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风量管理制度
1、通风区每月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编制矿井风量分配计划,做到合理分配,及时调节,减少漏风,提高矿井的有效风量率,保证井下瓦斯、温度和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建立测风制度。井下各用风地点每旬要全面测风一次,测风时间为每旬的后三天内。当采掘布局变化、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时,也都应及时对全矿风量进行一次测定,为合理调整和分配风量提供依据。
3、测风数据要如实按旬报矿总工程师;月报要在月初5日内报集团公司;通风系统交换图要在每月月初5日内报集团公司。
4、矿井风量计算及工作面等用风地点的供风量必须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计算。
5、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有效风量率不应低于85%。矿井有效风量率是矿井有效风量与矿井主要扇风机排风量之比。采煤工作面、备用工作面的有效风量以实测的进风量为准;掘进工作面的有效风量以实测的掘进工作面配风量为准;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的有效风量,以实测的风量为准,如实测风量大于该地点的规定配风量上限,则多余的风量要扣除。两个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以其中较大的一处的风量作为有效风量。
6、进风比是衡量矿井通风是否合理、经济的另一项指标。进风比就事实际进风量与实际需风量之比,其合理范围是100%~110%。
第2篇 风量调节测风管理制度
风量调节测风管理制度
一、风量调节:
1、每季召开一次矿井风量平衡会,由技术矿长负责召集,通风队及通风科,安监站,调度室有关人员参加,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风量分配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风量调节措施。
2、按照矿井风量平衡会的精神,由通风队具体负责风量调节工作。
3、每月不定期地由分管技术的副科长负责召集通风队长,测风班长碰头会,研究采掘工作面风量分配问题。
4、风量调节工作要由通风副队长以上干部现场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每次调节结果要写在风量调节记录本上。
二、测风:
1、按照规程有关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测风。
2、对重点工作面,在测风的同时进行矿井风压的测定,为采掘工作面防治自燃发火或巷道贯通提供科学数据。
3、上井后将测风结果填写在测风记录本上,通风副技术矿长程师每天要审阅测风记录,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处理。
第3篇 商场变风量和新风机组的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商场变风量和新风机组的运行管理规程
一、风量和新风机组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电机的绝缘电阻,检查风机叶轮转动是否灵活。
2、有传动皮带的机组,应检查机组传动皮带松紧及磨损。检查轴承润滑情况,应及时加油、换油。
3、检查密封条是否老化或损坏,风机软接头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应及时维护更换。
4、检查空气滤网、冷、热媒水过滤器、冷凝水接水盘是否清洗干净;检查机房内是否有杂物,机房、机组是否卫生干净。
5、检查换热翅片上污垢、油污情况,必要时清洗。
6、检查各管路系统连接处的紧固和严密程度,不允许有松动、泄漏现象。
7、检查供配电系统,用电动方式检查风机转向是否正确。
8、检查各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工作设定值是否在要求范围。
9、检查各地脚螺栓有无松动。
10、检查并对冬、夏季转换开关,进行运行方式转换。
二、变风量、新风机组的启动操作:
1、先开启冷、热媒水出口阀、再开启冷、热媒水进口阀。
2、为防止风机启动时其电机超负荷。启动风机前,有风道阀门的应先关好风道阀门。
3、启动一台机组,待风机运行起来后,再逐步打开风门。
4、一台机组的风机运行正常后,才能再启动另一台机组。
5、全部设备启动完毕后,应仔细巡回检查,观察各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三、变风量、新风机组的运行管理:
1、定期巡查各机组的运行情况。
2、巡查机组冷、热媒水的供水流量情况。
3、根据机组制冷、制热情况调节冷、热媒水流量。
4、巡查空气过滤网是否堵塞。
5、巡查冷凝水排放情况。
6、巡查风道系统是否有漏风现象。
7巡查电机的运转电流、电压是否正常。
8、巡查风机及电机运行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震动。
9、巡查风机及电机在运行中有无异味。
10、巡查风机及电机轴承温度是否正常,是否缺油。
11、巡查机房及机组卫生情况并及时清理杂物。
四、变风量、新风机组的停机操作:
1、关闭冷、热媒水进口阀。
2、关闭冷、热媒水出口阀。
3、停风机。
4、有排风阀的机组要关闭排风阀。
5、检查冷凝水排放情况。
6、长期停机要排空机组内冷、热媒水。
第4篇 现场风量风速风质测量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井下测风管理制度
二、井下风量、风速、风质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标准。
三、企业应建立井下测风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测工,测工应经培训。并配备必要的测风设备、仪器、仪表。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1、测风机构应设在安环部,由安环部管理。
2、编制年度测风制度,定期进行测量。
3、编制测量报表,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坑口反馈信息。
4、安环部保存测量报表。
第5篇 s矿矿井风量管理制度
l、根据每月的生产计划和矿井通风状况,编制合理的矿井配风计划。
2、矿井配风计划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3、通风报表必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数据真实、准确,上报。
4、井下主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并符合规程的要求。
5、测风站要设记录牌板,牌版的内容有:测风站断面、平均风速、风量、大气压力、空气温度、瓦斯、二氧化碳、测定日期、测定人以及员测点大气压力等。
6、井下所有的通风巷道或地点的风量每旬至少全面测风一次。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现场的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及时填写旬报,上报给有关领导。
7、主要大巷要实行每十天至少测风一次。采煤工作面和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要求随时测定进风巷和回风巷的风量,并记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手册上。
8、巷道中风速必须经过验算,不得有无风、微风或超速巷道。
9、工作地点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低于4m3/min。
10、采煤工作面回收期间,每天测定一次工作面进回风风量,风量要满足风速和稀释瓦斯的要求,并将测定结果填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
11、巷道贯通前、系统调整后、扇风机导机或改变叶片角度后都必须进行测风,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测风记录上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2、发现风量与配风计划差别较大要及时分析原因、检查系统,并及时调整设施状态。
13、矿井外部漏风率不大于5%,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
14、测风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15、使用合格的测风仪器、仪表。
第6篇 现场风量、风速、风质测量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井下测风管理制度
二、井下风量、风速、风质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标准。
三、企业应建立井下测风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测工,测工应经培训。并配备必要的测风设备、仪器、仪表。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1、测风机构应设在安环部,由安环部管理。
2、编制年度测风制度,定期进行测量。
3、编制测量报表,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坑口反馈信息。
4、安环部保存测量报表。
第7篇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
l、根据每月的生产计划和矿井通风状况,编制合理的矿井配风计划。
2、矿井配风计划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3、通风报表必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数据真实、准确,上报。
4、井下主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并符合规程的要求。
5、测风站要设记录牌板,牌版的内容有:测风站断面、平均风速、风量、大气压力、空气温度、瓦斯、二氧化碳、测定日期、测定人以及员测点大气压力等。
6、井下所有的通风巷道或地点的风量每旬至少全面测风一次。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现场的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及时填写旬报,上报给有关领导。
7、主要大巷要实行每十天至少测风一次。采煤工作面和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要求随时测定进风巷和回风巷的风量,并记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手册上。
8、巷道中风速必须经过验算,不得有无风、微风或超速巷道。
9、工作地点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低于4m3/min。
10、采煤工作面回收期间,每天测定一次工作面进回风风量,风量要满足风速和稀释瓦斯的要求,并将测定结果填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
11、巷道贯通前、系统调整后、扇风机导机或改变叶片角度后都必须进行测风,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测风记录上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2、发现风量与配风计划差别较大要及时分析原因、检查系统,并及时调整设施状态。
13、矿井外部漏风率不大于5%,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
14、测风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15、使用合格的测风仪器、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