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空气压缩机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空气压缩机更好地为采掘一线提供供风质量,提高空气压缩机使用寿命,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此项制度,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1、日检项目:
(1)检查油位是否在刻度线以上;
(2)检查水泵工作是否正常,冷却水是否良好;
(3)检查温控柜是否正常;
(4)检查电控柜显示是否良好;
(5)检查排气管道是否有漏气现象,是否与风包相通;
(6)检查油、水、气各路节门是否在工作位置。
2、周检项目:
(1)检查油气分离器中的润滑油是否清洁,有无杂质;
(2)检查水池的贮水情况,水质是否清洁;
(3)检查各部机械螺栓是否松动,各路节门是否有效;
(4)检查电动机风扇是否良好,轴承是否需要注油;
(5)检查加、卸载工作情况;
(6)检查电控柜内各电气接点连接是否可靠,有无松动异常;
(7)检查各接地线联接是否良好。
3、月检项目:
(1)空气滤清器清理;
(2)按照运行工时,更换油分离器及油路中的油;
(3)冷却水池清理;
(4)机油滤清器更换;
(5)电机运行状况检查;
(6)电控柜清扫检查;
(7)水泵检修。
4、对上述项目每班司机及维修人员应认真负责的做循环式的检查,做到按时按项不遗漏。
5、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汇报值班室,说明情况,请求检修。
第2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空气压缩机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设备前期管理:
1.空气压缩机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2. 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设备定期检验记录;
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设备及其安全 、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 空气压缩机使用前,应向当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4.空气压缩机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期检验要求,向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二 设备安全使用:
1.空气压缩机作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管理工作。
2. 空气压缩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
(2)空气压缩机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现象;
(3)安全 失效;
(4)连接、紧固件损坏;
(5)空气压缩机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6)其它异常情况;3.设备应每日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4.安全阀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不得超过空气压缩机设计压力
1.1倍。
5.压力表应齐全,准确、灵敏。
三 设备的维护及检修
为确保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运行,须每天对空气压缩机及其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防除隐患,确保安全。
1.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空气压缩机及其 设施安全运行。
2. 空气压缩机运行时,保持机体清洁,无渗漏、腐蚀现象,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3. 对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门等 设备进行检查。
4.检查压力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每半年检验一次。
5.检查固定支架是否牢靠,空气压缩机进出口连接管道有无漏气现象。
6. 检查空气压缩机外涂层是否完好。
7. 安全阀每半年定期检验一次,并做手动试验,防止内杆阀芯粘连。
8. 管理人员须经常巡回检查,并对工作记录抽查,以保证巡回检查制度的实施。
第3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空气压缩机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设备前期管理:
1.空气压缩机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2.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设备定期检验记录;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空气压缩机使用前,应向当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4.空气压缩机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期检验要求,向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二. 设备安全使用:
1.空气压缩机作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管理工作。
2.空气压缩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
(2)空气压缩机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连接、紧固件损坏;
(5)空气压缩机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6)其它异常情况;
3.设备应每日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4.安全阀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不得超过空气压缩机设计压力1.1倍。
5.压力表应齐全,准确、灵敏。
三. 设备的维护及检修
为确保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运行,须每天对空气压缩机及其附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防除隐患,确保安全。
