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一)仪器仪表管理的概念
1.仪器仪表的含义。工业企业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是指用于对产品的表面状况,技术特
性和
其它物质资料的表征,以及对生产过程的状况进行量度、计算、控制、测试、指示的器具,
其中单纯用于指示的器具称为仪表。从广义的角度说,仪器仪表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物质运
动进行观察、检测、调节、控制的工具。2.企业中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任务。班组仪器
仪表管理是指对生产所需要的仪器仪表进行申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保持性能和精度,
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任务如下:
第一、执行仪器、仪表管理方面的制度;
第二、合理使用仪器仪表,保证仪器仪表正常工作和数据的可靠、准确;
第三、做好维护、存放、检验、鉴定报废、记帐、立卡、统计等工作;
第四、保管好技术资料(包括合格证);
第五、处理好仪器、仪表事故。
(二)企业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具体工作
1.仪器仪表的领用与建帐。班组根据生产工艺文件的规定制定新产品工艺方案、设备
和仪
器改造方案,确定尚不齐全或应该添置的项目。然后通过车间仪表员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或领
用仪器仪表计划。到货后,办理领用手续,建立帐卡,验收仪器仪表。班组验收仪器仪表一
般是配合仪表员进行,内容有:外观检查,即检查外壳包装是否损坏;成套性检查,即根据
装箱单、说明书清点主机、辅机、附件和专用工具、随机图纸、技术资料、说明书和外设接
线等;性能检验,即按说明书上规定的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检查。大型、精密、稀有仪器还应
填写验收报告,同时将图纸、技术资料交上级主管部门存档,班组一般只保存说明书(或其
复印件)。
2.正确使用仪器仪表。
第一、注意仪器仪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一般的仪器仪表都有工作条件的规定,如
工作
环境温度、湿度等,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前先检查合格证,无合格证的仪器仪表不应投入使
用。正常情况下,仪器工作处要通风,没有强磁场,无腐蚀物和强烈震动,注意防尘。
第二、在技术规范允许尺度内使用仪器仪表。世界上没有万能的仪器,所有仪器都是针
对某
一个具体的局部的领域而实施观察、检测、调节和控制作用的,因此,一定要按规定范围使
用。要保证仪器仪表都不带病工作,不以粗代精,不超负载使用。一般的仪器仪表都经过调
整校正,部分结构还进行了密封,未经许可不能拆卸分解仪器仪表。使用时对操纵和控制手
柄、形状、按纽要用力得当。
第三、注意仪器仪表的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检查电源和其它动力源是否匹配、接触或密
封良
好,各外设附件是否配置得当,准备就绪方可开机。凡无线电仪器都有预热稳定过程,使用
中应予以注意。其它操作顺序、方法、连续使用时间、使用精度、使用极限等,应按规程进
行。3.遵守周期检查制度。为了保证仪器仪表功能的准确性、一致性、可靠性,班组必
须按照主管部门有关周期检定制度的规定,按时、按量把仪器仪表送交检验、检定,搞好计
量仪器的传递工作,并保存好检定卡片或表格、记录。
4.搞好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是防尘、防潮、防
腐、
防老化工作。要每天用干布擦拭外壳,停用时应用布罩遮盖。部分仪器还有避光的要求,对
于仪器仪表中的灰尘要请有关人员定期清除。
5.做好精密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精密、贵重、稀有仪器仪表应该从使用、保管、维
护
、检查等几个方面切实做好工作。对这类设备要严格实行“四定”、“五不”的管理维护制
度。
第一、“四定”是指:定使用地点,定使用人员,定检修人员,定专用管理制度。
第二、“五不”是指:开机不离人,精机不粗用,不带病工作,不违及操作规程,不在
仪器上堆放其它仪器及物品。
6.做好其它管理工作。
第一、搞好仪器附件的管理。附件的遗失是仪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现象,而附件的
遗失
或损坏,往往使精密、贵重的仪器不能继续使用,严重影响生产或科研。因此要切实加强管
理。管理的方法是附件随仪器一起建帐,规定固定存放地点,建立借用制度,规定仪器和附
件换人使用时的交接手续。
第二、做好仪器技术资料保管工作。仪器的说明书、操作规程和其他交人班组保存的技
术资
料应和班组工艺文件一起保管,班组长换人,应清理移交。这些资料只能借阅,不能交私人
保管。
第三、仪器仪表的遗失处理。对于个人保管的仪器仪表,不管主客观原因发生的遗失情
况都
应认真进行处理,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针对不同情节,采取行政处分加经济赔偿的方法。
各单位都应建立仪器遗失赔偿制度。
第四、仪器仪表事故的处理,参照设备事故处理的方法。
第五、仪器仪表的报废和利用。仪器仪表确因使用年限长久,性能低劣、事故造成严重
损坏
等而无法修复,或因科技发展而失其价值,班组可通过车间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主管
部门经有关机构技术鉴定、审查同意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领导审批,正式报废。报废后
的仪器由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第2篇 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安全监测、监控仪器、仪表包括风表、测尘仪、瓦斯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瓦斯检测便携仪和光学瓦斯检定器等,各种仪器、仪表必须建立使用登记台帐、校验记录和维修记录,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仪器仪表性能良好。
2、通风部门负责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按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仪器计量站安全仪器年检计划及时向矿计量部门提出年检申请,不经年检或超过年检有效期限的仪器仪表不准使用。
3、瓦斯传感器、瓦斯检测便携仪的标校气样必须使用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计量站提供的标准气样进行校验仪器仪表。标校仪器,必须使用流量计,并按操作规程进行,保证仪器准确校验。送地方校验站校验仪器时,必须建立台帐,及时记录进出库情况及经手人。
4、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的报废、更新严格执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规定》。
5、仪器仪表到地方修理时,必须建立台帐,及时记录进出库情况及经手人。
6、风表、测尘仪、瓦斯传感器、瓦斯检测便携仪和光学瓦斯检定器等通风用仪器仪表由通风员负责管理,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由安全监测监控维护负责管理。
第3篇 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搞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照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进行。
