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文
1、对配电室的规定
(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配电室,应有门禁制度、值班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修等制度。
(4)、配电室高压绝缘用具应定期检测。
(5)、配电室内禁放杂物。
(6)、配电室和值班室应当分开,值班室内不许放床。
(7)、配电室应有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8)、配电室房间不漏雨,无孔洞。无穿越配电室内的水、气管线。
(9)、配电室应有应急照明装置和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投放鼠药。
(10)、配电、供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2、在安全用电方面的要求
(1)、配电箱(柜)附近不许堆放物品,特别是易燃物品。
(2)、配电箱(柜)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箱内不许放杂物。
(3)、电线和通讯等线路不能同走一盒一管,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4)、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5)、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6)、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并绝缘包扎良好。
(7)、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8)、凡是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就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9)、对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10)、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用瓷灯口,库房内不允许使用60瓦(含)以上的灯泡。
(12)、使用行灯的电压应为安全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12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并绝缘良好。
(13)、接地线应使用黄、绿双色专用线,并不许有接头,线径不得小于相线线径的1/2。电源线细时,相线和地线可规格相同,但是地线最小规格不能小于1.5mm2。
(14)、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密闭式或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的接地保护,不允许用易燃物做支架。9
(15)、组合插座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16)、使用1类电动工具时,其接地保护线,绝不允许与工作零线接在一起。
(17)、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倒闸操作和线路改造等较大工程时,必须经过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2篇 某加油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事故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审批程序。在运行及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用电,办理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为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三、安装用电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了施工。严禁擅自接电源,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四、在防爆场所使用的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在作业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管理。
六、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部门有权停止供电。
七、用电结束后由原单位拆除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排拆除。
第3篇 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1配电系统设置及保护方式
1.1.1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供电,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总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控制,总配电室、开关箱两级漏电保护)。
1.1.2各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箱、一 漏保-一锁”配置开关箱。
1.1.3架空导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在施工现场任何地方均不允许使用裸体导线。
1.1.4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其截面面积不少于相线的1/2,且绝缘铜线不小于10mm2,绝缘铝线不小于16mm2。
1.1.5在电源进入现场总配电室电源侧分别设置工作接地(引出工作零线n)和保护接地(引出保护零线pe)(接地装置见附图),其中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欧姆。
1.1.6保护零线接至以后各配电箱和用电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中间不允许间断,不允许接入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开关、保险丝等,且与各用电设备连接应采用不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
1.1.7分别在空压机房、钢筋加工车间、搅拌站、临时用电箱制作重复接地装置(做法同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1.1.8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严禁相连,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必须与保护零线相连接。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1、工作接地 2、隧道洞外保护接地 3、施工现场保护接地
接地装置示意图
1.2漏电保护器保护
用电线路中采用二级漏电保护,前级应采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5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快速动作电流型漏电保护器,末级应采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不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在使用过程中应由电工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电工巡检维修记录。(见附表)
1.3电器设备的设置:
1.3.1总配电箱内配置按系统图及功能和用电量配置隔离开关,按各分路用电量配置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各配电线路应做编号,注明用途标记,配电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有人维修,禁止合闸”标志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护执行。
1.3.2分配电箱应用1.2~2mm厚的铁皮制作,箱内非绝缘配电板应与箱体和保护零线可靠连接,进出电箱的电线一律由箱体下部开口处引入引出,配电板上应分设置工作零线(n)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pe),并明确标注:n或pe。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1.3.3 各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做好防雨、水设置,固定式电箱中心点高1.4-1.6米,移动式电箱应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高0.8-1.6米,并保证箱前通道畅通,无杂物。
1.3.4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一般不应大于30米,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一般不大于3米。
1.4电器设备操作与维修人员:
1.4.1 电工及维修人员必须持有效电工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和维修。
1.4.2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新用设备的基本性能.专业电气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发现问题应立即排除并向上级汇报,及时处置。
