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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1 11:34:02 查看人数:71

医院管理制度

第1篇 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1

医院管理制度

第一章医疗规章制度

第一节共同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病员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节日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二)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七)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二)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三)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五)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六)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七)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八)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五、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表格,报医务科,医务科对其资格确认后登记、备案,由院长批准,通知药剂科,有处方权医师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各级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3、麻醉药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经院领导批准授于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请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六、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手术室

l、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六)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

(七)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

l、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七、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1、护理部部务会:每周一次,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总结本周工作,研究部署下周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护士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总结护理工作,公布检查评比情况,交流先进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布置新的工作任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

3、全体护士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请院领导参加,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弘扬成绩,表彰先进,指出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布置今后的护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4、护理晨会:每日早晨上班利用半小时时间召开(星期日除外)由护士长主持进行护理日夜交接班,护士长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安排护理工作计划,进行护士业务提问及护理教学提问等。

5、将查房内容及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

八、请销假制度

(一)探亲假

1、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指3月底以前转正的)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节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每年30天。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假期,每年20天(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职工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职工探亲原则上一次休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分两次休完的,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3、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军队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批准,可给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假期工资照发,往返路费本人自理;军队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到职工一方团聚的,职工一方可按探亲规定享受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

4、职工学徒、见习、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假(转正定级时间在下半年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5、女职工到配偶地点生育,享受生产假,不享受当年探亲假,路费可按探亲规定报销一次。

6、职工的配偶与职工的父母同居一地的,可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亲。不再另给探望父母假。

7、职工在探亲期间,往返旅途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期返回的,应持当地交通部门证明,向人事科申报。

9、在3月底以前结婚的职工,可享受当年度探望配偶假;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病事假累计3个月,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

10、“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假(法定十天)不包括在探亲假之内。

(二)病假

(1)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非保健医生开的病假条一律无效。

(2)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请病、事假,相应延长见习期。

(3)凡探亲、事假、工休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诊的职工,应持当地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化验单到保健科换病假条办理手续,否者一律按旷工对待,不给报销医药费。

(4)工作人员病愈要求恢复工作,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出具证明和医务科审批,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但复工后,不能胜任工作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关于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务院国发(81)52号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休期间的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三)事假

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工休假和节假日处理,一般不准请事假。因事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审批权限,3天以下由科主任批准,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同意,人事科备案,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科主任、护士长请事假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因公外出或病休要告诉主管职能科室,以便安排工作。除特殊情况,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扣除工龄一年。

(四)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均按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由保健科同意,院计生办审批,人事科备查。

(五)丧假

工作人员父母(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超过三天按事假对待。父母、配偶、子女在外地死亡,路程所需时间不计在丧假之内。

(六)公伤

职工因工负伤,应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经技术委员会讨论鉴定。确认为工伤后,写出书面材料,按有关工伤规定享受假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九、挂号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在开诊前15分钟即应挂号。

2、按规定在处方上认真填写初诊病人姓名、性别、年令、工作单位、医保号、就诊科别、日期等。

3、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收据等。

4、按规定填好报表,及时将挂号费收入上交收款员,并到财务科进行销账。

5、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负责、态度和蔼、文明用语、服务周到。

第二篇:中医医院管理制度

永州华伟医院管理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持续改进。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了解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患者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患者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 医院领导干部行政查房制度

1、医院院长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患者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认真做好行政查房记录,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三)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评估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质量与安全文化氛围。

3、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

1、 院务会:由院长主持,院党政领导班子、院务会成员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 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 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 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 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 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二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 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 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

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患者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10、 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11、党政联度会:由院长主持,院党政领导参加,每季度一次,讨论、研究重大事项、重要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当发生严重危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的事件时。

2、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患者时。

3、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4、将要实施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而患者家属不在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6、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

7、 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8、需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9、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0、 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11、 国内,外学者来院访问,交流,开展临床诊疗活动。

四、院总值班制度

1、 医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按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 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总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 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应当符合医疗感染管理原则。

5、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

6、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7、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8、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

1、由业务院长负责。

七、医疗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2.1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患者流动日报。

2.2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患者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2.3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2.4做好年度书记资料和汇编分析,发挥统计咨询的作用。

3、医疗质量统计,至少应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患者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 医院应当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6.、医院应逐步做到通过医院信息hs 系统进行统计工作。

本制度按二级医院的管理模式

永州华伟医院

2014-8-10

第三篇:医院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检验方法保证制度

(1)根据临床要求选择开展的检验项目,必须满足临床需要各实验室使用的检验方法必须能获得准确、可靠的实验数据,必须得到中国 药品监督管理局(sda)的批准认可。

(2)在本科室使用的方法必须得到科主任的同意。

(3)所用检验方法的质量必须有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作保证。

(4)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科室规定的检验方法,不得任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履行科室的检验方法或检验试剂更改程序。

2. 检验方法和/或试剂更换程序

(1)检验方法或试剂更换前必须书面申请,说明更换原因,报科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后才能更换。

(2)在使用新方法、试剂之前应作评价工作,内容包括:1)方法对比及偏差评估(nccls文件ep9-a),以了解两方法测定 得到的结果是否相同或差异是否在充许范围内;2)分析方法的线性、偏差和不精密度评估(nccls文件ep10-t2),以了解 分析偏差、不精密度、漂移等是否符合要求。

