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35kv变电站操作票和工作票管理制度
“操作票和工作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全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认真搞好“两票”的管理工作,为此本站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两票”的执行符合“安规”省公司两票补充规定和“分公司两票实施细则”及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人员必须经公司和站长宣布。
三、本管理制度与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制度、规定为准。
四、由于本站实行微机管理,故打印操作票和工作票产必须核对编号正确。两票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两票不准使用;
五、微机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签发完毕后,工作票接收人应仔细审查,审查完毕后用微机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和姓名。
六、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完毕审查无误后,应进行加密保护工作表;工作许可人栏由工作许可人微机填写。
七、工作票、操作票有关操作时间、命令时间、许可开工时间、工作延期、终结时间及其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发令人、操作人等均应用黑色或蓝色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笔和铅笔,操作时间及操作项目打“√”应用红笔。
八、对于拉、合、停、送、投、退等关键字和开关、刀闸,设备双重编号不得涂改,如涂改,原票作废。其它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九、在倒闸操作过程中,如已操作了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时,则在已执行项下面,未执行项上面的中间横线右边注明停止的原因,并盖“已执行”章,按已执行的操作票处理。
十、当执行新的工作任务时,工作票的填写不得在已执行的工作票基础上进行修改,应重新填写。
十一、许可和结束工作票的时间均应记入当日运行记录。
十二、已执行的两票必须进行登记。
十三、已执行的“两票”均应加盖“已执行”章,一般盖在右上角编号处,作废的“两票”应加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原因。
十四、已执行、作废和未使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已执行和作废的“两票”均应保存一年。工作票和操作票专用纸应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十五、每日交接班前,当值人员应检查当值内所有两票,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检查上一值的全部两票执行情况。
十六、站长应每天检查本站两票执行情况。月末站长及安全员应对本站两票进行审查汇总,分析当月两票的执行情况。
十七、在下月初的第一周安全日活动中,应对上月的两票执行情况进行讲评并考核记录。
第2篇 某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总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情况核查表》。
2)监理单位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未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或经核查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能力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查表》交监理单位审查。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审查并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3)在认真审查方案的基础上,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部成员进行交底。
4)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发现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及时提出监理意见。
5)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检查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5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6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审查制度
1)工程所需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供应,应符合设计图纸规范、验评标准及市建委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
2)工程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选择必须按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审定。
3)施工单位负责向监理单位申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性能和质量情况。
4)监理人员应负责检查和审阅施工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以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及生产半成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施工单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6)监理单位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实行质量预控。
7)监理单位向业主、施工单位,提出预控项目。
8)监理单位参加实行预控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和质量签认工作。
7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检查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验收合格证以及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8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有异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四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院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项目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9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在施工现场按照监理实施细则或质量标准交底对正在施工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巡查,巡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实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4)坚持质量否决权,不合格的工程、部位必须返工重做,不合格的工程不计工程量。
5)坚决执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量验收制度、验评标准。
6)坚持实行单位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谁施工的工程谁负责质量。
7)分部分项工程坚持推行样板引路的做法。如: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工程等。
8)施工单位应及时完成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分析,其中包括:
a.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情况。
b.制作分项、分部工程优良率控制图。
c.各种试验结果分析。
10隐蔽工程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质量验收按照:自检→复检→抽检→验收的程序执行。
2)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点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隐蔽施工。
3)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验评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及地方建委有关文件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质量评定报送项目监理组。
4)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有关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核查,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签证、并签认评定等级。
5)监理单位签认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评定竣工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未经签认的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管理制度
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制作、留置组数及养护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制作试块时,监理人员应进行抽查。
2)施工单位应分别留置标养及同条件养护试块并应在试块养护期满后三天之内将试压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