1.4.3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上锁.搬运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1.5 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1.5.1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电箱的相应电源开关拉闸断电,挂停电检修标志,并锁好或派专人看护,严禁带电作业,对于漏电保护器动作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送电。停电检修标志牌。(见附图)
1.5.2成洞地段及一般场所的照明电压为220v,工作面及环境潮湿和易潮的场所照明电压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移动照明及行灯电压不大于36v。
1.5.3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
1.5.4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对固定式的安装高度要求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3-1.5m,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移动式开关箱,内装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一律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且有防绝缘损坏措施,整个施工现场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使之具有分级分段的保护功能,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无杂物。配电箱的采购、安装、维修均应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1.6电缆敷设:
1.6.1地埋敷设电缆时,电缆沟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左右均匀铺设不小于10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最后覆盖土。
1.6.2从底部至作业层的电线电缆,应沿作业层上固定好的膨胀螺栓敷设,挂网将电缆固定于钢丝绳上,固定间距不大于3米.固定后电缆应不承受拉力。
1.6.3电缆接头盒或电缆插座应设置于地面上,并能防尘、防水、防腐和防机械损伤。
1.6.4施工现场的水泥罐、搅拌站等高的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防雷引下线可利用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
二 安全用电制度
2.1技术交底制度:
开工前应由物设部在安全人员的监督下,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介绍临时用电方案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和注意事项,完毕后履行签字手续。
2.2安全检查、检测制度:
专业电工对工作接地、重复接地、线路绝缘电阻进行检测,以后每月定期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对于漏电保护器
电工应定期对试验按钮进行试验,检查是否动作。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各工区每月、项目部每季度分别按附表《临时用电检查评分记录表》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打分,对发现问题要落实到人并限期整改。
2.3电气维修制度:
电气故障应由专业电工进行维修,电工应以预防为主,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记录。(维修记录表见附表)
2.4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按总配电图正确接线。电器电缆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各电气连接头应压接牢固。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加强领导,配备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专用灭火器及砂箱等。使用电焊、气焊时要执行安全用火制度,并有专人监护。
三 事故应急预案
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危及社会的稳定。因此,应根据工程结构施工现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有效及时地进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的扩大。
事故应急救援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唐其全
副组长:王 兴 周玉良 王建辉 唐兴华 何胜明
成 员:吉小库 (各工区长、现场安全员、电工、班组长、)
3.1发现有人触电,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及事故应急救援组组长;同时,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现场。
3.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3.2.1 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3.2.2 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3.2.3 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及以锄头)切断电源。
3.2.4 救护人可带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3.2.5 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或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相应的办法把电源切断。
3.2.6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m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m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
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3.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3.3.1 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3.3.2 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3.3.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3.3.4 当触电者处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3.3.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3.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3.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
3.6 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定触电者呼吸或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3.7应急救援工具:
施工现场应备有必要的应急救援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棒、电工绝缘钳、药箱、担架等。
四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4.1:参加工程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4.2:所有新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工作前一定要检查机械、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4: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件绑在一起,各种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或接地保护,如停电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作业和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转动范围内。
4.6: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保护零线(pe线)中严禁装设开关和熔断器。
4.7:用于电器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导线。
4.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内,其截面不小于1.5mm2,其芯线颜色为黄绿双色。
4.9:施工现场的所有的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立漏电保护装置。
4.10: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4.11:开关箱附近不得堆放有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等。
4.12: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开关箱配箱,应装设在牢固的支架上。与地面垂直高度不小于0.6m。
