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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2

a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1篇 a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工作管理,组织好学校的正常财务活动,发挥现有资金的作用,做到财尽其力,物尽其用,努力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国家财政制度和财会人员的职责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法规,自觉把好政策关。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

2、为防止钱帐混乱不清,会计、出纳必须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钱帐分开,工作上相互监督。

3、加强经费帐目的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一切收支都要做到收有凭支有据。

4、个人小额借款,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因公借款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手续,不利用白条顶帐。

5、坚决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支借挤占学校公款,杜绝公款私存或挪用现象。

6、财务人员每月要编制资金预算报表,严格控制计划外开支,对未经学校领导批准而私自购买的物品不予报帐。

7、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开支,坚决执行专款专用原则,把好经济关,在经费开支上执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由校长审批报帐。

8、在经费支付报销验收上,财会人员应该按自己的职责条例办理会计出纳事务。对经费的交纳、支付、报销工作,都应按规定进行审查、复核。用款人办理领款报销手续要有正式的原始凭证,防止手续不全,胡乱用款的现象发生。

9、在现金管理上,要按银行现金管理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和现金支付业务。现金收付业务,要及时记帐,做到帐款相符。对于应由银行转帐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结算,对于较大数额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10、财会人员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理财、记帐、算帐、报销,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每两月向全体教职工公布一次账务。

11、加强对各种票证、单据的妥善管理,及时对当月各种票据进行分类归档,确保安全。

第2篇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领导、会计及全体教师,都要自觉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实现民主理财,管好财,用好财。

二、学校的一切资金,包括各种代管代收资金以及以学校名义收取的各种收费都要统一管理,不准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凡应交学校的资金都要及时交回,不准个人截留,凡对外收款的收据,都要使用财政统一收据。

三、一般物品由学校指定人员按计划购置,专业性较强的特殊物品经校领导同意后由有关人员自行购置。为学校购物借款,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借款单,经分校长批准方可借款,购物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

四、严格开支审批制度,明确批款权限,500元以内由校长批准,重大开支由校务会议决定,所有开支报销,都必须经理财小组审核,并由校长签字。

五、严禁白条入帐(未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视为白条),遇特殊情况确实开不上发票,要写明原因,由采购人员、保管人员签字,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六、加强控制旅差费开支,因公出差,要经学校领导批准,要指定路线,确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七、学校公款原则上不借给私人,如教职工确有困难,可打借条,并在借款一月内还清,若未能还清,必须重新履行手续。

八、会计和理财小组成员要尽职尽责,做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的模范,充分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绝,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热情支持财会人员的工作。

九、健全会计帐目,做到按时记帐,对帐,结帐,报销,帐目要日清月结,及时核对,年初做好预算,年终做好决算。对帐薄、表册、单据等要妥善保存,以便备查,不准丢失,销毁,转移,涂改和弄虚作假,帐目笔迹工整,书写清楚,一目了然。

十、每月校长审阅一次会计、出纳帐目。每学期至少要公布一次经费收支情况,财务管理状况,把财务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第3篇 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定每年的学校财务计划、年度预决算并进行公布,总务处应定时向校长报告财务情况。

2、学校财务由一位校长分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校内一切奖金都由学校统一收支,集中管理。

3、支付单据一律实行“一票三章制”即所购物品单据由经手人签字,证明或验收人签字,主管人签字后才能报销。

4、学校各室各部门实行政费包干制,经费按年度预算使用,余留超扣(不能超出预算总额的10%)。

5、购买专控物品或单价500元以上物品须由总务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才能购置。

6、教育经费要保证用于教育事业,专款专用,不准挤=占、挪用。

7、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名,附上会议通知才能报销。

8、按国家会计制度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加强收款收据的统一管理。

第4篇 2023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x x x 学校2023年最新学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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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1.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总务处提出本学期经费的收、支预算,经校委会研究,并严格按计划实施。每学期结束时, 由总务处向全体教职工汇报学期经费的收支决算情况。若对经费开支有疑问时,由党支部、校委会、教代会组织人员进行专项审查。

2.学校使用的收款收据统一由会计管理。各处室使用的收款收据,应盖有“xxx学校财务专用章”才有效,使用后必须到财务室结收款收据。会计要严格管理好收款收据。

3.会计必须在下月前一周内,将上月经费收支报表送校长、总务主任各一份。

4.出纳所存放的现金每天只能在捌佰圆元之内。支付的各种开支尽量以转帐支票支付,出纳处的经费开支随时接受会计和总务主任的检查。

5.学校经费必须存入银行开户的帐户上,便于经费管理和会计对帐。6.各仪器室、食堂、教研组,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所需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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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责任人写入计划,经校长批准后,交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情况其他人不得购买。

7.各种开支发票,必须有经办人、总务主任、校长签字方可报销。8.订购各种物资,必须在收到货后合同附在发票上,按上述签字手续,由售货人到总务处领取或由出纳汇出。一切优惠和手续费不得据为己有。

9.购物、维修发票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并应有货物名称,价格和数量,方能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总务处到私人处所购金额不大的一些物品,将售货出示的证明由出纳到税务部门换成统一的发票后,按上述签字手续签字后方能报销。

10.上述的各种发票支付,必须在预算内规定科目内报销,若超过或没有预算的,一般不报销。

11.书费,报刊、杂志费,必须由财务人员以支票支付,其他人不得到总务处领取现金支付。

12.订购的报刊、杂志,应由图书管理人理出清单,并有校长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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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会同财务人员结清此项开支。

13.教师的教学用书,由图书管理员理出清单,并有教导主任和校长的签字后交总务作帐附页,由教导处发放保管。

14.学生用书含(循环使用教科书),由教导主任和图书管理员负责。15.订购各种资料、试卷,由教导处统一管理,但所购金额不能超过预算金额。订购的各种资料、试卷发票,必须经校长签字后,方能报销。

16.学校开支上2000元的需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17.任何人不能随意向学生收资料费,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教导主任汇报校长同意后,方能向学生收取,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从责任人的工资中扣还给学生。

18.开展各种活动所需经费,应由活动组织人先写活动计划和需要的经费报告,经分管领导和校长签字后,方能报总务处预支(以借款形式)。用去的实际金额不得超过批准的数额,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超出须经校务委员会同意。活动中所发给参加活动人员的各种津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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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必须有领款人签字的发放清单,购物的正式发票应注明货物名称、价格、数量,并完成报销签字手续后方能报销。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人应在五天内同总务处结清活动用费。

19.借款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岗教职工(因工外出,家庭发生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除外)和特殊困难的退休教职工,任何人不得将学校公款借给外单位其他人。

20.因公外出的借款,由校长严格按其所需金额批准。因私的借款一般只能在300元,若超过300至500元的,须经总务主任签字,超过500元不足1000元的,须经常校长签字,超过1000元的,必须经校务会同意和校长签字同意方可借出。