(1)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组织编写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更新或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汇报压力容器有关部门情况或呈书面材料。
(3)对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负责,压力容器现场检查巡视每天不少于1次,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报主管领导。
(4)对压力容器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素质。
(5)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组织制定修理技术方案,对劳动部门提出监察意见,负责整改落实。
(6)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第4篇 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 仪表设备由机动处负责归口管理。各单位在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机动处在主管设备管理的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 机动处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各单位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公司各单位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供销部采购,负责审批公司各部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各单位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督促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七条 检维修部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三)上报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到机动处。
(四)参加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
(五)负责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六)参加运行部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运行部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七)组织参加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八)参加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到机动处。
(九)建立健全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十)制定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第三章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八条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九条 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十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 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二条 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第十三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02)、《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四条 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 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五条 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 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六条 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七条 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九条 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 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04)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 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 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 机动处、仪表队应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 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 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装置提出,运行部到生产处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机动处,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 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 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 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增加信息管理系统必须打报告到机动处,机动处报到公司主管仪表副总工程师批准后安排施工。
第5篇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㈠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所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
2、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业务管理工作,并制定公司年度通风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工作计划。
3、集团公司通风安全仪表计量检验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公司所属各矿通风仪器仪表的检定、报废、仪器配件供应等工作。
4、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工作。
5、矿通风科负责本矿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包括自救器)及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6、矿通风仪修室负责本矿通风仪器仪表定期调校(校正)、性能测试及日常维护,并配合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做好本单位通风仪器仪表周期检定工作。
㈡工作场所及人员配备
1、工作场所