4.13:配电箱内所有的开关应按规定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或松动,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4.14:配电箱内连接线应要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体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4.1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及不合格的电器及开关。
4.1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专用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在一个开关上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4.17: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与电源进行隔离,移动开关箱及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4.18:配电箱内严禁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清洁。
4.19:熔断器开关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格熔体或铜丝、铝丝代替。
4.20:电动施工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产品合格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4.21:震动器、震动棒、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套橡皮电缆,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4.22: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
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材和器具。
4.23:严禁在施工现场各种工作平台上及其它非固定场所使用220v碘钨灯。各种工作平台及隧道内未成洞地带必须使用经安全隔离变压器输出的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
五 配电箱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特做出以下规章制度:
1、电箱内已安装好的各种电器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区值班电工联系,由工区电工妥善解决,如发现擅自私拉乱动者,一次给予100~200元罚款。
2、电箱内配制有三孔插座,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如发现照明设备及小型机具不经过插头随意插在或挂在插座及闸刀上,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并没收所有电源线及机具。
3、在使用电焊机或其它设备时,必须使用四孔插头(即三相火线一相地线),配制不全或没有者,将对其处以50~100元罚款。
4、所有从配电箱内引出的电源线必须离开地面,如发现放在地面或脚边被车辆或其他硬体物件对电线的碰撞、挤压破损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施工现场使用的照明设备或其它小型机具严禁放在钢筋或其它导体上,违者罚款50元。
6、配电箱安放在固定位置上,发现乱搬乱移者,一次罚款50元。
7、 配电箱内严禁放置任何物品,发现乱放物品者,一次罚款50元。
六其它事项
本制度中未尽事项要严格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第4篇 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
1、对配电室的规定
(1)、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配电室,应有门禁制度、值班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修等制度。
(4)、配电室高压绝缘用具应定期检测。
(5)、配电室内禁放杂物。
(6)、配电室和值班室应当分开,值班室内不许放床。
(7)、配电室应有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8)、配电室房间不漏雨,无孔洞。无穿越配电室内的水、气管线。
(9)、配电室应有应急照明装置和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投放鼠药。
(10)、配电、供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2、在安全用电方面的要求
(1)、配电箱(柜)附近不许堆放物品,特别是易燃物品。
(2)、配电箱(柜)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箱内不许放杂物。
(3)、电线和通讯等线路不能同走一盒一管,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4)、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5)、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6)、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并绝缘包扎良好。
(7)、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8)、凡是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就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9)、对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10)、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用瓷灯口,库房内不允许使用60瓦(含)以上的灯泡。
(12)、使用行灯的电压应为安全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12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并绝缘良好。
(13)、接地线应使用黄、绿双色专用线,并不许有接头,线径不得小于相线线径的1/2。电源线细时,相线和地线可规格相同,但是地线最小规格不能小于1.5mm2。
(14)、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密闭式或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的接地保护,不允许用易燃物做支架。9
(15)、组合插座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16)、使用1类电动工具时,其接地保护线,绝不允许与工作零线接在一起。
(17)、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倒闸操作和线路改造等较大工程时,必须经过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5篇 租户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维护商城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商城范围的用电安全,特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凡进驻商城经营户及进场装璜单位在商城内需装修改动线路时,必须由所属部门人员陪同到物业管理部登记,同时出示电工操作证,及电路设计图,由物业管理部对施工人员电工证进行验证等。
二、进场装修经营户的布线必须做到:①所有走线必须穿pvc管线(难燃材料)或防火槽板,接头必须用瓷接头或yh接头;②禁止使用花线,走线必须规范、美观、牢固;③所有连接线不允许超过10厘米。
三、经营户的进线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程结束后,由电工班进行电气验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整改,通过验收后由电工班搭接电源、供电。
五、经营户在用电中需移动、改变电路,也必须向所属部门审报,到物业管理部办理以上手续,违者以私拉乱接处理。
六、用电安全,人人有责,现场管理人员、用户及供电方应齐心合力做好安全用电的工作。
七、本制度解释权在物业管理部,物业管理部为商城用电管理职能部门。
第6篇 安全用电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良好正确运行,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满足生产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降低电力设施不完好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和浪费,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义盛选煤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办公室。
二. 行政部职责
1 负责公司用电设施管理工作,负责保证公司用电设施正常运行
2 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建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 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4. 负责对全公司用电设施的使用进行检查。
5. 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外委维修工作。
三. 安检科职责
1. 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
2. 负责组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培训。
3. 负责对用电设施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价。
