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施工、检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与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种大修、中修、小修、抢修、维修以及由本厂负责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职责
3.1施工方负责施工安全方案的制定及培训。
3.2生产安全副厂长负责施工安全方案的审批。
3.3安全科负责施工安全检修方案执行情况及施工与检修前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
3.4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单项项目的安全措施及培训。
4 施工与检修要求
4.1应按设备维护规程的规定,按时检修设备,不应拖延。
4.2设备大修应明确相应的指挥协调机构,并明确各单位安全职责。参加检修工作的单位,应在检修组织协调机构统一指导下,按划分的作业地区与范围工作。检修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
4.3检修之前,应有专人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有关检修的审批手续。
4.4检修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完毕应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应作好记录归档。
4.5设备检修和更换,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修前,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交底。
4.6在炉子、管道、贮气罐、磨机、除尘器或料仓等的内部检修,应严格检测空气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以防煤气中毒和窒息。并应派专人核查进出人数,如果出入人数不相符,应立即查找、核实。
4.7设备检修完毕,应先做单项试车,然后联动试车。试车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程序进行。
5 程序和要求
5.1检修前应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对较复杂的检修应编制书面的检修程序和安全方案,消防措施,并报主管副厂长审批,安全措施内容应包括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5.2检修前应组织方案学习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办理设备交出手续。
5.3检修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清理和设备验收、交接。
6 检修验收及记录
6.1大、中修由设备科组织验收并保存检修记录。
6.2小修、维修由各车间组织验收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2篇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本项目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三条 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
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十二、消防器材设施;
十三、应急救援器材;
十四、隧道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十五、隧道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第四条 安全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第五条 本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已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发现作业队或部门安全措施费不投入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部,作业队或部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七条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应对安全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作业队或部门挪用安全措施费的,责令限期改正,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作业队或部门弄虚作假,骗取安全措施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3篇 施工安全色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二、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有造成事故危险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种标示。此标示由安全色,几何图形符合构成,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示,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1.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2.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及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4.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底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㈠ 施工现场
1、一图四牌,悬挂施工现场进入口显眼处:
⑴施工总平面图;
⑵工程概况牌;
⑶施工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
⑷安全活动示意牌;
⑸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及“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宣传牌。
2、安全帽,进入工地一律戴安全帽,并标色区分:
⑴施工管理人员戴白、红色安全帽;
⑵生产工人戴黄色安全帽;
⑶质安管理员戴白色有五角星的安全帽
3、安全标志牌:进出口、深坑、洞口、悬崖、吊装区域、高低压带电器等危险作业区,、除防护措施外,均应有显眼标志牌示警,夜间施工还应设红灯示警。
㈡ 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工种:电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准许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㈢经常性教育
1、把经常性普级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2、班组应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提醒和督促职工保护好现场安全设施注意施工安全。
㈣ 安全技术措施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的责任,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按时支付。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具体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报其复杂的、难度大、危险多、进度要求快的,就要考虑施工安全,对每一项或分项都要周密的考虑保证安全。
3、对立体交叉作业,“三宝” 、“四口” 、“五周边”的安全保护。
⑴边长或直径在150厘米以下的洞口,用盖板防护;
⑵边长或直径在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
4、深坑防护:深坑顶周围边设防护栏杆,深坑深度2米以上,行人通道须设扶手及防滑措施。
5、脚手架:
⑴注意材质,不得钢竹混搭;
⑵立杆底部回填土坚实平整;
⑶按规定设置拉掌点,剪刀撑如用钢管,接头搭接不小于40厘米;
㈤ 现场安全用电
1、现场配电箱:
⑴配电箱离地面不小于1.2米,箱前0.8米不准堆物,应装有双扇开启门,并有门销插销漆上指令性标志和统一编号;
⑵电源线进箱有滴水弯,必须先进总熔断器后再进总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接零排,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装置;
⑶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设置单相三芯插座,并在上方装漏电保护开关;