(3)更换的检验方法和试剂要有溯源性依据,更换方法应采用国际或国家有关科学文献或杂志公布的推荐方法,要有符合医学检验要求 的程序,包括采样、处理、运输、贮存、检查项目的准备等。

(4)更换的新方法必须有性能要求,包括: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干扰因素的影响、分析灵敏度、检验结果的报告范围、线性、参 考值范围、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规则等。

3. 仪器使用维护制度

(1)科室应保证所有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常规或急诊需要的正常工作状态。

(2)每一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应建立一份详细的档案,其内容应包括:⑴仪器设备名称;⑵仪器的型号;⑶生产或销售产商及维修服 务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⑷仪器编号;⑸所属单位的仪器设备编号;⑹购置日期;⑺使用保修期;⑻仪器放置地点;⑼电源要求; ⑽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⑾使用记录;⑿故障出现及维修保养记录;⒀责任人。

(3)操作人员应懂得所使用仪器的操作原理并按操作步骤进行规范操作。仪器责任人应参与新购置仪器的安装调试和岗前培训。

(4)仪器保养,分为预防性保养和常规保养。一般在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中有详尽的书面说明,使用者应按其规定执行。常规保养指每 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规定做的保养工作;预防性保养指定期(1周,1月)做的保养工作。有些另配件、材料虽然没有出现损伤现 象,有时亦要定期更换。

4.试剂订购制度

(1)科室试剂订购计划经科主任签字后,由科秘书统一报医学工程处或试剂部。各室试剂订购计划由各室负责人根据使用量和库存量每 周二和周五两次以书面形式报科秘书。

(2)新购或更换试剂由科室提出意见或申请。所购试剂均应符合相关法规。应进行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比较,杜绝伪劣产品 。

(3)不得在订购过程中为个人谋取私利。

5.环境卫生责任制

(1)科内应保持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

(2)严格按照环保、防疫部门及医院感染条例的要求,对科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分工,

严格检查。

(3)各室物品器具摆放应整洁有序,工作完毕后须对相应设施和环境进行消毒。科内设施如有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整洁,应及时报告。

(4)在打扫卫生时不得任意拔出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用的电源插头,检验仪器由使用人员负责清洁,仪器内部结构清洁由维修工程师负 责。

(5)各种清洁剂、消毒剂由科秘书妥善保管,各级人员都应按规定的要求使用,不同类型的清洁剂或消毒剂不得混合使用。

(6)每天各室应更换垃圾袋,储放于指定地点,垃圾桶周围应保持干净。垃圾应分类处理,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分装,所有垃圾均应高 压灭菌后弃去。

(7)护工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带手套,运送垃圾时垃圾袋要密闭,中途不得离开,不能让污染物处于无人照管的状况。

(8)科室对新来的护工应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使他们了解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消毒、灭菌观念,明确工作职责,了解各种 清洁剂和消毒剂的性能及使用,掌握消毒、灭菌技能,具有安全操作常识,了解处理各种垃圾的要求。

6.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和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 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即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3)对剧毒化学药品,各类菌(毒)株,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4)电、水、煤气使用的安全:对科室用电总负荷予以测算,并留有余地,防止超负荷。

不得随意加粗保险电阻丝,更不能用铁丝代替 ,以防止电路起火。所有电插座必须安全接地。对大型贵重仪器应根据仪器设备的要求和工作性质配备稳压器和不间断电源。使用电炉时 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使用煤气和液化气时要有人看守,以防燃气外泄发生事故,使 用完毕后一定要关好开关。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燃气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5)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

(6)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触电、失火、割伤、刺伤、烧伤、中毒等,应有应急处理预案。

(7)防火设施各室内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应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防火沙箱。

7.投诉处理制度

(1)科室每天有一位行政主任主要负责接待、处理投诉。

(2)(来源 制度大全www.haoword.com)每位职工都必须认真接受病人和临床医师在服务和质量上的投诉,不得推诿。

(3)科室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对任何投诉均必须受理。

(4)接受患者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耐心解释→有错赔礼→是错必纠→必要时赔偿患者的经济损失→让投诉者满意 。

(5)接受临床医师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及时改正→改进工作→避免同类错误。

(6)科室每2个月召开一次科会对投诉记录进行归纳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方案,为进入下一个质控环节做好准备。

8. 人员培训制度

(1)全科员工均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促进学科发展的义务。

(2)科室固定一名行政主任专门负责人才培养、人员培训,并尽可能地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

(3)科室每两周举行一次业务讲座,全年不少于24次。

(4)有计划地对科室各级人员进行分层培训,培训方法有自学、进修、参观、交流等,以自学为主。

(5)新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方可签发报告单,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

(6)检验士必须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20次,应主动自学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每年参加实习生的出 科考试。

(7)检验师应积极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15次,应能胜任全科各实验室的工作,掌握仪器的使用,主动自学,必须在任职 期满后能一次性通过职称考试。

(8)主管检验师应主动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10次,积极自学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每年在科室开展业务讲座1~2次。