4. 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结果进行裁定。。
5. 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提出考核建议
四. 生产部职责
1. 负责本公司用电设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公司用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3. 负责本公司用电设施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4. 负责本公司部分用电设施的维修工作。
五. 电工作业人员技术条件
1. 从事电气工作的职工必须遵守《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的电气管理规定。
2. 必须参加国家认可部门进行的电工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电工作业。
3. 禁止非电工人员从事任何电工作业。
4. 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5. 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6. 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及急救措施。
六. 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 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 必须采用两级及以上漏电开关。
3. 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时,其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熔断器,及任何断开零线或地线的保护电器,并做重复接地。所有的用电设施外壳和人身所能接触及到的、与用电设施相连接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 严禁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七.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a停电、b 验电、c挂接地线,即“三措”。没有经过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1. 停电
1. 停电操作时,应先停负荷,再拉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 严
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2. 验电
1. 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装接地线之前必须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器使用前应先确认其功能良好;
2. 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并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3. 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3. 挂接地线
1. 线路验明无电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 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先放电;
八.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1.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4. 临时用电安全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部门申请,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安检科
批准方可实施。
九. 安全用电管理具体内容
1. 电缆线路
电缆线路主要由电力电缆、终端接头、中间接头及支撑件组成。电力电缆的终端头和中间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防止受潮。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的外壳与电缆金属护套及铠装层均应良好接地。
2. 配电柜
1. 配电柜内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柜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第7篇 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 目的
规范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确保用电安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武汉经开万达广场大商业所有用电行为
3.0职责
3.0.1 工程部强电主管/强电组长负责检查《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0.2 强电维修电工负责公共区域用电的操作及巡视工作
4.0程序要点
4.0.1 室内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4.0.1.1 每周至少对商户巡视检查1次,一个月内巡查完所有商户,把当天的检查结果填入《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要求商户限时整改并由商户签字确认。
4.0.1.2 对不合格内容进行复检,仍旧不符合要求的,上报强电主管和招商营运部。
4.0.1.3 每周对商户的用电情况进行重点区域的抽查(重点为餐饮区),巡视检查的覆盖面必须在1个月内达到100%。
4.0.1.4 每季度进行1次全覆盖热成像仪的电气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0.1.5 必须至少每2年聘请专业公司对所辖物业进行一次消防电气专项检查,检测报告上报商管总部。
4.0.1.6 每天须对辖区所有强、弱电井巡视检查1次,并填写《设备间巡查记录表》;定期对所有用电设备及配电箱进行维保,填写《设施设备维保记录》。
4.0.1.7 每月须进行一次对辖区公共区域用电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所涵盖区域包括:主力店、步行街、停车场、设备机房等。
4.0.1.8 电工在进行停电维护、检修时必须持证上岗,要做好工作计划,安全监护,做到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验明是否带电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
4.0.1.9 修理或设备安装完工后,在送电前必须仔细检查绝缘电阻,相位、接地等保护装置和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符合要求后摘取警示牌,恢复供电,确认正常后,清理现场。
4.0.1.10 不允许在用电设备、电源线、开关箱等上张贴、放置和悬挂物品。
4.0.1.11 做清洁卫生、冲洗地板时不得使水溅到插座、用电器具、电机、接线盒内等设备上,避
免电气设备、线路漏电伤击人员和短路损坏用电设备。
4.0.1.12 在用电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防止电气设备发生故障产生的火花引起火灾。
4.0.1.13 使用移动电气设备的位置,应经常性地检查所用设备、插座、电线电缆的工况,避免裸露部分漏电伤击人员和引起电气设备的误动作,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电源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4.0.1.14 严禁私用电气设备,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灯等现象,避免线路、开关过负荷、发热而损坏设备和引起火灾。
4.0.1.15 在生产场所操作时,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4.0.1.16 在进行所有电气器具时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品。
4.0.1.17 在使用电焊机设备前必须仔细检查电焊机、开关、导线、电焊钳手把等是否安全可靠,绝缘、接地装置确认是否正常后方可操作。
4.0.1.18 在进行焊接工作时,焊接场地10米范围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焊工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不准焊接密闭的和有压力的容器;雨天不得进行焊接作业,电焊机不可放置在潮湿的地方。
4.0.1.19 在营运期间,对新入驻商家、多种经营点位、临时活动展位等的用电,必须提前报工程部进行审批,合格后由商家进行电源线敷设、电源线保护及设备连接,完成后通知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4.0.1.20 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4.0.1.21 所有商户应安排专业电工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4.0.1.22 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4.0.1.23 工作中坚持交接班,巡回检查制度,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记录。
4.0.2 室外促销活动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4.0.2.1 所有需要用电的商家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橡胶绝缘电缆,不可以使用其它安全系统较低的电线或电缆(如:双绞线、bv线、已报废电缆、连接接头过多等不合格电缆等)。