⑷要明显分开“动力” 、“照明” 、“单相电器”、 “电焊”使用的插座和熔断器,不得混用。同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2、用电线路:
⑴现场架空线路必须按规定敷设,通道或马路处可采用保护管理设地下,树立标志,接头必须架空或设接头箱;
⑵移动电器和照明灯具一律采用绝缘良好橡皮软线,若导线离地2.5米以下,必须确保橡皮软线无接头、无损伤、无碾压现象;
⑶携带式作业灯一般现场所使用36伏,潮湿地带要使用12伏安全电压。
3、接地装置:
⑴接地体可用角钢或钢管不小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根与根间距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⑵严禁采用铝导线埋入地下;
⑶并联接入接地干线,连接要牢固可靠,接触良好,接头处应采用焊接压接等可靠连接;
⑷黑色或绿/黄双色作为接地线标色。
4、高压线防护:
⑴建筑物距10千伏以下高压线2米以上,距35千伏高压线4米以上;
⑵在高压线附近施工,须搭设毛竹防护架;
⑶在高压线附近搭设的井架、脚手架外侧在高压线水平上方,全部设安全网。
㈥ 拌和机及砂浆机:
⑴必须防雨顶棚;
⑵排水必须畅通,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
⑶拌和机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⑷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拉铲用36伏电源;
⑸砂石笼的挡墙必须坚固牢靠;
⑹卧式砂浆机拌筒防护棚齐全。
㈦ 卷扬机:
⑴露天操作要搭设操作棚;
⑵必须配备绳筒保护;
⑶操作视线必须良好,禁用倒顺开关,凡用按钮开关,在操作人员处设有断电开关。
㈧ 电焊机:
⑴必须一机一闸装有随机开关;
⑵一、二次电源接头处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线鼻子。
㈨ 乙炔器、氧气瓶:
⑴安全阀应可靠、有效、压力表、防爆膜应灵敏准确,回火防止器必须保持一定的水位;
⑵乙炔器与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米,与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米,不准放在高压线下;
⑶乙炔器皮管为“黑色”,氧气管为“红色”,皮管头子用轧箍轧牢。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与规定
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酒店应与其签订《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执行。
一、 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酒店保安部。
二、 施工单位应按当地消防机关有关规定于开工前办理相应申报手续。
三、 施工单位使用的外省市施工人员除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本地施工人员应持有身份证。施工单位应向酒店提供施工人员上述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备查。
四、 保安部核实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后,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出入证”。
五、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并按酒店指定的路线进出。
六、 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酒店的施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七、 施工单位电工、焊工、化学危险品管理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须随身持有《特殊
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
八、 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区域乱窜或逗留,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九、 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热器具。严禁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使用电、火炉烧火做饭。
十、 施工安装的消防设施和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向酒店提供相应的消防检测证明。
十一、 施工现场内不得设置临时仓库。
十二、 施工中使用明火前须经保安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按规定执行。
十三、 施工现场须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有效。
十四、 施工现场及酒店公共区域严禁吸烟、饮酒,违者罚款(指定部位除外)。
十五、 施工单位将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须提前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按批准数量带入。
十六、 不得将易燃、可燃物品放于灯具、开关、配电盘等电气设施附近。
十七、 施工中设置的临时线路、照明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当日施工结束后切断电源。
十八、 施工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或使用,消火栓周围3m之内不准堆放物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九、 施工单位运出酒店的物品需提前与酒店工程部联系,并开具出门条。
二十、 施工单位应对酒店保安部指出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第6篇 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管理制度
根据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要求,结合公司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创建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对实施过程全面管理和协调。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负责人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3、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
4、发扬团队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5、时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6、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并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7、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8、施工现场要保持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对施工完后的管沟和基础要及时回填平整消除积土。9、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都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
10、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后使用。
11、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12、要规定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13、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吊装机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口向外抛掷。
14、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面清洁。
15、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和施工作业外应悬挂明显的标牌,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7篇 安全备案、施工评价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使公司生产文明施工纳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建筑工程管理备案以下简称安全备案是指工程开工前对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完成情况的登记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安全生产状况的总体评价结论。