1.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空气压缩机及其附件设施安全运行。
2.空气压缩机运行时,保持机体清洁,无渗漏、腐蚀现象,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3.对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门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
4.检查压力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每半年检验一次。
5.检查固定支架是否牢靠,空气压缩机进出口连接管道有无漏气现象。
6.检查空气压缩机外涂层是否完好。
7.安全阀每半年定期检验一次,并做手动试验,防止内杆阀芯粘连。
8.管理人员须经常巡回检查,并对工作记录抽查,以保证巡回检查制度的实施。
第4篇 空气压缩机包机管理制度
1、司机:
(1)负责机械电气设备的检查、使用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填写好巡检记录;
(2)负责设备的保养,保证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
(3)配合检修人员做好检修工作及事故处理;
(4)负责处理一般故障,如冷却水泵盘根紧固,水质杂物清理等;
(5)负责新司机的技术指导和培养,保证持证上岗;
(6)负责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
(7)负责填写各种记录,以及机房内工具、用具、备件等的保管保存;
(8)搞好设备和机房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设备无油垢,室内清洁整齐,文明生产;
(9)负责机房的质量达标和保标工作。
(10)保证用风时间风压不低于0.75mpa。
2、机械检修工:
(1)负责机械部分的大中小修项目中的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安全运行;
(2)负责机械的运行质量检查和技术测定试验工作,并将其资料记录整理报有关技术负责人员;
(3)必须按定期检修制进行检修,做好定期检修记录;
(4)负责质量达标和保标工作;
(5)配合固定设备大型电气设备拆运;
(6)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及相关工作。
3、电气检修工:
(1)负责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按定期检修内容做好定期检修并记录,整理报有关技术人员;
(2)负责电气设备的完好和质量达标保标工作;
(3)负责电气设备的整定、试验、仪表校对等技术测定工作,并将其资料记录、整理报有关技术人员;
(4)负责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使用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良好运行;
(5)负责检修现场卫生清扫和电气设备清扫除尘工作。
第5篇 空气压缩机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上、下固定式空气压缩机的操作司机。
二、上岗条件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实习司机操作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指导监护。司机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独立操作。掌握现场机械、电气事故处理方法。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一) 班前不得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得睡觉,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垫绝缘垫。
2.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下列情况禁止操作:
(1)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2)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3)在指示仪表损坏,不安全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4)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5)气缸、风包有压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三) 安全保护和温升应达到以下要求:
1.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
2.断水、断油保护装置和温度保护装置应动作可靠。
3.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
4.风包温度不得超过120℃。
四、操作准备
(一) 启动前应进行检查,主要应做到:
1.各紧固螺栓无松动。
2.传动胶带的松紧适度,无断裂、跳槽及翻扭现象。
3.护罩安装牢靠,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4.各润滑油腔的油脂油量合适,油质洁净,各润滑系统油路畅通。
5.冷却水畅通,水量充足。水质洁净,水压符合规定。
6.超温、超压、断油、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7.各指示仪表齐全可靠,指示正确。
8.电机碳刷、滑环接触良好无卡阻,无烧伤。
9.隔离开关、断路器等启动设备应在断开位置。
(二) 盘车2~3圈,无卡阻,无异响。但停车时间不足8小时者可免做。
五、操作顺序
空气压缩机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启动:起动辅助设施→开启冷却水→按要求操作有关闸阀,人为卸荷→注润滑油→启动电机→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解除人为卸荷→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停机:人为卸荷→断电停止电动机运转→解除人为卸荷→关闭冷却水和辅助设施。
六、正常操作
(一) 空压机启动运行:
1.空压机必须无负荷启动。
2.启动(或操作)辅助设施:
(1)开启冷却水路、观察回水漏斗有充足的水流过;
(2)打开空压机与储气罐间排气管道上的闸阀;
(3)对卸荷器进行人为卸荷,有压力调节器的将三通阀接通大气,使气缸余隙解除封闭;
(4)用手摇油泵将润滑油打入气缸、十字头轴承及曲轴轴瓦等处。
3.启动电动机:
(1)同步电动机异步启动后,增速至额定异步转速时,及时励磁牵入同步,励磁可以调至过激,以改善网路功率因数,但过激电流、电压应符合所用励磁装置的工作曲线;
(2)绕线式异步电动机采用变阻器启动时,电机滑环手把应在“启动”位置。启动前应将电阻全部投入,待启动电流开始回落时,逐步将电阻缓缓切除,直至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然后将电动机滑环手把打到“运行”位置,将启动器手把返回“停止”位置;