⑴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设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风速表、粉尘采样器等仪器检定室和粉尘分散度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样品分析室,各工作室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配齐所需检定装置及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仪器检定、粉尘分析需要。
⑵矿通风仪修室必须设仪器发放室、调校室、维修室及库房等专门场所。
⑶发放室要设发放架,做到仪器分类上架、标识齐全、摆放整齐。
⑷仪器调校、维修室应设工作台,配齐调校、测试装置及附属设备,室内设施齐全,卫生整洁,能够满足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发爆器等仪器调校、性能测试需要。
⑸库房内配件要分类存放,做到帐、物一致。
2、人员配备
⑴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应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配齐计量检定员、仪器维修等专业人员。
⑵矿通风仪修室应配齐通风仪器仪表的发放、调校维修人员。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发爆器等仪器应有专门调校维修人员。
⑶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及各矿通风仪器调校、维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相关计量检定知识培训,取得考核合格证书者,方可上岗。
⑷矿仪修室人员按以下标准配备
①仪器发放人员:按每班一人配备。
②仪器调校维修人员: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调校维修人员按仪器在册数量每100台配1人配备;其它仪器(包括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发爆器)调校维修人员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按2-3名配备。
㈢矿通风安全仪器配备标准
1、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等在册总人数的1.2倍配备。
2、光干涉甲烷测定器:量程为0-10%的按瓦检员和通风干部在册人数的1.2倍配备;量程为0-100%的按每矿5-10台配备,具体由各矿总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3、发爆器:按放炮员在册人数的1.2倍配备。
4、风表:按5套(高、中、低)配备。
5、粉尘采样器:按不少于5台配备。
6、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校正装置、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调校装置、瓦斯传感器调校装置、co报警仪及co传感器调校装置、发爆器性能测试仪:各1套。
7、雷管导通测试仪:按不少于2台配备。
8、便携式氧气检测仪:按不少于5台配备。
9、co检测报警仪:按瓦检员在册数量进行配备。
10、干湿温度计:2台。
11、气压计:2台。
12、测尘分析天平:1台。
13、自救器:按井下在册人员数量的1.2倍配备。
㈣仪器的使用管理
1、要制定本矿通风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2、矿通风仪器仪表(雷管导通测试仪除外)要由仪器发放室统一管理,使用人凭证件领用,下班时必须交回仪器发放室。
3、通风仪器仪表的检定装置、调校(校正)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经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通风仪器仪表必须及时维修,按规定检定、调校(校正)。做到发放、使用的仪器仪表100%完好,仪器待修率不超过10%,检定率、调校率为100%,仪器的备用量不低于20%。
5、仪器的收发必须设专人。负责催化燃烧式甲烷报警仪等仪器的充放电、清理当班交回仪器上的煤尘及仪器的完好检查,发现不合格或损坏的仪器必须及时下架,并做好记录,通知修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否则,将追究使用、发放人员的责任。
6、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不得使用锂电池。
7、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对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进行充放电,并认真填写记录,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寿命。
8、禁止连班使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仪器。
9、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必须携带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未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的采煤机、掘进机必须设置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及以上发爆器同时起爆。
11、人为损坏或丢失仪器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照价赔偿。
12、矿通风仪修室每月要对本单位通风仪器仪表数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统计,并认真填写仪器仪表管理台帐、更新仪器仪表管理牌板。
㈤仪器仪表的检定、调校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标准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要求认真开展通风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及粉尘分析工作。
2、矿通风仪修室要参照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做好本单位仪器仪表的定期调校、校正,无计量检定规程的,要严格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校或校正。
3、矿井所有在册及新投入的通风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未进行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co检测报警仪、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经过更换黑白元件或电池等大修后,要及时送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重新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经过开盖修理后,应及时进行性能校正方可使用;大修后的仪器要及时送通风仪检站重新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风速表、粉尘采样器、测尘天平及各种调校、检定装置必须由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维护,各矿仪修人员不得擅自开盖修理。
7、发爆器经过元件更换、修理或换电池等工作后,要及时进行防爆性能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发放、使用。
8、仪器检定周期规定:
⑴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每年1次。
⑵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每年一次。