21.各种借款,应先由借款人填写借条,同时注明借款原因(用途)和还款计划,然后经有关领导签字和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款。特别是私人借款,没有校长批准,一律不准借款。

22.因公出差,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差;若主管领导外出,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出差;校长出差必须经过校务会,由校务会通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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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处,否则,一律不准报销出差费。出差费一律按上级规定的标准报销,不能超额报销,出差费须由校务会根据出差记录审核和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23.因公出差需要预支出差费的,先由出差人填写借条,然后由派出部门的负责人和校长签字批准后,方能在总务处借款。

24.财务室每月须向教职工公布学校财务,并将公布清单送报校长备案并以校务公开形式公布。

25.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务会议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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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都是属于公有的,任何人无权私自占有。

2、学校一切财物都应建帐、造册、入档。

3、任何人借用学校东西,都必须经后勤处领导及主管人员同意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否则以不正当的手段论处。

4、如有特殊情况借用现金不得超出本人月工资的一半,上月借下月还,200元以内经后勤主任、出纳同意,200―500元,必须经校长同意,500元以上须领导班子研究同意。

5、损坏学校一切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6、学校财会人员必须管理好一切财物,会计保管要履行其职责,分工协作。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要视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直至负刑事责任。

7、要加强安全保卫、监督、检查,如出现危房及一些不安全因素,后勤处要及时上报领导,采取果断补救措施,以防不测。

8、倡廉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财务收支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日清月结,来客接待朴实节俭,并实行工作餐,由相关业务联系的部门领导陪同。

9、学校修建及其它方面用工,一般采用包工核算,严把质量关,小修小补不能包工的,可使用点工,核定每天(八小时)公本费由后勤分管人员记工,会计制单据,校长签字,出纳付款,质量不能最后评估时,先付百分之八十的款,待最后质量评估后付清。

10、各教研组人员的办公桌、椅、办公用品,每期开始有登记,期未有检查,并由教研组长对后勤处签字,负责保管使用。若出现丢失或损坏,视其情节酌情赔偿。各班教室及寝室的桌、椅、床、每期开学由班主任与后勤处签约,期未检查落实,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学校严格教学物品的有计划购进及使用管理制度,班级及个人领取教学物品要登记上帐并签字,固定财产要进行认真的清理、建帐,及时翻晒、维修、使用。

11、学校购物,修建将先造计划,有后勤处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12、领导、教师因公或业务理论学习等,报销住宿和车船费、住宿费;按地市级20元,省级30元,出省级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再定(与上级有关规定与事实不符按上级文件处理)。

13、关于一次性办公用品物品的发放规定,每个办公室每学年铁簸箕、水桶、脸盆各一个,学年结束,以旧换新,丢失赔偿,茶壶、盆架以坏换新,丢失赔偿,笤帚每期5把。每个教室,寝室每学年铁簸箕,水桶各一个,学年结束,以旧换新,丢失赔偿。笤帚每期每教室10把,包括打扫卫生区及厕所,每个寝室10把,包括打扫卫生区。

14、学生灶每学年签合同一次,校方与承包方各司其责,按合同办事。

15、校院内的花草树木,要分到班级管理,场地要有专人管理维修。

第6篇 z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在学校的财务管理方面,中学,小学或大学都各自不同,以下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2023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

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

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10条预算的调整

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13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

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2、新生:

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

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见附件)。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达到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30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31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

第32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33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34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35条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36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37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38条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校董事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条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文件等。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

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内容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会计档案保管

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

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必须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必须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责任;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

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15年;

3、会计账簿为15年;

4、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类为15年;

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

6、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为永久保存;

7、会计档案归档清册为25年;

8、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权利证照、许可证、缴费名册保管期为公司存续期。

第40条财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保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

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

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

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二、移交人员的职责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

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

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

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

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四、监交人的职责

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

2、通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责任

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

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

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

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

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

1、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

2、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十二章附则

第41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42条本制度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7篇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现金平衡原则、收益风险原则以及利益协调原则。下面小编为你介绍的是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第8篇 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1、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做好学校的财务工作。

2、建立和健全收费管理办法,一切收入要入帐,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集体不得向学校借款。

3、执行预、决算,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专款专用,做好月报年报工作。

4、严格审批报销手续,报销单据应手续齐全,票据合法,专人审批。

5、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和现金开支使用范围。外出购物预领现金,必须履行批报手续,购物后要及时结算账目,不得拖欠和挪用公款。

6、遵照上级规定向学生收取杂费、代办费,并严格执行代办费结算制度,学期末要逐项核算到人,列出清单,向学生公布,坚持多退少补。

7、坚持民主理财,定期审查财务帐目,做到经济民主,帐目公开,合理安剩,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9篇 寄宿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家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学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中小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三)、财会人员职责

1、会计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严格空白支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财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帐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妥然粘贴,发现有错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

4、报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报表必须实行全市统一格式,不得随意修改报表格式和确定报表文件名称,并按规定要求报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三、收费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各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票据的结报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的办法。

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

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公开学校经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第10篇 z中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每个城市都有多所中学,为了规范的管理,每个中学都会制定出各种规章制度,其中财务管理制度是较为重要的一项。以下是某中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财务管理机构是学校财务处,财务处由财务处主任、主办会计、助理会计、现金会计等成员组成。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在校长(学校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处主任具体组织财务处的有关人员在各自的责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和监督。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二、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素质,树立起高尚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学校财务秘密,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三、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的《会计法》,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财务会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提高工作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财务活动进行系统的有效管理。

四、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贯彻双增双节的原则,注重挖掘潜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规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使用,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五、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财务管理、使用做到统一安排,统筹兼顾。

六、财务管理人员应参与学校的民主理财,参加或列席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学校经济工作和财务工作会议,保证学校财务工作决定、决议的合规性和可操作性。财务管理人员在编制学校月、季、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时,要做到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收支平衡或略有结余;对确因事业发展需要的重大基建项目等投资支出,必须报经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批准后列入预算或追加支出计划。

七、学校的一切收入(包括回扣、手续费、折让、实物)都要纳入学校财务处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做好发票的领购管理工作,只有现金会计才是我校合法的收款人。现金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上所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当期(月)的收入当期入帐,按照《会计法》及《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清资金来源渠道,将收入及时介缴银行进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并进行收入核算。

八、进一步严格学校支出的管理

1、学校经费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财政财务法规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学校制订的各项内部开支定额标准(支出管理的行为规范),学校做好不相容职务的定岗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做到相互牵制职责明确。

2、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学校的决定一切支出实行部门主任审核、校长审批双签字制。奖金、津贴、福利、补贴由人事归口部门主任或财务处主任审核签字,校长审批;购物或外单位提供劳务性支出,必须先由部门主任审核并签名,再呈报校长审批签名,方可成为合法有效凭证。缺少任何一方签字都将视作无效凭证。对无效凭证,单位财会人员必须拒绝办理资金收付及会计核算业务。

