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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6

装饰公司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1篇 装饰公司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资料员,资料员应严格装饰施工档案管理要求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装订,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周例会记录、每月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项目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他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档。

第2篇 装饰公司电话及传真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电话及传真管理制度

1、原则上不准许拨打长途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并经过总经办或部门经理准许后,方可拨打,需登记通话时间,并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2、严禁用公司电话打信息台、私话、或联系私人业务;

3、接听电话时,应使用普通话:“您好,祥和园装饰工程公司!”如当事人不在,应告知对方,“请问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助或转告吗”如对方有事需转告,应做好相关记录,以便查询;

4、在接听内部和外部电话时,如当事人不在,应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转告,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5、原则上公司传真由专人指定接收及发送,涉及到机密内容应妥善保管;

6、在接发传真时,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把传真内容交由当事人,如当事人不在,应保存好传真文件。

7、各部门及分公司对本部的电话和传真机应保持畅通、完好,有问题及时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3篇 某装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当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正在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措施,致力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提高综合社会效益,与时俱进,积极贯彻执行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国发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各级行政正职领导

1.1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2  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制订本单位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和废除细则中的条款,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奖惩办法。

1.3  经常对下层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4  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对改革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负责。

1.5  每2-3年必须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2.各级管理生产的领导

2.1  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措施,并督促落实。

2.2  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3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级领导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安全动态分析会议,及时妥善解决施工中的各种有关安全问题。

2.4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5  协助正职领导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2.6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下层部门(包括外包队伍)做好安全工作,严肃查处“三违”,认真执行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表扬好人好事,推动面上的安全工作。

2.7  领导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施工方案。

2.8  经常对主管的职能部门和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9  发生死亡事故、重伤及多人事故要亲自组织分析处理工作。

2.10 支持各级安技部门的工作,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3.各级技术负责人

3.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生产中的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3.2  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时,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

3.3  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组织可行性分析,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上负责。

3.4  经常对所主管的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5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3.6  按规定定期同正职领导申办技术总负责人的认可证。

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2  对所领导的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工地开工前须到总公司办理工地安全许可证,并做全面汇报。

4.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4.4  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中的各项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要变更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的批准。

4.5  定期召开项目安全会议,组织工人(含各种形式农民工、临时工)学习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技术资料台账。

4.6  每天按总公司及现场防护标准亲临现场巡查工地,发现问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各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4.7  定期进行自查、自检、自改,发现事故萌芽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进行整改。

(即定时、定人、定措施;凡操作工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上级),并将整改结果资料存档。

4.8  按规定对现场作业人员发放防护用品,重安机具,危险区域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应做到齐全、有效、可靠,并按规定进行验收,提高设备设施的完好率。

4.9  积极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支持安全员开展工作,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保护环境,注意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4.10  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同进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4.11  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5.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1  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5.2  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负责。

5.3  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4  领导所管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

5.5  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手动电动工具等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开工作业。

5.6  开工后要经常指导、检查、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检查机电设备、各种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事故隐患做到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5.7  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遇有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积极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5.8  协助项目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每项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

6.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1  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代,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6.2  督促本组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3  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6.4  对新调入工人做好现场安全教育。

6.5  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6.6  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危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7.工地安全员职责

7.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本工地人员和新上岗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经常化教育。

7.2  督促本工地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3  负责督促和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情况。

7.4  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5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与工地负责人一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6  协助工地负责人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7.7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带头执行安全法规。

7.8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7.9  督促工地文明施工,使工地安全标语及各种禁令标志保持完好无损。

7.10  积极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7.11  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安全检查原始记录。

8.职工的安全职责

8.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卫生设施。

8.2  认真学习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8.3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而可能造成事故的指挥有权拒绝执行,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检举控告。

8.4  认真学习并做到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①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② 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③ 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④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启用

⑤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⑥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 ,桅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① 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

② 不准高空抛物

③ 不准在提篮内乘人

④ 不准坐扶手栏杆和卧睡在脚手架上

⑤ 不准酒后上班

⑥ 不准玩火、烧火和打闹嘻玩

⑦ 不准赌力、赌食

⑧ 不准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⑨ 不准带小孩进入现场

⑩ 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二、 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发第393号》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本条例。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应挂墙。

1.2  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正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1.3  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1.4  施工现场凡职工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1.5  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的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2.目标管理

