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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12 13:50:11 查看人数:91

s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第1篇 s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 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

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

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 公文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11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 内部呈批

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11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五章 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第六章机要文书

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财务本部,计入部门费用。

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总公司领导的,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 接 待

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11:30应到公司集体议事。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打卡)。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00午午休时间:11:30一13:00。班车发车时间:17:15。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13.00上班。

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六条班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乘车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不得在车上吸烟、饮食、嚼口香糖。

第七条各类车辆要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第八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除午休时间外,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穿着运动服装、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九条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十条办公区手机、寻呼机均应关闭,或设定在静音状态。

第十一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第十二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

第十四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午餐时间:11:30一13:00。

第十五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七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

第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二十条办公区内除小隔断间外,不得摆放沙发。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定者,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0元至500元、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总公司有关办公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为对全公司办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总公司办公室独自或召集其他管理部门或专业公司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的卫生保持、遵守办公秩序、文件管理、印章使用、车辆维护保养、大楼物业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检查。

第四条各单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卫生保持情况,包括桌面、地面的洁净等。

遵守办公秩序情况,包括物品摆放、手机与呼机的使用、遵守礼貌和着装要求、执行办公区域有关规定等。

文件发放情况,包括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清况等。

印章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及印章使用程序使用印章。

车辆维护保养情况,包括车辆清洁情况、车内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大楼物业管理情况,包括公共场合的卫生整洁和保持、楼内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维修是否及时、食堂卫生等。

第五条检查实行打分制,设立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为5分、

4分、3分、2分、1分。

连续4次保持单项平均5分者,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一年内始终保持单项平均5分的单位,提请人事本部给予物质奖励。

单项平均分数在之分以下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全公司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当事人的100元;第三次处罚当事人500元;四次以上者,提请人事本部给予降职、降工资级别的处分。

确属各单位领导教育不力、管理不严的,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有关奖罚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各单位制定卫生值班制度,每日一人;负责本单位当日桌面卫生并负责保持本单位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

检查当日如出现之分以下情况,追究卫生值日人员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七条各单位使用的车辆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维修、保养车辆,并负责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检查当日出现之分以下的情况,追究指定负责人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八条各单位未制定卫生值日制度,未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清洁和维护保养者,按照总公司有关职工奖罚的规定追究各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

第九条本细则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总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全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总公司并负责指导各专业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办公室或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六条总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条例:由总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

(二)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

(四)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总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所属单位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

(五)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

(六)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

(七)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八)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

(九)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

(十)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资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等。

第三章 公文办理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第八条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

第九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收回存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用印、登记、发迭、原件归档峙肖毁等程序。

第十条公文签收应由专人负责。签收时须对来件严格检查,明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或盖章。

第十一条收文拆封后应对文件进行认真清点,按内部或公开文件分类登记,注明收文日期、标题(简要内容)、来文单位、密级等并编号。

第十二条总公司办公室收文,存档一份,另一份呈送总公司领导,根据总公司领导批示送总公司有关部门或专业公司传阅,必要时转发有关子公司。

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各部门的正式行文应同时抄送总公司办公室。

文件传阅应坚持文不横传的原则并建立传阅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因业务需要查阅某文件须经办公室同意,必要时须报有关领导批准。涉及密级文件,按照《总公司保密工作执行条例》。

第十四条密级高的文件,应锁在保险柜内,不得锁在办公桌抽屉内过夜。

第十五条总公司正式文件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发。总经理离京时,~般事务性行文报请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酌定;凡涉及资金转移、资金挪用、联营参股、下设机构等重要事宜且需急办的,由办公室电话请示总经理后,报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发。

第十六条总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写、制发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各部门以总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业务性文件,需将打印稿送办公室审核后制文,按上条规定签发。

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本身职能和工作范围内下发的业务性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自己名义发出,但应送办公室进行文字审核。

第十九条会议通知、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临时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于11公司系统内)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以办公室名义发出。

第二十条发文的密级按《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章 公文归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公文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公文定稿(包括领导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第二十二条调取、查阅存档公文须经总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专业公司、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总公司其它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保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总公司并指导下属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11系统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总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总公司领导的变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总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总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专业公司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总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商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总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总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二条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四条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处罚。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处罚;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应参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条例怕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11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11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公司办公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下称各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总公司机要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11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盘片j员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上级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机关有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

(三)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

(四)其他文件材料。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属企业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文件;

(三)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对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刊记者的新闻发布稿和声像材料、撰写专题文章及在外单位重要讲话的稿本;

(七)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如实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贸易、证券、信贷、租赁、世行贷款、转贷等业务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样票等;

(八)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九)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公司简介)、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编印的公司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十三)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医疗、扶恤、死亡、奖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干部、工人、党员、团员名册、报表;

(十五)公司干部、工人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关系的介绍信存根;

(十六)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会谈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十六)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公司或部门、专业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九)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二十)公司购置大型设备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凭证、协议合同、图纸文件材料。

第八条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非本公司经营范围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二)有关业务机关检查本公司工作形成的重要文件;

(三)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与本公司联系、协商工作的来往文件。

第三章 立卷归档要求

第九条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一条各单位向总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项目评估报告、批准项目文件、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兔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的音像制品、计算机盘片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第四章 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三条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四条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五条公司办公室秘书处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六条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七条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八条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 档案的借阅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公司办公室秘书处机要室填写档案借阅单,方可借阅。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二条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四条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按本制度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三章第九条,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制度第六章第十四条,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五条,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凡违反本制度第六章第二十六条,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公司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11各专业公司和总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11各单位)印章的管理,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防止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根据《总公司办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11各单位的正式印章作风公章和部门章)、专用印章(即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海关报关章等)、手章(即各专业公司负责人用于文件、报表、票证等的个人印章)。

第三条11各单位应确定印章管理人员,负责本办法第二条所述印章的保管并按有关制度和程序使用。印章管理人员应是11正式职工。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出差或因病请假时,11各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临时人员保管。临时保管人员也必须是正式职工并应相对固定。

第四条印章保管人员接到印章后,必须进行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印章名称、收到日期、原保管人姓名、批准人签名、保管人签名等。如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

第五条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六条未经11各单位负责人或总公司主管该单位的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或交由他人代管。

第七条需用印时应先填写(使用公章申请表》,经11各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管理人员用印。

第八条用印文件文稿(包括合同、介绍信)等应复印,以留存备查。

第九条不得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盖印。

第十条用印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详见附件《使用公章申请表调》)。

第十一条合同用印应按照总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执行必要的法规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未履行用印登记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11各单位负责人。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责任外、还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 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

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第八条24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150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第四章 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2.0以下车辆每月210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

第五章 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驶。

第六章 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

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11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

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

第三十条11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司机人员文明礼仪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总公司业务的不断开拓与发展,更好地体现总公司的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讲文明懂礼貌、规范化的司机队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车队及各专业公司的所有在岗专职司机。

第三条总公司司机应严格遵守《总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和(中国11发展总公司驾驶员守则)。

第二章 文明札仪规范

第四条为了使司机人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向外界展示公司的形象,公司所有司机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佩戴胸卡上岗。胸卡上印有中英文对照的本人姓名、所在公司名称及公司标志图案。