3、为了能及时准确的反映学校财务收支成果,要求当期(月)的支出当期报支,原则上不得跨年报支。

九、进一步明确请购及报支程序。

1、购置财产物资的程序

(1)购置物品首先由请购人填写请购单,由处室负责人提出意见,专控商品必须取得批购手续,属于政府采购的要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按审批权限(以一张发票金额为限),报经有关负责人进行审批后方可购置。

(2)购置物品一般由采购员按批准的请购单进行采购,专业性强或贵重物品的采购必须指派专人一同前往。并在发票经手人一栏中签字。采购要货比三家,大宗同类的物品要有计划进行批发采购,要以最优的性价比进行采购。

(3)采购回来的物品必须入库,分别固定资产与材料,由固定资产保管员、材料保管员在发票右上方加盖“已入库”戳记,同时开出固定资产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一式三份),按品名与规格、用途、单价、数量及金额验收入库,并在验收人一栏签字(固定资产部门保管员也应签字,据此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入库单由保管员自留一份,凭此登记材料明细分类帐或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帐,一份交由采购员连同发票一起送审(审核与审批)报支。

(4)审核人员按批准的请购单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签字。

(5)最后由校长对原始凭证确认后签字才能报支。

2、差旅费的报支

(1)学校工作人员因会务性、事务性出差一般要出示会议通知,先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在会议通知上直接批示,也可另附同意出差的批示)方可报支差旅费。

(2)出差人要及时报销差旅费(一般不超过7天),首先由出差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车船费、住宿费和其它一些有关费用的票据进行有序的粘贴,写清附件的张数,交由审核人员进行计算和审核签字,然后呈报校长审批后方可报支。

3、医疗费及儿童医疗费的报销

(1)女教工生小孩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在医疗费单子上签字,交医务室有关同志按规定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定、实际情况填写实报金额,交由财务处主任进行财务审核,最后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列支。

(2)教工独生子女医疗费用的报支,由工会女工委员根据学校与教工配偶方单位签订的有关协议,对应由我方承担医疗费的,统一造表,交由校长审批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并列支。

(3)因工伤而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须在学校报销费用的,先由工伤人员本人在票据上签名,并由所在部门主任签字证明,交由医务室有关同志审核核定报销金额,最后由校长审批同意后,方能报销列支。

4、其他合理支出,凭票据由有关人员签字后,送审核人员审核签字,然后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报支。

十、加强结余及分配的管理,对学校全年收支活动进行全面的清查、核对、结算。凡属本会计年度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清理入帐;凡属本会计年度的各项支出,都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列支,从而正确计算、如实反映全年收支结余情况,对于透支(不正常的),必须在安排支出时就要加强控制资金使用计划。

十一、对专用基金的管理,做到提取按比例,支出按规定,收支有计划,专款专用。

十二、严密手续制度,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加强流动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现金、各种存款存货管理的内控制度。

(1)认真贯彻《会计法》关于内部牵制的原则规定,做到经管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出纳与记帐分开;出纳与审核分开;审核与审批分开;计算机操作的口令各自设定,计算机业务操作与业务审核分开。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2)进一步严格报销手续,现金、各种存款的支出必须符合学校支出管理制度的要求及请购、报支程序。现金会计应根据上级财政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支付范围和对银行存款帐户管理要求的有关规定,对收支业务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的复核,办理有关现金及转帐结算业务(1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应办理转帐结算)。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并与记帐人员办理凭证的交接手续,有关发票的领用和票根缴销,材料单的传递,帐簿的归档都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3)遵守现金及各种存款的管理规定。根据正常需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现金、各种存款要做到日清日结,现金帐、银行帐每月至少与总帐及银行对帐单核对一次,做到帐款相符,帐帐相符。与银行的未达帐月底要做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调节后与银行对帐单一同交由总帐会计核对。

(4)要认真做好现金、支票、印章及密码器的保管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与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现金及各种存款等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校内每年至少两次)

(5)加强库存材料的管理,制订库存材料管理制度(已另订),明确责任,并尽可能降低存货的库存和消耗,并提高使用效益,学校财务处设“材料”会计科目,对我校的存货实行总额控制。

2、加强对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

(1)应收帐款是学校应收取而尚未收到的各种款项,是其它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债权学校资金的占用,学校应该控制应收款项的额度和收回时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结算和催收。目前,主要是加强对三产租金的收入管理,使应收款项及时、足额得以回收,防止可能发生的意外或损失。

(2)暂付款是学校垫付给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首先要控制暂付款的资金额度,各种暂付款项,要按核定的预算或计划,取得手续完备的凭证,经核实批准后支付。对于不合规定超过预算或计划的款项,财务处应讲清道理,拒付或少付。其次,要控制暂付款的占用时间,一般的借款在月内结算报销(不超过三十天),预付的工程款及货款,一般在工程竣工后和货物验收入库后,进行暂付款的结还。年终,除出差未归人员借支的差旅费和预付下年度设备、工程款外,其它借款原则上应全部结清,不能跨年度挂帐,每三个月要对暂付款项进行清理、结算,并将暂付款的清单报告财务及单位负责人,由批准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催还及处理,不得长期挂帐。

3、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学校财务处设“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对我校固定资产实行总额控制进行管理,具体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会同部门固定资产保管员进行分室保管,财务处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同时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另订),明确责任,按章办事,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4、提高学校无形资产(学校声誉、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的管理意识,要重视对无形资产的保护,要依法管理利用无形资产,取得合法的经济效益,为促进教育事业的更快发展积蓄后劲。

十三、学校要重视对外投资的管理,学校的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在投资前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正确把握投资与回报的关系,按有关财务制度在“其它对外投资”科目中进行核算。

十四、加强对学校负债的管理: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多渠道筹措资金,更好地发展教育事业是必要的,对学校借款的行为要分清不同性质,对负债进行分别管理,并及时组织清算。

2、学校要有计划的安排支出,要适当控制贷款规模、期限,以稳健性的财务管理方法,妥善处理好借贷、还贷业务,厉行节约,促进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3、财务部门要结合学生代办费管理制度,做好每学期代办费的收支结算工作。

十五、学校财务处主任及校长对每月的财务报表应认真审阅,并对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确认后签字以示负责。

十六、学校内审小组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财务管理工作考核意见,作为会计机构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意见之一。促进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使财务管理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从而进一步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11篇 学校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郭河镇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各项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内部资料、校刊、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媒体;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事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第12篇 学校财务与后勤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按照预算计划下的经费。

2.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及其他使用价值在一年以上的物资。

3.勤工俭学(校办工厂)上缴利润及其它收入。

4.学杂费收入和其它社会资助办学经费。

5.代办费,伙食费及其它代理经费。

2、经费收入及支出管理

一、收入管理:

1.上拔经费,按项目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每日向上级结报和反映资金活动情况。

2.学杂费,勤工俭学费上缴利润、租金、及其它各项收入,均应列入学校收入,统一管理,在收入款项时,应分别给对方出具上级规定的正式收款收据,入帐管理。

3.学杂费的减免工作,按上级规定标准,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做好。手续上,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分管领导审核,通报行政会议后由校长批准。

4.宿生水费、宿费标准按上级部门规定标准执行。所收费用用于学生宿舍修缮、购置清洁用具、炊具及水电费支出。

5.其它收入,包括社会资助办学、汽车出借回收资金、零星校舍场租费收入等等,均列入预算资金项目管理。

6.学生代办费收入,单独立户管理。每学期结算一次,期终多退少补,中途不得移作它用。不能巧立名目,加重学生负担。

二、支出管理:

(一)经费支出审批权限:

1.零星办公用品、宣传纸张、清洁工具、零星校舍维修、小型设备添置等等,由校长审批。

2.教学活动经费:包括班主任补贴,调代课补贴,根据预算安排,在定额范围内,由校长审核、批准。

3.订阅报刊、添购图书、实验用品、教学参考书,在预算定额范围内,由校长批准。

4.添置设备,包括木制实验仪器、图书设备等办公设备、体育器材等,应年初编制计划,报校长审批,由总务处执行。

3、会计室支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工作,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特对支票管理作如下规定:

1.一切经济活动除规定必须以现金收付外,必须通过银行进行结算。

2.转帐支票由出纳保管,领用时由出纳记好《支票领用登记簿》。

3.按时与银行对帐,不签发空头支票。

4.现金支票应由出纳会计保管和签发。

5.支票专用章由出纳会计保管,学校负责人章和主办会计章由主办会计保管。

4、会计室内部稽核制度

为了加强财会工作,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经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特建立以下稽核制度:

1.出纳会计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由主办会计对记帐凭证进行复核和记帐。

2.在出纳会计请假期间,由代理出纳办理日常经济收支业务,但不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由主办会计编制和记帐,由总务主任或校长进行复核。

3.出纳人员不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各种内部转帐均由校长稽核。

5、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资产管理,贯彻勤俭办校,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进一步管理好校产,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损坏,杜绝事故,美化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产管理的原则:

1.校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

2.校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1)固定资产的范围

①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固定的辅助设施)

②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设备

③其它,由学校规定的统一管理的资产

(2)低值易耗品,指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等由总务处直接管理,专人(校产员)负责。

4.用设备、仪器、工具、物品、专项设施等采用分层管理、专人负责。

(1)实验室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由实验员负责管理。

(2)体育设施及器材由体育管理员负责管理。

(3)图书馆、食堂、电教及其它专门部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学生宿舍设施,家具用具由舍务老师及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5)教室设备用具由班主任及班级校产员按《班级校产管理制度》管理。

5.管理网络。

总务处根据分工,总务主任负责管理全校校产,并 配备校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器材、电教组等部门指定兼职校产员负责管理。

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定位编码,按标准统一编码,全部输入计算机专项管理、专人管理、负责到人。达到“一册、两帐、三相符”,即:校产登记册;校产总帐(会计、总务按规定要求设总帐),校产分类帐;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

6.健全和完善校产定期盘点清理制度,一般利用暑假清理复查一次,每个部门每学期填《资产增减表》,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分别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审核,一份留存。

二、校舍、房产及其他建筑物管理。

1.总务处建立完整的校舍挡案资料,每年暑假复查清理一次。

2.基建管理:

(1)专项工程需严格预决算审计,责任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勤查细看,逐项验收,做好施工记录,关键时刻管理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如果管理人员失职造成延误施工或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2)基建期间的建筑材料,由专人负责,专项建帐,保管,基建竣工验收好的多余材料,移交校产员统一管理。

(3)房屋拆除及时收回旧料入库,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增减表》,履行报减注销手续。

3.维修管理。

(1)每年根据教学和生活需要、房屋使用情况及学校财务,由总务处作出房屋维修计划,由校长核定,纳入年度财务计划,安排维修。需申请上级报款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维修。

(2)教工宿舍的维修保养工作,房租的收费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承租户内部设施的维修,由住户自理)。

4.有校舍公有房屋的使用,均由校长室研究安排统一调配,非经校长同意不得随意调整。任何人不得私占公房,私占公房应令其立即退出,占用期间,按规定房租的5倍收费。

5.修理员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查明损坏原因,落实赔偿措施,及时汇报,安排维修。

6.加强对险房的经常检查,必要时请有关部门检查,作出技术鉴定并提出修理意见。 经常注意全校道路、围墙及下水道的修理和疏通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校舍、房产以外的资产)。

1.资产登记。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按统一规范编号登记入册,记好两本帐,资产总帐(由会计、总务处分别记)、资产分类保管帐(使用、保管部门记)并按时核对。

2.资产使用、保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经领导批准合理安排使用,各使用部门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防止浪费和损失。公共场所的物品设备落实到专人负责,未经领导同意和一定手续不得随便动用。

3.资产购置。

(1)资产购置严格执行请购制度。

(2)各处室、部门在每学期末(或期初)根据实际需要由总务处申报购置物品清单,总务处根据学校的财力,编排计划,交校长室审批、核准,并安排计划派专人购置,经办人员必须保证购置物品的质量,价格要合理,如质量低劣,保管人员和使用单位有权拒收或退回,并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3)急用物品或预算外物品需购置,价格在*元以上,必须先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专人购置。

(4)对于某些专业、专用设备的购置(如图书资料、电子器材、音像、摄像器材、实验专用仪器、电器设备等)可由总务处另行委托或聘请专人购置。

(5)凡购进、自制、调拨、捐赠的资产,都必须交校产员或使用保管人,凭申购单逐项验收后填制《固定资产增减表》,一式三联,一联交保管员(或使用部门)登记入帐,一联交总务处入帐,一联随同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及申购单报销,未经验收入库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4.资产借用和领用

(1)教师职工借用 或领用资产,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借(领)用人和保管人要严格办理借领手续,分清责任,按期核对,到期归还。

(2)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用手续。贵重仪器概不出借。

>;(3)图书馆资料等出借,按有关规定执行。

(4)教职工调离学校,须到各部门结清帐目,归还租借物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学校人事部门签发准离证书。

5.资产使用期满或自然损坏需报损或变更、改制,须具备一定的手续,经办人须填写《固定资产报损表》,经由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或变更,严防资产流失。对于人为损坏,应分清责任,落实赔偿,再行注销。每个使用部门、校产员对所管理的资产应定期检查。校产管理员对所管理的资产要注意防火、防盗,杜绝人为损失,注意修旧利废,综合利用。如因失职造成损失,由保管人员赔偿,并追究责任,对校产管理工作做得好的人员,应给于奖励。校产员变动,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主管领导负责监交。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总务处单独建帐,定期核对。