(9)主任、付主任检验师应能够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和前沿知识每年应撰写有价值的综述1~,举行讲座1~2次。

(10)科室开展较大的“三新项目”或引进万元以上仪器时,应重点培养1~2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或仪器负责人。

9.进修、实习生带教管理制度

(1)科室固定一名行政主任专门负责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2)进修、实习生在各实验室工作期间由室负责人管理。室负责人是进修、实习生的主要带教老师,其他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对进修、实 习生进行讲解、示范和操作指导。

(3)进修、实习生的整个检测过程必须在本室工作人员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化验单必须由本室工作人员审核、签发。

(4)所有进修、实习生必须全程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实习结束必须参加出科考试。

(5)大学本科生实习结束后要求每人撰写毕业论文一篇。

(6)进修、实习生请假3天以内必须由室负责人和分管主任共同批准,请假超过3天必须由医院教育科批准,超过1周必须由医院和所 在单位共同批准。

10. 信息管理制度

(1)检验科信息管理系统由功能、信息、组织管理、资源、培训、质量管理、联机检索和远程通讯等组成。

(2)科室应采用通用性能高的软件系统,同时应考虑到与院内网络,当地其他检验结构以及检验中心的连接,实现资源共享。

(3)检验科所有患者检验信息应列入网络管理系统。

(4)科室设有专人进行网络管理,不同的操作者限制不同的操作权限。

(5)所有进入网络连接的计算机一律不准外来磁盘上机操作,以防病毒污染。

(6)计算机内信息应定期备份。

第四篇: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制度】

1.爱婴医院应建立促进爱婴行动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由院长和主管院领导兼任,组员由妇 产科,预防保健科,护理部,医务科,总务科等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 爱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产科主任担任.各爱婴医院 要把爱婴行动的工作列入全院工作的管理目标,要有工作制度,年度计划和总结.

2.爱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院所有接触母婴的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母乳喂养新 知识的培训,新上岗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接受母乳喂养及哺乳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从早孕建卡开始,就对孕产妇及其家属进行不少于3小时的母乳喂养健康教育,把母乳 喂养的好处及处理办法告知孕产妇及家属,使其熟悉母乳喂养技巧.孕妇学校同时应讲授孕期的注意事项,孕产期营养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重要性,分娩的先兆等内容,并及时登记在《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手册》上.

4.产妇进入待产室后,应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复训和提问;新生儿出生后半小时内要进行母婴皮肤早接触,持续30分钟以上;当婴儿有觅食反射时,助产人员应协助做好早吸吮.剖宫产术产妇,在手术台上可先行母婴手拉手,脸贴脸,术后送回爱婴区,产妇能够作出应答

后30分钟内,即开始母婴皮肤接触,持续30分钟以上,并帮助早吸吮.

5.爱婴区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一对母婴,母婴到爱婴区2小时内医护人员应指导母亲进行母乳喂养.爱婴区实行母婴同室,当母婴分离时应指导母亲如何保持泌乳,鼓励按需哺乳.

6.爱婴区实行24小时护理责任制,医护人员每1~2小时至少应巡视母婴一次,要有专职人员协助母亲进行母乳喂养.

7.坚持产科医生三级查房制度和新生儿科医生每日到爱婴区查房制度.对高危产妇及婴儿 应严密观察,重点交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8.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婴儿喂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橡皮奶头作为安慰物.

9.不接受任何代乳品的馈赠,不使用宣传代乳品的物件.

10.出院后继续支持母乳喂养,医院设立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和咨询热线电话,建立产后随访制度,将出院产妇转给母乳喂养支持组织.

【监督检查】

1.医院爱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本院母乳喂养工作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备查.区爱婴行动评估小组,每半年一次对本区爱婴行动工作进行复查评估.市爱婴行动评估组,每年开展一次全市性抽样评估工作.

2.爱婴行动的复查评估工作不事先通知,受检医院平时应坚持做好服务工作.

3.复查内容主要是'五个坚持,一个提高'.

五个坚持是指:

(1)坚持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

(2)坚持母婴同室及有关配套工作;

(3)坚持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及对孕产妇开展健康教育;

(4)坚持'三不准'即不准将奶瓶,奶粉,橡皮奶头带入爱婴区,不准接受奶粉商的

馈赠,不得在医院范围内张贴婴儿奶粉广告和使用宣传代乳品的物品;

(5)坚持母乳喂养的社区支持组织并适时开展活动.一个提高是指:努力提高住院期间及出生4个月的母乳喂养率.

4.工作人员及孕产妇的考核复查按《爱婴医院评估复查问卷》及《深圳市爱婴医院管理办法》进行,重点评估爱婴区的管理.

5.复查工作结束后,当即对受检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复查结果.

(1)对复查不合格单位,给予'黄牌'警告,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三个月后经自评合格 ,可向区,市卫生局提出复查申请.经专家组复查合格,可取消'黄牌'.

(2)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如再次复查仍不合格,随即取消爱婴医院的资格,同时取消其享受爱婴医院产科母婴同室收费标准.

(3)被摘牌单位,要经一年开展再次创建爱婴医院活动,条件成熟后再向市爱婴行动领导 小组办公室重新提出评审申请.