第五条司机人员应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不讲脏话粗话,衣着应随时保持整洁。皮鞋经常擦油,在车内不准脱鞋。

第六条司机人员应经常对所保管车辆进行清洗,按期打亮油,做到晴天停车后无灰尘,雨雪停车后无泥点。前后风挡玻璃和车门玻璃要保持清洁,轮胎外侧和防护罩要经常清洗,做到无积土。车内经常保持清洁,座套要勤洗、勤换,方向盘、仪表要擦净无尘土。车辆平时应停在指定的地点,不要乱停乱放。

第七条司机人员应加强公关礼仪方面的学习,熟悉不同场合的礼仪规则。对待客人要有礼貌,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将客人让进车内,关车间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如果客人有行李物品,自己应主动上前提供帮助,不要坐在车内旁观。行车中应及时使用冷热风,听收音机或听音乐应征得客人同意,声音不要大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客人之间谈话,不得随便插话,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开车送人应尽量送到门口,等人时不能只顾自己睡觉或看书,而应随时注意客人是否已出来。如客人在门口等车,应主动开车到门口接客人上车。遇大型活动车辆无法在近处停放时,应提前到门口或刚散场即到门口主动向客人打招呼,请其稍等,回来开车去接。如车辆堵塞,也可引导客人步行至停车处上车,不要让客人到处找车。客人离别时,司机人员应主动向其道别并祝客人一路平安。

第八条在涉外活动中,司机人员对待外宾既要彬彬有礼又要不卑不亢,态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对方主动打招呼,可按一般礼貌同其握手、交谈。如果本人外语水平有限,可向外宾明确表示自己不会讲外语。此外,司机人员在涉外活动中不得向外宾索要礼品或示意索取礼品。对不宜拒绝的礼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后应上交办公室统一登记,按规定处理。

第九条为了保持和进一步提高总公司司机人员的精神面貌,总公司办公室将配合人事本部对公司所有司机人员进行比较系统的精神文明和涉外礼仪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为了确保上述规定能认真贯彻执行,使总公司司机人员的总体素质能有显著的提高,总公司办公室将对所有在岗司机人员进行文明、礼仪方面的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本部门考核与用户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仪态仪表、个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以及公关礼节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二条对司机人员的文明礼仪考核分为优秀、达标和不及格三个档次。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司机人员,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司机人员,公司将作为,‘文明礼仪”标兵通报表扬,并提请人事本部给予奖励、工资晋级等。对没通过考核的司机人员,应给予工资降级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应安排其下岗,进行培训。如仍不能达标,转人事部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划生育工作规定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及《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职工(不含试用人员)。

第三条对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者,公司给予一定的优待与奖励。

第四条女年满二十二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后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为晚育。

第五条结婚符合晚婚条件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三天外),可另在年内享受奖励假七天。

第六条晚育(包括双、多胞胎的)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三十月)外,给予奖励假30天。

第七条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上班,每天在工作时间内给一小时的哺乳时间,视为出勤,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

第八条已婚育龄妇女(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除医院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可另享受奖励假三天,一次发营养费50元。

第九条育龄夫妇做绝育手术的(不含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除医院规定的休息时间外,另给奖励假十天,一次性奖励100元。

第十条育龄妇女计划外生育第二胎的,征收5000元以上到50000以下的社会抚育费。

第十一条凡符合国家有关生育第二胎规定条件者,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育,未给批准生育者按计划外生育处罚。

第十二条对计划外怀孕者,第一次做人流手术的假期按病假处理;第二次以上做人流手术的假期按事假处理。

第十三条对第一次做人流手术者,术后上环或做绝育手术的,一切待遇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所涉及各类假期的工资收入发放按《考勤制度》执行。其他相关事宜的规定与《考勤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外事审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总公司外事审批管理,根据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对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出国(境)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的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11发展总公司外事审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三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是负责总公司、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人员临时出国(境)审批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出国(境)任务批件,办理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办理国外人员来华邀请事宜。各部门、各公司应设立机构或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外事工作,外事人员应相对稳定。

第四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部门、公司的外事管理工作。

第五条总公司人事本部是负责总公司各部门人员、专业公司人员和子公司正副总经理(人事档案关系在总公司)的政审工作的职能部门,承办上述人员出国(境)政审批件。没有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出国(境)政审事宜。

第六条各地子公司需组团出国(境)访问,原则上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必要时总公司可根据子公司的申请报告向当地有关部门出具委托书或任务通知书。

第七条总公司出国(境)任务主要包括:出国考察、出国展览、参加经贸会议、技术交流、经济贸易谈判、财务结算、进口货物和设备的验收、签订协议或合同以及劳务输出、短期或长期外派工作等。邀请来华事项主要包括:邀请国(境)外人员来华进行技术交流、经贸洽谈、签订协议或合同等。

第二章 外事审批程序

第八条出国(境)和邀请来华工作政策性强,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和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手续。

第九条出国(境)工作程序为:呈报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下达任务批件;办理政审手续并下达政审批件;办理护照和签证。

(一)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由有出访任务并负责组团的部门和公司自行撰拟上报。内容包括:出访国家、出国任务、旅行路线、往返时间、出访人员、费用支出等,出访人员不得擅自绕道、增访国家或地区,如确属业务必须,需事先请示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二)出国(境)任务报告由外事办公室审核(必要时同有关部门会签),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向有关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如出访团组中有外单位人员,由外事办公室按授权范围和规定负责向该单位下达出国(境)任务通知书。

(三)出国(境)人员单位应对拟派出人员的政治立场、业务素质、思想作风、近期表现。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进行如实填写,实事求是地写出审查意见后报人事本部进行政审。

(四)凡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总公司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子公司人员、借调人员和聘用的离退休人员,须由原所在单位办理政审批件和出国护照。

(五)出国(境)人员政审(复审)合格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政审批件。

(六)出国(境)人员持政审批件交外事办公室,由外事办公室统一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

第十条邀请来访工作程序

(一)总公司有关部门、专业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出邀请来访报告(内容应包括来访者的国家或地区、来访人姓名、身份、人数、来访目的、日程安排、接待方案等),报总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达邀请来访任务批件。

(二)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向来访者发邀请函,并通报中国有关驻外使(领)馆发入境签证。

(三)邀请单位负责制定来访接待计划(通报外事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实施。

(四)如请总公司领导出席会见、会谈、宴请等活动,邀请单位应事先将会谈方案、接待计划报总公司外事办公室。

第三章 出国(境)手续办理

第十一条出国(境)人员政审

(一)按外事政审管理规定认真填报出国(境)人员审查表。审查表是关于出国(境)人员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身体状况的审查报告,是进行政审的依据。

(二)初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初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二份,再次出国(境)人员填写(再次出国人员审查表)一份,当年再次出国(境),可免填审查表。

出国(境)审查表,所有派出单位负责人要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以下人员不得派出

1.试用期或实习期未满人员;

2.有政治或经济问题尚在审查或尚未结案的人员;

3.受各种处分不满一年的人员;

4.身体患严重疾病或怀孕的人员;

5.与出国(境)任务无关的人员;

(四)随外单位团组出国(境)的审查程序同上。审查合格后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开具政审批件,外事办公室办理护照,送交组团单位办理签证。