2.教育、教学用品和卫生工具等由保管员按标准负责定期发放。

3.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本着节约原则,按实际需要,填写领物单,经总务主任核定,向保管处领取。

4.配合学校各项活动及接待任务,及时供应所需物品。

5.加强对储藏室(办公用品仓库)的管理,做到库存用品分类存放,做到整齐、干燥、清洁,避免霉烂损坏,防止积压,杜绝浪费,及时处理废品。

6.保管员凭领物单登记《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月底盘存,按月核销。

6、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健全学校的资产管理,杜绝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订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设备、清洁用具、电器、录音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学校资产由总务处专职人员管理,负责登记造册,安排使用,清理盘点。

1.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意见安排。

3.每年暑期盘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报废报损要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四、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估价记帐。维修、运输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记入资产原值。各种资产都不打折扣,照原价计价。

五、资产出借

1.校办厂借用学校资产经领导批准后,应向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

2.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出手续。贵重仪器概不出借。

六、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学校财力和教学需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校长室审批,单价二千元以上的贵重设备,须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七、教室和学生宿舍的保管实行责任制。

1.教室保管负责人是班主任,宿舍保管负责人是舍务老师,图书楼、实验室,由部门负责人保管(电教楼由实验室兼管),阶梯教室 由总务处直接管理。

2.保管的责任范围:教室和宿舍的门窗、玻璃、桌凳、灯具、广播、宿舍床铺及清洁工具。

3.节假日外单位借用教室考试,由教务处、总务处统一安排,教室门窗、玻璃、配备的教室用品均由专人负责保管。

7、公共财产赔偿制度

一、凡无故损坏公物,根据损坏程度,对责任人限期予以不同的经济赔偿。

二、赔偿内容:

1.损坏玻璃,按被损玻璃整块赔偿。

2.损坏铝合金门窗架及配件(铝合金门窗以每平方米160元计算),视损坏程度,赔偿被损门窗的2%-50%。

3.损坏学习凳:损坏凳脚赔偿5元/只,损坏学习凳横档,赔偿1元/根。

4.损坏课桌、学习桌(以每张课桌85元计算)

(1)损坏课桌面,依据损坏程度赔偿10元以上。

(2)损坏三夹板面,依据损坏程度,赔偿1-30元。

(3)桌面刻字,赔偿5元。

5.损坏各室三夹板(以每扇门120元计算),依据损坏程度,赔偿整扇门的25%-100%,损坏门锁赔偿10元/付。

6.损坏宿舍叠床

7.损坏鞋物柜

(1)损坏鞋物柜三夹板面,依据受损程度,赔偿1元―20元。

(2)损坏柜锁,赔偿3.5元/付,碰珠0.4元/只。

8.损坏水暖设备:损坏水龙头赔偿7元/只,损坏软管赔偿5元/根。

9.无故丢失清洁工具

(一)无故丢失簸箕赔偿3元/只。

10.无故损坏树木,视程度赔偿2元以上。

11.无故丢失食堂餐具,照原价赔偿。

12.无故损坏或丢失理化仪器、图书、体育器材,视程度照原价赔偿10%―100%。

13.无故损坏各类电器设备,照原价赔偿或赔偿维修费用。无故损坏黑板照价赔偿。

三、赔偿款一律交会计员,损赔人凭收据负责到总务处报修,如无人承担损坏责任,则由班级或宿舍集体负责赔偿.

四、本办法适用于非自然损坏公物的责任人.

8、文书处理制度

一、收发文登记制度

(1)做到不误时,不误点。统一收拆。凡收到文、电、函件,一律由文书人员收拆。当日信件当日拆。

(2)统一登记。凡各级来文,以及由各人带回(包括参加会议)的文件和重要材料,均须交给文书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3)统一编号。凡本单位发文,均须本单位领导签发,由办公室统一核稿,文书人员统一编号登记。未核稿、登记、签发不得直接交文印人员印发。

二、文件办理、签发、传阅和借阅制度:

(1)来文批办。文、函件登记后,由领导阅批后再分发办理。

(2)发文程序。本单位发文由部门拟稿、统一核稿后,由领导统一审阅签发。文书人员统一登记,编号,打印后盖章分发。文书人员要保存好二份打印件及定稿。文稿要用拟稿纸,文件内容力求简洁,文理通顺,字迹清晰,文字一律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文件打印后必须校对,油印,杜绝差错。

(3)文件传阅。凡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应及时传阅,各科室传阅后承办者在传阅栏内签名,然后直接退回文书人员,不得横传。文件应在单位内传阅,不得带回家中或在公共场所阅读。

(4)秘密以上文件,做到当天传阅完毕,直接退回文书人员,放入专门保管柜内。

(5)文件借阅。因工作需要,各科室或有关人员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文件原则上在办公室阅读,当天归还。确有特殊情况者,可进行续借。

三、平时分类、收集制度:

(1)平时分类。文书人员应在年初根据往年立卷情况和本单位分类方案编制本年度归卷类目。平时收、发文应统一归入相应类内。

(2)文件收集。年终,各部门、条线(含各级领导)应主动将本年度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经过初步整理,及时移交文书档案人员。

9、绿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全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提高创建“绿色校园”意识和“爱绿护绿”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统一定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四、总务部门要会同生物教研组对校园花木进行注名挂牌,并注意组织和发挥师生中的花木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绿化规划图,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位置、价值和管理状态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作好记载,建好绿化档案。

六、教育学生爱护 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

七、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10、门卫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

1.人员控制

(1)教工、学生凭校徽或胸卡进出校门;

(2)来访人员须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通知有关部门,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校门;

(3)制止校区内吸烟。

2.车辆控制

(1)轿车、客车进去应登记后按指示区域停放;

(2)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并停放在指定车棚内;

(3)任何车辆在校区内一律减速行驶并不准鸣号。

3.防火防盗

(1)负责24小时的巡逻与值班;

(2)定时检查防火防盗的有关设施。

二、教育服务

1.收发教工、学生的信件;

2.按时打开和关闭教育大楼的防盗栅门及教育大楼过道大厅的电灯;

3.做好学校大型*的安全保卫工作。

11、教学卫生制度

一、教师应经常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面色、神态);

二、教室应左侧采光,黑板定期漆黑,防止发光。开窗通风换气,保存室内空气新鲜;

三、教师板书要工整,字体大小要适度,尽可能写在黑板中间;

四、注意学生写字姿势是否端正,随时进行指导纠正;

五、注意讲课声音,不宜过大或过小,要面向学生进行讲课;

六、注意保护视力,定期调换位置,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高度近视或听力不佳的学生,要安排在前座;