3)混凝土及砂浆标准养护试
块强度是验收钢筋砼和砌筑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部在未接到标准养护试块强度报告单的情况下,不得签认该施工部位质量等级。
12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
1)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书',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13工程质量整改、工程暂停施工以及复工管理制度
1)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做好监理日志记录。
2)对较大的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整改后施工单位应上报项目监理组复查、签证。
3)因工程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在征得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该'指令'需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施工单位接到停工指令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写出整改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5)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应同时提交书面整改结果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核查确认停工因素消除后,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指令'。
1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与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有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项目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项目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项目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5施工进度及报告制度
1)施工单位依据总进度计划,在年、月、周处提交年、月、周进度计划。
2)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3)项目监理部协助施工单位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协调现场各部门、各工序的紧密衔接。
16投资监督制度
1)项目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涉及工程投资增加的变更、签证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或授权。
3)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7监理月报制度
1)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后,应按月编写监理月报,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2)《监理月报》按公司'监理月报范本目录'编写。
3)每月26日前,项目监理部提交监理月报初稿,经总监、公司审查后于上报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
18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报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项目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①.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②.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③.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④.工程小结。
⑤.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4)竣工验收时实行一户一验制,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重点检查其使用功能。
19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0工地例会制度
a.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
2)第一次工地会议有建设单位代表及有关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3)会议中介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驻地代表及其权限,施工单位汇报施工准备情况,各方协商确定协调的方式及参加监理例会的人员、时间及安排。
4)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印会议纪要,分发有关各方。
b.监理例会
1)监理例会是履行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与主持的例行工作会议。
2)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3)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工地例会。
4)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项问题。
5)监理例会由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建立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放制度。
c.专题工地会议
1)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专门问题而召开的会议。
2)专题工地会
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
3)专题工地会议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4)整理专题工地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发有关各方。
21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
2)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
a.实施工程监理的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
b.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
c.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
d.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
第3篇 物业行政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工作制度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7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7.1目的:
规范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7.2使用范围: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各管理处印章管理。
7.3职责:
7.3.1管理处主任为印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印章日常保管、使用审批,并在休息时以面授权形式,将印章指定专人(人事行政)保管、使用审批。
7.3.2管理处行政人员按《印章申请使用流程》办理盖章手续。
7.4工作程序:见《印章申请使用流程》
7.5使用规定:
7.5.1管理处印章只限于发布管理处内部文件、对业主的通告、管理处内部制度及与物管公司各管理处之间文件往来;不得用于发往外部单位、政府部门及个人等的对外发文,及有关合同、协议、担保、证明等事项。
7.5.2使用印章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再加盖公章。
7.5.3加盖的印章应端正、清晰,加印位置应'齐年盖月'。
7.5.4不得在白纸或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7.5.5行政助理要严格遵守印章管理规定,严格核对《印章使用申请单》上注明的文件内容、份数,对不符合管理处印章使用范围的要予以指正。
第4篇 某物业管理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物业管理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为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防止公司顾问咨询资料被其他市场竞争对手所盗取,保障合作方的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公司顾问工作保密制度:
一、在开始顾问工作的首次会议上,顾问团领队需向发展商做出保密声明:'顾问团人员及驻场顾问对工作期间接触到发展商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专利等给予保密,在没有得到发展商许可的情况下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发展商也不得将我方提供的资料、样本等提供给第三方。'客户若对声明有书面要求,双方应在保密协议上签字。
二、咨询顾问在采集、获取项目资料时,应征得发展商同意。在发展商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实物、模型、图纸、资料、文件等进行拍摄、录制、复印、誊写。
三、项目资料由咨询部专人管理,存放资料的文件柜需加锁,借阅需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储存资料的电脑需加密码,笔记本电脑一般不得借出,数码相机借出时,需将cf卡清空。
四、向发展商提供资料、样本文件由咨询部归口管理,由咨询部整理、汇总,统一发放。驻场顾问不再向发展商提供样本。