4.0.2.2 电缆均为明线敷设,在电缆敷设完后必须使用高压绝缘压线槽进行保护,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并定时进行巡视检查。
4.0.2.3 商家将电缆敷设至我司接指定电源接驳点,并做好电缆安全保护措施后,经我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合格后由我司工程部专业人员进行电源接驳进行通电,否则不予通电,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可。
4.0.2.4 在用电期间,我司工程人员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对在使用过程中对电缆所造成的损坏未及时进行维护或恢复,经我司工程人员提醒,如提醒后半小时内仍未处理,将对该区域进行停电处理,至达到我司安全要求后方能再次送电。
4.0.2.5 每天两次对室外促销活动用电区域进行巡视,对不符合或使用中有损坏的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实行停电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0.3 室内步行街临时促销活动的商家
4.0.3.1 到营运部(企划部)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用电时间、保护措施等,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0.3.2 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或向我司租用高压压线槽,保护用电电缆。
4.0.4 多种经营点位区域用电的商家
4.0.4.1 同样,需到我司营运部(企划部)填写用电申请表,并注明用电功率,由工程部核定并提出相关用电安全要求,指定区域电源接驳点及接驳方法。
4.0.4.2 用电电源线的敷设必须使用不锈钢槽板对接驳电源线进行保护,所有空气开关须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并要求安装电度表进行计量(电度表由商家提供,必须具有国家计量收费合格证),做好长期使用的安全保护措施。
4.0.4.3 所有商家在通电前必须提前通过营运部及工程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安全要求达到我司安全用电要求后进行送电,否则将不予送电,直到整改达到我司用电要求后方可给予送电。
5.0 相关支持文件记录表格
5.0.1 《商户安全用电检查表》
5.0.2 《设备间巡查记录表》
第8篇 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3、宿舍内不得使用碘钨灯器等高耗电取暖,以免线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4、冬季宿舍使用电热器,必须有安全防火措施。
5、严禁私拉电线,如有私接电源者,私接电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
6、用电人在离开房间时一定要关闭电灯、空调等用电设施、设备,如未关闭以上电器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7 、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宿舍内插座距地1.8m.,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
8、生活区必须配置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配电箱处放置两个干粉灭火器(每栋房至少配两个灭火器)。
9、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事故。
10、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草、杂物。
11、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保证现场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2、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13、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 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1.5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14、定期对生活区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
15、所有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对造成严重后果,由工班自己负责,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9篇 选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我厂选矿生产、输电和用电较为复杂,为了加强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专业电工要接受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2、电器设备、线路的一切修理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一律禁止上述工作。
3、倒闸操作和有可能接触带电体的一切工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4、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在一般情况下,都应有计划正规安装,如果生产十分紧急,必须装设临时线路。应经有关部门(厂部或设备科)批准,按规定装设短路保护。导线绝缘应良好,对地距离、室内不得低于二点五米,室处不得低于3米,跨越公路不得低于五米,安装后要有记录,交待清楚,还应加强检查,用后应迅速拆除。
5、在现场检修电器设备时,应在变电所,配电室拉断电源开关后(高压设备线路还应接地)必须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6、使用临时手提行灯,电压不超过24伏,在潮湿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电压不得超过24伏,低压变压器的低压接头,其中一个应有可靠接地。
7、凡电动工具(如手提砂轮等)在使用结束时或暂时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8、使用电钻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或垫好绝缘板。
9、在没有安全措施保护的情况,禁止任何带电作业。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经试验确实无电后再接上地线,方可进行修理。因生产不允许停电而需要修理时,应在安全工作规程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工作。
10、任何电器设备(包括停电的电器设备)未经验证无电时,一律当有电看待,绝对不能接触。
11、运行中的电器设备带电部分,非电工人员不得接触,已安好的安全罩或拦杆等隔离装置不准随意拆除。
12、电器设备要注意保护,防止水、汽、酸、碱、易燃物和其它杂物进入,影响绝缘,损坏设备。
13、挂放在电器设备上的警告标志非原挂放人员或未经原挂放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移动。
14在调换灯炮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进行调换。
15、发现有断头或拆开的电线,立即通知电工处理。
16、装在潮湿、有灰尘、有腐蚀性气体,酸、碱处的电器设备应使用封闭式。
17、新装电器设备在通电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接地是否符合有效技术规范要求,其额定电压,是否与所接线路电压相符合(允许较定额不超过正负百分之五)方可通电使用。
18、电器设备的拆卸、(装拆)移动、调换、增减设备主要附件或变更操作条件,必须经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批准,否则不得擅自进行。
19、在变电所、配电室倒闸操作,应填写操作表,到少应有二人进行,其中一人作业,另一人负责监护。
20、所有电器设备接地、防雷保护装置应严格按规定定期检测和校验,试验资料按时入档保存。
21、桥式吊车在钢轨的两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电器装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要保留的电线应半电源切断,试验资料按时入档保存。
21、桥式吊车在钢轨的两端要有可靠的接地。
22、电器装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必须要保留的电线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电线头用绝缘布包好。
23、蹬高作业应检查所有的蹬高用具,梯子、安全带、保险绳、蹬高板、绝缘防护用品,工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使用。
24、配电室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堆放杂物(包括电工用具)应配备四氯化碳,“1211”等灭火器。
25、电缆沟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严禁水、油、碱浸入。
26、电器设备停车二十四小时后再开车,应经电工测量绝缘电阻,并经电工允许后,方可启动开车。
27、严禁在一切电线上晒衣服和悬挂东西。
28、岗位操作人员检查电机机壳温度时,宜用手背接触外壳,不能用手掌接触,以免被电接触脱离不开。
29、各用电设备保险丝熔断了,严禁岗位操作人员用其它金属导体代用,一定要找电工按规格、型号、要求更换,决不允许私自更换。
30、电器设备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只准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去扑灭。
31、万一发生了触电事故,应千方百计断开电源,严禁采取人拉人的办法抢救。在一时无法断开电源的情况下,可用干燥的竹杆、木棒、木条、木板断开电源,一定要沉着、冷静、慎重。