七、指导学生作业时,字体不宜过小,写字的颜色不宜过淡;

八、按时上下课,保证课间活动,教师不拖堂。

12、卫生宣传制度

一、定期出黑板报和宣传橱窗,广泛进行常见病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

二、利用广播形式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定期培训卫生骨干,发挥班级卫生员作用。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青春期的卫生教育。

13、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建立学校卫生领导小组,有校长负责,校医或保健老师、教师、后勤人员参加,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的布置、检查、评比等工作,评分后向全校公布,每周评比一次。

二、各班建立卫生组织,设卫生员,班主任提出具体卫生要求和监督管理工作,卫生员配合教师做好督促工作。

三、卫生员对班级内因病缺课的学生情况要及时上报医务室。

四、对宿舍环境及个人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每周进行检查评比一次。(要制定宿舍管理制度)

14、学校卫生监督制度

学校卫生领导小组对学校卫生进行监督,内容如下:

一、应经常检查学生学习负担、作息制度;

二、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体育器材的卫生安全状况;

三、学校生活用水的水源、供水及饮用水卫生;

四、食堂食品卫生状况,食品的加工、贮存、供应条件及 饮食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

五、学校卫生设施的设置,环境卫生状况的管理;

六、学校学生常见传染病管理及防治措施;

七、学校健康教育和教学安排;

八、学生常见病防治计划、措施及实施情况;

九、学生健康管理及卫生服务质量情况检查。

15、校园禁烟制度

1.外来人员及本校教职工进入本校禁止吸烟。

2.本校各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场所等禁止吸烟并取消吸烟器具。

3.外来人员及本校教职员,凡吸烟者一律到吸烟室。

4.各处室、包干区、门卫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控烟监督员做好控烟宣传教育及监督工作。

6.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凡不按规定吸烟者,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罚款处分,并在岗位奖中扣除。

7.在校园区域内发现烟蒂,责成有关处室及时处理。

8.违反禁烟制度者,除批评教育外,将与评比及岗位奖挂钩。

附: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定期:每周二。其余随机检查。

2.检查范围:校区各处

非允许吸烟的区域。

3.检查内容:

①非吸烟区有无吸烟者(重点是吸游烟者)。

②非吸烟区有无香烟及烟具。

③非吸烟区有无烟灰、烟蒂。

④吸烟室内是否整洁,除烟缸内,其余各处是否有烟灰、烟蒂。

16、教室及包干区卫生保洁制度

一、教室及走廊

1.室内布置朴素大方,无不规则张贴物。

2.橱窗布置整洁完美,课程表、值日生表、作息时间表齐全。

3.课桌、凳排放整齐(横平、竖直),各组之间相隔走道相等。

4.卫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扫帚、簸箕、纸篓、水桶整齐摆放于卫生角,拖把洗净后,整齐挂发于指定位置,长鸡毛帚按指定地方集中摆放。

5.教室及走廊地面清洁,无污渍,无纸屑杂物。

6.教育设备天天揩擦,无灰尘(包括讲台、电教设备、课桌、凳、报夹、橱窗)。

7.门窗清洁明亮,无污渍,无灰尘。

8.屋顶(包括走廊)无挂尘。

9.教室内走廊墙面无印迹。

10.室内外无过夜垃圾。

11.室内台上台下物品摆放整齐。

12.教室内通风透气,空气清新。

二、包干区

1.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杂物、污渍。

2.包干区内无卫生死角。

3.包干区墙面无污渍、脚印、球印。

4.包干区内无不符合要求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

5.包干区值日生每日到岗值日。

17、办公室卫生制度

办公室是教师和职员办公、学习的场所,是学校校园文明的窗口,为便于统一,特制订如下制度:

1.办公桌上物品堆放有序,张贴美观,布置得体。

2.办公区域卫生清洁,无尘,无灰,无抛弃物残余。

3.练习本橱内,簿册、物品排放有序,橱顶等部位无积灰。

4.热水瓶、卫生洁具放置到位,不碍观瞻。

5.门窗无积灰,玻璃明净,天花板无挂尘,墙面无污渍,定期定员清扫。

6.每天有专人卫生值日,负责整个办公室卫生工作。

7.办公室内不吸烟。吸烟一律到吸烟室。

18、宿舍卫生制度

1.门窗无污迹,无缺损,洁净明亮

2.墙面屋顶无污迹、球脚印,无挂尘,洁白无破损。

3.房间、走廊、楼梯、卫生间地面无垃圾、水迹、污迹。

4.水池无水锈,毛巾挂发整齐。

5.便池无污迹,无水锈、杂物,手纸入篓。每日早晨清倒垃圾袋。

6.床上被褥折叠方正,摆放规范 ,床单掖平,窗上无其它物品。

7.热水瓶、水杯、脚面盆清洁,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8.学习桌凳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桌凳清洁无污迹,无破损。

9.卫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无污迹。

10.箱子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床下每人2双鞋子,多余物品全部放入柜中。

11.宿舍文化氛围浓,无不健康、不规则张贴物。

19、公共厕所保洁使用制度

一、保持厕所内外干净清洁:

1.保洁员对负责的所属楼层公共厕所、盥洗室经常打扫。保持其室内外六面光,便器、水池及设施无污迹,无水锈,无积尘。

2.经常透风换气,保持厕所无异味。

3.每日更换纸篓内垃圾袋。

4.设施损坏及时报修。

二、使用者及时冲刷大小便器,手纸入篓,不向大小便器抛扔杂物,禁止损坏盥洗室及卫生间内外各类设施。

20、配电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电工)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配电间严禁烟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3.电工人员必须经供电部门安全技术考核,领证方能独立操作。

4.节假日和休息日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电路电源。

5.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安全情况,在电气线路及设备不停电检修时应有专人监护,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和更换,对高压安全用具不准作他用

21、水电管理制度

1.凡使用水电独立核算的部门和教职工,一律按装水电表,独立核算。

2.水电管理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长明灯”、“长流水”、“太阳灯”及时关好,并做好记录,对违章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由个人或所在部门、班级集体负责,一次罚款五元,并公布名单。

3.校舍调整变动,任何人不得拆除内部设施(自购器材应先通过管理人员),如私自拆除内部设施,由本人赔偿全部损失。

4.加强水电维修工料的核算管理,事事有记录,有部门和用户签字证明。

5.建好水电线路档案资料。

6.水电工及管理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节约水电器材,保障正常供水、供电,总务部门做好定期考核,定期奖罚

7.严禁私自接电接水,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具。

22、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构和特点、技术性能运动参数,做到会操作,会维修保养,及时判断和发现问题,同时还能正确地处理问题。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

3.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后,及时向领导汇报。

4.经常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状态,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对未经批准而进入操作场地的人员,应予以劝说和制止。

6.就检修后的设备,检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操作人员有责任提出意见或不予验收。

