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为保证企业经营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确保药品质量,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的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⒉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责,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⒊药店应保持营业环境的干净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⒋货架及所陈列的物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⒌营业场所干净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⒍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药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店内。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在专门位置,不得放入药品柜台货架中。
⒎上岗人员这装整齐佩戴胸卡,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应修剪整齐,每年应进行一次全员健康体检,药品验收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有传染病精神病和皮肤病的员工应调离工作岗位。
⒏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体检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⒐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替检行为。
第2篇 卫生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药房、库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药房、库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
4、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5、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制度考核之中。
6、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7、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8、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9、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3篇 连锁药店卫生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10)要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第4篇 医院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为保证企业经营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确保药品质量,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的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⒉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责,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⒊药店应保持营业环境的干净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⒋货架及所陈列的物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⒌营业场所干净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⒍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药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店内。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在专门位置,不得放入药品柜台货架中。
⒎上岗人员这装整齐佩戴胸卡,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应修剪整齐,每年应进行一次全员健康体检,药品验收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并建立检查档案,有传染病精神病和皮肤病的员工应调离工作岗位。
⒏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体检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⒐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替检行为。
第5篇 连锁药店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门店店堂前的招牌应完好、整洁。店堂内地面、墙壁、顶棚无积尘,无污染物,无蜘蛛网,无碎屑剥落。店堂内的清洁应按时打扫,并随时保持货柜、货架、各类商品和各种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二、药品货柜上安装的柜门应完好,取用商品后应及时关好,以防止异物、灰尘、老鼠或其它动物进入造成药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门店所有人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四、门店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资料要保管两年以上,留存备查。
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