2、需要备案、评价的工程范围:
指在市区范围内并购买工程职工意外保险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各类房屋和市政基础的设施、工业技改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其配套线路、管网、机电设备安装、大型钢结构主体安装等工程。
3、安全备案的内容与程序:
3.1、工程开工前,应具备并完善以下工程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保证条件:
3.1.1、建设单位为施工企业提供了与施工现场相关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及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的准确资料。
3.1.2、 建设单位依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有关安全为施工企业提供了安全技术措施费。
3.1.3、施工单位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组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领导、组织、实施工作;
3.1.3.1、建立健全了以工程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各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分包单位的签订明确了安全责任的分包合同;
3.1.3.2、建立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危险源点的防范、预防火灾、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各种粉尘、“三废”以及振动噪声、应急救援预案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3.1.3.3、工程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均持证上岗,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
3.1.4、有包含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的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所属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批准;
3.1.5、工程项目部按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了施工现场职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
3.1.6、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管理机构齐全;
3.2、工程项目部的各项安全基本条件完善后,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审查,具备达到安全开工条件后,经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主管经理签字后,送达市建设局安监站进行备案。
3.3、工程项目办理开工前安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3.3.1、甘肃省建筑工程安全条件备案表;
3.3.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
3.3.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有效证件;
3.3.4、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3.3.5、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3.6、工程项目中参加的特种工种人员有效证件;
3.3.7、建筑工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单凭证;
3.4、安全条件备案表由项目部填写一式5份。市安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部、工程项目部各存一份。开工前安全条件有重要变更时,项目部应持相应资料到市安监站进行变更登记。
3.5、因故停工的工程,项目部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停工期间的安全。凡停工三个月以上的工程,恢复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到安监机构重新办理安全备案手续。
4、安全评价的内容与工序
4.1、安全评价分为阶段安全评价和总体安全评价
阶段安全评价工作的实施,由项目部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按阶段进行检查评价,监理单位作具体评价。
总体评价工作由白银市安监站组织实施。
4.2、工程项目阶段安全评价按下列四个阶段进行
4.2.1、工程项目开工前“三通一平”阶段安全评价备案。
4.2.2 基础分部工程阶段安全评价备案。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进行。
4.2.2.1、基础开挖深度超过1.5米的建筑工程,在开挖深度1.5米或完成土方开挖工程量50﹪时。
4.2.2.2、基础开挖深度不足1.5米的建筑工程,施工至第二层楼面时。
4.2.2.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一个月后或完成工程量15﹪时。
4.2.3、主体分部工程阶段安全评价备案。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进行;
4.2.3.1、不超过10层的建筑工程,封顶时作一次评价。
4.2.3.2、超过10层的建筑工程完成10层进行一次评价。
4.2.2.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阶段每三个月评价一次直至结构完工。
4.2.4、装饰分部工程阶段安全评价备案。在工程脚手架拆除前,装饰施工完成工程量30﹪时进行。
4.3、项目部应对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措施,迅速整改,并将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报告市安监站。
4.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一式5份, 1份交由市安监站归档,成为该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档案,1份与各个阶段性安全评价资料交建设单位归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备案文件。监理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各存1份。
5、安全生产检查评定办法:
5.1、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评定执行jgj59-99标准,通过以下10个方面进行检查评定。
5.1.1、安全管理(满分分值为10分)
5.1.2、文明施工(满分分值为20分)
5.1.3、脚手架(满分分值为10分)
5.1.4、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分值为10分)
5.1.5、“三宝”“四口”防护(满分分值为10分)
5.1.6、施工用电(满分分值为10分)
5.1.7、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满分分值为10分)
5.1.8、塔吊(满分分值为10分)
5.1.9、起重吊装(满分分值为5分)
5.1.10、施工机具(满分分值为5分)
实际得分值
满分分值100分,总得分:== -------------×100
应得分值
5.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总得分及保证项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得分)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
优良:(工程的保证项目在检查均达到规定得分标准),总得分应在80分及其以上。
合格:⑴、(工程的保证项目在检查均达到规定得分标准),总得分应在70分及其以上;
⑵、有一检查项未得分,但总得分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⑶、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总得分在80分以上。
不合格:⑴、总得分不足在70分;
⑵、有一检查项未得分,但总得分在75分以下;
⑶、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下。
6、监督与处罚