⑶风速表及风速传感器:每半年一次。
⑷粉尘采样器:每年一次。
⑸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及co传感器:每年校准一次。
⑹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及粉尘分散度分析:每半年一次。
⑺分析天平:每半年一次。
⑻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检定(调校)装置、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检定(校正)装置、co检测报警仪校准装置:每两年一次。
9、仪器调校、性能测试周期规定:
⑴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每季度一次。
⑵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调校:每七天一次。
⑶自救器称重及气密性检查:每月一次。
⑷发爆器性能测试:每月一次。
⑸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调校:每半月一次。
⑹co传感器调校:每月一次。
⑺其它仪器或传感器:以说明书提供的周期为准。
㈥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选购及配件管理
1、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选型,物资供应分公司依据通风部提供的厂家、数量,严格遵循“质量可靠、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选购,各单位不得自行购置,特殊情况须征得通风部、物资供应分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代行采购。
2、新购置仪器仪表到货后,物资供应分公司应及时会同通风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发现与订货品种不符、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或与装箱单不一致时,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3、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对新购置的属国家强制检定的通风仪器仪表进行逐台(件)检定,合格的贴检定合格标签,不合格、质量差的立即通知物资供应分公司予以退货。只有经检定合格的通风仪器仪表方可下发各矿。一旦产品规格、质量出现问题而投入使用,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配件供应,特殊情况必须经通风部批准。
5、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各矿仪修室要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配件,负责填写配件管理台帐、配件余额表等,做到帐、物相符。
㈦仪器的报废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通风仪表仪器报废管理,并按仪器报废程序、报废标准进行执行。
2、通风仪检站接到使用单位递交的仪器报废申请后,按照仪器检定标准,对符合报废条件的下发仪器报废通知单,统一回收处理,各矿不得擅自报废。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
⑴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仪器设备;
⑵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仪器原价的80%以上,不如更新经济的;
⑶严重失爆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的;
⑷上级部门规定强制淘汰的。
4、通风仪器仪表的使用年限规定: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不低于6年;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及各种传感器不低于2年;发爆器、风表、粉尘采样器不低于3年;自救器不超过3年。
㈧仪器档案资料管理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要建立完善各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档案,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妥善保存各种检定原始记录、台帐。
2、矿要建立完善通风仪器仪表日常管理所需的各种台帐、记录等基础资料,且保存期不得低于2年。
3、矿要建立以下16种通风仪器仪表台帐、记录及牌板: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台帐、通风仪器仪表检定台帐、通风仪器仪表档案、通风仪器仪表发放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调校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充放电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维修记录、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校正记录、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维修记录、发爆器性能测试记录、发爆器维修记录、通风仪器配件管理台帐、通风仪器仪表管理牌板等。
第6篇 矿压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制度
1、矿压仪器管理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2、矿压仪器验收必须依据计划及合同进行验收,数量及型号要匹配,并且全部进行现场试验,达到标准方可签字。设备入库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3、矿压仪器发放必须由生技科与队组人员现场试验完好后,双方在发放记录上签字发放。
4、矿压资料要进行存档,长期保存。
第7篇 r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
一、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为确保自动化仪表设备(计量、检测、控制、电子计算机等)准确灵活好用、控制平稳、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职责
(一)生产动力科负责仪表设备检修、试验管理工作。
(二)维修保养单位应加强自动化仪表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执行定期检修校验工作。
(三)市场营销科负责仪表设备的采购工作。
三、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一)仪表配件、设备、材料以及外委加工件、进口备品备件计划由生产动力科审核、汇总。
(二)对仪表供电、供风,维修车间、生产动力科和各车间协调配合,保证专线专用,达到仪表的技术要求。
(三)维修单位仪表班必须按照有关仪表操作规程检查、维修、保养仪表设备,认真填写设备欠缺,并按时上报,使仪表四率(完好率、使用率、控制率、泄漏率)不断提高。
(四)各生产装置的自动化仪表的检修、临修、校验工作由维修单位安排月、季、年度计划,经生产动力科审查,生产副经理批准后下达。
(五)仪表班必须及时更换仪表记录纸。
(六)公司计量仪表由维修单位仪表班负责日常维护。
(七)仪表启停注意事项
1、事先与生产人员取得联系。
2、按有关操作规定进行,不得违章作业。
3、未经授权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仪表设备。
(八)仪表设备发生事故时,车间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要查明事故原因报生产动力科。