五、公司经济合同、竞标书、质量手册等资料作为公司的保密文件,任何人员不得对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其情况。
六、对公司未定稿的讨论文件,一律不得向其他人员泄密。
七、公司的顾问咨询文件,由顾问团长按工作需要设置相关人员的查阅权限,对无关人员不得透露其工作细节。
八、任何离开公司的顾问咨询人员,必须交清资料。将公司资料提供他人者,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5篇 某小区中控室管理工作制度
小区中控室管理工作制度
1.0适用范围:
公司所管理小区的中控室
2.0作业前准备:
按《护卫员服式及着装规定》和《交接班管理》做好上岗执勤的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3.0中控室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中控值班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有事情须事先请假,征得部长或主办同意并有人替班后方可离开。
4.0中控值班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室内卫生每日打扫一次。
5.0每天检查系统是否正常。
6.0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检查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灭火急方案进行处理。如属误报则进行相应处理并作好记录。
7.0中控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爆物品。
8.0中控室的电话属专用报警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9.0中控室内的消防灭火器材应按规定配置,并定期检查。
10.0支持性工具
《中控室值班记录》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第6篇 物业清洁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清洁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及工作程序。
2.操作使用清洁机械必须先关机后断电,严禁湿手接触电源插座。
3.各类清洁机械使用完毕必须按规定存放在所指定地点,定期专职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械设备的干燥、整洁、安全。
4.严禁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清洁机械。
5.严禁高空作业一人操作,必须有人监护。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空操作证;同时应具备登高设施及升降机方可施工。
6.严格遵守消防制度。
二.环卫灭害管理制度
1.定期对阴沟、沟渠、垃圾房等积水、潮湿地方用灭虫药水喷杀,随时消灭虫害滋生地。
2.对蟑螂、蚂蚁、老鼠等害虫经常活动地方投放药物,进行毒杀;对被药物杀死的害虫尸体要及时清除。
3.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指导,宣传和执行有关规定,努力完成除害任务。
三.垃圾房清洁和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区域内一律实行垃圾袋装化。垃圾清运必须按指定通道和时间运行。
2.垃圾房落实专人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3.垃圾房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无异味。
4.必须执行垃圾分类制度,控制垃圾混装。在垃圾分拣中发现淫秽物品,应及时交保安部处理,不得私自挪用和四周传播。
5.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垃圾房或在垃圾房内拣垃圾。
四.绿化清洁护养管理制度
1.督促和检查花草供应商对公共区域的绿化,按照要求进行布置和清洁护养。
2.发现花草枯萎、凋谢现象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督促其及时调换。
3.护养绿化必须由专人负责,盆栽清洁必须每天一次,双休日二天一次。
4.督促绿化护养工遵守大厦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照规程操作,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
五.清洁物品定额管理制度
1.保洁员领用清洁物品,应填写'物品领用单'。
2.根据各类物品的控制率,配备所需的各类物品。
3.月底对部门清洁用品领用、耗用,结存情况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物相等,并填写盘存表。
4.个人保管清洁工具,部门定期核对,发现损坏或损失酌情处理。
第7篇 八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严格按照医疗和护理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医护人员的医疗操作程序。
3、委员会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工作。
4、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采取现场自查与他查、总结与分析、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5、医院感染感染管理委员会对各科室报告的院内感染,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6、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根据需要可临时变更。
7、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的决议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执行,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8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晚婚晚育
1、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双方均属于晚婚者,按国家规定的休婚假18天,婚假3天内不扣工资及绩效,3天以上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2、已婚职工女满24周岁,男满26周岁生育第一胎者为晚育,符合晚育条件的职工应将结婚证、户口簿原件交到医院办公室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查验,并留复印件留存方可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3、晚育者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还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难产、双生另增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绩效工资。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规定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证明,可按下列规定休假,假期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日;
3、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日;
4、结扎输卵管的,休假21日;
5、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日;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日;
6、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经夫妻双方申请,可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凭证享受奖励和优待;
7、自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儿童保健费(独生子女费)8元,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儿童保健费由双方单位各发50%。
8、根据赣市五院【2010】29号文规定并结合医保政策,在本院工作满一年的女职工生育计划内一孩,可享受生育补贴。补贴标准及申报程序按文件执行。
三、生育第二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以上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照顾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4、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5、第-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6、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五级以上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优生和节育措施
1、经指定的区、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确诊,夫妻一方患有医学认为不应当生育的疾病,禁止生育,已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引产休假1个月。
2、在确定怀孕3个月内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即由双方单位及所在社居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未办证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禁止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应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
3、已婚育龄女职工,应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要求一胎上环,给予假期3天。带环怀孕、产后因避孕失败,首次人流,休假7天,按公假处理,费用报销。第二次人流作病假处理,手术费及药费自理(均凭医院诊断书办理)。
4、生育一胎后42天放环,超过42天不宜放环的要有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暂不宜或不宜放环证明,并采取适宜的避孕措施。
