限于本公司在职员工使用,进入网络培训室任何人必须遵循管理人员管理,不服从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使用及进入。
4.1.2络网培训室里严禁带零食,抽烟,大声喧哗,打闹及有影响他人的言语、行为、举动等。
4.1.3计算机上或计算机桌上严禁存放导致安全隐患的东西,若因此造成公司损失,将追究责任,由个人承担全部损失费用
4.1.4网络培训室除计划上课培训时间外,网络培训室开放时间:
4.1.4.1正常上班日18:00-23:00
4.1.4.2全日假日08:00-23:00
4.1.4.3春节开放3天通宵(即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4.1.4.4当计划培训时间与开放时间冲突时,则取消开放时间
4.1.5纲络培训室由专人管理,开放使用必须收取一定管理费用,作为公司员工福利金运用。
4.1.5.1收费标准为2元/每小时
收费时间依《网络管理收费系统软件》计时,以实际上网时间计算,不足15分钟计15分钟,超15钟不足30分钟依半小时计,超30分钟以1小时计,例:a.实际上网时间5分钟计15分钟;b.实际上网18分钟计半小时。c.实际上网1小时零45分钟计2小时。
1.1.2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非专业人员严禁打开机箱维修或删增程序。
1.1.3公用计算机中不提倡存放个人文件档案,由自己保管好,管理人员对其存放文件的安全性及有效性不作任何担保。
1.1.4没有人使用的机台必须切断电源,使用人员必须做到人离机关,节约用电。
1.1.5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清理埸所,地面每天打扫,计算机桌、显示器、计算机机箱、键盘等每周清洁二次
1.2做到八不:
1.2.1不利用公众信息网络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1.2.2不擅自制作、复制、查阅、传播迷信、淫秽、色情等影响社会秩序、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1.2.3不利用计算机进行赌博活动;
1.2.4不利用光盘、软盘从事计算机游戏;
1.2.5不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活动;
1.2.6不擅自提高规定的收费标准。
1.2.7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2.8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1.3安全措施:
1.3.1在网络教育训练室的每台机均安装杀毒软件,防止网络病毒程序和黑客程序;
1.3.2客户端不安装光驱和软驱,防止员工用自带光盘玩计算机游戏、用软盘拷贝明令禁止的信息;
1.3.3员工要拷贝文件、数据,必须经过本网络培训室安全管理人员的审核,有权拒绝复制明令禁止的信息,并由网络培训室安全人员进行拷贝操作;
1.3.4服从公安、电信、文化、工商、税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做到合法经营;
1.4服务人员定期走巡客户机,如果有违规行为,立即制止。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亦同。
第8篇 企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议管理,使会议务实高效,沟通迅速,确保会议内容及议定事项落实到位,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依据公司《内部沟通控制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规定的定期会议以及组织的各种临时性会议。
3.会议分类
3.1公司会议
1)总经理办公会
2)周工作例会
3)生产例会
4)质量例会
5)营销例会
6)月度工作总结会
7)内审、管理评审会
8)年终总结会
3.2部门会议
3.3晨会
3.4.其他会议
4.会议内容
4.1公司会议
4.1.1总经理办公会
1)会议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即每月20日)。
2)会议人员
主持人:总经理
参加人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所有部门经理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的重要指示、会议和决定。
(2)研究决定公司日常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报、交流重要工作情况。
(3)研究分析公司生产、质量、安全形势,制定工作方针、工作计划、目标、措施、策略。
(4)讨论决定公司制定和发布的综合性文件及公司管理规章、规定。
(5)需要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解决的其它重大事项。
4.1.2周工作例会
1)会议时间
每周召开一次(即每周一上午9:00至12:00)。
2)会议人员
主持人:总经办主任
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所有部门经理
3)会议内容
(1)各部门报告本部门一周工作情况,下周计划、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
(2)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指导重点工作开展,并实行问责制。
(3)听取各部门提交的议题,解决需要公司协调的问题,执行会议的各项决议及具体实施措施。
(4)布置公司日常工作,平衡计划进度。
4.1.3生产例会
1)会议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即每月8日)。
2)会议人员
主持人:生产副总/生产部经理
参加人员:生产副总、总工程师、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技术部经理、品管部经理。
3)会议内容
(1)各车间汇报上周生产完成情况,以及未完成的原因。
(2)分析影响产量的主要问题以及纠正预防措施。
(3)生产部布置本周生产计划与任务
4.1.4质量例会
1)会议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每月15日)
2)会议人员
主持人:总工程师/品管部经理
参加人员:生产部经理、车间主任、品管部经理、技术部经理。
3)会议内容
(1)汇报当月质量工作的情况以及公司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2)汇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3)通报重大质量事故以及解决方案,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方案等。
4.1.5营销例会
1)会议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即每月28日)。
2)会议人员
主持人:营销副总/营销部经理
参加人员:营销主管、采购部经理、品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
3)会议内容
(1)汇报公司当月销售工作情况,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市场占有率,反馈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对下一工作月度销售工作进行预测;
(3)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及销售工作的对策;