6.1、项目部未办理安全备案,擅自开工的,安全管理部应责令其停工整顿,并按照公司相关的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6.2、工程项目未进行阶段安全评价或者评价不合格者,项目部继续施工的,安全管理部责令其立即进行隐患整改,限期落实整改结果,并按照公司相关的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6.3、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备案、安全评价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发生重大事故行为,根据情节,按照公司相关的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7、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流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变压器主电源箱由土建项目管理中心电气专业工程师负责管理。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到指定的主电源箱接电。
3、各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必须服从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的管理。用电必须到相应的主体施工项目部办理施工用电手续。注明用电负荷、用电部位、用电时间。挂表计量。严禁擅自接电。
4、主体施工项目部必须配合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办理,并承担管理责任和安全连带责任。
5、主体施工项目部即指:土建总包项目部和装修总包项目部、景观总包项目部。其他单位均按外协施工单位管理。
6、专业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各主体施工项目部和外协施工单位的用电安全管理。
二、用电安全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三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维护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定期巡检并作好记录。漏电保护器要不超过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2、塔吊、龙门架、搅拌机、钢筋等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保护。
3、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控制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停止作业后关闭电源,锁好开关箱。
4、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100mm厚的砂子,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同时在地面上设有明显标志。
5、 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套管,箱门应配锁。箱子内外应有明显标志牌。
6、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保持道路畅通且设置防雨防砸措施。
7、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8、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电源线,电线宜用防水电缆。
9、电缆干线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果埋设,过横道时应穿铁套管防护埋设。架空线路应按标准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0、橡胶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1、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2、施工现场夜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照明。如果夜间施工同时要有足够的施工照明。现场照明必须设专用线路和专用配电箱,
13、装修区域现场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灯具。
14、室内照明每个灯具功率小于等于60瓦。办公室禁用热得快、电炉等。必须设专人巡视生活区用电,人员离开要拉闸断电。
第9篇 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进入冬季施工期后,特殊的天气条件,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冬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持警惕,高度重视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冬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或方案,切实有效地指导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一)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各施工单位要结合冬季施工作业特点,切实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活动,明确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作业前,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将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二)根据气候变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气温冷暖变化幅度较大,将呈现前冬暖、后冬冷趋势,有可能出现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过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巡查。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各工程项目部要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三)严格操作规程,防止机械伤害事故。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拆装安全管理,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日常及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防止机械安全事故。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架体垮塌等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防护措施,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确保临边、洞口、井道、安全通道及防护棚、外脚手架、悬挑式钢平台等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防护栏杆、盖板、警示标识等设置规范,切实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五)科学组织施工,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注重科学的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施工作业,不得忽视安全生产,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城建重点工程要结合工程建设自身规律,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或方案,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防因盲目抢工期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六)进一步加强对房屋拆除施工的监督管理。