(九)全公司仪表设备除仪表维护班进行维护外各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也负有下列责任:
1、正确使用仪表:如仪表启用工艺参数不得大于全量程的1.5%,不能擅自调整仪表比例度.积分时间、微分时间,如需调整时应征得仪表人员的同意。
2、防止油、水及其它污物溅污仪表设备。
3、保持控制室、仪表盘及二次仪表的清洁。
4、发现仪表设备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通知仪表班检查处理。
四、仪表设备拆装、改装、委托检修、交工与验收规定
(一)维修单位提出的技措项目如需新装、改装仪表设备,报技术科审核,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由生产动力科安排施工计划,重大项目的技术问题由技术科会同生产动力科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二)我公司不能进行校准的测量、控制、计量仪表,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外委校验,并保存有关资料。
(三)拆装、改装工程竣工后由维修单位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大型重要工程项目由生产动力科组织验收,施工单位在交工验收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由生产动力科存档。
五、仪器仪表管理规章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动力科,并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实施。
第8篇 “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通风科负责对“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必须集中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发放。通风调度设专人负责仪器仪表的发放、保管、日常维修和调校。
2、凡按规定使用“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量作出计划报通风科进行配备。当使用数量和人员有变化时,使用单位要及时通知通风科 ,以进行仪器仪表的调整。
3、“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领用要有专用牌,建立领发台帐,做到帐、牌、物和人相一致。
4、使用者必须爱护仪器仪表,不得随意拆卸、摔碰所领用的仪器仪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上井后立即交回通风调度。
5、在仪器仪表发放时要轻拿轻放,不得乱扔乱放,要注意保护仪器仪表;仪器仪表的发放人员在发放和收交时,必须认真检查仪器仪表的完好性,发现仪器仪表不符合要求或损坏时,要及时更换和维修。
6、“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进行调校和维修:
7、对于便携式瓦检仪,每隔七天分别用0.5%、1%、1.5%(2%)、3%瓦斯浓度的标准气样校验仪器示值;每年进行一次检定。
8、对于光学瓦检仪,每天对仪器的电路、气路、药品和外观在下井前进行一次检查,每七天换一次药品,每半月换一次电池,每年校正一次。
9、对于风表、测尘仪,每年校正一次。
10、其他仪器仪表也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校正。
11、凡送公司测试中心检验、校正和维修的仪器仪表,测试中心必须在接受后一个月内完成检验、校正和维修工作,并随同质量反馈卡交回。
12、对重大环境因素“废电池废弃”的管理统一执行矿“交旧领新”制度。
13、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仪器仪表不得入井使用。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并进行更换,影响安全生产的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4、“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的各种记录、台帐要齐全,填写要及时。
15、其它计量仪器按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进行校正。
第9篇 电气检修班热工班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热工班)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范围是指用于校验检查现场在线运行仪表及试验装置,标准试验室的全部仪表设备,检修试验用的仪器、仪表。
2、术语和定义
2.1 仪器仪表的含义。工业企业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是指用于对产品的表面状况,技术特性和其它物质资料的表征,以及对生产过程的状况进行量度、计算、控制、测试、指示的器具,其中单纯用于指示的器具称为仪表。从广义的角度说,仪器仪表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物质运动进行观察、检测、调节、控制的工具。企业中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任务。班组仪器仪表管理是指对生产所需要的仪器仪表进行申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保持性能和精度,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2.2 标准计量器具简称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3管理职责
3.1 试验用仪器、仪表应设专人保管。班组的仪器、仪表要落实到专人负责,仪器、仪表应定置摆放,不允许乱堆乱放。负责人应对表计的完好性、表计表面卫生及管理等负责(专责人应熟悉有关表计、仪器的使用和保管常识,如仪器、仪表的使用环境、防止阳光直射、防震、放置方法等)。
3.2 精密仪器、仪表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由班组管理,班组做为档案保存。
3.3 班组应设有仪器、仪表的台帐清册,清册包括仪器、仪表的检定日期、使用日期等。无标准室或上级检定部门合格证的仪器、仪表严禁使用。已超出检定期限的仪器、仪表不准使用。
3.4 由班长负责对仪器、仪表的检定日期进行统计,把将要到检定日期的仪器、仪表明细提前一周上报分场。由生计处负责制定标准仪器送检计划、运检计划,最后由生计处安排按期定检送检。
3.5 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或机组大、小修前后,由班组技术员及仪器、仪表管理员共同负责,对班组的仪器、仪表普查一次。
3.6 班组应把特殊和大型仪器、仪表及专用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作为一项培训内容来抓,定期组织人员讲课。对新购入的仪器、仪表要及时登计入台帐,按检定周期送交检定部门校验。对新投入使用的仪器、仪表应由班长负责,在全班范围内进行一次有关注意事项及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
3.7 凡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违反上级有关使用规定的仪器、仪表,一律不准使用。对目前尚有缺陷的仪器、仪表,但不影响使用准确性的仪器、仪表应有备案,必要时经厂有关部门审批。
3.8 各班组之间借用仪器、仪表批准权属班长。
3.9 班组将本班仪器仪表台帐一份交档案室存档。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4.1.1 标准计量器具:
4.1.1.1 标准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检或自检,厂内最高等级的计量器具应送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检定.