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 及孕产妇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制度】

1.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出现围产儿,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一律由经治医师及时, 准确地填写《围产儿,小儿死亡报告卡》,该卡由所在科护士长收存,每月初由该院预防保健科人员核实,收取,并随月报表按时报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每季度按规定报市妇幼保健院.

2.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发生孕产妇死亡,一律由经治医师及时,准确地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12小时内通知本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人员及时派人收取《孕产妇死亡报告卡》,24小时内电话报告区妇幼保健院.医院按月将报告卡报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按季将卡汇总报市妇幼保健院.

【监督检查】

1.各医疗保健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围产儿,5岁以下小儿及孕产妇死亡漏报自查,并作记 录.

2.市,区妇幼保健院每半年进行一次围产儿,5岁以下小儿及孕产妇死亡漏报检查,并与户籍登记,防疫,计划生育部门核实死亡人数,以防漏报.

3.将围产儿,5岁以下小儿及孕产妇死亡报告列为妇幼保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发现漏报 ,加倍扣分.

4.经检查,对坚持报告制度,并达到准确,及时者,列为年度妇幼保健工作表彰的依据之一;如发现不执行报告制度者,对有关科室及单位领导按规定给予处理.

第三节 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 及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制度】

1.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出现死胎,死产,新生儿,5岁以下儿童及孕产妇死亡的,由经治 医师及时,准确地填写有关报告卡,所在科室须在一周内组织死亡病历讨论,详细记录讨论经过,并将讨论意见填写在'科内自评'一栏中,科主任审核病历后送交预防保健科.

2.预防保健科应审核病历,如发现有漏项,错项,有权责成所报科室补填和修改.

3.预防保健科应在一周前将死亡病历提交医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成员预审,然后,按时(每1~2月)组织一次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会议,最后由预防保健科将该院评审小组的讨论意见填写在'院内自评'一栏中.

4.预防保健科将评审后的死亡病历及时报区妇幼保健院,提交'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 审小组'审定.

5.区妇幼保健院接到医院孕产妇死亡报告后,应组织人员到死亡孕产妇家中,或

分娩医院进行个案调查,核实和补充有关资料,写出调查报告.对跨区的孕产妇死亡及疑难病案,市及有关区妇幼保健院应协同工作并完成调查.

6.应在一周前将死亡病历提交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成员预审,并于每年4月,10月进行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

7.市级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病例的评审工作在区级评审后一月内进行,市妇幼保健院应提前十天将死亡病历提交市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委员会成员.

8.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结果分为三类:可以避免死亡,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和不可避免死亡.

9.对于市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仍不能作出明确结论者,将报请省孕产妇 ,围产儿死亡评审委员会评审.

10.评审结束后,市,区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将每一例死亡孕产妇,围产儿的死亡诊断,死亡原因,孕期保健,产时,产后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评审意见,建议等成文向有关部门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通报.

【监督检查】

1.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自查是否对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按期进行了评审,并由预防保健 科做好记录.经检查,完成任务好的,列为年度妇幼卫生表彰项目;未按规定操作者,对有关人员及其领导按规定给予处分.

2.市,区妇幼保健院自查是否及时进行了孕产妇死亡调查,是否按时组织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经检查,完成任务好的,列为年度妇幼卫生表彰项目;未按规定执行者,对有关人员及其领导给予相应的处分.

产房工作制度

【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进行接生或阴道检查前必须按洗手规则刷手,并按《 消毒隔离制度》进行监测.

2.产房的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定位定数,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用后及时补充或更换,定期 进行检查,以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3.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4.产房严格执行床边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员应按常规仔细检查产妇并做好记录.

5.产房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态度和蔼,关心体贴产妇;助产士要做好产妇的心理护理, 解除产妇的思想顾虑,鼓励产妇进食饮水,支持和保护自然分娩.

6.密切观察产程进展,认真描绘产程图,严格按产程图时限处理其变化.

7.产程中的干预措施,必须要有医学指征,特别要掌握计划分娩,催产素滴注和剖宫产分 娩的医学指征.

8.胎儿出生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助产人员在产房;分娩过程中发现异常,产科医师必须到产 房处理;危重产妇分娩,产科主治医师及主任应参与抢救工作;高危新生儿分娩,新生儿科或儿科医师也应在产房协助抢救.

9.产房必须配备保温及降温设备,室温应保持在摄氏25~26度.定期通风消毒.

10.新生儿娩出并处理完毕后,先抱给产妇确认性别,仔细核对母亲床号,姓名,分娩时 间及新生儿性别后方可给新生儿戴上手圈;正常新生儿应在产后半小时内进行早接触,早吸吮,并做好记录.产后2小时在产房观察期间,应让新生儿与母亲在一起.

11.接产后,接生人员应严密观察产妇的子宫收缩情况及阴道出血量,完整填写分娩记录 ,并及时登记.填写时字迹要清晰,整齐.

【监督检查】

1.《产房工作制度》列为妇幼保健年度检查重要内容,市,区卫生局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 行检查.医院每季度自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抢救药品不足或抢救物品功能不全,导致丧失抢救时机者,参照《深圳市医疗事故处理 办法》处理.