第十二条出国(境)护照

(二)因公普通护照是由外交部发给出国(境)人员的证件。办理需要提供正面、免冠、黑白、平光、小二寸相片四张,填写护照申请表和申请卡片各一张,并将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用曲别针别在申请表上,不要粘贴。

(二)出国(境)人员在外期间,护照要随身妥善保管,不得污损,不得涂改,不得遗失。凭护照办理签证,购买机票和车船票。

(三)临时出国(境)人员应在回国境后15天内、驻外人员奉调回国后应在30天内将护照送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不得无故拖延期限甚至无故不交。如有丢失,应写出书面检查,送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审核,报总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境)签证:

(一)办理签证需要提供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申请表、邀请函电、团组名单和照片(照片规格与护照片要求相同,数量根据各使(领)馆要求而定)。各部门、各公司应认真填写签证申请表,有问题时可向外事办公室查询。

(二)出国(境)人员的签证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统一送外交部或有关国家(地区)驻华使(领)馆办理,办理签证因各国情况不一,所需时间和费用也有所不同,出国人员不得擅自向有关使(领)馆催办,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对涉及敏感问题及赴敏感、热点国家或地区(以外交部通知为准),由外事办公室按规定及时发电征求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同意方可办理签证。

(四)对去免办签证国家(地区)的持护照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开具出境证明,并使用“中国11发展总公司”印章;随团的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第四章 外事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出国(境)任务审批报告由总公司总经理根据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授权范围审批(如总经理出差在外,可由指定人审批)。

第十五条临时赴香港的团组按规定要提前一个季度上报出访计划.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办理手续。

第十六条派往港澳地区常驻人员及多次往返人员经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报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审批。在审批后的一年内,需再次赴港澳的,由总公司自行审批,不计入赴港澳控制指标。

第十七条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国(境)或总公司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以外的活动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再报农业部审批。总公司各部门和专业公司人员以及子公司正、副总经理及其他人员出国(境)从事经贸活动,由总公司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邀请外国司局级(含)以下人员来华,由总公司领导批准;邀请外国副省部级(含)以上人员来华,由总公司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农业部审批。

第五章 外事教育

第十九条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外事教育,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出国(境)人员外事教育按外事管理权限,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主要学习出国常识、外派人员规定、外事纪律、保密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对初次出国(境)人员,由总公司人事本部和派出单位主管领导谈话,做好外事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11系统职工单独或组团出访回国后,应在两周内写出出访报告,内容应包括业务和遵守外事纪律情况,交总公司外事办公室。在国(境)外访问期间,对有违犯外事纪律的行为或现象,团组负责人应及时制止,并在回国(境)后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人事本部汇报。对情节严重的,要上报总公司领导给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六章 出国(境)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出国(境)团组应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总公司制定的出国经费使用标准,提倡节俭,反对浪费。

第二十四条出国(境)人员制装补助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出国(境)人员凭出国(境)任务批件在出国(境)人员工资关系所在单位领取制装补助费。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后加以补充。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管理规定

第一章 附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管理工作,防止因护照散失在个人手中而可能发生丢失、被人利用等问题、根据外交部《关于因公护照管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通过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下简称外办)申办护照的因公出国人员。

第二章 护照的统一保管

第三条总公司外事办公室作为公司的外事职能部门负责统一保管本公司所有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包括外地公司人员由总公司外办申办的因公护照。

第四条护照由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护照登记制度,每半年清理一次,保管人员定期向总公司外办主任汇报清理情况。保管人员调离时应交接清楚。

第五条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应在回国后15天内将所持护照交回总公司外办统一保管。因公出国人员再次出国时,凭出国任务批件或出国任务通知书(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从外办取回护照。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上交的,应写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外办审核,呈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无故逾期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100元(于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第六条领取护照后因故未出境者,持照人应在得到不再出国通知后一周内将护照交回外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条常驻国外机构人员临时回国,如果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护照可由持照人自己保管;超过15天者,所持护照应交回外办统一保管。常驻人员任职期满回国内后,应在30天内将所持护照上交外办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持办有多次往返签证护照的本公司因公出国人员,在签证有效期内每次出境回国后,应在7天之内将所持护照交回外办统一保管,下次出国凭出国任务批件取回护照。逾期不交者,每过一天罚款200元(于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第九条护照交外办统一保管后,个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索回。需临时借用护照的,应由所在公司或部门出据证明,由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交回。对逾期不交者,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公司的人员,在办理有关调离手续时,应将其所持护照交回外办。外办将按规定将护照上交发照机关注销。对拒不交回者,总公司人事本部将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章过期失效护照的销毁

第十一条护照过期失效后,由总公司外办填写《销毁护照清单》,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二人)予以销毁,并报发照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外办将对销毁的过期失效护照登记造册。

第四章 护照遗失、被窃的处理

第十三条护照为出国人员出入我国国境和在国外停留的主要证件。护照一旦遗失、被窃,在国外,持照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当地使、领馆、处,由有关馆、处将护照具体情况通报并请示总公司主管领导后,由外办向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通知公安边防部门。

第十四条外办将每年对遗失、被窃护照及其处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向总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外办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

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招 聘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

第2篇 公司行政人事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为加强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工作都进入标准化,规范化,并使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都会制定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详细的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的行政管理非常重要,下面小编整理了行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第一章 文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文件流传细则

一、分类:

(一)、外来文件:公文(命令、指令、决议、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涵、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等。

(二)、本部制发文件:本公司内部文件和对外业务文件。

二、收文

(一)、本公司与外界往来的文件,由行政部统一登记、收文。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由各部门自行登记、收文、立卷、存档。

三、发文

(一)、以公司名义撰写的文件,可由各部门自行拟稿,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行政部登记签发。发文须填写《发文卡》(附表一)。

(二)、以各部门名义撰写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登记、签发。

四、分文

(一)、外来文件由行政部登记收文后,根据业务性质分送各有关部门处理。

(二)、内部制发文件流转时,由发文部门登记签发后,直接送收文部门登记签收。

五、会签

(一)、需多部门或多人会签处理的文件应附上“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

(二)、各部门收到需参与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本部门的职责及时认真处理并签署意见。

(三)、文件收文后,再依“文件签收单”或“文件批阅单”内所指定的会签顺序,转送其他会签部门或某人,若某部门或某人为最后一个会签单位,则处理后将本文件转送行政部。

第二条 重要文件的审核、执行

一、审批

涉及公司总体协调或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的文件,由行政部汇总签办意见,呈总经理做最终的审核、批示。

二、执行

经总经理或有关人员的批示后,发文卡、正本留行政部归档存查,由行政部将文件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处理并督促执行。

第三条 撰写文书格式

一、公司实行按国家标准和公司标准统一的文书规范格式。

二、对已经统一的文书类,要求各部门及员工严格按公司规范格式操作。

三、文书规范格式

公司的标准字体为宋体和仿宋,如无特殊说明,公司所有文件执行《公司文件写作标准》中的规定。

第一条 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常规会议、专题会议。

第二条 会议通知

一、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行政部通知各参加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自行通知并报行政部说明原因。

二、会议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三、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

第三条 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行政部负责会场安排,部门级会议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会场安排,会议准备须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四条 会议纪律