(4)原材料的采购进度、近期需要与技术、总工沟通的架子、连接线、生产模具及生产急需的低值易耗品等有关事宜。
4.1.6月度工作总结会
1)会议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每月1日)
2)会议人员
主持人:总经办主任
参加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部门经理以及车间主任、统计
3)会议内容
(1)各部门经理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未完成原因,提出下月计划。
(2)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
(3)总经理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布置工作。
4.1.7内审、管理评审会
1)会议时间
定于每年的3月份举行内部审核会议,1月份举行管理评审会议。当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组织、生产发生重大变化或合同另有要求时,可增加会议的频次,另行安排。
2)主持人:内部审核会议由管理者代表主持,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参会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部门经理及副经理、车间主任、职工代表
3)会议内容
评审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目标的有效性和落实情况;
听取职工代表对一体化管理状况的建议;
讨论分析一体化管理中的不足问题,使其更具完备和更具可操作性,确保持续改进。
4.1.8年终总结会
1)会议时间
每年召开一次(即每年12月20日)。
2)会议人员
主持人:总经理
参加人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所有部门经理
3)会议内容
(1)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
(2)总结一年来的公司所取得工作成绩和缺点。
(3)总结一年来的成功的经验与教训,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管理的高度来认识。
(4)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
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4.2部门会议
4.2.1各部门每周须定期召开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传达公司会议精神、讲评部门工作要点、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帮助下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引。
4.2.2对于质量方面出现的产品不合格、过程中不合格、原材料不合格等质量问题,由品管部牵头组织可随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进行分析、评审等,并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进行记录备案。
4.2.3对于营销方面合同订单评审由营销部牵头组织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对合同订单进行评审分析,并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进行记录备案。
4.3晨会(见晨会管理制度)
4.4其他会议
公司或各职能部门解决工作中临时出现的问题及公司生产与质量方面等紧急情况而召集的临时会议。
5、会议准备和要求
5.1议题准备。各类型会议,召开前会议主持人均要拟定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对于公司会议重要的议案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各部门要围绕议题做好充分准备,需要通过会议向领导汇报和请示的问题,要有明确具体方案或意见,避免会议时间过长。
5.2会前协商。会议议题,凡涉及其它多个部门的,事先要进行会商,取得一致意见,避免会议限于争执不休局面。
5.3资料准备。各部门需提交会议讨论通过的问题,都要有简要的书面汇报提纲,并在会前提前半天以上送至与会者,便于与会人员阅读并准备意见。
5.4拟好会议议程。会议举办方就会议的内容,拟定出会议议程,并按照会议议程展开会议。
5.5发言要点。参加会议人员汇报工作、讨论问题,其发言要围绕会议议程和主要议题,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发言时间一般控制在3-5分钟。
5.6通知与会人。根据会议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一般为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与会人员要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退场,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派其代理人参加,同时通知办公室。
5.7会场纪律。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手机应调至震动或关闭状态。
5.8会议纪要与催办。会议议定事项,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会议主办单位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发。对会议议定事项和决议,办公室要及时进行催办,保证决议落到实处。
第9篇 企业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5
1、特种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检测鉴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
2、特种设备购置必须进行资质、技术、经济论证。
3、特种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4、特种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5、特种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6、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7、特种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8、每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9、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10、特种设备由持有国家规定颁发的操作证人员进行操作,无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第10篇 企业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
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管制消耗品及管制品三类,分别如下:
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水、大头针、回形针、口取纸、复写纸、便条纸、信纸、圆珠笔、钉书钉等;