2.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好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2  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2.3  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奖惩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

3.1  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3.2  专项性较强的项目,如满堂脚手架、吊顶、施工用电、幕墙安装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3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3.4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3.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要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3.6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说明工程概况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1  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工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4.2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就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4.3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

5.1  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危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5.2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5.3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6.安全教育

6.1  建立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及教育内容,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试。

6.2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6.3  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6.4  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6.5  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其中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

6.6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7.班组安全活动

7.1  施工现场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2  班组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7.3  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8.1  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和附上特种作业相关证件。

8.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8.3  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工伤事故处理

9.1  项目部每月填写安全生产月报表。

9.2  发生工伤事故应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并附上事故调查报告和有关处理情况,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的盖章认可。

9.3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4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10.安全标志

10.1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10.2  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10.3  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10.4  安全标志要注意检查、保养、维修,当发现颜色有污染或有变化、褪色等,应及时清理或更换。

10.5  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三、 文明施工

1. 封闭管理

1.1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

1.2  门头应有企业“影象标志”,力求美观、大方。

1.3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2.施工场地

2.1  施工场地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也应硬化处理。

2.2  施工现场通道应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2.3  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2.4  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2.5  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2.6  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做到整洁、有序、美观。

3.材料堆放

3.1  建筑装饰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整齐堆放,布置合理,堆料分门别类。悬挂的标牌应统一制作,标以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2  建筑装饰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必须做到安全,不得超高。

3.3  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3.4  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地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

3.5  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进出场。

4.现场住宿

4.1  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4.2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实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4.3  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及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4.4  宿舍应确保主体措施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层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4.5  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4.6  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4.7  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5.现场防火

5.1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5.2  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好消防水源管道(2寸主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5.3  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4  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附专用业火机简介:

燃坑必须具备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三个条件,灭火原理就是破坏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使之燃烧停止。灭火方法有窒息法、冷却法、隔离法和抑制法。灭火机是重要的消防器材,必须按不同性质的火灾,使用不同类型的灭火机。

①酸碱灭火机只适用于扑灭竹、木、棉、毛、纸等普通可燃物引起的火灾。对忌水的化学物品、电气、油类等火灾不宜使用。酸碱灭火机在提往火场途中要保持机身平稳,使用时应一手提环、一手托着筒底,然后倒转筒身,灭火剂即可喷出。

②泡沫灭火机

泡沫灭火机适用于扑灭油类火灾和木材等一般固体物质引起的火灾,但不适宜扑救忌水化学物品和电气火灾,它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大致与酸碱灭火机相同。

③二氧化碳灭火机

二氧化碳灭火机对扑救一般电气火灾和仪器,重要文件档案及不可用水灭火的火灾最为适宜。但它不能扑灭金属钾、钠、镁、铝火灾,因为二氧化碳与这类物质能起化学反应,加剧燃烧直至发生爆炸,使用时先拔去保险箱销子,然后手握喷射喇叭的手柄,一手掀动鸭舌开关或旋转开关,从燃烧最危险最严重的一边喷射起,逐渐左右移动向前喷射,喷射时人应站在上风口,免受二氧化碳窒息性气体的侵袭,手应握住喷筒手柄,以免冻伤。

④干粉灭火机

干粉灭火机综合了泡沫和二氧化碳灭火机的优点,适用于扑灭油类、可燃气体、电气和遇水燃烧等物引起的火灾,使用时,将灭火机竖直在地上,然后一手紧握胶管喷嘴处,一手拉着提环,这时机内即会喷出灭火白粉和强大气流,将火扑灭。

⑤1211灭火机

1211灭火机比目前国内使用的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机等具有更优越的灭火效果,它适用于扑灭电气、油类、有机溶剂、仪器、天然气、文件档案等火灾。

灭火机是施工现场扑火的重要器材,应根据生产性质作合理布局,并经常维护保养和及时更换灭火剂,保证数量多,开得出,收实效。

6.治安综合治理

6.1  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6.2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充实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的建设。

7.施工现场标牌

7.1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7.2  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7.3  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8.生活设施

8.1  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8.2  施工现场应设置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厨厕,并要保证结构稳定,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蚁绳和防止蚊绳滋生的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8.3  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9.保健急救