一、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二、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三、公司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未参会者按每次扣款50元给予处理,迟到者按迟到规定进行处理;公司例会上,手机铃响,按50元/次给予处罚。

四、公司临时性会议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并详细说明理由,会后需向行政部门补交说明,由上级领导签字。

第五条 会议记录

一、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群空间,便于各参会部门负责人及时查阅。会议纪要文字记录(附签到表)交行政部存档。会议表决的重大规章制度,行政部负责在公告栏公示。

二、公司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三、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

第三章 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员工办公用品配备按其部门办公用品配备标准执行。

第二条 办公用品申请

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附表二),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配备、领用

一、职能部门新员工入职时,每人配备笔记本和签字笔各一,其他办公用品根据岗位配备标准予以配备。

二、销售部、预算部、工程部员工所需办公用品由销售内勤至行政部集中领取,其他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人员负责领取,并建立部门内部领用台账。领用时,领用人需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三、员工领用的所有办公用品必须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第四条 办公设备管理

一、个人办公设备

(一)、员工入职或转岗时,行政部根据其岗位要求为其配备相应的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

(二)、公司为员工配备的各类办公设备需爱惜并妥善保管。由于自然磨损或老化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向行政部申请更换,以旧换新,申请时需填写《办公设备更换申请表》(附表三)并报部门领导批准。如因人为原因导致或故意损坏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二、公共办公设备

(一)、对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根据公司及各部门需求统一申请,并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配备。

(二)、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用笔记本、照相机、投影仪等公共办公设备,借用及归还时,需进行登记。

以上公共办公设备属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已收录财务固定资产账,由财务部对公共办公设备进行定期的核查盘点。

第五条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劳保用品管理目的

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从而提高车间劳动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回收和管理。

第六条 职责分工

一、行政部制定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并对规范进行执行和监督,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并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总经理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二、行政部负责所有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三、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与本岗位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

第七条 管理程序

一、行政专员根据劳保用品的库存情况,于每月的25日前提报《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于当月27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并完成发放。

二、当月10号(含)之前入职人员,当月享受劳保待遇,10号之后入职人员,下月享受劳保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领用人需至财务部付款,凭财务开具的收据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劳保用品;特殊情况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才能领用。

四、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本班组长带领该员工到仓库管理员处按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第八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发放规定

二、 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一)、行政部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发放单据存档保管。

(二)、员工入职后可根据岗位需求发放基本劳保用品(口罩、手套),砂浆车间员工双选期满即可发放其它劳保用品。

(三)、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工作服,试用期内可自愿领取旧工作服,转正后以旧换新。工作服使用期届满后不再收回,员工中途离职需将使用期内的工作服清洗干净后交行政专员,未交回者按工作服剩余使用时间扣除工装费。

(四)、临时上岗员工口罩、手套可以随岗位及时发放。

(五)、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六)、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需至仓库管理员处领取。

(七)、由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各车间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内容。

第九条 其他用品管理

一、各类钥匙的配置管理

(一)、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配置部门及车间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有需求时,需报行政部批准并备案,统一进行配置。

(二)、员工应妥善保管好公司为其配置的所有钥匙,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由保管人照价赔偿。

(三)、因钥匙遗失或保管不当,造成各部门、车间等失窃的,其保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遇工作调动、离职等情况,保管人应将钥匙妥善交给行政部保管,并记录备案,不得随意处置。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一条 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一、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行政部归档。

三、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二条 档案分类

一、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二、会议性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形成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三、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四、证件性文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五、汇报性文书资料: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相关发言及汇报材料等;

六、声像资料: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

七、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试验资料等。

八、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归档

一、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

二、对于需要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各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理,向行政部移交。移交档案要填写《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附表四),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行政部对档案进行审核后签字,并按规定对档案分类、编号、归档。各部门须每月底将档案目录备份至行政部。

三、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四、立卷时应概括而简洁地写好案卷标题,编制好案卷目录,并装订整齐;

五、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第四条 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档案管理人员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标识和保管。

二、部门档案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三、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四、行政部负责除财务类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五、财务类的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与保管。

六、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第五条 档案的使用

一、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档案外借原则上只借复印件,档案使用申请部门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附表五),按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二、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三、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四、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要负责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档案销毁

行政部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申请销毁,销毁时,行政部必须填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档案文件销毁审批清单》(附表六),经归属部门审核,行政部领导审批确定,重要档案须报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销毁的文件应留存半年,确无保存价值后再销毁。将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 印章管理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为公司的所有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以及因工作发展需要需印制的其他印章。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财务部统一归口办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部门印章时,由申请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详见附表七),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财务部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

二、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

(二)、公司其他印章,由使用人提出,用章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印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财务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印章专管员)。

二、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销毁。

三、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印章保管人员交接印章应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附表八),并到财务部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四、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应由印章专管人员直接上级代管,印章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五、印章专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应及时上缴印章并办理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保管交接表》后方可离职,不得将其所保管的印章私自转交他人。

六、印章专管人员如将印章不慎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上报总经理,依法将遗失的印章公告作废。

七、印章应及时清洗,确保清晰、端正。印章专管人员下班时应将其保管的各类印章置于专用保险柜或保险箱内,专门加锁,密码应保密。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

一、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使用公章,使用人至财务部登记并经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

涉及到投资、筹资活动的合同、及初次签订的采购合同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九),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用章。

二、员工因个人事务需公司盖章的文件,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批后,可由个人直接至财务部登记用章,其它文件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

三、印章专管员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造成公司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赔偿责任。

四、公司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填写《印章外出使用审批表》(附表十),由部门核准,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借,携带印章外出必须由印章专管部门人员与经办人二人同行。

五、已盖章的文件若未使用,必须立即交回财务部销毁。

六、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七、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邀请函等加盖公司印章。

第六章 证照管理

第一条 证照管理的范围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证、开户许可证等;

第二条 证照管理的内容

证照的办理、保管、年检、登记、备案、归档和根据公司经营变化需加强管理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证照原件均归财务部档案专管员统一保管;

第四条 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五条 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借用、复印公司证照资料,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表》(附表十一),写明使用事由及使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日期等,经部门审批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办理流程与上述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5天;

三、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外,要立即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及时与发证机关联系办理证照的挂失及补办手续;

四、任何机构及人员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第六条 证照保管人应在所复印证照上加盖“仅供办理****业务使用”字样,确保证照使用用途的唯一性;

第七条 证照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阅,不得将证件转借其他人使用,借阅期间产生的任何责任由借阅人负责。

第七章 车辆管理

第一条 公车管理条例

一、公司公务车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管理事务,配备各部门的车辆,由各部门经理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须填写《车辆派遣单》(附表十二),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使用人凭《车辆派遣单》到行政部领取车钥匙。部门经理应综合考虑,审慎签字。使用人如实填写《车辆行车记录表》(附表十三)。

三、行政部负责公务车的保养、维护、维修等相关事务,并负责公务车的年度检验及保险的购买工作,每周一对公务车进行检查,并交检查表存档保存,以备查询。

第二条 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一、天然气、汽油、柴油车按以下标准:

1.6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3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2个油);

1.8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4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3个油);

2.0升(含)汽油车:(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5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

个油);

2.5升以上汽油车按16个油计算补贴。

二、电车按不含购置税的购买价进行补贴:

10万元以下:(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0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9个油);

10万元(含)--2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3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2个油);

20万元(含)--3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4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3个油);

30万元(含)--40万元:(总监级以下按每百公里15个油;总监级及以上按每百公里14个油);

40万元(含)以上:按16个油计算补贴。

其他类型车辆另行规定,因公过路费与停车费全额报销。其他产生费用(含但不限于

保养费、磨损费、修理费)自理。

第三条 驾驶人员的工作条例

一、驾驶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人员必须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降低油耗,减少洗车费用开支,做好汽车的日常维护。

三、未经同意,不得交由他人驾驶,如未经同意,擅自交由他人驾驶,途中发生的一切负责事故,均同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及事故责任。

第四条 车辆的损伤维修及事故处理

一、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负责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护费由驾驶人或车辆负责人全部承担。

二、公务车在非公务途中发生事故,所需赔偿费用维修费,除保险赔偿外,差额由驾驶人承担(最低承担额为500元),如保险全部赔偿处罚驾驶人500元。

三、因驾驶公务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需赔偿及维修费,按下面规定执行:

(一)、事故负责人属驾驶人的,除保险赔偿外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80%(最低承担额为300元),公司承担20%。

(二)、事故责任人属对方的,除保险赔偿外,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20%,公司承担80%,

(三)、保险公司全部赔偿且事故责任人属驾驶人的,处罚驾驶人100元。

四、严禁未经批准驾驶公务车办私事,违者罚款500元,如发生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及维修费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五、车辆使用人承担违章罚款。

第八章 员工宿舍管理

第一条 员工入住宿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入住员工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一、患有传染病者;

二、有不良嗜好者;

三、携眷住宿;

四、三次以上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劝不改的。

第三条 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时,其对宿舍的使用权终止。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清理干净,离职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最迟第二天搬离公司宿舍,逾期按20元/天缴纳滞留金,辞退员工当天搬离宿舍。

第四条 员工宿舍缴费办法:

一、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宿舍,员工宿舍每间每月基础用电量30度,用水量4吨(1吨/人),由公司负担。每个房间用电量超过30度,个人用水量超过1吨/人次(按房间实际人数计算)由本宿舍入住人员平摊。

二、公司由专人每月底抄表记录数字上墙,予以公示。

三、公司由专人负责每周对宿舍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进行相关奖惩。

第五条 住宿员工管理制度:

一、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私自接配电线行为,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安全设施;

二、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药、管制刀具、煤油炉、汽油等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夜间原则上最迟应于23时前就寝,每日23时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加班人员回宿舍后应尽量做到轻手轻脚,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入睡。

四、请勿损坏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宿舍内设施损坏由当事人赔偿,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屋内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五、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不得在洗漱间倾倒饭菜。杜绝将杂物、垃圾等扔进厕所,造成堵塞,影响使用,疏通管道所产生的费用,当事人不明确的由屋内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六、员工发现宿舍水、电出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部报修。

七、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各自负责,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八、禁止在宿舍墙上乱钉、乱画、乱写,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九、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上述规定,公司派专人负责检查并记录,一经违反查处后罚款50元并全厂通报批评。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处以100元罚款:

(一)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者;

(二)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三)蓄意破坏室内公用物品者;

(四)未经公司许可擅自留宿外人;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偷窃他人财物者(严重的报警处理)。

第六条 行政部将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

第九章 食堂管理

第一条 公司食堂为住宿员工提供一日三餐,每月每人缴纳50元;为非住宿员工提供免费午餐,非住宿员工早、晚不得在食堂内就餐。遇有加班等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报行政部,由行政部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第二条 食堂财务预算

一、食堂采购员应严格按预算支出,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

二、食堂采购预备金按照标准核定,如遇物价大幅上扬或降低,或其它情况需要调整预备金,可由行政部据实调查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总经理批准,增加或减少预备金。

三、坚持实物验收,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初核算上月餐费。

第三条 食堂进货管理及物品管理

一、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二、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验收人员要把好验收关,严禁腐烂、变质的原料入库,以防止食物中毒。验收人员要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食品采购清单,详细登记菜品、食物名称、价格及购买地点。

三、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四、行政部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安排食堂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场了解物品价格或参与采购活动,控制采购成本。

五、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要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向外租借或出售食堂物品。

六、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并由行政部依据《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第四条 食堂人员及饭食操作管理

一、食堂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上级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炊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年随公司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合格者,方可在食堂工作。

三、炊事员应尽量结合就餐人员的口味及饮食习惯和喜好,精心选择相符合的菜系和菜品,要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第五条 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一、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二、做好食堂安全工作。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三、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食堂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第六条 员工就餐管理

一、中午开饭时间为每天12:05。根据公司工作安排,行政部应尽量将每餐就餐人数提前告知炊事员,以避免剩饭和缺量等情况的发生。

二、员工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按指定位置分类累放整齐。

三、为保证用餐卫生,盛饭菜时,要使用食堂提供的公用饭勺,不得直接使用个人筷子或勺子;违者将给予20元的处罚。

四、员工应在公司内完成就餐,严禁将食堂饭菜带出公司。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扣款50元的处罚。

第4篇 物业公司文件格式的管理规定行政工作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文件格式的管理规定

6文件格式的管理规定

6.1适用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处所有对内和对外文件,包括打印版本和手写版本的文件。

6.2.公司标志

公司标志在文件上端的最左边,具体如下:

6.3文件编号的规则:

1)文件编号由:物管公司/项目物管处/发文部门/文件种类/档号组成

例如:g80/rms/cw/m1/0001

档号

文件种类

发文部门

项目物管处

物管公司

诠释:

物管公司 g80文件类型内部工作联系单w

项目物管处时代rma备忘录m

岭南rms会议纪要mu

逸彩rmy电子邮件e

发文部门资源部zy传真f

财务部cw物管公司0

工程部gc项目管理中心1

客服部kf合作公司2

保安部ba往来公司3

档号 `0001始

6.3日期的格式统一有以下两种

6.3.1中文式***年*月*日,例如:二零零五年一月三十一日(以下简称为中文

文字日期)、或2005年1月31日(简称为中文式数字日期)。

6.2.2英文式--年/月/日,例如:2005/1/31。

6.3使用规定

6.3.1对外的公文、信函、内部的备忘录等正式文件,其最后落款的文件日期,统一使用上述之中文式文字日期;正文内容提及到的日期,则可选择上述格式中的任一种。

6.3.2其他种类文件(包括电子邮件),其正文内容提及的日期和文件的日期,则可选择上述格式中的一种。

第5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十)

第四章印章使用保管规定

第三十七条为了明确公章及其它代表公司名义的印章保管责任,规范用印,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八条所有能代表公司名义的印章,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行政、党支部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登记、使用,法人代表印章由会计保管、使用。未经总经理、支部书记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支部书记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使用或借用公章,须填写《物业公司公章使用登记表》或《物业公司公章借用登记表》(见附件),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以公司名义发的文件由总经理签发用印;例行公事的便函、行政事务证明,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

第四十一条各类报表及报送有关部门的材料,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经签字的文件、合同、协议、报表等材料用印,不再登记。

第四十二条异地使用等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的公章,使用时必须要有两人在场,特殊情况必须电话征得总经理同意。借用者必须高度负责,做到章不离人。借用者回到公司后必须及时归还公章。