4.1.1.2 认证的标准器具应放在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搬动,且不准拿出实验室使用,其它标准仪器仪表应放在专用的仪表柜内保管,仪表架上应贴好标签,用完后对号放置。
4.1.1.3 标准计量器具应由专人保管,并保持清洁无灰尘,每日工作后及时送标准室校验或送上级单位校验。
4.1.1.4 标准器具一般不允许作为生产工艺流程上使用,特殊情况下临时检测,用后必须校验。
4.1.1.5 标准器具不应放在潮湿、震动或阳光暴晒等环境下,且不应有腐蚀气体,环境温度20+2℃。
4.1.1.6 使用时应轻拿轻放,不准磕碰。
4.1.1.7 使用后,应按其使用性能作好保养工作。
4.1.2 工艺流程上使用的计量器具
4.1.2.1 生产工艺流程上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结合主附设备大、小修编好年度检修计划,安排检定周期,坚持到期必修,修必修好,并作好记录。
4.1.2.2 大、小修期间拆装仪表时应作好标志,在搬运时应注意防震,不得将表计损坏。
4.1.2.3 在清洗时,注意不能将电磁线圈的绝缘破坏。
4.1.2.4 经校验超差的计量器具,不能装回现场,确实不能修复者应履行报废手续。
4.1.3 计量器具采购、验收、入库、存放、发放、使用、降级、报废制度
4.1.3.1 计量器具的采购应满足现场和标准室的实际需要,选择具有上网证的生产厂家。购回后需经有关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1.3.2 购回的计量器具需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符合标准后,出具验收证明。新领回的计量器具应由保管员签发入帐手续,记录好厂家、编号、型号等主要数据。标准室用的仪表,应设专人保管。
4.1.3.3标准室仪表不准拿出标准室使用。0.5级指示仪表借出时应在借出专用本上登记仪表量程、编号、借用人姓名、借用日期等,方可拿出标准室使用。归还仪表时及时注销。
4.1.3.4 对于不合格或损坏严重的仪表要及时履行仪器仪表降级报废手续,经有关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
4.2 仪器仪表周期检定制度
4.2.1 标准计量仪器仪表的周期检定由标准室按年度送检或自行进行检定,对超过检定周期两个月尚未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停止使用。
4.2.2 生产工艺流程上使用的电气仪表,应随该仪表所连接的设备的大、小修周期进行校验,并做好大、小修检定记录。
4.2.3 仪器仪表校验周期:
4.2.3.1 标准电池、标准电阻每年检定一次。
4.2.3.2 电位差计、电桥、电阻箱、分压箱每年一次。
4.2.3.3 0.5级及以上的标准仪表及实验用的仪表每年检定一次。
4.2.3.4 现场主要线路主要设备的仪表每年检定一次,其它盘仪表每四年至少校验一次。
4.2.3.5 可携式仪表的定期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经两年以上检验证明质量好的仪表,可延长检验期一倍。
4.2.3.6 万用表、钳型表每四年检定一次,用于高压电路使用的钳型仪表一年检定一次。
4.2.3.7 绝缘电阻表和接地电阻测定器每两年一次,高压作吸收比用的绝缘电阻表一年一次。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热工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10篇 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装备及安全仪器仪表进矿使用前,必须由物管科、机电科、计划科、通风区等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通风区方可接收,并按有关规定送验后投入使用。
2、按矿井生产的实际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灭火仪器仪表,备用量不少于应装备的20%,并保证性能完好,计量检定合格。
3、防灭火仪器仪表必须按集团公司的年度送检计划,及时送检,并填写送检台帐。只有取得检定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准超过检定周期使用。
4、防灭火仪器仪表必须登记台帐,做到帐物相符。仪器仪表必须集中管理,使用、发放、维修记录齐全。
5、发出的便携仪式仪器仪表要保证电量充足、灵敏可靠,便携式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必须凭牌领取,领取时认真检查仪器仪表完好情况。
6、使用人员要妥善使用便携式仪器仪表,注意保养、爱护,防止猛烈摔打和碰撞,避免淋水,禁止浸入水中清洗。使用过程中,如有故障,应升井后及时交维修人员登记修理,严禁自行拆卸修理。凡发现人为损坏的应视情节及损坏程度给予赔、罚等处理。
7、便携式仪器仪表在每班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交回发放室充电,防止电池放电过度而影响使用寿命。
8、收回的便携式仪器仪表,应首先检查其完好情况,清理浮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员进行维修,并记入台帐。