9.1  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9.2  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9.3  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10.社区服务

10.1  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10.2  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拢民措施。

10.3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10.4  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脚手架

积极使用钢管脚手架,逐步淘汰毛竹脚手架,脚手架严禁钢木、钢竹混搭,严禁不同受力性质的处架联接在一起。

1.施工方案

1.1  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1.2  搭设高度在25m以下的外架应有搭拆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体立面和平面布置图。

1.3   搭设高度超过25m且不足50m的外架,应采取双钢管立杆或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除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应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1.4  搭设高度超过50m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应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1.5  外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书及卸荷方法等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

2.立杆基础

2.1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缝的钢管。

2.2  钢管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砼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砼地坪、砼预制块上,设纵横相连的地坪。

2.3  立杆基础外侧设置截面不少于20*20cm的排水沟,并在外侧设80cm宽以上砼路面。

2.4  外脚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阳台等处,因工程需要搭设的脚手架,要分别对外架和屋面、雨棚、阳台等部位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其设计计算书和安全措施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3.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3.1  脚手架与建筑物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拉结点,拉结点在转曲和顶部处加密,即在转曲1m以内范围按垂直方向不大于4m设一拉结点,顶部80cm以内范围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设一拉结点。

3.2  钢管外架拉结点应刚性拉结,拉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大小横杆接点处。

3.3  外墙装饰阶段拉结点也须满足要求,若因施工需要需除去原拉结点时,必须重新补设可靠、有效的临时拉结,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3.4  拉结点或临时拉结点必须画出制作详图。

4.立杆间距与剪力撑

4.1  钢管脚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大于1.5m,如搭设高度超过25m须采用双立杆或缩小间距的方法搭设。超过50m应进行专门设计计算。

4.2  架子转曲处立杆间距应符合搭设要求。

4.3  脚手架外侧设置剪力撑,由脚手架端头开始按水平距离不超过9m设置一排剪力撑,剪力撑杆件与地面成45°-60°,自下而上,左右连续设置,设置时与其他杆件的交叉点应互相连接(绑扎),并应延伸到顶部大横杆上。

4.4  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

5.脚手架与防护栏杆

5.1  25m以下建筑物的外脚手架除操作层以及操作层的上下层、底层、顶层必须满铺外,还应在中间至少满铺一层,25m以上建筑物的外架应层层铺设脚手架,装饰阶段必须层层满铺脚手架。

5.2  满铺脚手架必须垂直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易挪位,不能满铺处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3  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的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脚手片完好无损,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5.4  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安全网封闭,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不宜将网固在各杆件的外侧,安全网应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

5.5  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2m高同材质的防护拉杆和30cm高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9m和1.3m,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的(如遇大开间的空洞等)在脚手架内侧设1.2m高的防护拉杆和30㎝高踢脚杆。

5.6  脚手架的高度,里立杆低于檐口50㎝,平屋面外立杆高于檐口1-1.2m,坡屋面高于1.5m以上。

6.交底和验收

6.1  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6.2  脚手架搭设由总公司组织分段验收(一般不超过三步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部位,内容量化,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填写验收表。脚手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6.3  脚手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检查内容量化,履行检查签字手续,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项目部每半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7.小横杆设置

7.1  外架子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两端固定在立杆,确保安全受力。

7.2  小横杆两端各伸出立杆净长度不少于10cm,并应尽量保持一致。

8.杆件搭设

8.1  钢管脚手架立杆必须采用对接,大横杆可以对接和搭接,剪力撑和其他杆件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少于40cm,且不少于二只扣件紧固。

8.2  相邻杆件搭接、对接必须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得超过50%。

9.架体内封闭

9.1  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一般不大于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须铺设站人片,站人片设置平整牢固。

9.2  脚手架施工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9.3  施工层的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应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10.脚手架材质

10.1  钢管脚手架应适用外径48mm、壁厚3.5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裂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要出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10.2  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缝、砂眼等铸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架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10.3  底排立杆及扫地杆均漆红白相间色。

11.通道

11.1  外脚手架应设置上下走人斜道,脚手架的外侧不得悬挑。斜道的设置应为来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转角处平台面积不少于3㎡,斜道立杆应单独设置,不得借用脚手架立杆,并应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个纵距设一连接。

11.2  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均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11.3  斜道侧面及平台外侧设置剪力撑。