第四十三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需要开具介绍信,需报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印。用便函开出的各类证明须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存备查。

第五章局内网发稿办法

第四十四条为促进上网稿件管理规范化,加强信息交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五条注重信息时效性,原则上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发布信息。

第四十六条凡公司发布或报送局办公室通讯须填写《物业公司稿件上网签发单》(见附件)。通讯公司所发通讯由职能部门或主要职能部门撰稿,行政综合性的稿件经总经理或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业务性的稿件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党务工作稿件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统一由办公室发布。涉及局领导活动的稿件由办公室填写《局稿件上网签发单》(见附件)并报送到局办公室网站管理员统一编辑上传。

第四十七条新闻稿件的格式要求:

(一)大标题:三号宋体加粗;副标题:四号宋体。

(二)正文:四号宋体、行间距1.5倍。

(三)上传图片宽不低于600像素,图片清晰、主题突出。

(四)稿件末尾需署作者名。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四十八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程序,维护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坚持合理配备、规范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职责

第五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

第五十二条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内设资产管理员和资产采购员。

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管理台账;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增加固定资产申请的提出和对使用部门增加固定资产申请的审核;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办理固定资产配置、内部转移、处置、出借等事项审核、申报手续;

(五)负责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编报固定资产信息报表;

(六)负责收集、整理、建立资产档案,妥善归档保管。

第五十三条公司各部门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使用和保管的固定资产负总责;固定资产使用或保管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安全及完整。公司领导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五十四条财务为公司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者,其主要职责:

(一)协同管理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核算。负责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购置、处置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三)负责固定资产购置资金落实、申购审核、资金结算支付等工作。

第三节日常管理

第五十五条账务设置。财务应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实行价值控制。管理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转移单》,对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

第五十六条按物设卡。管理部门应对每件固定资产统一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第五十七条账账核对。管理部门和财务应按季度核对固定资产价值,确保账账相符。

第五十八条账实核对。管理部门每年牵头组织一次实物全面清查盘点,与使用部门进行账实、账卡核对。盘查结果应由盘查人员与使用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节购置

第五十九条使用部门按需提出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见附件),管理部门结合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存量状况以及资产调剂和资源共享等条件,会同财务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第六十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按规定统一组织采购。

第五节验收

第六十一条固定资产的验收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十二条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器材的名称和规格型号等信息与设备购置计划是否相符、配件是否齐全、设备、器材的质量是否合格等。

第六十三条验收合格后,管理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2)一式三联,管理部门执一联、财务执两联。

第六十四条管理部门根据验收、领用情况,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

第六节申领

第六十五条固定资产申领是指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申请领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予以配置的行为。

第六十六条申领固定资产需在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十七条使用部门领取固定资产时,应检查资产状态、数量、品质,确定符合使用要求后领取,发现申领资产故障、破损等情况,及时告知管理部门,进行调整、维修、补充。

第七节转移

> 第六十八条固定资产转移是指变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使用保管人的行为。固定资产转移包括部门内资产转移、部门间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转移时,由转出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见附件),经管理部门批准后,资产管理员监督资产转移。《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三联,管理部门、转出和接收部门各执一联。

第六十九条资产转移后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卡片,转移后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

第七十条因人员调动、工作调整、退休、挂职锻炼、外出学习等情况引起的长时间离职,离职人员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产材料应实施转移,使用部门负责人指定使用保管人或者交还给资产管理部门。

(一)人员离职时,移交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产材料后,还应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管理部门监督。

(二)领导离职时,对所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及相关资料进行移交,由管理部门填写《物业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单》,确认签字后,管理部门监督转移。

(三)使用部门需要留用离职人员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应指定新的管理使用人,并办理转移手续。

若不需留用,应移交管理部门。

第七十一条各部门闲置固定资产应及时交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第八节清查盘点

第七十二条固定资产应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一般结合年度财务决算进行。

第七十三条清查盘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配合进行。

第七十四条清查盘点后,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应对本部门存量固定资产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对清查盘点结果形成资产统计报告,对资产占有、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做出文字分析说明。对盘盈、盘亏情况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及时处理。统计报告一式四份,公司分管领导、财务、档案、管理部门各一份。

第九节档案管理

第七十六条固定资产归档资料主要包括:涉及资产购置、验收、领用、处置等审批手续;每年的资产统计报告;每次盘点进行账账、账实核对的记录等。

第七十七条固定资产归档资料由管理部门统一整理、装订成册,每年编造清册归档保管。

第七章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第七十八条为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公务用车需要,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七十九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调度、日常管理、定期保养、维修、年检、油卡领用登记、车况检查、保险和理赔工作。

第八十条公务用车须填写《物业公司派车登记表》(见附件),实行派车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未经批准的非专职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公车。

第八十一条车辆驾驶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后原则上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内。

第八十二条车辆驾驶人员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若有故障,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安排维修。对使用的车辆要精心保养,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严禁酒后开车。

第八十三条汽车维修按要求填写《物业公司车辆维修申请单》(见附件),原则上到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车辆大修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八十四条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由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安排,途中过桥、过路费用由用车单位(用车人)自付。

第八章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八十五条为了在公司经营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坚持按合法程序办事,特制定本办法。

第八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技术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委托合同等经济合同。

第八十七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八条公司内部各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任何部门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节管理职责

第八十九条经济合同在总经理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经济合同归口管理科室;公司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或参与经济合同的洽淡、拟订、审核、履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节合同的承接

第九十一条合同洽谈过程中,承办部门要把握合同的性质、内容、进度、合同额及合同的法律程序。在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了解、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支付合同经费能力及其资信资格情况等,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并存查备案。

第九十二条对某些重大合同,在洽谈前应当由承办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对较大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应征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第四节合同的签订

第九十三条合同签订实行合同会签制,公司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均须经总经理签发,具体按照《经济合同流转单》(见附件)要求。

第九十四条所有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统一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承办部门及经办人员对于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无示范合同文本的应按经济内容性质签订相应合同。

第九十五条合同签订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合同流转单”视为书面授权委托证书,委托代理人必须对本单位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六条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各承办部

门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催促履

约,对方履约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

施。

第九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合同有变更、解除及增添内容的,应仍按经济合同流转单要求流转,续订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纳入主合同范畴进行管理。

第九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部门应注意质量与进度的把

握,同时也应主动接受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对质量及进度的监督检查。

第九十九条终止合同后二个月内应按本公司有关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资料归档,资料包括双方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

第一

第6篇 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每一个公司办公室,是负责公司综合方面的管理,对于每一项的管理都要有合理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遵法制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本市的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的规章行政管理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职员。

第二条爱集体

和集团荣辱与共,关心集团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学习经济及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人文高尚、管理高标、服务优质、经营高效”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听指挥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行政管理制度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支持、热情协助领导开展工作。

第四条严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禁烟区吸烟,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第五条重仪表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不准留长发、留胡须,女员工要淡妆上岗,打扮适度。

第六条讲礼貌

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时,应礼让客人先行。

第七条讲卫生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工作前不得饮酒、吃蒜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卫生。