9、有故障的仪器仪表,要维修及时、保证质量,损坏部件应及时更换修复。
10、保证色谱仪及制氮机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色谱仪及制氮机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11、色谱仪及制氮机每次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防止因误操作造成设备故障。
12、对于无法正常使用或技术性能落后无法修复的防灭火装备及仪器仪表,严禁投入使用,并及时申请报废更新。
第11篇 电气检修班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仪器仪表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范围是指用于校验检查现场在线运行仪表及试验装置,标准试验室的全部仪表设备,检修试验用的仪器、仪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 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仪器仪表的含义。工业企业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是指用于对产品的表面状况,技术特性和其它物质资料的表征,以及对生产过程的状况进行量度、计算、控制、测试、指示的器具,其中单纯用于指示的器具称为仪表。从广义的角度说,仪器仪表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物质运动进行观察、检测、调节、控制的工具。2.企业中班组仪器仪表管理的任务。班组仪器仪表管理是指对生产所需要的仪器仪表进行申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保持性能和精度,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3.2 标准计量器具简称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4 管理职责
4.1 试验用仪器、仪表应设专人保管。班组的仪器、仪表要落实到专人负责,仪器、仪表应定置摆放,不允许乱堆乱放。负责人应对表计的完好性、表计表面卫生及管理等负责(专责人应熟悉有关表计、仪器的使用和保管常识,如仪器、仪表的使用环境、防止阳光直射、防震、放置方法等)。
4.2 精密仪器、仪表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由班组管理,班组做为档案保存。
4.3 班组应设有仪器、仪表的台帐清册,清册包括仪器、仪表的检定日期、使用日期等。无标准室或上级检定部门合格证的仪器、仪表严禁使用。已超出检定期限的仪器、仪表不准使用。
4.4 由技术员负责对仪器、仪表的检定日期进行统计,把将要到检定日期的仪器、仪表明细提前一周上报专业。由标准试验室负责人负责制定标准仪器送检计划、运检计划,最后由专业安排按期定检送检。
4.5 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或机组大、小修前后,由班组技术员及仪器、仪表管理员共同负责,对班组的仪器、仪表普查一次。
4.6 班组应把特殊和大型仪器、仪表及专用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作为一项培训内容来抓,定期组织人员讲课。对新购入的仪器、仪表要及时登计入台帐,按检定周期送交检定部门校验。对新投入使用的仪器、仪表应由班组技术员负责,在全班范围内进行一次有关注意事项及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
4.7 凡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违反上级有关使用规定的仪器、仪表,一律不准使用。对目前尚有缺陷的仪器、仪表,但不影响使用准确性的仪器、仪表应有备案,必要时经厂有关部门审批。
4.8 各班组之间借用仪器、仪表批准权属班长。
4.9 班组将本班仪器仪表台帐一份交档案室存档。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5.1.1 标准计量器具:
5.1.1.1 标准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检或自检,厂内最高等级的计量器具应送省电科院检定,0.5级及以下的标准计量器具有标准室校验。
5.1.1.2 认证的标准器具应放在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搬动,且不准拿出实验室使用,其它标准仪器仪表应放在专用的仪表柜内保管,仪表架上应贴好标签,用完后对号放置。
5.1.1.3 标准计量器具应由专人保管,并保持清洁无灰尘,每日工作后及时送标准室校验或送上级单位校验。
5.1.1.4 标准器具一般不允许作为生产工艺流程上使用,特殊情况下临时检测,用后必须校验。
5.1.1.5 标准器具不应放在潮湿、震动或阳光暴晒等环境下,且不应有腐蚀气体,环境温度20+2℃。
5.1.1.6 使用时应轻拿轻放,不准磕碰。
5.1.1.7 使用后,应按其使用性能作好保养工作。
5.1.2 工艺流程上使用的计量器具