管制消耗品:签字笔、白板笔、笔记本、修正液、直尺等;
管制品:剪刀、钉书器、计算器、印泥、名片等。
二、预算报批
1、行政部根据公司办公用品需求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办公用品预算,经财务部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由行政经理根据批准的预算采购办公用品。
2、每月28日前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交行政部统一采购,次月5日前发放。但请领管制性文具不以上述时间为限。
3、每人每月办公用品领用不得超过30元。
三、办公用品的请购
1、当消耗品接近最低库存限额,即接近办公用品库存最低限额时,由保管人员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由 签字,交采购人员采购。
2、当管制品需要购买时,由使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由签字,交行政部门采购人员采购。
3、当公共用品(如复印机零部件、装订机等)需要购买时,由行政部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由 签字,交采购人员采购。
四、办公用品的采购
1、采购人员本着《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进行采购。
2、采购完毕的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入库单》(一式两联),同保管人员进行交接。
3、采购人员负责编写大件办公用品的编号(单价元以上)。
4、采购人员每次采购后填写电子版《采购清单》,每月汇总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查。
五、办公用品的保存
1、物品在仓库内按材料主次、出入频繁程度进行合理排放,不得混杂堆放,并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2、物品在仓库内做好防水、防潮、防火措施。
3、每月20日定期盘点库存并填写《库存盘点表》。
六、办公用品的领用
1、个人领取办公用品,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并由签字。保管人员应以办公用品领用单发放办公用品,若为圆珠笔、胶水等以旧换新者,可直接换取,无需主管签字。
2、保管人员应另办理《办公用品个人领料登记卡》,使每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一目了然。无具体使用人的,使用部门的部门领导为使用人;无具体使用部门的,则行政部为使用人。
3、各种原因离开公司的职员,应在行政部监督下将剩余的办公用品退回,并填写《离职人员办公用品退回清单》。
第11篇 石油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企业文化管理
第一条 企业文化,是由企业的全体成员经过长期实践,培育形成并共同遵守和信仰的目标、行为规范、价值体系,是指导员工从事工作的哲学观念。
第二条 企业文化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党群工作部是公司企业文化的归口管理部门,各所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企业文化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 产品经销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目的:通过企业文化的建设,统一企业思想,规范员工行为,营造企业活力,激发工作热情,提振员工信心。对内,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工作效率,对外,提升企业的美誉度和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绩效的持续、健康增长。
第四条 产品经销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应从四个文化层面(精神文化层面、制度文化层面、行为文化层面、物质文化层面)分别逐步推进。推进流程为:
(一)确定文化建设目的,编制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提炼抽取公司企业文化关键要素,编制文化手册,建立视觉印象。
(三)构建文化建设制度,并将倡导的文化融入公司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
(四)通过培训、研讨企业文化核心,让员工认可、感受公司企业文化。
(五)严格遵照公司vi体系要求,构建物质文化体系,营造公司整体的文化氛围,提升公司整体企业形象。
(六)通过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将文化理念逐步导入员工行为中,让企业文化落到实处。
第五条 产品经销公司对所属单位企业文化的管理主要通过核心价值观的确定、企业文化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企业文化手册的编撰等形式来实现。对不同所属单位,公司采取不一样的管理控制权限。
产品经销公司的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与文化发展规划均应上报集团审批;企业文化手册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自行编制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年度文化工作计划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自行制定实施。
对全资公司,其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应与公司核心价值理念保持一致,其核心价值观经本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后,须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全资公司文化发展规划与文化手册沿用产品经销公司的文化发展规划和文化手册;年度文化工作计划由全资公司自行组织制定与实施。
对控参股所属单位,其核心价值理念、文化发展规划、文化手册及年度文化工作计划由所属单位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所属单位企业文化核心价值理念不得与公司核心价值理念冲突。
第12篇 企业公司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一、 图书、资料购买程序
1、技术类、财务类图书、资料由工程师或财务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审批后,该部门自行购买。
2、其他类型图书、资料由职员向行政部提出建议,行政部审批后,由提出建议的职员自行购买或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3、购买图书、资料经手人应事先查阅行政部书目,防止重复购买。
二、图书、资料保管与借阅
1、图书、资料购置后,由经手人到行政部进行统一编号登记,由行政部管理。
2、行政部对所有图书、资料做文本和电子版记录,定期向全体职员发送最新书目,以便职员借阅。
3、职员到行政部办理借阅手续,行政部对借阅期限及图书资料完好度进行记录;有借阅冲突时,由借阅职员或图书管理负责人协调。
4、借阅图书的职员应在借阅期限内归还,原则上以两周为限。办理归还手续时,行政部对图书损坏度进行记录。
5、图书借阅期间受到损坏或丢失,借阅职员应根据情节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