第八条敬客户

1、接待客人时面带微笑,与宾客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时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到服务对象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3、尊重服务对象风俗习惯,不议论、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接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xxx部门”,然后仔细聆听,声调温和,勿忘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第九条守机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集团的一切事内部务。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再离人,保证桌上无泄密。

第十条保廉洁

不以拉关系图私利。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不以权谋私。勇于揭发问题,敢于同不良的现象作斗争,要打击歪风,树立正气。

第十一条勤节约

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二)行政办公纪律管理规定

1、凡本公司员工上班需坚守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2、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4、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

5、不要迟到早退。

6、请假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到办公室备案。如假条未在办公室备案,以旷工论处,扣减工资。

7、平时加班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备案不发加班费。

8、在月末统计考勤时,办公室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

9、不准在办公室吸烟,如有需要请自动离开,否则将被罚款。

10、请病假如无假条,一律认同为事假。

11、请假条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将视为旷工。

12、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经理,本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集团办公室打招呼。

13、不得将集团烟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带回家私用。

14、在业务宴请中,勿饮酒过量。

15、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以及会议室、接待室。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三)考勤管理制度

集团所属各部门、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作好员工上班的考勤工作。对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应认真作好考勤登记,对出勤不出力、纪律涣散等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改正。

1、凡集团上岗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集团的考勤行政管理制度。

2、各部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对所有考勤情况按月汇总。

3、各部门中心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有关附件如实上报集团办公室(考勤表由集团统一印制)备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①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②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③准假期满(包括事、病、探亲、产育、婚、丧假等),未经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又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岗者;④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者;⑤经教育仍不服从分配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者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包括集团内部调整)。

5、旷工期间档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当月累计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除停发当月的档案工资、效益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本人应写书面检查外,并给予以下行政纪律处分: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连续旷工三十天的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后勤服务集团将予以除名。

7、员工的出勤、考勤情况将与员工的年终考核和考评挂钩,员工无故旷工十五天以上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8、对严格执行考勤行政管理制度thldl.org.cn的部门、中心以及自觉出满勤、办事效率高的个人,结合年度考核给予表扬;对经常迟到早退、办公时间干私事或擅离职守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教育不改者,应将其缺勤累计时间做旷工处理。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四)办公物品管理规定

1、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

2、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列表报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3、各部门需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由办公室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

4、办公室负责收回集团调离人员移交的办公用品和物品。

5、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五)印信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保证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集团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刻制

1、集团印章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办公室凭集团介绍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选用国际、国内先进、适用的质料和种类。

4、下属企业和部门的根据需要可以申请刻制内部或对外用章,但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刻制。

三、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集团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董事会、集团的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手章应指定办公室保管;

2、各部门、中心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放在办公室,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进汇报,配合安保部门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手续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机构变动机构名称改变;

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印章使用损坏;

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五、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集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签订协议等一律加盖集团印章;

2、凡属集团内部行文、通知,使用集团内部印章;

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4、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凡经领导批准方可盖印,其权限分级掌握,使用哪级印章,由哪级领导批准,并由其负责。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应拒绝盖印。用印人填写用印登记簿,领导在该表上签批。

(三)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1、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2、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六、介绍信管理

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笺介绍;证明信(材料)。

2、介绍信一般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3、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办公室审批,重要事宜需由集团领导审批,方可开具。

4、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七、附则

1、未按本办法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本办法由办公室解释、补充,由集团总经理颁布生效。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六)招待用餐管理规定

第一条用餐程序

1、各部门、中心在集团安排用餐须报总经理批准,并提前将用餐通知书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餐通知书要列明来客单位、时间、标准、人数。

2、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请示,同意后先用餐,再补办手续。

第二条用餐标准

餐费标准分为a、b、c三个档次(酒水除外)。即一般客人用c档,较重要客人用b档,重要客人为a档。

第三条酒水标准

除有明确批示外,招待一律只提供适量的本地啤酒及饮料。其余如香烟、烈性酒、葡萄酒等经批准后方可按量供应。

第四条用餐后的核算

1、所有招待用餐费用,接待部门须及时报批,办理结算。

2、对不符合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一切费用由接待人承担。

第五条注意事项

1、必须注意接待费用支出项目与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

2、接待费用开支,必须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经费开支。

第7篇 某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委任状、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过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 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有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有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制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赎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合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正式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竟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由折旧率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界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8篇 某某科技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修订

某科技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修订版)

一、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作时间

(一)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二)上班时间:9:00--12:00;14:30--18:00。

第二条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每日共计4次)。营销部外勤人员可分早晚两次。

(二)凡下午下班不打卡者一律记作请假半天。

(三)无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

(四)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五)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在公司前台登记,忘记打卡2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不打卡且没到公司前台登记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六)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二)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3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向行政管理部报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员工请假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需报行政管理部备案。若未报行政管理部备案,则以旷工论处。

(四)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单》,出差填写《出差报告单》或《出差申请表》。若因员工自身原因导致出差与请假混淆,事后概不销假。

(五)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六)请、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到总经理处审批;最后报行政部备案。

(七)每月员工有一天事假的请假机会,不影响全勤奖发放,发生以上其他请假事由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八)所有假期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请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1.病假:

1.1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

1.2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1.3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4病假为无薪假期,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事假:

2.1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2.2若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3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4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一)9:00以后到班者,按迟到论处,每次扣20元,第一次记警告;超过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二)每月累计迟到3次及以上者,需写500字书面检讨书,进行思想整顿。

(三)每月累计迟到6次及以上者,公司可根据规定予以辞退。

(四)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五)如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六)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以此类推。

(七)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八)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

(九)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十)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来计算迟到、早退、旷工。

(十一)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行政部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或奖金的补充费用。

(十二)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第八条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营运副总审批后使用。

第九条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行政部,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二、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第十条办公秩序

(一)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二)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三)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对办公桌面整洁的要求如下:

1.办公桌面只能放置水杯、名片盒以及放在里面的部分名片、绿色植物或一些装饰品。

2.笔、笔记本等办公用品则只有在人在办公桌办公时才能将其放置在桌面,外出或下班及其他时间要将其收拾回抽屉。

3.离开座位时,将椅子推好,放整齐。凡有违反者,一律要写500字书面检讨书,若检讨不深刻且再犯者,则每次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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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着装规定

(一)所有员工周一到周六统一着公司制服。男员工上身衬衣,下身西裤,深色鞋,衬衣下摆束入裤内。女员工上身衬衣,下身西裤,深色鞋,鼓励化淡妆,不佩戴过分夸张的首饰。凡没有按照要求着制服的,没有充分理由者,一律罚款20元。

(二)遇公司有娱乐活动、庆典等重大活动时,应根据公司要求和场合不同,恰当着装。

三、会议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会议规定

(一)每周一到周六早会9:00开始。15分钟内结束。有必延长会议时间视会议内容而定。周一由营销经理主持。其它时间由员工轮流主持。

(二)晚会周五17:30开始。如果有其它重要的会议要安排,另行通知。敬请留意公司群发放的通告。

(三)会议期间请把手机等通迅设备关静音状态;如有重要来电,请举手示意。到会议室外面接听。发现不专心;打瞌睡;玩手机等问题,一律接受惩罚,惩罚方式由主持者会议者而定并警告1次,月计超过3次直接罚款200元。严重者直接劝退。