(3)感应电动机用频敏电阻启动时,启动完成后必须将频敏电阻全部切除,电动机进入正常转速运行状态。
4.当空压机达到正常转速时,应立即解除人为卸荷。对于压力调节器,将三通阀切断大气通路,闭合余隙阀。
(二) 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巡回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各发热部位温升情况,并记录在运行日志内。
2.检查并记录各检测点风压、油压、水压、电压、电流等数值。
3.电动机、空压机运行情况,各部位有无异响或非正常震动。
4.注油器、压力调节器工作情况。
5.冷却系统、供油系统、排气系统工作情况,应无严重的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三) 空压机正常停机(必须无负荷停机)。
1.停机步骤:
(1)人为卸荷;
(2)停止电动机运转
(3)解除人为卸荷。
2.停机后,待气缸温度降至室温后,关闭冷却水。如周围温度低于0℃时,停机应放尽机体内残存冷却水,以防冻裂设备。
(四)空压机的日常维护。
1.每班把风包内的油(水)放1~2次。
2.每班试验安全阀和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一次,并做好记录。
3.每周试油压和超温保护装置及压力调节器一次,并做好记录。
4.每运行100~150小时检查气缸吸、排气阀一次,必要时加以更换。
5.协助维修工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七、特殊操作
(一)空压机紧急停机。
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机:
(1)空压机或电动机有故障性异响、异震;
(2)冷却水不正常,出口水温超过规定;
(3)电动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
(4)油泵压力不够,润滑油中断或压力出现异常;
(5)保护装置或仪表失灵;
(6)突然停电或电源回路故障停电造成停机;
(7)其他严重意外情况。
2.紧急停机按以下程序进行:
(1)若发生故障时,可直接断电停机(情况允许可卸荷停机);
(2)因电源断电自动停机时,应断开电源开关;
(3)上报矿主管部门;
(4)在冬季停机时,当气缸温度降至室温以下时,关闭冷却水,同时放掉机体内全部冷却水。
八、收尾工作
(一)检查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好,清扫压缩机房的环境卫生,整理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二)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
第6篇 空气压缩机管路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完成井下供风管路延伸安装、维护,特制定安装、维护范围如下:
1、机电科负责所有供风6寸管路安装工作;
2、机电科负责采煤段队接煤台以外与采煤段队接洽后,距接煤台100米左右恰当位置的管路安装、维护(包括4、6寸风管)工作;
3、机电科负责岩石主巷6寸供风管路延伸安装、维护工作;
4、机电科负责在各生产段队6寸风管上安装、焊接出风嘴;负责采煤段队4寸供风管路上安装、焊接出风嘴;(截门、风嘴由使用单位提供)
5、机电科负责机械化采煤段队主上山上顺槽以内供风管路安装维护,以外由各机械化采煤段队安装维护;
6、机电科负责以上所属范围内供风管路涂防绣漆工作;
7、机电科负责以上所属范围管路正常使用出现的跑风、损坏等情况的维护保养工作;
8、上述管辖范围以外出现的管路损坏、跑风、焊接风嘴等工作由使用单位维护、保养。
第7篇 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空气压缩机属于特种设备范畴,为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 设备前期管理:
1.空气压缩机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2.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设备定期检验记录;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空气压缩机使用前,应向当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
4.空气压缩机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定期检验要求,向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
二. 设备安全使用:
1.空气压缩机作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管理工作。
2.空气压缩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下列异常现象时,应当立即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空气压缩机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
(2)空气压缩机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现象;
(3)安全附件失效;
(4)连接、紧固件损坏;
(5)空气压缩机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6)其它异常情况;
3.设备应每日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4.安全阀应灵敏、可靠,其开启压力不得超过空气压缩机设计压力1.1倍。
5.压力表应齐全,准确、灵敏。
三. 设备的维护及检修
为确保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运行,须每天对空气压缩机及其附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防除隐患,确保安全。
1.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空气压缩机及其附件设施安全运行。
2.空气压缩机运行时,保持机体清洁,无渗漏、腐蚀现象,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3.对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门等附件设备进行检查。
4.检查压力表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每半年检验一次。
5.检查固定支架是否牢靠,空气压缩机进出口连接管道有无漏气现象。
6.检查空气压缩机外涂层是否完好。
7.安全阀每半年定期检验一次,并做手动试验,防止内杆阀芯粘连。
8.管理人员须经常巡回检查,并对工作记录抽查,以保证巡回检查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