5.1.2.1 生产工艺流程上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结合主附设备大、小修编好年度检修计划,安排检定周期,坚持到期必修,修必修好,并作好记录。
5.1.2.2 大、小修期间拆装仪表时应作好标志,在搬运时应注意防震,不得将表计损坏。
5.1.2.3 在清洗时,注意不能将电磁线圈的绝缘破坏。
5.1.2.4 经校验超差的计量器具,不能装回现场,确实不能修复者应履行报废手续。
5.1.3 计量器具采购、验收、入库、存放、发放、使用、降级、报废制度
5.1.3.1 计量器具的采购应满足现场和标准室的实际需要,选择具有上网证的生产厂家。购回后需经有关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1.3.2 购回的计量器具需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符合标准后,出具验收证明。新领回的计量器具应由保管员签发入帐手续,记录好厂家、编号、型号等主要数据。标准室用的仪表,应设专人保管。
5.1.3.3 现场用的仪表均由班组保管员负责登记、收发。标准室仪表不准拿出标准室使用。0.5级指示仪表借出时应在借出专用本上登记仪表量程、编号、借用人姓名、借用日期等,方可拿出标准室使用。归还仪表时及时注销。
5.1.3.4 对于不合格或损坏严重的仪表要及时履行仪器仪表降级报废手续,经有关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
5.2 仪器仪表周期检定制度
5.2.1 标准计量仪器仪表的周期检定由标准室按年度送检或自行进行检定,对超过检定周期两个月尚未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停止使用。
5.2.2 生产工艺流程上使用的电气仪表,应随该仪表所连接的设备的大、小修周期进行校验,并做好大、小修检定记录。
5.2.3 仪器仪表校验周期:
5.2.3.1 标准电池、标准电阻每年检定一次。
5.2.3.2 电位差计、电桥、电阻箱、分压箱每年一次。
5.2.3.3 0.5级及以上的标准仪表及实验用的仪表每年检定一次。
5.2.3.4 现场主要线路主要设备的仪表每年检定一次,其它盘仪表每四年至少校验一次。
5.2.3.5 可携式仪表的定期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经两年以上检验证明质量好的仪表,可延长检验期一倍。
5.2.3.6 万用表、钳型表每四年检定一次,用于高压电路使用的钳型仪表一年检定一次。
5.2.3.7 绝缘电阻表和接地电阻测定器每两年一次,高压作吸收比用的绝缘电阻表一年一次。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12篇 自动控制及仪器仪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公司仪表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更新、报废的管理。
3、职责
3.1生产技术部负责仪器仪表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3.2总工办负责技改等项目中仪表设备选型、安装、验收。
3.3设备科负责新增、更新仪表设备及备品配件的选型、采购。
4.4电仪车间仪表班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按时汇总反馈仪表设备运行状况。电仪车间负责自动控制及仪器仪表安全管理工作。
4、本公司使用的仪表类型设备
4.1过程控制系统。
4.2检测仪表。
4.3控制仪表。
4.4联锁回路仪表。
4.5在线分析仪表。
4.6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4.7特殊仪表。
4.8其它仪表。
5、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仪表设备安全运行、检修、控制室及仪表设备环境等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
6、电仪车间仪表工应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仪表设备安装、维护保养安全措施,对现场仪表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确保仪表设备安全运行、监测数据准确,保障生产安全。
7、仪表设备使用单位应保持仪表现场环境符合安全规定,发现仪表设备显示不准确、无显示、操作失灵、明显损坏等及时通知仪表工检查,排除故障。
8、生产技术部组织对公司各单位仪表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指标:
(1)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5%;泄漏率≤0.5%。
(2)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3)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9、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仪表设备技术管理台账、档案。