11.4  斜道脚手片应采用横铺,每隔20-30cm设一防滑条,防滑条宜采用40*60mm的方木,并多道铅丝绑扎牢固。

11.5  外架与各楼层之间应设置进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少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铺设,两边设1.2m高防护拉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固定牢固。

11.6  斜道和进出通道的拉杆、踢脚杆统一漆红白相间色。

12.卸料平台

12.1  外脚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和#架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

12.2  吊物卸料平台、#架卸料平台应按照设计方案搭设,应与脚手架、#架断开,有单独的支撑系统。

12.3  卸料平台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统一铺设,并设有防滑条,外架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做支撑,预埋在建筑物内,不得采用钢管搭设。#架卸料平台可以由钢管从基础上搭设,但基础必须采用砼、地立杆垫型钢或木板。

12.4  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

12.5  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设置1.2m高防护拉杆和30cm踢脚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五、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

1.1  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1.2  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2.立杆稳定

2.1  支撑模板的立杆材料、间距和剪力撑、纵横向支撑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杆底部应有垫板。其中立杆间距不大于2m,按高度不超过2m设置水平支撑,支撑系统两端设置剪力撑。

3.施工荷载

3.1  模板上材料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

4.模板存放

4.1  各种模板堆放整齐、安全、高度不得超过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倾倒措施。

5.支拆模板

5.1  支杆模板时,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2  拆除模板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5.3  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6.模板验收

6.1  支杆模板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6.2  模板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工作,认真填写验收单,内容要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验收记录存档工作。

6.3  模板拆除前必须办理拆模审批手续,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拆除。

六、“三宝“、“四口”防护

1.安全帽

1.1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内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1.2  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1.3  安全帽符合gb2811-81标准。

2.安全网

2.1  施工现场必须积极使用密目式安全网,架子外侧、楼层临边、#架等处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栏护,安全网宜放在杆件的里侧。

2.2  密止式安全网必须满足2000目/10cm*10cm,做耐贯穿试验不穿透,6*1.8m的单张网重量应在3kg以上,并应尽力满足环境效果要求。

2.3  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的产品。

3.安全带

3.1  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8标准并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经劳动部门的批准,并做好定期检验,积极推广使用可卷式安全带。

3.2  安全带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使用后有专人负责,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4.1  楼梯口边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杆件里侧挂密目式安全网。

4.2  电梯井口设置1.2-1.5m高防护栅门,其中底部18cm为踢脚板。

4.3  电梯井内自二层楼而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m)拉设一道安全网。

4.4  电梯井口、楼梯口边的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护栏杆漆刷红白相间色。

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5.1  1.5㎡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用固定盖板防护,1.5㎡以上洞口,四周设18cm高踢脚杆和0.6m、1.2m两道水平杆,拉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洞口处张挂水平安全网。

5.2  洞口、坑井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不得采用竹具式防护。

6.通道口防护

6.1  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垂直长度2m,棚顶搭设二层(采用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

6.2  场地内外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物(或外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5m和7.5m的应搭设通道防护棚,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高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并且底层下方张挂安全网。

6.3  砂浆机、拌和机和钢筋加工场地等应搭设操作简易防护棚。

6.4  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6.5  底层非进入建筑物通道口的地方应采取禁止出入(通行)措施和设置禁行标志。

7.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7.1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就设置1.2m和0.6m两道水平杆,并在立杆里侧用密目工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漆红白相间色。

7.2  防护栏杆等设施与建筑物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七、施工用电

1.外电防护

1.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1.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1.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1.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 1-3 6 10 35 60 110 220 330 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 0.95 0.95 0.95 1.15 1.35 1.75 2.65 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 0.3 0.3 0.3 0.5 0.7 1.1 1.9 2.7 5

1.5  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2.4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2.6  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3.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2  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强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4  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5  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排线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3.6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3.7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箱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8  配电处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9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4.现场照明

4.1  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4.2  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蕊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4.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4  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纳灯应大于5m。

4.5  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①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②在潮湿和易燃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4.6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八、施工机具

进场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1. 平刨

1.1  平刨防护装置应设防护罩,刨刀设护手装置,刨厚度小于30mm或长度小于400mm的木料时,应用板、棍推进。

1.2  平刨金属外壳应按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1.3  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1.4  不得使用平刨、园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

