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一、修理厂汽车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由专人负责领取、管理、发放、登记和上报。
二、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人必须经过运政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操作。
三、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人必须熟知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的填写方法和填写项目。
四、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时应详细填写,并不得需填、漏填。
五、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应在车辆出厂时及时真实填写,不得有车辆观厂后被填情况发生。
六、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上接车人签字处应由接车人真实填写,不得由其他人代签。
七、严格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的发放,严禁未进行二级维护而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
八、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完后,由修理厂厂长同意后派专人到运政部门换取。
九、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时,二级维护检验必须由修理厂厂长或厂长指定的质检员盖章,其他人一律不得加盖二级维护检验章。
第2篇 汽修厂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使用、发放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必须指定专人到运管部门领入,做好编号登记,由专人管理。
2、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领取使用,并加盖修理厂公章和质量检验专用章,方可生效。
3、机动车维修完工,如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经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试车员签字,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
4、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做好发放台帐记录,每月底将合格证发放台帐上报管理部门备案。
5、'三单一证',车方或驾驶员签字,才能生效,并将该资料存入档案。
6、禁止伪造、盗卖、转借或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3篇 汽修厂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汽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竣工出厂合格证是汽车二级维护质量合格的凭证。
2.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检验员统一管理。核发出厂合格证时,应认真填写[汽车维修竣工证]销号单,销号单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送交运输管理核发部门核销。
3.竣工出厂合格证凭质检员签发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核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在发放使用中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维护、假修理、假发票等现象的发生。
4.没有经检验员签署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或汽车综合性能测不合格的车辆,都不得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4篇 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管理制度
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情况由专人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
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
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