32、凡触电休克人员必须争分夺秒,进行人工呼吸或采取强制输氧进行抢救。坚决禁止没有触电抢救经验的医务人员采用打强心针的办法,进行抢救。
33、 电气检修时,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34、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拉下深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35、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36、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37、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3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39、 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明确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40、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1、 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2、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份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43、 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撤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44、 在同杆共架的多架线路中,部份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在工作的安全距离,为此,线路不但要有线路名称,还要有上、下、左、右的称号,凳杆、塔和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45、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w及以下的为1.5米,10kw以上的为3米。
46、 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47、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48、 雷电时严禁登杆作业。
第10篇 一小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郭溪一小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做到安全用电,制定如下制度,请各部门及个人自觉执行。
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
2、大楼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4、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
5、配电盘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电器、消防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
6、为确保校园安全用电、用水,24小时值班。
7、搞好防火、防电事故及安全事故发生,做好设备安全运行。
溪郭一小
第11篇 安全用电电工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须知
房屋内部进行装璜及电气装修时,对室内电路布线,开关插座、吊灯、吊扇、空调等的安装,不能贪图方便,追求美观,节省材料,而埋下了事故隐患,应按照有关装置规程进行,从而保证安全用电。
▲应该请经过考试合格,具有电工作业许可证的电工进行电气装修。
▲所使用的电气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如电线、开关、插座、漏电开关、灯具等。
▲塑料护套线及其它导线严禁直接埋设在水泥或石灰粉刷层内。
▲电表处的保险丝千万不得用铜丝或其它导线替代,也不可太细或过粗,最好应使用定型的“熔丝管”。
▲不要用湿手直接拨动电气设备。
▲不要乱拖乱拉线,应配用合格的导线,并计算电器的安全载流量,以适应正常的用电负荷。
▲用电要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
▲修缮房屋迁动增容等事项,要办理申请,严禁私自移动电表及供电设备。
▲严禁开启供电部门的封印,窃电属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用户电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提高技术素质,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其管理办法包括:
1、进网作业电工是指进入用电单位的受送电装置内,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电工,技术与生产管理人员的统称。
2、进网作业电工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18周岁以上。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4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3、进网作业电工必须接受下列技术培训:1电气理论及电力系统运行知识。2电业安全和作业技能。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进网作业电工须经电力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电工进网许可证》后,方能进网作业。
5、用户配备电工必须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电力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不予校验接电或终止供电。
6、用户配备电工数量必须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监护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对于高供高计或其他重要用户要求24小时值班。
第12篇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意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电设备,教师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所有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2011年11月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二
1.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
2.电动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要经常维护保养,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范文先生网 www.)转动部位要经常加油,保护清洁润滑。连续起动次数不能超过3-5次。
3.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变压器底部要有贮油槽和排油沟。槽内应垫卵石。室内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有无关物品。
4.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体、气体和大量可燃粉尘的场所、暗装电线应穿管保护。如用钢管时,管口应有和橡皮圈衬垫。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用铁丝牵拉。
5.配电房要保持清洁,配电盘的设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配电盘上布线要整齐,接头要牢固。
6.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7.电加热器具,如电炉、电烫斗、烘干灯泡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8.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准用纸做电灯罩。
9.避雷设备、防静电装置的接地导线每年要进行一至两次的检查测试,电阻不准大于10欧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三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用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用电设施,是每一个师生义务。
2、安装、维修应找电工,严禁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拉乱接电线。
4、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4、教职工、学生离开办公室、教室前要注意关闭用电器,节约用电。
5、禁止在吊灯的导线上悬挂任何物品。
6、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时找电工处理。
7、学校用电线路专人维护。
8、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总务处、教导处、厨房等由有关人员负责用电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9、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附近的总电源,不准用水泼。
10、办公室严禁使用其它大功率电器。(如:电熨斗、电饭锅、取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