2.园盘锯

2.1  锯片应设防护罩,上方设防护档板,传动部位设防护罩,锯料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2.2  园盘锯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3  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手持电动工具

3.1  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3.2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时,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3.4  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5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和更换插头。

注:手持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分类

ⅰ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ⅱ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设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ⅲ类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电焊机

4.1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  电焊机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有二侧的还应装设二次空戴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4.3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4.4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蕊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不大于30m,严禁借用架体、轨道和结构钢筋做二次回路。一、二次线接线柱与外壳绝缘良好,并设有防护罩。

4.5  不得使用手动电源开关,应使用自动开关。

4.6  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4.7  交流弧焊机应有防雨和防砸措施。

5.气瓶

5.1  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

5.2  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3  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5.4  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5.5  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保护帽。

第4篇 装饰公司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并签到,涉及到夜间施工的由项目经理安排人员轮班值守。工程开工后,除法定上班时间外,具体工作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工程部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员工休假及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工程部经理批准,四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项目经理休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送公司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在每天正常出勤下班,有加班的可以存假,待其本人有时间时公司给予调休。但需在本年度休完,如确实因为项目原因不能调休完的,公司在年底按所加班时间的50%给予相应的津贴,假期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工作人员因自身能力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享受存假。项目部加班人员要如实上报有效加班时间,不得谎报,工程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对加班的员工进行监督,经查谎报加班时间的员工将扣除已经累计的加班时间。

7、项目部人员可以因事因病请假。事假予以扣除当天工资,病假出示病假证明书不予扣除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临时因事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在一小时内电话告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临时有事则需要向工程部经理电话告知。

第5篇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室内装修、办公室装修、写字楼装修、厂房装修、酒店装修、店铺装修、旧房翻新装修、别墅装修、家庭装饰设计、深圳装饰、深圳设计、装饰公司、装修公司、装饰设计公司、深圳蒙恩思装饰设计。

为保障住宅区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根据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本住宅区房屋装修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装修申报程序:

1、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7天向物业公司申报,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详细的施工图和提供施工队伍名称、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法人代表的有效证件、施工负责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等,送物业公司审批。

2、审批通过后与物业公司签订《星河名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按照《星河名居房屋装修预交押金和收取综合服务费的标准》收取押金。

4、工程完工后,经物业公司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可退回押金;若有上述问题,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和罚款,多退少补;完工半年内,如发现上述问题,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5、工程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收取管理押金的10%作为管理服务费,包括施工队伍的管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施工许可证等。

6、住户装修申请时必须缴清所有费用方可办理装修手续。

二、装修范围:

1、不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版、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水管道、电路等;

2、屋面面积只许凿毛,地面装修材料不准用超重材料,地面装修材料厚度不得超过50毫米;

3、不得封闭阳台、平台或改变阳台、平台的用途;

4、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形状以及外墙面的装饰;

5、空调室外分体机必须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装,打洞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以防外墙破损,并保证空调架必须按规定进行粉刷;

6、不随意改动有线光纤线路、网络线路, (范文先生网 www.) 并留好检测口;

7、禁止改动煤气管道,若确需改动必须到市煤气公司营业所申请,由煤气公司负责改动;

三、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时间必须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不得擅自延长装修时间,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只有无噪音的工作经过向物业公司申请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延长。

2、装修垃圾应该及时的清运,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

3、如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供电增容等,还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施工人员必须在物业公司保卫部根据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办理出入证。

5、非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装修应出据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书、委托书或相关书面证明;

四、违章装修处罚: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视情节扣除管理押金。

7、根据省、市、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进行。

五、未尽事宜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为准。

第6篇 装饰公司 项目部备用金使用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项目部备用金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部设立后,可经审批程序审批后,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借支一定数额的备用金,由公司出纳保管。

2、项目部因公需要使用备用金可由当事人填写借款单,经工程部经理和项目部经理批准后向公司出纳借支,费用审批按审批程序签名后向出纳报账。

3、公司出纳根据备用金使用情况,持现场审批单证报公司,按公司审批程序审批后向公司财务报回备用金额。

4、项目部一切资金使用开支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由工程部经理和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财务,按公司审批程序报账。

第7篇 装饰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施工项目现场宿舍的管理工作,为员工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制度。