5、本院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本院职工子女无单位、配偶也无工作单位、户口在本院),每年进行一次环孕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孕检并将孕检证明交院办公室(计生办)保存备查。
五、对调入人员的规定
调人我院的已婚男、女育龄职工,其中已生育一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同志必须携带计划生育奖惩决定及其执行情况等证明,到院办公室(计生办)备案。
六、对请长假人员的规定
对请长假、停薪留职的女职工在办理手续前需做一次环孕检、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请长假、停薪留职的男职工需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
七、对单位出租房、店面人员的规定
总务科负责管理承租店面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按要求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参加环孕检,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八、对辞职职工的规定
办理辞职手续时,一并到医院办公室(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
第9篇 按摩员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有效保证本店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对员工行为规范及准则作出如下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通用规章制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严格执行按摩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分配调动;
2、员工应该关心本店的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
3、爱护本店各种设备;
4、员工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监督;
5、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热情待客,举止大方;
6、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代他人签到;要自觉遵守本店的考勤制度;
7、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8、服饰要整齐;
9、不准向顾客收小费,假公济私;
10、节约用电用水;节约各种材料;不得浪费;
二、按摩师工作程序
1、上岗前做好个人卫生;
2、穿好工作服,配戴好卡片;化淡妆;
3、将自己所要工作的用品、用具等备齐,并整齐地放在工作推车上;
4、要调整好床位高低,更换好床单等;
5、礼貌待客,主动微笑向来客介绍本店服务项目;
6、吩咐客人将物品寄存好;
7、将自己双手用酒精进行消毒;
8、询问客人需要做什么项目,并做好建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任务;
10、要主动向客人说'再见','欢迎您下次再来'。
第10篇 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眉县城关中学学生会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发挥干部的先锋模
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干部,包括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委员及干事。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分 则
第一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学生会干部的努力,为了进一步严格要求学生会干部,规范学生会干部的队伍建设,制定本职责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第四条机构设置
1、学生会常设机构为主席团、主席团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学生会设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四个部。
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
委员及干事5到8名。
2、学生会隶属校团委管理。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学校的各种会议精神,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
2、做好学生会人事工作和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
3、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指导、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定期作出工作总结。
4、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了解分析学生动态,调查常规执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做好师生沟通。
5、筹备下一届学生会,做好学生会工作的“传、帮、带”。
二、学生会主席团秘书处职责
1、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对会内各部门执行监督权力。
3、执行主席团会议决定。
4、协助主席团成员安排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宜。
三、学生会主席职责
1、全面主持学生会工作。
主持主席团工作并召集全体主席团成员会议。
2、代表学生会进行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3、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情况。
四、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2、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汇总,并提交主席团会议研究。
3、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社会调查。
五、学生会秘书长职责
1、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干部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学生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注重平时的考察、培养、合理配备学生会的干部。
2、协助学生会主席安排、协助各部门工作的正确方向及各部之间的关系,负责学生会干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检查,督促各部工作计划的落实。
3、监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遵循情况,对违纪人员即使做出处理,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
4、起草学生会文件的收集、汇总及各种具体资料。
5、负责学生会组织的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
六、学生会组织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组织学生会各类活动安排。
3、组织学生会各部行政事务,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
4、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5、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
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6、协助主席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7、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
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七、学生会宣传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快速传递团委、学生会信息,向同学们宣传相关情况。
3、定期召开各班团支部宣传委员例会,对各班团支部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
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
4、督促各年级各班班级文化建设工作、黑板报等,广泛征集宣传稿件,为其它各部门开展的活动作好前期宣传。
5、配合团支部进行班级文化建设、黑板报检查、评比工作。
6、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7、组织各班积极向《晨钟文学社》投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8、负责学生会内部宣传活动及协助校团委或学校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
八、学生会学习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教学情况调查,及时将学生有关意见反映给教务处。
4、协助教务处进行全校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开展学习经验的交流。
5、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学科兴趣小组活动。
九、学生会文艺部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文艺委员会议,布置有关主题活动工作。
3、协助团委学生会组织、策划大型文娱活动。
4、积极与各类艺术教师联系,组织和发展各种艺术社团,合理有序开展有关文艺活动。
5、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比赛。
十、晨钟文学社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指导开展社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2、对文学社的工作作出年度计划,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计划实施情况。