各区对依法办理了拆迁相关手续的房屋拆除施工,要按照法定程序督促拆迁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对拆迁单位提供的拆迁手续、资质证照、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资料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拆迁单位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拆除施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拆除施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立即行动,全面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工作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立即组织全面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现场应重点加强对电焊作业、明火作业、易燃物品、配电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器材,特别是高层建筑要随层设置消防水源管道,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专人监护措施。要加强工地宿舍管理,严禁在建建筑物内住人,严禁使用明火和电炉等进行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电器,防止煤气中毒、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起重机械指挥、司索、司机、安装拆卸工,建筑电工,焊工,建筑架子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在建工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区要立即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无证上岗隐患。
四、全面检查,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城建委关于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继续抓好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拉网大检查工作。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定人、定时对工程项目组织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制定专项措施予以纠正。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冬季施工安全特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不符合规定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均要记录在案,定人、定时、定措施解决。各区要加大安全监督巡查力度,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必须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待整改到位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不到位,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进行严惩,并实施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暂停其参加招标投标资格。
五、强化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和检查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值班和应急救援备勤。要始终坚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巡查,遇有突发事故要按规定逐级、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调集力量,及时、妥善处置。要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10篇 施工队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日”活动
班组长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安全日”活动内容一般为:
1、学习党和国家、上级与企业下达的安全施工规定、文件、通报、快报和简报,并组织讨论。
2、按企业当年的安全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总结和回顾上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情况,提出下一周的安全施工生产要求。
4、分析班组成员的安全思想动态,结合现场上的施工生产进度分析现场上的安全施工生产形势,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都要给予肯定和提出。
5、由班组成员进行自评和互评,取长补短,发扬成绩,吸取教训。
二、班前会
班组每天开始作业之前,应坚持班前列队安全讲话(站班会)。由班组长对全班组成员进行“三交”、“三查”等工作。其主要内容有:
1、三查:①通过察言观色,检查班组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②检查班组成员的衣着,是否按作业要求穿工作服、工作鞋;③检查班组成员安全帽佩戴的是否符合标准,准备到高处作业的人员是否带上安全带。
2、“三交”:①当天作业的内容、作业方法、作业顺序、作业分工;交代每个作业小组,每个人的任务是什么。②当天作业的内容和部位有什么易发生事故的不利因素,危险点是什么,如何防范,怎样执行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等都要详细的交代。③施工作业中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要同时交代清楚,使每个作业人员心中有数。
3、总结、评比:
①对前一天的安全施工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且简明扼要地小结,做得好的表扬,做得差的批评。
②如果前一天的安全施工生产比较好,要提醒班组成员力戒骄傲,千万不要松懈对安全作业的重视。
三、班后会
(一)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班长或副班长兼任。主要是受工地主任、安全员的指导,作好本班组安全工作。
2、认真做好每天三件事,即: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罚。
6、检查班组人员施工时遵章守纪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督促检查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消防器材。
8、发生事故及时抢救伤者,维护好现场,认真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如实的向领导报告。
(二)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告阴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施工中时时、处处、事事注意做好安全施工。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危险因素,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对自己无法处理的隐患,要及时报告班组长或工地领导。
4、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领导报告,认真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加强设备维护,爱护安全设施,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认真搞好文明施工。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9、有权向上级反映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领导提出改善安全施工的建议。
(三)班组安全教育的内容
1、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
2、班组的施工任务、设施、工器具的性能及使用等安全要求。
3、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过程安全知识与要求。
4、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5、紧急抢救知识及应用。
6、同类岗位事故介绍、吸取教训。
7、有关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保管、试验要求。
8、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检验。
9、文明施工知识。
10、一些必知的法规及安全管理、理论常识。