7.搞好文明生产,经常保持所辖设备和场所清洁、整齐

二、交接班制度

1.对接班人的要求:

①接班人应按时休息,保持充沛体力,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场所;

②应故不能接班,应事先请假;

③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并结合现场检查;

④按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及时而慎重地检查所管理的设备。

2.对交班人的要求:

①交班前,交班人员应对设备认真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②交班前,应将锅炉房内打扫干净,保持清洁整齐;

③向接班人员介绍锅炉运行情况存在问题;

④向接班人员介绍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运行情况;

⑤向接班人员介绍燃料的质量;

⑥向接班人员介绍各种阀门的开关位置;

⑦向接班人员介绍水质和水处理情况;

⑧当面交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1.锅炉开火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①开火前,应检查锅炉水位;

②检查安全附件和联锁保护装置;

③检查各种不同用途的阀门应处的位置;

④各种辅助设备的开启及要求;

⑤水处理设备是否具有开火要求;

2.冷炉开火达到额定工作压力所需时间和注意事项;

3.送汽的暖管及并汽的步骤方法;

4.锅炉运行中的检查;

5.水位计的冲洗,排污的操作;

6.紧急锅炉的操作顺序与方法;

四、锅炉水处理管理制度。

1.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操作;

2.水质检验规程;

3.水质化检,检测数据的事理与校核。

五、锅炉定期检修及保养制度。

1.锅炉定期检修的时间安排;

2.检修项目的制订;

3.检修后的验收。

六、巡回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如下:

①汽包,对流管束,集箱等可见部门无泄露,臌包,弯曲,变形;

②安全阀有无泄露;

③压力表读数是否正确,几个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④汽压,汽温稳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

⑥各种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自动控制调节系统正常。

七、清洁卫生制度。

1.明确划分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范围;

2.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

2.履行进入锅炉房登记手续;

3.锅炉大修后的内部检查要确定专人;

4.每月检查灭火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失灵或药液失效应及时提出更换或加药。

23、食堂卫生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坚持把住病从口入,严防食品中毒,保证全体就餐师生身体健康。

2.灶房卫生:做到“六洁”、“四防”。“六洁”即灶台洁、洗手设备洁等,另外排气要好。“四防”即防蝇,防生,防腐,防鼠。同时,灶房具备冷藏设备和消毒设备。

3.食堂库房卫生:库房的窗门,天棚,地板保持干净,四壁无尘,库架整洁,通风隔离,及时清扫,做到无鼠无蝇,无蚊、无蟑螂。

4.餐厅卫生:做到无尘,无蝇,无残羹剩饭,整洁干净,经常清扫。

5.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手指甲,定期体检,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换,以确保传染病。

6.餐具卫生:保证用热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卫生管理“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餐厅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销售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的成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食堂卫生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售饭时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谈;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25、食堂卫生监督制度

1.将食堂卫生制度张贴在餐厅,向所有就餐师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就餐师生提出的有关食堂卫生的意见反映给总务处后,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加以改进,改进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师生做一定程度的说明。绝不能将群众意见束之高阁,置若罔闻。

2.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食堂卫生的检查评比,找出食堂卫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检查评比的结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奖金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3.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板报等形式,向就餐师生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其卫生意识。同时经常性的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及卫生常识,树立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地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4.对食堂炊事人员,定期进行身体保健检查,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病源携带者,立即隔离治疗或调离食堂工作,坚决杜绝疾病的传播,保证全师生每天在干净、卫生的食堂吃到同样干净、卫生的食品。

26、食堂贯彻《食品卫生法》制度

1.为使《食品卫生法》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搞好饮食卫生,预防肠道传染和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根据本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卫生工作。

3.食堂主管负责全餐厅的卫生工作,各管理员负责其单位的卫生工作,要搞好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包干负责。

4.虚心接受上级及卫生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检为重,以防为主。

5.认真落实全员标准化服务细则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把环境设备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搞好。

6.本食堂对餐厅每月自查一次,学校卫生检查小组进行抽查,综合打分。

7.根据每月卫生检查情况,每月评选卫生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8.违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行政处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

及保养制度。

1.锅炉定期检修的时间安排;

2.检修项目的制订;

3.检修后的验收。

六、巡回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如下:

①汽包,对流管束,集箱等可见部门无泄露,臌包,弯曲,变形;

②安全阀有无泄露;

③压力表读数是否正确,几个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④汽压,汽温稳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

⑥各种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自动控制调节系统正常。

七、清洁卫生制度。

1.明确划分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范围;

2.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

2.履行进入锅炉房登记手续;

3.锅炉大修后的内部检查要确定专人;

4.每月检查灭火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失灵或药液失效应及时提出更换或加药。

23、食堂卫生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坚持把住病从口入,严防食品中毒,保证全体就餐师生身体健康。

2.灶房卫生:做到“六洁”、“四防”。“六洁”即灶台洁、洗手设备洁等,另外排气要好。“四防”即防蝇,防生,防腐,防鼠。同时,灶房具备冷藏设备和消毒设备。

3.食堂库房卫生:库房的窗门,天棚,地板保持干净,四壁无尘,库架整洁,通风隔离,及时清扫,做到无鼠无蝇,无蚊、无蟑螂。

4.餐厅卫生:做到无尘,无蝇,无残羹剩饭,整洁干净,经常清扫。

5.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手指甲,定期体检,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换,以确保传染病。

6.餐具卫生:保证用热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卫生管理“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餐厅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销售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的成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食堂卫生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售饭时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谈;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25、食堂卫生监督制度

1.将食堂卫生制度张贴在餐厅,向所有就餐师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就餐师生提出的有关食堂卫生的意见反映给总务处后,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加以改进,改进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师生做一定程度的说明。绝不能将群众意见束之高阁,置若罔闻。

2.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食堂卫生的检查评比,找出食堂卫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检查评比的结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奖金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3.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板报等形式,向就餐师生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其卫生意识。同时经常性的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及卫生常识,树立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地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4.对食堂炊事人员,定期进行身体保健检查,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病源携带者,立即隔离治疗或调离食堂工作,坚决杜绝疾病的传播,保证全师生每天在干净、卫生的食堂吃到同样干净、卫生的食品。

26、食堂贯彻《食品卫生法》制度

1.为使《食品卫生法》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搞好饮食卫生,预防肠道传染和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根据本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卫生工作。

3.食堂主管负责全餐厅的卫生工作,各管理员负责其单位的卫生工作,要搞好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包干负责。

4.虚心接受上级及卫生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检为重,以防为主。

5.认真落实全员标准化服务细则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把环境设备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搞好。

6.本食堂对餐厅每月自查一次,学校卫生检查小组进行抽查,综合打分。

7.根据每月卫生检查情况,每月评选卫生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8.违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行政处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整洁,无尘土,门窗玻璃明净无染,无油,使食品和原料无蝇,无鼠,无蟑螂,无霉变。