3.对不重视,不执行产程监测产程图者,应追究责任,助产士,产房护士长及科主任应分 别予以警告或其它行政处分.

4.有高危产妇分娩或高危新生儿出生时,助产士未通知医师,由助产士负责;如医师接到 通知未及时到产房参加救治者,由医师负责.

5.随机抽查住院产妇是否实行早接触,早吸吮,并与登记核对.如有不符,当事人负主要 责任,产房护士长,产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6.随机抽查病历及登记本,对于第一次填写有缺漏项或字迹潦草者,给予批评教育;第二 次发现同样问题者,则当事人应下岗培训,护士长或科主任视为'不称职'.早吸吮,并 与登记核对,如有不符,当事人负主要责任,产房护士长,产科主任负管理责任.

7.随机抽查病历及登记本,对于第一次填写有缺漏项或字迹潦草者,给予批评教育;第二 次发现同样问题者,则当事人应下岗培训,护士长或科主任视为'不称职出生医学证明领发管理制度

1.制度:

(1)我市所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一律由市卫生局向国家卫生部统一领取.

(2)市卫生局委托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的统一发放工作.市妇幼保健院按规定领,发证,负责各区和市属助产单位的证件发放. 各区卫生局或受委托单位负责区属助产单位的证件发放.

(3)领证单位必须是经过区卫生局批准,市卫生局核定,担负助产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 领发数量参照上年活产数

助产医疗保健单位领证时应做到:

1)持本单位证明. 2)携带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出生医学证明领发证由市卫生局监制,由妇幼处审批. 领证人必须受单位法人委托,方可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如更换领证人,应事先办理更换手续.

(5)助产单位,不仅要将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记录存档,而且还要将签发出去的出生医学证明按规定统一登记,并有新生儿父母的领证签名;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自行销毁,应定期交回发证单位,做到证,孩相符.

(6)各发证单位应将领发时间,数量,证件编号等逐一登记,领发人均应签名,做到手续 清楚.

(7)助产单位的领证,打证,使用专用章三项工作,不得集中在一个科室或个人.产科负 责打证;为了与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衔接,证件发给家属时应由保健科负责;领取证件及专用章管理均应由法人指定的,院办主管业务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如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单位法人及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8)出生医学证明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住院记录及产妇的签字打印.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发出,一律不得重打或更改.

2.检查:

(1)市,区卫生局妇幼处(科)每半年抽查一次执行情况,年底作为妇幼卫生工作考评内容 ,对成绩优良者给予表彰. (2)经查实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直接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篇: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爱婴医院管理制度

为巩固爱婴医院及爱婴县成果,促进母乳喂养,确保婴儿4-6个月得到充足的营养,使婴儿健康茁壮成长,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爱婴医院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爱婴医院标准,加强爱婴医院管理,使爱婴医院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认真贯彻执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本院制定的《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规定》。

三、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4-2023年)》提出的到2023年以省为单位母乳喂养率达85%的新目标。

四、加强爱婴医院知识培训及母乳喂养知识宣传工作。每年对全院职工进行爱婴医院知识复训;新上岗的职工必须在半年内接受爱婴医院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8学时,实习3小时,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孕妇学校坚持授课,利用教学录像、版报、发放《母乳喂养知识问答》宣传手册及资料、示教、个别咨询指导,并利用节日到街头进行摆设母乳喂养知识宣传点等形式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宣传。

五、切实贯彻落实《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规定》,医院每月对孕产妇应掌握的母乳喂养知识和技巧进行逐一提问和检查,对宣传和指导不到位的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六、积极开展产后访视,母乳喂养指导。

七、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爱婴医院工作指导:实行片区包干制,每月下乡指导一次;每季度召开妇幼例会一次,以会代训;每年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培训及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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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市人民医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一、病历质量书写要求:

1、病历包括门诊和住院病历,每位病人就诊时必须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或住院病历,统一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门诊病历当时完成,住院病历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应具体到分钟。门诊病历由病人本人保管,住院病历科室在病人住院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出院病历在病人出院后一周内送病案室保管。住院病历未经医务科批准一律不得出借、复印。病人出院后需复印病历,必须由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由病案室专人将病历进行 油泵复印,并进行登记。不得直接将出院病历交病人去复印。

2、低年资住院医生必须书写完整住院病历,每年需完成60份住院病历(详见台一医《住院医师病历书写制度具体规定》)。进修实习生必须经科主任、带教老师考核后方可书写完整住院病历,上级医生必须对每一份病历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名,合格后方可归档。进修、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质量上级医生负连带责任。主治医生首次病程录必须在病人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科主任必须对本科室住院病历质量负责,加强 特种泵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

3、病程录必须是对病人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记录,必须及时记录病人的治疗情况、病情变化、药物反应、各项检查结果和意义、上级医生(三级查房)查房意见;记录与病人或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医生分析意见、会诊意见及更改医嘱理由。抢救病人必须记录时间(到时、分)。首次病程录是由经治医生或值班医生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病程录原则上一般病人(二级护理以下)每三天记一次,重病人每天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不得涂改,错字应用红笔双线划在错字上,原字迹应可辨认,不得刮、粘、涂等方法去除原字迹。