3、定期组织文学社社员的活动,监督、指导社员的学习。
4、主持对文学社机构成员和社员的考核和评定。
5、积极组织优秀稿件向外投稿,不断提高文学社的知名度。
十一、晨钟广播站站长职责:
1、在校团委学生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广播宣传工作。
2、结合校园文化特色,采编健康向上的节目内容及国内外的时事报道。
3、充当沟通学校领导、老师和同学的桥梁,做好学校动态的新闻报道。
4、发挥广播站优势,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方向,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全校 师生的科学文化素质
5、对学校的重大活动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丰富广大师生课余生活,提高校园文化 品位。
十二、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职责:
1、在学校的重大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中提供志愿服务;2、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领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3、培训青年志愿者,为青年志愿者提供成长成才机会;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学生会干部采取层层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工作必须逐级上报。
2、学生会干部任免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竞聘的方式逐级审批;干事及委员任免调配由各部提出意见,报组织部予审批。
(对于申请离职的干事及委员,必须提前向各部递交申请由各部提出意见,报组织部予以批准)3、副部长级干部,任免调配需组织部报主席团会议审议,秘书处宣布主席团决定。
(对于申请离职的副部长级干部,必须提前向组织部递交申请由组织部报主席团会议批准,)
4、正部长级干部,任免调配需主席团会议审议,秘书长或组织部长在各部门召开全体会议并宣布主席团决定。
(对于申请离职的正部长级干部,必须提前向主席团递交申请由主席团全体会议批准)
5、主席团成员干部,任免增补需主席团全体会议研究后,提请学生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任用。
(主席团成员干部申请离职,必须提前向主席递交申请由主席团全体会议同意后,向学生会全体会议予以通报)
6、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关处理,甚至清除出学生会;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自动免职,并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章 学生会干部例会制度
第一条 时间:例会每两周一次,每学期根据需要进行规定,如遇考试或公共假日,例会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条 参加人员: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
除此之外,根据例会主题,可安排相关部门部分委员及干事参加,重要会议必须请团委、分管学生会的校级领导参加。
第三条 如有临时工作任务,学生会秘书处应及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各学生会干部必须全部到齐。
第四条 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秘书处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但同时应安排秘书处内相关人员前来作详细记录,会后转达。
第五条 例会内容
1、已结束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结果和经验总结。
2、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由部长在会上以书面形式通报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3、各学生干部要及时、全面地将活动过程中同学们反映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反应,充分交流,坚持学生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主席团成员在听取各部活动通报后要做相关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
5、各委员及干事递交活动总结,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6、对于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主席进行汇总并向团委报告。
7、主席团成员须将布置的下月活动打印成表格,分发给各部部长。
8 、秘书处在新一届学生会上任前将例会表格装订成册,上交给团委留档保存。
第四章 学生会换届制度
第一条 每学年开学伊始,学校团委成立换届领导小组。
第二条 竞选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标准:工作积极性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境界高、有胆识、有魄力;组织、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条 程序:个人填写申请表格--参加现场竞选--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 时间:每学年开学前半期内要完成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努力协调好与老师、同学的关系,遇事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多与同学沟通。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相关人员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 学生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进步要快。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的言行如果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检讨。
如果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对其做出开除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团委统一评定,于每学期给予一定的奖励。
如: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学生会个人”“优秀团员”等称号,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条 每学年末进行成绩评比,凡是成绩优异,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学生会干部可由团委推荐,参加“县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三条 如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便不出席会议,则写一份检查交学生会秘书长处。
如累计达三次或给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条 受到学校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干部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根据情况,责令其退出学生会。
共青团眉县城关中学委员会
第11篇 日常工作保送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日常工作保送和事故及时报告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
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日常工作保送和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如下:
1、日常安全文明工作必须层层落实反馈,每学期把工作情况上交各责任区负责
人,上报学校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学校分管领导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一旦发生事故,校内相应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校长室、安全工作责任人
和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汇报。
3、负责报告的人员在各类事故预案中清楚写明,落实到人。
4、特别紧急状态下,允许各部门负责人边汇报、边处理或事先紧急处理后再汇
报。对不及时向上级报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不及时报告的责任,并
依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学校制度进行处理。
第12篇 电话费管理 工作责任制度
电话费的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1、每半年对公司所有办公电话进行审查,是否有在用,如果没用的需进行'停机保号';
2、每月十号之前收集完各办公电话上月话费帐单(来源:电信客服)
3、每月20号对上月各办公电话进行清查有无打私话或无按规定打电话的现象。核查时注意以下几点:
(1)、通话时间较长的现象;
(2)、午休或者下班后打电话的;
(3)、公司内部电话没有拔打短号,直播的现象;
4、办公电话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内能打内线的,一律要求打内线
(2)、能使用手机短号的,尽量使用手机短号互打电话
(3)、拔打长途请在号码前加拔17909
(4)、拔打国际长途请在号码前加11808
5、责任条款
(1)、没有按照以上要求打电话的,所造成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2)、严禁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若打私人电话费用由本人承担。
(3)、严禁其它部门人员使用本部门电话打私话,对于人力资源部查出的不明电话将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