第9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公文处理规定

第二条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上级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公司的收文包括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收文和纸质收文。文书处理人员应每天定时浏览局内网信息并进行电子收文,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本公司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本公司非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领导办文阅文原则实行'一日一毕'制,承办部门办文时间按领导批示办理,承办人应在处理单上注明处理结果,并及时送回办公室文书处理人员。

第五条为确保文件在办理过程中流向清晰、责任明确,办公室负责公司文件的传递、交办,严格杜绝文件横传。

第六条办公室要对承办公文情况进行检查、催办,掌握公文的运转和处理情况。紧急公文,应随收随批随送,并提出办理时限,必要时,办公室应催办,以防延误或漏办。

第七条签收的文件,一律登记编号存入微机管理,次年初统一交档案室编档入库。

第八条由部门起草的文件,经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后交办公室核稿后送分管领导会签,最后由总经理签发。经签发后的文件需登记编号,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改动,须经签发人批准。

第九条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发文底稿一律使用公司印制的发文纸,各部门必须同时送打印稿(附磁盘或内网共享),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第十条付印的文稿由起草部门指定专人校对。校对要认真负责,重要文件要'二校'后才能付印。

第十一条文件盖印完毕,办公室即留存一份,然后由主办部门自行装封、寄送,有特殊要求的由办公室装封、寄送。

第三章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十二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主要包括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查考利用价值,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归档、集中保管的文件材料、视听资料及其它各种载体材料。它包括文书、会计、科技、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应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职责范围,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部门档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二节档案室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局信息中心业务指导下制定公司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业务性规范。

(二)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管理公司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四)定期接收各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并做好档案的立卷、保管、借阅工作。

(五)依法负责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确定、核查和档案的定期鉴定。

第三节档案的归档

第十六条文书档案按年度一年归档一次,在次年六月底前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台帐由各部门按要求整理,经局年终考核后,于次年第一季度归档。

第十八条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于次年六月底前移交档案室归档。

第十九条技术档案由相关部门在次年第一季度按要求整理移交档案室,各相关部门在提交纸质档案的同时,有电子稿的一并归档。

第二十条声像资料(包括工作照片等),由形成部门在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于年中、年底各交档案室一次。

第二十一条实物档案是指单位荣获上级机关授予的奖章、奖杯、奖状、锦旗、证书,旧公章、名人字画、题词等物品,在收到荣誉实物后一周内及时归档。

第二十二条各种办公、动力、汽车等大型设备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系统图、线路图等资料在验收后两周内及时收集归档。

第二十三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其形成规律。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或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要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三)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由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后,以案卷形式归档。

(四)声像资料归档应是原版、原件,且用文字标出材料反映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及责任者等。

(五)科技档案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须一式两份。

(六)纸质文件归档必须纸质优良,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纯蓝墨水、红墨水、涂改液等,且尽可能归原件,不归入复印件。

(七)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时按清单交点清楚,交接双方签名,各留一份,以便查考。

第四节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非本职范围内的档案不得借阅或查阅。

第二十五条档案的查阅必须在档案室内进行,同时需有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会计档案除财务人员外原则上不得查阅。

第二十六条借阅档案者超过一天或外借应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外单位人员查借阅档案要写明查借阅档案的用途和具体内容,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7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归还时严格检查,并予以借阅登记注销。

第二十八条借阅档案者必须遵守《档案法》和档案保密制度,自觉爱护档案,妥善保管档案,不得随意转借、勾划、裁剪、抽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复印。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第五节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立专用库房保存档案,由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三十条库房内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严禁吸烟,电源设备保持完好,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第三十一条库房内

柜架排列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科学,对破损和变质的文件、档案,及时进行修复。

第三十二条定期检查库房档案的数量及'八防'(即防温、防潮、防盗、防火、防虫、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第三十三条做好声像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配备相应的专用装具,发现有盘片变形、断裂,照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库房档案内容,若档案人员有调动,必须办妥交接手续。

第六节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家档案局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编制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详见《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科技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保存或销毁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销毁档案时,应到国家指定场所进行监销,并由2名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名。销毁清册应当归档保存。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第10篇 房地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房地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一)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8:00,每天中午12:00-14: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

(二)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制度

(一)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各种假条附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10日前报办公室,员工工资将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二)考勤统计是公司对员工考核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办公室有权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三)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四)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串岗、聊天等。如有违反,即作违纪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一)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具体要求按《关于员工各种假期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主管领导。

四、着装、礼仪、礼节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不得着运动装、牛仔装、紧身裤等休闲服装(工作服除外),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二)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三)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五、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各部门应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

(二)各部门均设专人负责办公地点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每一位员工对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均要及时汇报、协助处理的义务。

六、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制度

(一)电脑、复印机、传真机、长途电话、车辆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二)因工作需要使用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长途电话的,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管理。

(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经理因公外出,原则上派车,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外出可乘坐出租车。员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车,要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办公室安排,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而办事地点超过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内没有公交车辆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可以批准员工乘坐出租汽车,并凭'用车申请单'报销。

(四)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种办公设备,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填写使用单,费用自理。

七、严守公司业务机密制度

各级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领个资料、员工经济收入及其他有关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各部门经理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如有违者,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第11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行政例会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行政例会制度

为提高会议质量,增强行政办事效率,现对公司行政例会作出以下规定:

一、例会时间:每周一上午8:30,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出席人员:酒店总经理、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行政文员负责会务后勤、签到和会议记录。行政扩大会议如有参加人员变动,行政部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安排专人主持,常规例会安排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工作、下周工作计划及工作建议,需要协商事务,总经理下达工作指令和质量要求;行政办负责汇总行文并传达落实。

四、例会纪律:

1、无特别紧急情况,应与会人员不得请假,都应按时参加。否则,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50元。

2、自觉维护例会秩序和办公环境,关闭通讯工具,加快会议进程,避免中途退场、接听电话或其它干扰。

3、对于会议上达成决议的要求和总经理下达的工作指令,各部门未能按时按要求贯彻、落实和传达,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工作失职责任。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签署人: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12篇 创业型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常有人问,公司新员工为什么经常会做错一些事,或者做了什么事不汇报,有很多公司认为这是员工执行力不佳的一种表现。

员工在一个公司里,他们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有时候会影响到他们的执行力,员工在做每一件工作过程中,不知道标准,也不知道应该向谁负责,应该是什么结果这和中国的教育有关,中国孩子从小角色扮演少,并不清楚自己在一个团队中应该承担的角色,有时候像个运动员,站在球场上茫然四顾,不知道自己的球门在哪里,也不知道球在哪里,更不知道自己奔跑的范围。

所以很多的公司在制度没有员工关系这个课也是一种缺乏。

所以员工关系和汇报应该当成一项重要的制度,可以根据各个公司承担的不同产业范围来确定。

有的公司规定员工不得恋爱,如果有恋爱的需要有一个人离职,有的公司规定员工平时语速要快一些,闲谈不超过三分钟。有的规定员工之间必须aa制,员工们之间不得吃请,也不得为某件事对公司同事发出邀请,如果有,公司员工可aa制一起聚会等。这些关系都会形成一种独特关系文化,会吸引一些人。附上一例,关于行政管理方面的一个规章。

s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十二篇)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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