4、为落实病人知情同意权,凡手术、特殊检查、临床实验、特殊治疗及不良反应明显的 赛泰泵阀治疗方案,均必须有医疗活动知情同意书,需病人本人签字同意,为防止对病人产生负面效应,对一些癌症病人、病情严重患者,可采用病人本人委托其直系亲属谈话、签字。委托书同时附在病程录中。

5、护理记录由护理部另行制订。

6、以上未列出的其他要求以《病历书写规范》为准。

二、病历质量检查奖惩规定

1、病历质控小组负责每月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检查,根据《浙江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标准》(2003版),病历量化考核>90分为合格病历,<90分为不合格病历。

2、对于不合格病历,一经发现要求立即予以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每份不合格病历扣罚当月科室奖金总额除以当月科室出院人数。

3、病历质控小组每月检查结果将在《医疗质量通讯》中通报。

4、对不合格病历实行登记制度,年终全院汇总。登记结果作为科室及个人奖惩依据。

第3篇 医院计算机硬件维护管理制度2

医院计算机硬件维护管理制度(二)

为了保证医院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促进医院计算的应用和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1、建立预防性保养维护制度。维护区域负责人员定期对其区域内的计算机及外设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当计算机及外设发生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及时报修。计算机维修人员接到报修电话后,及时通知维修区域负责人员赶赴现场予以维修。若计算机及外设处于保修期,应及早与厂家联系进行保修;若在保修期外,则购置相应零配件修复或送厂家维修;若维修周期较长,则先用备用机顶替,然后再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请使用部门填写维修单。

3、待修设备必须挂待修标签,注明使用部门、房号、故障原因、经办人、维修日期。当维修完成返回使用部门时,摘除待修标签,同时收回备用机。

4、备用机有专人负责管理。若需要出借备用机,则必须登记,包括借用部门、房号、借用日期、经办人签字。当收回备用机时,则注销出借记录。

5、送厂家维修的设备有专人负责记录,包括使用部门、房号、送修日期、厂家。当设备维修好返回时,则注销送修记录。

6、信息中心建立基本备用的零配件仓库,以保证维修需要。零配件有专人负责采购,坚持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采购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为医院节约。

7、若是网络问题,根据先网络设备后网络服务器的原则,首先判断网络是否正常,网络设备运行是否良好。若网络设备出现问题,则替换相应网络设备,然后通知厂家进行维修。若没有相应的替换,则一方面通知相应工作人员采用应急状态手工作业,另一方面报告科主任,同时通知厂家进行维修。

8、医院计算机用户必须同时遵守“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网络和数据安全。

第4篇 县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县人民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一、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院输血科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 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三、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四、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五、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临床用血指征:hb<100g/l,且hcl<30%。

六、平诊临床输全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

急诊、抢救用血经主管医师以上同意后可随时申请,但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七、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输血时发生不良反应,立即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

八、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和处理。做好输血观察记录。

九、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应积极推广,成分输血率应高于90%。

十、结合我县实际,临床用血应报医务科审批。

第5篇 医院仓库物资管理制度6

医院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六)

1、仓库人员必须按计划、定额、分月、合理报购,保证供应。

2、进库物资验收合格后分类,分规格有序存放。

3、所有库存物品必须作好防潮、防霉变,存放时离地20cm,离墙5cm,离顶50cm。

4、库存物品每半年盘存一次,保持帐物相符。

5、作好防火、防盗、防鼠工作,下班后及时关灯、关门窗。

6、保持库房卫生整洁,仓库场地实行分片、定期、包干。

第6篇 市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全院职工每年要进行2~3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意识教育。要使全院职工牢固树立 “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医疗为生命线”的思想,认真履行救死扶伤的崇高职责,医技科室、行政、后勤科室要有服务临床的观念,为满足临床而努力工作。

3、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九个小组,根据每个小组制定的检查方案,定期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对策。

4、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会议,会议针对医疗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评估落实效果。

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

第7篇 某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三)

为合理、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财务院领导、财务科、后勤部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医院财务科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各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医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因此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员定额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三)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3、配比性的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4、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5、一致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6、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

(四)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医院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关成本资料,作为制订医疗收费标准及评估收费合理性的依据;可以作为医疗资源分配及投资效益分析等经营决策的依据;可以作为医院管理者评估营运绩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据。

(五)强化医院内部成本管理意识

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医院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医院内部应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成本核算,个个参与成本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围。因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所以应强化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第8篇 镇人民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服从治疗和护理,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

二、住院病人应遵守作息时间,在查房、治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病房,不得随意外出或在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医生或护士长批准,并写好请假条后方可离开。

三、病人应搞好个人卫生,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清洁、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或喧哗。

四、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室,换药室,不得随意翻阅病历。

五、病人要爱护病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进行诊治,不得向外求医、购药。

七、住院病人带必须生活用品住院,贵重钱物自行保管,谨防遗失,遗失后果自负。

八、病人可随时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帮助院方、科室改进工作。

九、病人如有违反院规或纪律者,院方、科室应给予教育,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9篇 区人民医院总住院医师管理制度

区第一人民医院总住院医师管理制度

根据《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住院医师的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院总住院医师的培训,制定以下规定:

一、实行总住院医师制的科室

临床医学专业的科室均要实行总住院医师制,包括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眼科、中医老年科、急诊、麻醉科。口腔及皮肤专业暂不设住院总(以后可根据科室发展情况设立)。

二、住院总任期:

一般情况下任期为一年,妇产科一年半(妇一、妇二、产科各半年),急诊科半年。

三、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医、教、研各项业务及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了解本科所有病人,尤其是危重、疑难病人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科主任及区长报告。

3、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负责院内专科急会诊工作(包括门诊留观病人);协同其它经治医师收治及处理病人,抢救危重病人及进行手术;主治医师或区长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5、组织科内死亡病例讨论、业务学习及疑难病例讨论,做好或督促检查危重病抢救、死亡病例、院感、传染病疫情、医疗事故及差错的登记、统计、报告工作以及各种医疗表格的填写。

6、协助科主任和区长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实习生、轮科医生的考勤和考核工作。

7、指导实习医生的所有临床工作,包括收治病人、查房、开医嘱、告知病情、相关的临床操作或手术、换药、病历书写等。

8、执行下午查房和晚间查房制度。分别于16点和21点带领轮科医生和实习医生进行全科总查房,以便充分了解病人病情的变化和对早晨查房助诊疗措施进行查漏补缺。

9、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的社保和合作医疗病人的费用控制、转院率控制工作;督促医生执行“三线用药”制度和“五不准”制度。

四、总住院医师管理细则

1、本科毕业后第四、五年的住院医师或新毕业的研究生需担任总住院医师1年。并经所在科室和医务科共同考核评定合格者才能申请晋升中级职称。

2、为提高总住院医师的应急抢救能力,在担任总住院医师前需先由科室安排到急诊或icu学习3个月。

3、总住院医师实行每周五个工作日,每日24小时负责制(周六、日和节假日不例外)。工作日不得擅自离开医院,特殊情况须向医务科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盖章后才能告假。工作时间有事离开病房要告之当班医生去向,并携带通信工具,以备科室急事传呼召回。

4、医务科及行政值班人员对总住院医师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四次或以上夜查房脱岗者,则该住院总年度考核不及格。

5、总住院医师每周的两个休息日,须服从科主任的安排,有高级医师当值日才能休息。休息日总住院医师必须24小时开通通信工具,科室有抢救任务时要随传随到。

6、总住院医师任期内一般不安排外出学习、会议或休年假,特殊情况须经医务科批准。

7、在科主任、区长的层级领导下,总住院医师作为科室的二值,原则上不参加科内轮值班,各科可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安排管床。

第10篇 市医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医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确有专业特长者。

二、参加专家门诊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医教科审核,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院长批准。日常事务由门诊办公室负责管理。

三、专家门诊时间安排原则上每人每周1―2个半天。(特殊情况由学术委员会讨论,院长特批)。其余时间为普通门诊。

四、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须服从医教科、门诊办公室的统一排班与管理。

五、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不得随意缺诊,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两天提出,经同意方可停诊。无故缺诊三次以上者,停止专家门诊。

六、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须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认真、细致地诊治病人,每位病人的诊治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按要求认真书写病案、处方等各种医疗文书。

七、专家门诊劳务费按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11篇 k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卫生院要做好防感染管理工作,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卫生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全面领导我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院感染工作,以住院病人和院内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医院感染发病率;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监控实施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三、分析评价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资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控制在≤10%以内。

四、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五、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六、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实践管理,预防医务人员的感染,加强职业防护教育,提高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七、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积极控制。

2、医院感染培训制度

一、感染管理科每年年初必须制定出该年度的培训计划。

二、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及工勤人员都必须积极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不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活动。

四、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须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学习。

五、临床科室不定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1学时,根据各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措施,降低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病率。

六、感染管理小组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知识的掌握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对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感染监测。

二、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并且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

四、感染管理小组于每月30日后到各临床科室收集情况并签收。

五、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4、洗手制度

一、全院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认真按照“六步洗手法”清洁洗手:

(一)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二)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三)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四)当医护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二、医护人员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等,洗干净的手不得配戴饰物。

三、医护人员使用肥皂洗手时,必须保证肥皂干燥。禁止将肥皂直接浸泡在不漏水的肥皂盒中。

5、门诊、急诊消毒隔离制度

1、所有诊室必须设置流动水洗手设备。

2、各诊室应定时通风,诊疗桌、诊疗椅、诊疗床等每天清洁,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进行擦拭消毒处理。

3、与病人皮肤直接接触的诊疗床单、诊疗巾要一人一用一消毒。听诊器每天由医生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血压计袖带每周由护士用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处理。

4、所有急救器材必须在读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并且清洁保存。

5、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后立即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并干燥保存。湿化瓶应每日更换湿化液。

6、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灭菌或更换。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2%的戊二醛使用效期不得超过二周;无菌包有效期不得超过7天;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手持部分应在罐外,浸泡液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浸泡液每日添加,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7、所有工作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每次诊疗操作前后必须认真洗手、戴口罩。

8、传染病门诊(肝炎、肠道门诊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肠道门诊应设立专用坐便器。