2 使用范围

适应于本企业所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项目现场宿舍的管理。

3 引用标准、术语

3.1 引用标准

3.1.1 gb/t50326-200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4 职责

成立项目施工生活区管理小组:由项目部经理为组长,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为成员。

生活区管理小组负责宿舍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宿舍的安排,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宿舍管理责任制。各宿舍要选出宿舍长,各住宿单位负责本单位宿舍的管理,服从管理小组的安排,接受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监督。

5 管理措施

5.1 各间宿舍内均设一名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卫生、保卫等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内部矛盾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导致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5.2 各间宿舍内均设住宿人员名单及卫生轮值表张贴在门后,轮流负责宿舍的卫生工作,宿舍内天天打扫。禁止乱扔废纸、果皮等废物。禁止随地吐痰。宿舍门前走道为该宿舍卫生责任区,应保持清洁无积水。清扫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5.3 宿舍全体人员必须配合行政部人事主管对居住的人员进行'三证'检查,严格禁止集体宿舍内男女混住和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禁止在宿舍内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打架斗殴和酗酒等事件;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处理。

5.4 宿舍内床铺摆放规范,被褥叠放整齐,鞋子及生活日用品摆放整齐,无杂物。宿舍内保持空气流通,禁止私养动物。

5.5 禁止擅自变动宿舍内设施,若造成损毁原价赔偿。

5.6 宿舍内严格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和各种危险品,禁止在宿舍周围乱搭建房屋。

5.7 宿舍内的用电用水须执行《项目工程水电管理制度》。未经允许,集体宿舍内严禁生火煮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禁止私自乱接电源线路、插座,禁止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离开宿舍前应关闭所有电源及煤气开关、熄灭火种,并关好门窗,做好防火及防盗工作。

5.8 项目部或公司每季度对宿舍内居住人员进行一次治安和防火教育。

第8篇 装饰公司三工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关于对“三工”的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全国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或《江西省全民所有制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订立“三工”(临时工、合同工、民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经理部所招用的临时技术工和普通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向务工所在地的劳动部门领取“务工许可证”,无此两证,不得招用。

第二条,所招用的“三工”,应当由各项目经理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公司备案。合同期未超一年,合同期满时,必须终止合同,如确因工作需要延期使用者,则应重新签订合同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所招用的“三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三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享受同工种同样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条,“三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违法乱纪,轻者进行经济处罚,重者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制裁。

第六条,“三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因工伤,应按上级规定精神进行登记、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三工”在工地工作期间,由所在地工地项目部负责管理,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即督促其离开工地。

第9篇 装饰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二

装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二)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分公司奖惩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2、认真执行公司关于人力资源的决定。

3、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及分公司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任免,其余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决定聘任。

4、公司所有人员均应经过1-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需经过相关考核,考核合格,经相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录用。

5、公司采用公开招聘和推荐并用的聘用方式,凡来面试的人员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初试,经理面试后方可采用。

6、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调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公司的调度、安排。

7、公司对所有员工实行业绩考核,按照本人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考核情况发放当月工资。

8、公司建立员工档案,本人的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培训情况、奖罚、解聘的依据。

9、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并对员工的素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各部门、各分公司培训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10篇 x建筑装饰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节 重大投资的原则和审批

第五十六条 对内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成长性原则,即投资项目的实施必须与公司未来的成长要求相匹配;

(三)能力性原则,即新上项目必须与公司可支配或可利用资源、能力相适应,以保证项目的可执行性;

(四)自主性原则,即新项目的实施应立足于独立自主,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及收益的最大化。

第五十七条 对外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公司的对外投资不能超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即投资项目必须保证应有的资金使用效率,以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适量性及无妨碍性原则,即对外投资不能影响公司自身所需的正常资金周转的需要量;

(四)风险回避性原则,即必须充分估计项目的风险,并选择风险――收益比最小的投资方案。

第五十八条 公司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一)总经理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涉及主营业务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

2、公司主营业务以外的投资(不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等的投资和其他风险投资)绝对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事项。

(二)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涉及主营业务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且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事项;

2、公司主营业务以外的投资(不含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等的投资和其他风险投资)绝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事项。

(三)公司投资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公司发生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的,且单笔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公司发生非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

