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控制规定
1.目的
为建立获取使用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渠道,及时向公司从业人员传达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最新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安保科负责收集和获取各部门使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其进行适用性评价。
2.2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3设备科负责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4分析中心负责编制质量检测操作规程。
2.5各部门负责落实法律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
3.控制程序
3.1法律法规
3.1.1安保科每月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搜集、管理存档,并建立《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和安全法律法规文本库。
3.1.2获取渠道和方式
1).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
2).国家、行业协会
3).网络媒体、报纸、电视广播
4).公司传递文件
3.1.3安保科每年进行1次符合性评审,将评价情况如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不满足原因等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
3.1.4对于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时对企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对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人员进行传达。
3.1.5在制定方针、目标、编制管理制度、设备改造、新改扩建项目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1安保科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制订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工作岗位,登记《文件发放记录》
3.3安全操作规程
3.3.1各职能部门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发放。
3.3.2安保科对各部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备案。
3.3.3新建项目投产前必需编制新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
3.4修订更新
3.4.1公司每年由安保科组织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有效版本。
3.4.2但发生事故,工艺、技术、材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3.4.3安保科每月对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整理更新,对近期或作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收回,作废处理。
4.相关记录
《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
《文件发放记录》
第2篇 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控制规定
1.目的
为建立获取使用的法律法规的有效渠道,及时向公司从业人员传达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最新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安保科负责收集和获取各部门使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其进行适用性评价。
2.2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2.3设备科负责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4分析中心负责编制质量检测操作规程。
2.5各部门负责落实法律法规、标准、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
3.控制程序
3.1法律法规
3.1.1安保科每月对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搜集、管理存档,并建立《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和安全法律法规文本库。
3.1.2获取渠道和方式
1).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
2).国家、行业协会
3).网络媒体、报纸、电视广播
4).公司传递文件
3.1.3安保科每年进行1次符合性评审,将评价情况如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不满足原因等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
3.1.4对于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时对企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对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他人员进行传达。
3.1.5在制定方针、目标、编制管理制度、设备改造、新改扩建项目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1安保科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制订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工作岗位,登记《文件发放记录》
3.3安全操作规程
3.3.1各职能部门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发放。
3.3.2安保科对各部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备案。
3.3.3新建项目投产前必需编制新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
3.4修订更新
3.4.1公司每年由安保科组织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有效版本。
3.4.2但发生事故,工艺、技术、材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3.4.3安保科每月对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整理更新,对近期或作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收回,作废处理。
4.相关记录
《各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清单》
《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
《文件发放记录》
第3篇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在生产经营或服务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控制。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保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总经办负责及时宣传、遵守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四、内容与要求
1、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2)、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章、规程;
(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报、公报等其它要求。
2、获取方法
(1)、上级发文、转文;
(2)、报刊、杂志登载;
(3)、会议获取;
(4)、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行处获取;
(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6)、网络查询;
(7)、其它渠道。
3、识别和确认
(1)、安保部、总经办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在熟读部门、单位收集到的信息,编制清单,作为酒店各部门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2)、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目录、内容。编制清单。
4、贯彻执行
(1)、安保部、总经办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2)、各部门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采取会议、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落实到相应的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3)、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通过管理评审、内核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第4篇 安全法律法规识别获取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获取渠道,识别出适用于焦化厂活动、产品和服务中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并及时更新。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制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规则
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
五龙镁业安全管理标准汇编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识别与本部门适应的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组织学习贯彻。
3.2安环科负责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收集获取;负责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登记、汇总、传达与更新。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获取内容
4.1.1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
4.1.2省部级法规要求,如:省人大、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条例、决定、规定、办法及实施细则。
4.1.3地方性法规要求,如:市人大、市政府颁布的规章、制度、文件等。
4.1.4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如:与政府机构的协议、与顾客的协议、非法规性指南、自愿性原则或业务规范、自愿性标志或产品照管承诺、行业协会的要求、与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公司或上级组织对公众的承诺、公司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