9、急诊留观病人发生医院感染时,应按要求于24小时内报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10、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理按<岳西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6、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设置流动水洗手设备或手消毒液,每次注射前后应洗手或消毒手一次。

二、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并且必须戴口罩。

三、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包括皮试),用后必须按相关规定将注射针头放入锐器盒内,同时注意搞好个人职业防护,防止被针头刺伤。

四、室内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室内空气每日三次,每次30分钟以上;自然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cfu/m3、

五、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六、治疗室使用的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无菌罐、无菌镊、盛碘酒、酒精瓶每周压力蒸气灭菌2次。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

七、抽出的药液、启开的静脉输用无菌液必须注明启用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7、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一、病人的安置应实施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

二、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

三、凡遇有厌氧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用过的房间要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消毒;医护人员出入病室必须穿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必须换衣、帽、鞋并及时消毒处理。

四、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和诊查单不准带有血、尿、便痕迹,做到随脏随换。禁止在病房、走道上清点衣被。

五、病室内要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新鲜无异味,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1次,每次1小时;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用消毒液拖地消毒。

六、病床每天湿式清扫一次,一床一套;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擦拭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有污染的物体表面随时消毒。

七、治疗室、病房、厕所等的拖帕,应标识清楚,分开清洗,悬挂晾干,每周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处理。

八、血压计袖带应每周清洗,特殊污染后随时消毒。听诊器保持清洁,接触病人后及时消毒。

九、弯盘、治疗碗用后及放入消毒液进行预处理浸泡消毒后,送消毒供应室灭菌后再用;体温计用后放入消毒液内浸泡消毒,清水冲洗后晾干备用。

十、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进行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其它物品按病室消毒隔离措施执行。

8、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治疗室布局合理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

二、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三、室内每日用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室内空气每日1次,每次30分钟以上;自然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四、抽出的药液、启开的静脉输用无菌液必须注明启用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五、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含皮试);用后针头立即放入锐器盒内,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应专用容器内,其它医疗垃圾严格按<岳西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收集,凡不能回收的垃圾由后勤部统一进行处理。

六、体温表应在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七、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无菌罐、无菌镊、盛碘酒、酒精的容器每周压力蒸气灭菌2次。

9、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严格划分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二者之间需设置缓冲区。

二、凡进入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手术专用衣、帽、鞋、口罩;外出时必须更衣,并换鞋或穿鞋套。

三、无菌手术应放在污染手术前做。

四、感染手术一律谢绝参观。

五、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六、接送病人的手术平车必须注意及时换轮或消毒,并保持清洁,平车上的铺单应一人一换。

七、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灭菌或更换。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2%的戊二醛使用效期不得超过二周;无菌包有效期不得超过7天;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八、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配制及使用方法,并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九、无菌物品的存放应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十、手术室清洁用具必须严格分区使用,不得混用。

十一、用紫外线杀菌灯消毒时,应有消毒时间、操作人员签名等项目登记和紫外线强度监测登记。

十二、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广泛预防措施作好个人防护。

十三、所有手术后的垃圾,必须按照<岳西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社会。

10换药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换药前必须按要求认真洗手、戴口罩和帽子。

二、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内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三、保持室内清洁,室内物品及无菌容器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消毒;地面湿式清扫,有专用拖把及抹布,用后消毒。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

四、室内禁止放其它无关物品。

五、无菌伤口与污染伤口必须分区换药。

六、感染性敷料等污物应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每日作为医疗垃圾及时清运。

第12篇 医院管理灭菌制剂室工作制度

灭菌制剂室工作制度

(一)灭菌制剂室负责本院灭菌制剂的配制工作,制剂范围仅限药厂不能生产或不能满足供应的药品以及配合本院医疗科研需要而配制的新制剂。自制制剂只限本院使用,不得流入市场。

(二)制剂室必须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制剂许可证,并按《山东省医院制剂品种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品种进行注册,取得制剂编号方可配制制剂。

(三)配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批准的处方及工艺规程,所配制制剂必须按注册的质量标准,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制剂所用原料药和辅料必须符合药典或注射标准。包装材料应无毒,不与所装药品发生反应,不污染药品,并能达到该药品性质所要求的其它包装条件,能保证药品质量。

(五)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配制灭菌制剂应认真填写制剂单或生产记录,称量必须准确,经他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投料。

配制含有医学专用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制剂应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执行,称量、核对人员均应在制剂单上签字。

(六)应认真执行制剂半成品检验制度,半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灌装。

(七)灭菌制剂应分一般生产区、控制区和洁净区。不同区域的工作人员上岗后,不得随意进出。

(八)洁净区工作人员应配备灭菌洁净工作服、帽子、口罩、鞋等。注意室内卫生,所用物品存放有序。

(九)做好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书的填写和保管工作,一般保存二年。

(十)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体检一次,如发现有传染病或共它对制剂有可能感染者,不得从事直接的制剂工作,应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十一)维护好生产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十二)工作结束后,离岗前,认真检查水、电汽的闸门以及门、窗,清除不安全的隐患。

(十三)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入内。

医院管理制度(十二篇)

医院管理制度1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章医疗规章制度第一节共同制度一、请示报告制度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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