第二节 重大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

第五十九条 公司对内、外投资以及收购兼并项目应在总经理的主持下,由公司投资部门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编写项目建议书。经总经理办公会充分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六十条 公司资产出售、转让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充分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六十一条 公司以资产、权益为公司自身债务进行抵押、质押的,应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六十二条 公司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的合同,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签署,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第六十三条 公司对外举债应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批准实施。

第三节 投资项目的程序与规则

第六十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有关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由经理办公会议对该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负责投资方案的前期拟订、可行性分析与评估等调研工作,提出具体的财务预案报董事长/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经相关决策部门批准后,由董事长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或者授权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第六十五条 涉及关联交易项目的投资其决策权限与程序还须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 凡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经股东大会决定后,原则上不再单项决策和审批,变更年度投资计划内容和年度投资计划外的投资项目,必须按照公司投资决策权限和审批权限逐项审批。

第六十七条 基本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新项目等对内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属资本经营的对外投资项目,经董事会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审议形成方案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

第六十八条 对内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总经理应及时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第六十九条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一)严格执行投资计划。项目承办部门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的规模、标准和投资总额。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严格按照变更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经董事会批准。

(二)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和公司有关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投资项目(除资本经营项目外)经批准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招标投标、项目法人制等形式进行管理,重大投资项目须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监事会以及有关业务部门组成招投标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及办法,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落实投资责任和项目责任人。

(三)资本经营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决定组织实施,落实责任人。

(四)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四节 项目的监督

第七十条 项目的监督考核

(一)建立投资项目报告制度。项目承办部门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项目进度、质量、资金运用、前景分析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实施的投资

项目,总经理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

(二)建立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制度。职能部门通过对项目进度落实、款项清算、验收及转入固定资产等方面进行监控。

(三)建立项目评估制度。项目完成后,按项目决策的权限,由总经理或董事会组织对项目规模、标准、质量、工期、资金运用、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建立项目考核制度。由总经理组织按合同或协议书的规定对项目责任人进行考核,按照项目评估结果对投资决策部门或责任人进行考核和奖惩。

(五)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司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七十一条 董事会负责组织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其结果报告股东大会。

第四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 程》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执行。

第七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11篇 装饰公司出差制度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公司出差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配合本公司业务需要,以达成公司经营目标,公司需派遣员工出差。

第二条:员工出差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决权限呈核。

第三条:出差的核决权限如下:

1、国内出差:一日以内由主管经理核准,一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需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得报支加班费用。

第五条: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逢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不予报支旅费,并依情节轻重惩处。

第六条: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费、交际费。)其付给标准如下:

费用/职位总经理副总经理 主任(项目) 普通职员

交通费(长途) 实支实支实支 实支

每日住宿费: 300 200 100 50

餐费早/午/晚10、20、 10、20、20、 10、15、15、 5 、10、 2022、

每日杂费及补助 40 3020 15

市内交通费(超 50 5040 20

出自理。)

特别费实支实支实支 实支

注:以上单位:元

说明:

1、住宿费按标准以内发票报销,超过标准的以原标准报。

第七条: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同行出差,其膳、宿费可比照高阶费 的出差旅费给付标准。但补助费仍按规定给付。

第八条:因时间急迫或合理成本考虑而搭乘飞机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以火车及客运车为交通工具。省内长途,以大巴或火车硬卧为准。省内短途以大巴或火车硬座为准。

第九条:杂费及膳费计算标准。

1、出差杂费按日数支付。但于上午发生事情下午出差者,当日应支2/3,晚间出发者支付1/3。

2、上午七时前出差者,可以报支早餐,下午一时后出差者报午餐,于晚七时以后者报晚餐。

3、出差一日者不受上项标准限制

第12篇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装饰装修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一、工程管理奖罚总则:

1、 施工过程中以规范指导为主、处罚为辅进行管理。对不符合施工管理要求的事项,第一次以口头通知或下达书面整改通知的方式进行,对仍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以罚款的方式进行,直至整改达标为止。

2、 工程质量控制及服务出色的施工单位,可给予优先安排大型工程施工、降低监理费支付比例等奖励。对施工单位的处罚由工程监理人员执行。每例罚款,由监理人员将一式二联罚款单据填妥,交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后,监理人员留存一份,交被处罚责任人一份;每个工程施工完毕,监理人员填制移交清单将罚款单移交给财务部,由财务部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扣收罚款。处罚人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的72小时内向执行处罚人的上司提出申述,超过72小时没提出申述的,视为默认,公司不再受理申述。受理申述者必须完全记录,留档;并告知申述人计划处理时间。