2.主、副食库经常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堆放分类整齐,条理化、规格化,通风换气好,成品堆放距墙地10――15公分,杜绝致霉因素,确保无霉烂变质事故发生。

3.认真执行成品(食物)“小隔离”存放制度,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品隔离。

4.对在库原料定期翻检,防止虫伤、鼠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清理,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2、食堂防止传染病传播的管理措施

1.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食堂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饮食卫生领导和监督机构,定期检查卫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

2.学校医务室加强对食堂伙食卫生的指导监督。

3.对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发现患传染病者或病毒、病源携带者,及时采取治疗、隔离或调离食堂工作等措施。

4.每天消毒、清洗食堂内的一切炊事和用餐器具,保证其干净、卫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切实清除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5.经常性的举办饮食卫生培训班和饮食卫生专题讲座,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分期分批的参加学习,掌握常用的饮食卫生知识,增强防止传染病的意识。

6.经常性的在师生中开展医疗咨询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传播。

33、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

外环境:食堂前后地面经常打扫,东西存放整齐,垃圾倒在垃圾箱内。

餐厅:地面每天清扫三次,以保持地面干净。卖饭台,就餐桌凳每天擦三次,保持干净无油腻。窗台、金龙卡窗口每天擦一次。三米以下墙壁无踏灰,门窗玻璃每月擦一次。

操作间:地面要求三餐工作后随时清扫冲洗清,做到地面干净无油腻,无残迹,门窗锅台、洗菜池等必须经常擦拭、刷洗,以保持清洁。

保持干燥通风,原料架要离墙、摆放整齐,以防变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冰箱经常清扫,各种容器加盖,每周刷洗一次,墙壁、地面经常打扫,无踏灰、无异物、杂物、药物、蟑螂、飞蛾。

其他用房,墙壁、门窗洁净,无踏灰,布置合理雅观,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尘土,地面干净无异物、烟头。

二、用具卫生

厨房所用各种炊具(刀、墩、容器、铁勺、铲刀、布)使用后必须经常洗刷干净,存放固定地点,每周大搞卫生一次。

生熟餐具严格分开,有显著标记,对公共餐具要严格消毒。

三、炊管人员个人卫生

1.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肝炎和这些疾病的带菌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坚决调离食堂。

2.学习《食堂卫生法》,牢记“卫生、‘五、四’制”,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具体要求如下:

(1)上岗工作服穿着整齐、干净、不带围裙、套袖上厕所。

(2)工作前、便后必须洗手。

(3)操作时不吸烟,不乱摸异物。

(4)不随便擤鼻涕,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5)做到四勤(勤洗、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不准备在灶具容器中洗手。

(6)坚持“四不制”,执行“四隔离”。

(7)坚持用工具售货

四、食品卫生

1、坚持验收把住“四不”关,坚决做到不买,不收、不卖有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性质不清、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包装容器,以防食物中毒。

2、食品要严格按照选料干净、先洗后切等操作规程加工,烧熟煮透,成品、半成品隔离存放,坚持“四隔离”剩食必须检查,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尤其是肉类,鱼类、虾类、蟹类等。

3、一般不做凉拌菜,做到严格消毒,食堂不做蘑菌类原料的菜,对主菜要特别注意烧透。

4、所有碗、勺、夹,饶子等售货工具每次用后洗净煮沸,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34、学生用膳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整顿用膳秩序,搞好食堂环境卫生,特定如下制度:

一、本校学生一律凭就餐卡购买饭菜在食堂用膳。

二、购菜时应自觉依次排队,不争先恐后,不插队,不为他人代买。

三、在用膳餐厅就餐,不得任意走动,不得走出餐厅,更不能把饭菜带入宿舍、教室。

四、剩饭菜应倒入桌上盆内或剩饭菜池内,不得倒在桌上和地上。不得在饭厅内乱倒水。

五、用膳学生要服从食堂值班的老师或职工管理,不得和厨工争吵,有意见可向值班老师、总务处提出或通过膳委会反应映。

六、以上各条希全

体用膳同学切实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35、饮食卫生制度

1.出库前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熟食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专用抹布,容器及餐具都要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做到烧熟烧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要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做到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传染。

36、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餐具“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洗刷灶具时使用流动水;洗手、洗米、洗菜、洗灶具的水池分开使用;饭盘、菜盘不准备随便用来洗手、洗脸;安装好排烟设备,及时排空烟雾;注意操作间地面卫生。

3.菜要新鲜干净,不腐不霉,并仔细清洗捡净。

4.操作间工作人员做到个人卫生“四勤”,“六不”,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上岗。

37、控制腐烂食品的若干规定

1.经常性地组织食堂炊事员学习有关食品保鲜知识,提高思想知识,做好食品的保鲜工作。

2.设置必要的三防设备,即防蝇、防腐设备和必备的冷藏设备,以便保存有关食品和售后剩余食品。

3.食品或食品原料收发严格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以利储存和保鲜。

4.在食堂的伙食卫生检查评比中,将腐烂食品的控制办法和效果作为检查评比的一项内容。

5.已经腐烂的、变质霉变的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妥善处理,决不允许再拿出来出售。

38、炊事用具卫生制度

1、灶房炊事用具卫生:灶台、锅、勺、容器等经常 擦洗、消毒、蒸笼、饭盘、各种机械、菜刀砧板等随洗随消毒。洗涤设备使用流动水。洗手、洗米、洗菜、洗食具 水池分开使用。

2、餐厅用具卫生:

①餐厅设有开水桶,周围清洁卫生。

②食堂公用的碗、筷、匙、盘等食具保证用热水清洗,然后集中消毒。

③餐厅内桌子、柜子等定期洗刷消毒。

④餐厅内的汤桶、菜盆等不随意用来洗手、洗脸。

39、食堂伙食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采购政策,在互利互惠的 前提下,保证购进质优价廉的产品,降低成本。

2.食堂的各种帐目齐全完备,单据凭证手续合法,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力求准确无误

3.主副食、作料调料库设专职保管员,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坚持原料先进先出的原则,大宗原料要求标明入库时间、重量、品名、规格。

4.每月查库对帐一次,帐物相符率达到100%,散装原料误差低于正负2%。

5.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下料,实行盆成本(直接成本),做到选料配料合理,减少损耗和浪费,努力降低伙食成本。

6.严格下料标准,检验投料,坚持以质论价,经济实惠,保证师生足量可口。

7.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炊管员在食堂就餐,严禁私分或开小灶或自行提高用膳标准。

8.成本核算准确,库外盘存无虚盘、漏盘、做到日结、月公布,并准确、全面地填报各种报表。

9.食堂要在一定时期内向伙食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公布主副食品的市场价格和购入价格,虚心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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