第11篇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公路段与养护道班签定安全合同,需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道班对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实施处罚。段部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道班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段部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养护道班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养护道班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标志服,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洒落物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必要时请路政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养护施工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凡是来不及安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路面坑洞要采取临时填补。
四、养护设备安全管理
养护道班的所有养护设备运行时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应会基本知识,熟悉操作技能,养护道班要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
五、突发紧急情况处置
养护道班应针对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突发紧急情况分别制定处置预案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情况造成地损害。
六、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段部和养护道班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都应当及时将信息汇集至上级部门,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将收集的养护信息认真予以记录。
七、安全检查考核
段部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为、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以上养护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问题,要求停工整改。
第12篇 客户服务中心外包队伍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客户服务中心外包队伍在工作期间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和管理行为,为实现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总承包管理制度汇编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不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因外包队伍施工导致的电网停电及设备事故;不发生工程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由于施工产生的投诉事件,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施工场地,争做安全管理标准队伍。
4、外包队伍相关制度规定
4.1工作开始前
4.1.1形成班前会制度,布置当天工作内容及对工作中涉及的危险点进行安全交底。班前会内容要形成可查的台账,并且由施工人员全员进行签字,客户服务中心装拆班负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班前会开展情况和台账记录情况。
4.1.2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在合格期内,如安全帽、绝缘地垫、个人工器具等。
4.1.3施工人员在工作现场前应穿统一的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佩戴工作牌、工作监护人戴好工作监护袖套。
4.1.4对于表计轮换工作,在施工前应确认已经对该区域用户进行标记轮换高志,应在需轮换的表箱旁贴好告知单,并告知相应的社区或小区物业。调表通知单应最少提前15天进行张贴。
4.1.5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电表安装前应确认电源无电,并且有可靠明显的断开点。
4.2工作进行中
4.2.1 在工作过程中施工人员应注意用有效手段隔离可能的危险点。
4.2.2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工艺,电表相线和零线不能反接;相线和零线相应的进出线不能接反;电表接口螺丝必须逐个拧紧;电表与无线采集器或载波采集器相连的485接线必须正确,其螺丝必须拧紧;无线采集器或载波采集器电源线必须牢固,接通良好,不能反向。
4.2.3对于表计轮换工作,一定要注意装接单上拆除电表表计局号要与实际安装电表相对应,单上新装电表表计局号应与即将安装表计局号相对应,有条件的单上户名应与实际用户进行对应。
4.2.4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装表过程中应做到装接单上与要安装表计对应、表计实际安装位置与表箱位置图或开发商在表箱上标出位置相对应、相应表计出线与相应空气开关对应、空气开关与实际送电用户相对应,实现装接单、表计、表位、空开、用户全对应。
4.3工作完成后
4.3.1在工作完成后应立刻打扫施工现场,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扫,避免由于表箱内杂物等产生着火等安全隐患,同时也避免居民用户由于施工后现场脏乱产生投诉问题。
4.3.2对于表计轮换工作,在工作完成后,中心应对表计轮换的施工质量进行管控,现场管控班组为装拆班,抽查量为全部轮换表计的15%,主要检查螺丝是否拧紧、485线是否接反、485接线是否牢靠、表计是否装错、极性是否反接等等。后台采集管控主要为江伟或黄沁负责,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结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4.3.3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工作完成后,中心应对批量装表的施工质量进行管控,现场管控班组为装拆班,检查量为全部二级负荷和全部三级负荷的20%-30%,主要检查螺丝是否拧紧、485线是否接反、485接线是否牢靠、表计是否装错、极性是否反接等等,并详细对表计、表位、用户空气开关及用户家进行对应性排查,排查应认真填写排查记录表,并进行施工单位、检查单位、用户物业或负责人三方进行签字确认。后台采集管控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结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5、工作奖惩(相关绩效部分需要进行探讨细化)
5.1采集器的维护工作
每名外包每日工作需要进行量化,无线采集器每日维护每人5到8个(非用户数),载波采集器每日需要维护每人15到20个(用户数)。根据成功率计算当日维护成果,无线采集器成功率在80%以上算当日维护合格,80%以下每降低10%,扣除5%的相应绩效,如果维护成功率在80%以上,奖励5%的相应绩效;载波采集器成功率在70%以上算当日维护合格。维护成果低于70%扣除5%绩效,在80%以上奖励5%绩效,在90%以上奖励10%绩效。
5.2表计轮换工作
一是施工时间考核,应对外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核,轮换超过1天扣除绩效10%,超过2天扣除绩效20%依次类推。二是施工质量考核,现场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8%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
5.3房地产小区的批量装表
一是施工质量考核,现场检查和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9%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相关绩效部分需要进行探讨细化)
5.4投诉工单
根据工单内容及是否属实进行相应的考核。
6、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口头或电话报告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必要时直接报告中心领导、市公司领导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24 小时内提交出书面事故报告;并应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2 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6.3外包单位应在施工期间的事故月报和年报的报送程序,应按《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向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外,还应向中心安检部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