5、 对监理人员及合同签署人、设计师的处罚由公司客户服务部在工程结算时统一执行,财务部、行政人事部配合执行。

6、 对工程部经理的处罚,原则上由客户服务部随时或按考核时间进行。重大问题,总经理有临时执罚权力。

二、 项目工程施工(前后)各环节处罚办法:

1、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施工现场没有施工牌、安全标识牌、灭火器、医药箱、完整的施工管理资料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没按要求着装、没配戴工作证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赤裸身体施工的每人次罚款200元,并责令被处罚人立即离开工地。施工现场有不清洁、材料摆放不整齐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并责令整改。施工现场没有对原有须保护物品、客户所购材料、施工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客户自购材料因保护不好而损坏的,按客户要求赔偿并罚款100施工单位开工没通读施工技术文件的、工人没准备就绪的、工程进度安排不合理的、工器具准备未就绪的、未召开施工协调会议的、未编制并提交材料配送计划表的、未进行施工现场勘测校验并填制校验表的、未编制并提交客户准备材料通知单的、未填制客户准备材料验收单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施工过程中电动工具及大功率灯具没使用电缆线作电源连接的;电缆线需要而没使用插头的每例罚款100施工单位在未收到有效施工技术资料(加盖业务单位审核章)情况下,进行施工的,每例罚款1000

2、 隐蔽工程处罚办法防水工程施工前没有对基层进行勘测的、对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的、使用防水材料基层不平整不光滑不干燥的,每次每项罚款100元人民币。使用防水材料没按产品要求比例进行配兑的、防水材料进行涂刷施工后没进行有效保护的、每例罚款100元人民币。未进行闭水实验的罚款200元人民币。供水管路改造施工操作程序不规范的、改造完成后不做减压试验的每次每例罚款100未进行闭水试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的加倍罚款,并拆除重做。排水系统改造施工程序不规范的、坡度不够的、排水实验排水不通畅的、每例罚款100并责令返工。电路系统改造施工程序不规范的、用线线径不符合规定的(品牌正确、规格不符)、使用套管不符合规范的、工艺不规范的每次每例罚款100电路系统改造使用非工程指定品牌、质量等级、规格型号的材料的,每次每例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结构墙体改造没按预算表要求使用材料的罚款500结构墙体改造施工砌筑垂直度、水平度不符合要求的、新旧墙体接驳处没挂钢丝网的罚款200防火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的,每例罚款50元,使用非工程指定品牌、型号的防火材料的罚款500元,;未按产品要求随意稀释防火涂剂的罚款500防虫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的,每例对防虫施工单位罚款200百元,并责令返工。使用非工程指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的杀虫药剂的罚款500

3、 泥水工程处罚办法:暗装水电管路线槽封闭前管线没固定的、开关插座底盒安装不垂直不水平的每次每例罚款50管槽封闭面与承载墙面不平整的、地面找平前没对基层进行粗糙化处理的、水泥沙浆配比不规范的、地面找平水平度不合格的、找平后地面翻沙的每次每例罚款50墙面瓷片铺贴勾缝手摸起灰的、所贴瓷片有纹路不对的有缺损或污秽的、空鼓率(面积比)大于3%的每例罚款50地砖大理石铺贴前没对基层空鼓进行整改的,没将基层打毛的、基层没润水的,每次每例罚款100地砖大理石铺贴水泥沙浆标号不符合要求的、垫层厚度小于2cm的、干贴地砖大理石底面没刮水泥油的、没采用湿水切割的、每次每例罚款50地砖大理石铺贴表面平整度、接缝高低误差、横竖缝垂直度、空鼓率(面积比)不符合标准的、勾缝剂手摸起灰的、地砖有纹路不对的有缺损污秽的、每次每例罚款50洁具安装不稳固的、水源连接处有渗漏的、排水不通畅的、因保护不力而损坏的每例罚款50。

4、 木制品工程处罚办法:

装饰公司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十二篇)

装饰公司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1、工程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资料员,资料员应严格装饰施工档案管理要求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装订,做好资料档案工作。2、做好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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